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人民法庭

简易组成员

审判员

原告

被告

庭审全景
7月18日10时,房山法院审理“父母离世后留下房四间 遗产分不清子女把亲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1:20:0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父母离世后留下房四间 遗产分不清子女把亲诉”案。
    [11:20:19]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1:21:22]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父母离世后留下房四间 遗产分不清子女把亲诉”案的案情。
    原告马某、马某芝、马某琴诉称:原告三人与被告马某海系姐弟关系,父亲于2011年9月去世,母亲于2018年5月去世,二人育有三男两女,长子马某、次子马某某、三子马某海,长女马某芝、次女马某琴。父亲二人去世后留有砖木结构房屋北房四间及院落,夫妻二人生前未分家析产,去世后未留遗嘱,二人留有的遗产房屋四间被马某海独占,原告三人与马某海协商,要求按份额继承,遭到马某海拒绝,次子马某某表示不参与。故原告马某、马某芝、马某琴将马某海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原告与被告按份额继承父母遗留的砖木结构北房四间。
    案件亮点: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世后子女因为遗产问题发生纠纷的案件较多,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将在此案中得以体现,很具有普法意义。
    [11:25:11]
  • [主持人]:
    该案由本院审判员陈永富独任审理,张强担任书记员。
    [11:26:17]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11:26:48]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11:26:58]
  • [审判员]:
    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首先由原告陈述自己单位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代理权限。(略)
    [11:30:12]
  • [审判员]: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1:30:22]
  • [原告 三原告]:
    没有异议
    [11:31:16]
  • [被告]:
    没有异议
    [11:31:32]
  • [审判员]: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马某、马某芝、马某琴诉被告马某海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到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11:31:40]
  • [审判员]:
    本案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永富独任审理,本院书记员张强任本庭记录。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就是申请由其他的法官审理,或者书记员进行记录)。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1:33:20]
  • [原告 三原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1:33:34]
  • [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1:33:47]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2)如实陈述事实。
    (3)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则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拘传。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2)如实陈述事实。
    (3)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则应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可以依法缺席判决、拘传。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11:34:11]
  • [原告 三原告]:
    听清楚了。
    [11:34:19]
  • [被告]:
    听清楚了。
    [11:34:31]
  • [审判员]:
    现在开庭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求、事实及理由。
    [11:34:36]
  • [原告 三原告]:
    宣读起诉书(略)。
    [11:38:28]
  • [审判员]:
    原告对诉讼请求有增加、放弃、变更的吗?
    [11:38:40]
  • [原告 三原告]:
    没有。
    [11:38:49]
  • [审判员]:
    明确诉讼请求。
    [11:38:57]
  • [原告 原告一]:
    要求继承4间房屋的五分之一。
    [11:39:06]
  • [原告 原告二]:
    要求继承4间房屋的五分之一。
    [11:39:17]
  • [原告 原告三]:
    要求继承4间房屋的五分之一。
    [11:39:21]
  • [审判员]:
    被告进行答辩。
    [11:39:26]
  • [被告]:
    原告所主张的房产不属于遗产,目前这个房屋是被告实际居住使用被告的户口一直在诉争房屋的所在地,房产是91年被告为了结婚以父亲名字,被告出资翻建了房屋,既使是遗产也应当先分出父母的份额对父母的部分继承分割,我们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一直是被告赡养比较多,当时母亲还因为赡养的问题起诉过原告。继承份额上要求多分,原告要求继承的房产根据司法解释,原告都是有自己的宅基地或是居民,按照新的规定只能是要求相应地上物的折价款,没有办法要求继承房屋遗产。
    [11:39:37]
  • [审判员]:
    如果不能分得房产是否主张相应的遗产的折价款?
    [11:40:00]
  • [原告 原告一]:
    如果不给房可以要求相应的折价款。
    [11:40:10]
  • [原告 原告二]:
    如果不给房可以要求相应的折价款。
    [11:40:20]
  • [原告 原告三]:
    如果不给房可以要求相应的折价款。
    [11:40:26]
  • [审判员]:
    下面举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11:40:30]
  • [原告 三原告]:
    1.村委会证明一份2.派出所证明一份
    [11:40:40]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1:41:03]
  • [被告]:
    1.认可。2.真实性认可。
    [11:41:13]
  • [审判员]:
    原告还有证据提交吗。
    [11:41:27]
  • [原告 三原告]:
    没有。
    [11:41:38]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11:41:53]
  • [被告]:
    1.农村社员建房用地申请表,诉争房屋是91年以马某光名义申请的,建房是因为被告结婚需要用房,实际是被告出资建设的房屋。建房时候家庭只有3口人。
    2.上万村证明和被告的户口本。证明被告一直是涉案房屋所在地的村民,是该村得经济组织成员。被告除了涉案房屋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
    3.民事起诉书,证明母亲王某因为赡养问题起诉过子女,在起诉书说了王某与马某海一起生活是马某海进行赡养的。
    [11:42:01]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11:43:35]
  • [原告 原告一]:
    1.属实,建房是在老宅的地方建的,翻盖房屋父母子女都出资了。2.认可。3.起诉了后来撤诉了。
    [11:43:47]
  • [原告 原告二]:
    1.属实,建房是在老宅的地方建的,翻盖房屋父母子女都出资了。 2.认可。3.起诉了后来撤诉了。我母亲不认识字。
    [11:44:25]
  • [原告 原告三]:
    1.属实,建房是在老宅的地方建的,翻盖房屋父母子女都出资了。2.认可。3.起诉了后来撤诉了。当是起诉时候是被告通过欺骗我母亲的方式才起诉的。
    [11:44:41]
  • [审判员]:
    被告还有证据提交吗?
    [11:45:00]
  • [被告]:
    没有。
    [11:45:21]
  • [审判员]:
    双方还有证据补充吗?
    [11:45:33]
  • [原告 三原告]:
    没有。
    [11:45:42]
  • [被告]:
    没有。
    [11:45:52]
  • [审判员]:
    家庭情况。
    [11:45:57]
  • [原告 三原告]:
    父亲马某厂11.9.21去世,母亲王某18,5.24去世,子女包括原告被告和马某军。户口在上万村的有马某军,马某海。马某军还另有宅基地。
    [11:46:11]
  • [审判员]:
    父母去世有遗嘱吗?
    [11:47:20]
  • [原告 三原告]:
    没有
    [11:47:49]
  • [被告]:
    没有
    [11:47:58]
  • [审判员]:
    父母去世遗产有什么?
    [11:48:04]
  • [原告 三原告]:
    父母去世遗产都是诉争房屋。
    [11:48:14]
  • [被告]:
    父母去世遗产都是诉争房屋。
    [11:48:22]
  • [审判员]:
    被告提交的建房申请在新宅和老宅?
    [11:48:27]
  • [被告]:
    在老宅子上。翻建。
    [11:49:07]
  • [审判员]:
    翻建时候家庭人口?
    [11:49:36]
  • [被告]:
    我加上父母。
    [11:50:14]
  • [审判员]:
    翻建房屋出资情况?
    [11:50:18]
  • [被告]:
    我出资,马某军帮忙。父母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建设。其他兄弟姐妹也没有参与建设。
    [11:50:27]
  • [原告 原告一]:
    出钱出力,我出1500元给了我母亲,那时候承包苹果地,承包地的钱也是我出的,地的收入也用于盖房了,还有给我买3羊也在这里面
    [11:50:55]
  • [原告 原告二]:
    我老公是瓦工参与建设了,为了给父母建房。
    [11:51:33]
  • [原告 原告三]:
    我老公是瓦工参与建设了,为了给父母建房。
    [11:51:57]
  • [审判员]:
    房屋折价款多少?
    [11:52:03]
  • [原告 三原告]:
    具体不清楚。
    [11:52:41]
  • [被告]:
    2万元
    [11:52:55]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吗?
    [11:53:01]
  • [原告 三原告]:
    没有
    [11:53:11]
  • [被告]:
    没有
    [11:53:1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1:53:23]
  • [原告 原告一]:
    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
    [11:53:32]
  • [原告 原告二]:
    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
    [11:53:41]
  • [原告 原告三]:
    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
    [11:53:48]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53:5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11:54:03]
  • [原告 三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要求折价款。
    [11:54:12]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54:20]
  • [审判员]:
    双方是否申请法庭主持调解?
    [11:54:29]
  • [原告 三原告]:
    申请。
    [11:54:38]
  • [被告]:
    申请。
    [11:55:07]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听清了吗?
    [11:55:14]
  • [原告 三原告]:
    听清了。
    [11:55:22]
  • [被告]:
    听清了。
    [11:55:34]
  • [审判员]:
    本次庭审到此,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本案笔录不当庭宣读,可于5日内前来查阅,双方当事人查阅笔录,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
    [11:55:39]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书记员张强提供庭审记录,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1:55:47]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1: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