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审判席

原告

被告

庭审现场
8月20日9时,石景山法院审理“原房主未迁出户口 新房主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1:22]
  • [主持人]:
    依法公开审理的“原房主未迁出户口 新房主诉至法院”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马勇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邓爽担任法庭记录。
    [09:01:45]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2015年11月20日,赵某与段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出资172万元购买被告名下房屋,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9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双方于2015年12月7日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被告应于2018年12月6日前将原有户口全部迁出,至今被告仍有部分户口未迁出。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06:05]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09:07:17]
  • [审判员]: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09:08:32]
  • [原告]:
    赵某(未到庭),女,石景山某单位员工,住石景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云成,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09:09:03]
  • [被告]:
    段某某,男,无业,住河北省廊坊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成强,河北春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09:09:11]
  • [审判员]: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2019京0107民初16331号原告赵某起诉被告段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马勇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邓爽担任法庭记录。
    [09:09:19]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09:29]
  • [各方当事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
    [09:09:42]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09:09:50]
  • [原告]: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18年12月7日起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日的违约金,暂时至2019年5月22日21.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5年11月20日,赵某与段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出资1720000元,购买被告名下位于石景山区苹果园三区某房屋,合同同时约定被告应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9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双方于2015年12月7日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8年12月6日前将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但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一流部分户口在该房屋所在地址,对原告房屋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应该。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
    [09:19:05]
  • [审判员]:
    原告第一项诉讼请求计算方式是什么?
    [09:19:43]
  • [原告]:
    根据合同约定第10条,1095日开始15日内迁出房屋户口,逾期未迁出,按照房屋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8.6万,超过15日没有迁出的每日按照万分之五计算,自2018年12月22日起,按日照万分之五,以172万为本金计算至全部户口迁出之日。
    [09:19:53]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09:20:06]
  • [被告]: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第一,段某某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涉案房屋真正的所有人是别人,第二,段某某对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不知情,不是他本人所签,第三,段某某作为非北京户口的农民对北京房屋买卖政策不知,第四,虽然原告起诉段某某,但段某某愿意配合原告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手续,第五,违约金计算过高,第六,原告找过段某某一次要求提供户口未迁出的人的电话,没有提过违约金,段某某也积极提供了电话。
    [09:20:15]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就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举证,举证时请逐一说明证据名称、内容以及证明目的。
    [09:20:28]
  • [原告]:
    证据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证明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证据二,房屋产权证,证明房屋已过户原告名下。
    [09:20:39]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请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09:24:19]
  • [被告]:
    对证据一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被告段某某的签字不是本人所签,这里签的第三个字不是段某某的名字里的第三个字,被告对合同不知情。证据二,需要提供原件,请法院核实。
    [09:24:28]
  • [审判员]:
    原告解释一下合同上被告的签字为什么不同?
    [09:44:06]
  • [原告]:
    原告在签合同的时候见过段某某,但记不清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是段某某签的还是吴某代签的。吴某的授权书在房屋中介公司。
    [09:47:49]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认可房屋买卖合同不是被告所签?
    [09:48:00]
  • [原告]:
    对主合同不认可,是他本人去签的。吴某是现在还没迁出户口的老太太的儿媳妇。
    [09:48:09]
  • [被告]:
    吴某是老太太儿子的女朋友。
    [10:09:14]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提交法庭?
    [10:09:25]
  • [被告]:
    没有。买卖合同内容段某某不知道,确实是段某某一起办理过户的。
    [10:09:49]
  • [被告]:
    就房管局办过户时见过1次赵某,最多见过2次。
    [10:10:15]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坚持主张迁出户口违约金?
    [10:10:25]
  • [原告]:
    是的。对于鉴定,庭后提交书面意见。
    [10:10:32]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坚持提起鉴定?
    [10:10:41]
  • [被告]:
    是的。
    [10:10:46]
  • [原告]:
    对于鉴定,我需要征求当事人本人的意见。
    [10:10:53]
  • [审判员]:
    现在示明,如果鉴定结果非本人所签,合同内容可能无法约束被告,对于鉴定费用负担,原告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10:10:58]
  • [原告]:
    好,听清楚了。
    [10:11:09]
  • [审判员]:
    涉案房屋原产权登记在谁名下?
    [10:11:17]
  • [被告]:
    段某某名下。
    [10:11:24]
  • [审判员]:
    关于卖房一事,段某某是否委托过吴某?
    [10:11:47]
  • [被告]:
    记不清楚了,整个买房过程不是我作的。
    [10:11:54]
  • [审判员]:
    原告找房屋中介公司提供有段某某委托吴某办理涉案房屋买卖的委托书?
    [10:12:05]
  • [原告]:
    好的,听清楚了。
    [10:12:15]
  • [审判员]:
    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依据什么?
    [10:12:27]
  • [原告]:
    依据买卖合同第10条第3款。
    [10:12:33]
  • [审判员]:
    鉴于本案关键性事实需要核实,双方明确是否需要鉴定,各方7日答复法庭。
    [10:12:44]
  • [各方当事人]:
    好的,听清楚了。
    [10:12:50]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0:12:57]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
    [10:17:37]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