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大楼

合议庭

异议人

庭审现场
8月13日9:30,三中院审理“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 请求可否被支持”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
    [10:56:22]
  • [主持人]:
    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执二庭。该案由本院执二庭高可、金星、宫淼组成合议庭。审判长高可,庭长助理,法学硕士,入额审判员,多次获得个人嘉奖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金星,入额审判员,审判经验丰富,多次获得个人嘉奖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宫淼,入额审判员,拥有极其丰富的经验,多次获得个人嘉奖荣誉。本院书记员王冰担任法庭记录。
    [10:58:49]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崔某某申请执行异议。
    申请人称:一、标的房屋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非被执行人个人自有财产。二、标的房屋为异议人与女儿唯一住房。
    [10:59:13]
  • [主持人]:
    现在庭审开始。
    [11:00:08]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关闭通讯设备,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11:00:58]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各方当事人的身份均已核验。法庭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始听证。
    [11:01:15]
  • [审判长]:
    现在开始听证。本院今天依法召开听证会。由本院法官高可、宫淼、金星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王冰担任法庭记录。下面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案卷材料等权利。当事人应履行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进行举证等责任。各方当事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
    [11:01:48]
  • [均]:
    听清,不回避。
    [11:02:39]
  • [审判长]:
    下面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案卷材料等权利。当事人应履行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进行举证等责任。各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11:02:49]
  • [均]:
    是的
    [11:02:57]
  • [审判长]:
    下面进行听证调查,先由申请人陈述请求事项,相关事实、理由以及法律依据。
    [11:03:16]
  • [异议人]:
    与我方执行异议申请书相同,北京市丰台区丰桥路7号院某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产)是异议人与被执行人齐某某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被执行人的个人自由财产,并且是异议人与女儿的唯一居住房屋,因此不应认定该房屋为执行标的,同时该房屋也不具备执行条件。法院执行的依据是三中院出具的(2017)京03处131号刑事判决书第四条“责令被告人刘某某、齐某某、张某某在各自犯罪数额范围内退赔被害人之经济损失”、第五条“在案扣押欠款、查封房产用于本判决第四项的执行、或退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该形式案件中中异议人没有任何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其合法拥有的房产不能作为执行标的而被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只能根据生效判决书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由于异议人不是执行公告第三条显示的占有、使用人而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权利,因此法院的执行公告要求异议人腾退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异议人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不是本案的执行责任主体,法院对异议人的主体身份界定错误,在执行过程中侵害案外异议人的权利,因此法院认定涉案房产时执行标的及向案外人出具腾退公告是错误的,应该纠正。请求撤销对涉案房产作为执行标的的认定,撤回要求异议人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涉案房产予以腾退的公告。
    [12:33:32]
  • [审判长]:
    是否有补充?
    [12:34:04]
  • [异议人]:
    [12:34:10]
  • [审判长]:
    你与齐某某的女儿多大了?
    [12:34:26]
  • [异议人]:
    1991年11月24日出生,与我共同生活,没有结婚。案涉房屋一直在居住。
    [12:34:33]
  • [审判长]:
    前几次公告是否看见过?
    [12:35:01]
  • [异议人]:
    没见过,一直在照顾母亲,主要住在涉案房屋,我名下没有房产。
    [12:35:12]
  • [审判长]:
    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执行过程无法更改。判决中必须执行齐某某的份额用于退赔被害人,房屋必须执行,判决的性质我们无权更改,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房屋购买时间是否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12:35:42]
  • [异议人]:
    是的。
    [12:35:49]
  • [审判长]:
    齐某某的份额你能拿出来吗?
    [12:36:06]
  • [异议人]:
    拿不出来。
    [12:36:26]
  • [审判长]:
    房子你认为价值是多少?
    [12:36:48]
  • [审判长]:
    大约四百多万。公告让腾退我们认为无法做到,崔某某不是占有使用人,我们是所有权人。在刑事判决中我们向法院提出过本案房屋查封的形式有瑕疵,涉案房屋是我们的唯一住房,我们也拿不出那么多钱。
    [12:37:16]
  • [审判长]:
    执行依照判决执行。对房屋份额不清楚可以另行起诉析产。你如何配合执行?
    [12:37:46]
  • [异议人]:
    份额一般情况下都是共同共有。
    [12:37:57]
  • [审判长]:
    具体配合方式可以和实施庭法官商量。
    [12:38:10]
  • [审判长]:
    下面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2:38:26]
  • [异议人]:
    坚持我方的意见。
    [12:38:31]
  • [审判长]:
    听证会到此结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合议,现在休庭。
    [12:38:4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赵佳丽本次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2:38: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