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于洋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公诉人正在发表公诉意见

法庭全景
 8月14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承租房屋未付使用费,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52:5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李偲偲。
    [13:53:36]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承租房屋未付使用费,男子拒不执行判决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54:15]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于洋。
    [13:55:32]
  • [主持人]:
    于洋,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
    [13:56:11]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3:56:56]
  • [主持人]:
    检方指控,2017年12月14日,法院判决认定被告汪某某(男,1972年7月,初中文化,无业)将原碧云寺大棚地址上的房屋腾退返还给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并按照每年8万元的标准向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支付上述房屋自2015年6月1日起至房屋腾退之日止的占用使用费。后二审维持原判,后汪某某拒不执行。 检方认为,被告人汪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3:57:30]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开始,敬请关注。
    [13:58:08]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于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任艳辉、杨磊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冯佳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抗抗,助理检察员孔鹤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进出庭为被告人汪某某辩护。你是否听清了?
    [14:03:00]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听清楚了。
    [14:04:29]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对上述权利均做通俗解释)。被告人明白了吗?
    [14:05:39]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听明白了。
    [14:06:27]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14:06:50]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不申请回避。
    [14:07:24]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14:07:52]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4:09:08]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09:54]
  • [公诉人]:
    汪某某,男,1972年某月某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412**********613X,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某地,现已被刑事羁押。2017年12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2017)京0108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汪某某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煤厂街某地址上的房屋腾退返还给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并按照每年八万元的标准向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支付上述房屋自2015年6月1日起至房屋腾退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后被告人汪某某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3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京01民终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于2018年4月18日申请强制执行该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令被告人汪某某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但汪某某未能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2018年9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责令被告人汪某某十五日内将涉案房屋腾退返还给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被告人汪某某仍拒不执行。2018年12月15日,被告人汪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2019年1月14日,被告人汪某某家属已代为将涉案房屋返还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2019年6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汪某某提起公诉,
    [14:11:38]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4:20:22]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一致,无异议。
    [14:22:32]
  • [审判长]:
    辩护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4:24:07]
  • [辩护人]:
    有罪罪轻辩护。
    [14:24:43]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25:11]
  • [公诉人]:
    汪某某在侦查机关有三堂供述,对于拒不协助执行法院判决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述愿意腾退房屋。
    [14:34:30]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4:35:10]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没有意见。
    [14:36:08]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4:36:39]
  • [辩护人]:
    没有意见。
    [14:37:10]
  • [审判长]:
    被告人,收到判决而未履行是为什么?
    [14:40:01]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房屋出租给他人还未到期,导致未交。
    [14:40:55]
  • [审判长]:
    房屋又租出去现在合同终止了吗?
    [14:41:27]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已经终止。
    [14:41:54]
  • [公诉人]:
    出示租赁合同四份、证明材料。
    [14:42:19]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4:43:01]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没有意见。
    [14:43:27]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4:43:54]
  • [辩护人]:
    没有。
    [14:44:11]
  • [公诉人]:
    出示受案登记表、案件移送函、强制执行申请书、香山公园管理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告财产令、居留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犯罪嫌疑人的入所健康检查表。
    [14:44:53]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14:45:54]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没有意见。
    [14:46:25]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14:46:44]
  • [辩护人]:
    没有意见
    [14:47:02]
  • [公诉人]:
    控方证据出示完毕。
    [14:47:38]
  • [审判长]:
    民警通知的时候知道是什么事情吗?
    [14:48:03]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不知道,就知道是配合工作。
    [14:48:42]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
    [14:49:03]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没有。
    [14:49:23]
  • [辩护人]:
    没有。
    [14:49:36]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14:50:12]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没有。
    [14:50:40]
  • [辩护人]:
    不申请。
    [14:52:26]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52:45]
  • [公诉人]: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是无误的。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汪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涉案房屋已交付,量刑时酌情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4:53:11]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4:54:00]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法律意识淡薄,希望从轻判罚。
    [14:54:22]
  • [辩护人]:
    汪某某到案如实供述,供述前后一致,系自首;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愿意接受惩罚,后悔自己的行为;系初犯;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小,涉案房屋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系违章建筑。汪某某不是强行占有,承担房屋改造施工,投入大量资金。香山公园要求现状返还。汪某某当时不知涉案罪名,当时履行确实存在困难,另外汪某某家人已将涉案房屋返还。
    [14:54:44]
  • [审判长]:
    公诉人、被告人还有何要补充的吗?
    [14:57:28]
  • [公诉人]:
    没有。
    [14:58:10]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很内疚,希望出去好好做人,法院给我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
    [14:58:32]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4:58:58]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没有。
    [14:59:18]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十五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
    [14:59:33]
  • [审判长]:
    下面继续开庭,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听取了被告人的供述,控辩双方出示了证据并进行了质证,被告人未向法庭提供证据,本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控辩双方证据,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汪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判决罪,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汪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判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汪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15:00:14]
  • [审判长]:
    被告人汪某某是否听清楚?
    [15:01:06]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听清楚了。
    [15:01:37]
  • [审判长]:
    本判决为当庭宣判,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内向你们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15:01:55]
  • [被告人 被告人汪某某]:
    听清楚了。
    [15:02:23]
  • [审判长]:
    现在闭庭,将被告人汪某某带下庭。
    [15:02:4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5:03:10]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5: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