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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哺乳期被辞退 诉求支付赔偿金”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2016年7月入职被告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告先后成立A、B两家公司,法人均为被告公司法人。2018年2月至同年6月原告休产假,在此期间被告公司更换了法人,并关闭了顺义区的工厂,设立了办事处,原告2018年6月至9月在办事处上班。2018年8月开始被告无故停发工资。2018年9月将办事处资料文件运往他处,并微信通知原告在家等通知,随即彻底关闭办事处。2018年10月被告公司微信通知原告自行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且没有任何赔偿措施,原告此时正处于哺乳期内。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剩余调休工资共计3万余元。
庭审马上开始。[10:09:42]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0:22:55]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10:23:53]
- [原告]:听清了。[10:38:56]
- [审判长 李秀文]:(核对当事人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41:10] - [原告]:无异议。[10:41:32]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马德云、汤红林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孙亚卿担任庭审记录。因本案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理。
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本院释明: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
原告对于以上的权利义务及本院释明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10:42:39]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10:45:43]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你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10:45:49]
- [原告]:原告2016年7月入职被告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告先后成立A、B两家公司,法人均为被告公司法人。2018年2月至同年6月原告休产假,在此期间被告公司更换了法人,并关闭了顺义区的工厂,设立了办事处,原告2018年6月至9月在办事处上班。2018年8月开始被告无故停发工资。2018年9月将办事处资料文件运往他处,并微信通知原告在家等通知,随即彻底关闭办事处。2018年10月被告公司微信通知原告自行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且没有任何赔偿措施,原告此时正处于哺乳期内。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剩余调休工资共计3万余元。
事实与理由无变化。[10:46:02] - [审判长 李秀文]:因本案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答辩的权利。下面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11:02:49]
- [原告]:证据1.银行卡对账单,证明工资水平。
证据2.2018年7月的工资明细复印件并出示原件,该证据有加盖被告公司的公章。证明工资情况,总经理审批签字处为被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其也是被告公司的股东。制表处签字是被告搬到长沙后长沙公司人事的,当时通知原告离职的也是这位人事。被告公司在2018年三四月份就陆陆续续搬到长沙去了,在顺义设立了一个办事处原告在办事处工作了三个月,自2018年6月到9月。
证据3.与人事的聊天记录打印件2页,并出示原始载体及公司在顺义办事处张贴的通知照片2页,证明公司不准备继续履行合同。
证据4.劳动合同2份,2016年7月22日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该合同还未到期时让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8月16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的工资也是由被告发放。[11:11:06] - [审判长 李秀文]:上述二公司是什么关系?[11:11:10]
- [原告]:这两个公司是同一个老板,原告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在与被告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后没有变化。[11:11:18]
- [审判长 李秀文]:(宣读被告公司信息)
对上述信息是否认可?[11:11:24] - [原告]:认可。
证据5.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加盖有被告公司公章的工资明细,证明原告的工资水平。
无其他证据。[11:11:30] - [审判长 李秀文]:因本案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
被告公司是不是全部都搬到长沙去了?[11:11:33] - [原告]:是。没有人员在北京,也无办公地点。[11:11:35]
- [审判长 李秀文]:被告是否与原告协商过去长沙工作的问题?有无提过去长沙的福利待遇?[11:11:39]
- [原告]:直接说如果不去长沙视为自动离职。没有提过福利待遇。[11:11:41]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提供实际劳动至何时?双方怎么解除劳动关系?[11:11:45]
- [原告]:实际提供劳动到2018年9月底。因公司办公地点没有了,自2018年8月没再发放过工资。被告法人委托人事于2018年9月30日与原告沟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从2018年10月开始仲裁。2018年9月份帮公司打包相关材料,干的不是之前的活。[11:11:48]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在事实上有无补充?[11:11:50]
- [原告]:无。[11:11:55]
- [审判长 李秀文]:法庭调查结束,因本案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不再进行。原告陈述最后意见。[11:12:14]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1:12:30]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字。[11:25:59]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1:26:1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1: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