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直播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法官庭审中

庭审现场
8月2日10:30,通州法院审理“对仲裁裁决不服 公司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对仲裁裁决不服 公司诉至法院”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2:50]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0:35:43]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38:48]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北京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女,1978年5月出生,北京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职员,住公司宿舍。(特别授权)
    被告:杜某,男,1980年3月出生,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霍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双方对于对方的出庭身份有异议吗
    [10:42:54]
  • [原告]:
    没有
    [10:43:26]
  • [被告]:
    没有
    [10:44:36]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经核实无误,准予参加诉讼。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本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杜某劳动争议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姚玮东独任审判,书记员蒋洪超担任法庭记录工作。
    下面向双方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双方有对诉讼事实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人证物、请求调解、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有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宣布当事人诉讼义务: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调解书的义务。
    以上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回避。
    [10:46:55]
  • [原告]:
    听清楚,不申请。
    [10:47:21]
  • [被告]:
    听清楚,不申请。
    [10:48:35]
  • [审判员]: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及理由
    [10:49:51]
  • [原告]:
    诉讼请求为:1、不支付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通劳人仲字[2019]第某号裁决书裁决的由我公司向杜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411元;2、诉讼费由杜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我公司与杜某于2017年7月3日前存在劳动关系。我公司于2017年7月3日与杜某签订离职协议书预定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52411元,我公司已向其支付28000元,后杜某严重违反我公司与其签订的《知识产权归属、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对我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研发能力造成严重影响,故我公司不同意支付剩余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我公司在2017年7月至9月为杜某交纳了社保费用,每月2639.8元,共7919.4元,以上合计支付杜某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5919.4元。杜某从我公司离职后,入职北京某2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我公司同为手机游戏研发企业,杜某在该公司依然从事手机游戏研发共组,且唆使我公司主程、主美、主数值、策划等多人先后入职该公司,违反竞业限制和离职协议,损害我公司的正当权益。
    [10:51:16]
  • [审判员]:
    被告答辩
    [10:53:37]
  • [被告]:
    认可仲裁结果,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0:55:0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如果不能举证或者所举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承担对于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请当事人按照顺序举证,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的问题进行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10:57:39]
  • [原告]:
    证据一、劳动仲裁裁决书。
    证据二、劳动合同
    证据三、离职协议书
    证据四、协议书
    证据五、南京银行业务专用凭证,证明6-8月工资
    证据六、农商银行业务凭单,证明我公司已经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
    证据七、社保人员减少表,证明被告离职后我公司给被告多交了7.8.9三个月社保
    [11:00:55]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1:01:13]
  • [被告]:
    证据一、认可
    证据二、真实性认可,但是合同第三页劳动报酬,每月基本工资6000元。合同后面附属的离职真实性认可,签约时间2014.8.26,是前一个劳动关系期间,我方现在主张的2016.6.2开始入职的协议,之前的签订的协议对现在劳动期间的协议没有约束力。
    证据三、真实性认可,之前签订的竞业限制在离职时是没有约束力的。
    证据四、真实性认可,社保代缴的情况也认可。
    证据五、六真实性认可,2017.7.3后收到的款项是2017.6的工资。工资是两张卡发放,一张对公工资卡,一张出纳单独给被告打钱每月2万多。2017.7.3后收到的四笔钱都是2017.6的工资,农商银行的账号是出纳个人账号打给被告工资的账号,这笔钱也是2017.6工资。
    证据七、认可。
    [11:02:26]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11:02:49]
  • [被告]:
    证据一、南京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证明原告以公司对公账号每月给被告支付工资的情况。
    证据二、北京农商银行业务凭单,白某是公司出纳,给我转账也是工资,和南京银行转账时间基本吻合。
    [11:03:20]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11:04:28]
  • [原告]:
    证据一、认可。
    证据二、真实性认可,但是和本案无关,白某个人账号,白某是我公司出纳,这笔钱不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即使是奖金或者是白某个人给他的,不认可这笔钱是工资。2017.12.1给被告的钱也是解除合同补偿金。
    [11:09:01]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询问。原告,之前仲裁时说已经向被告支付21608元解除合同补偿金,有何证据
    [11:23:12]
  • [原告]:
    我方现主张的金额就是三个月保险再加上后来支付的9898元。
    [11:27:47]
  • [审判员]:
    被告,对于原告在你方离职后又为你方缴纳三个月保险,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中予以扣除吗
    [11:28:10]
  • [被告]:
    不同意,应当先经过仲裁程序
    [11:28:24]
  • [审判员]:
    法庭询问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就本案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11:28:44]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1:28:58]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29:0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
    [11:29:15]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1:29:27]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29:38]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吗
    [11:29:50]
  • [被告]:
    不同意调解,法院判决。
    [11:30:07]
  • [审判员]:
    法庭今天无法做调解工作,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认为记录确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于庭下提出书面补正。现在休庭。
    [11:30:18]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1:30:28]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