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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9:15,顺义法院审理“签无固定期合同被拒 劳动者起诉要求签订”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签无固定期合同被拒 劳动者起诉要求签订”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于2016年6月入职被告公司,被告与职工签订书面合同时强迫员工必须选择1年期的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无奈原告与被告连续签订了三次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8年6月,原告与被告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提出被告应当与原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告拒绝,原告被迫在出具的合同文本中自愿选择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9年原告与被告第四次签订合同时再次提出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被告再次拒绝并通知原告不再与原告续签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被告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与原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09:25:10]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36:41]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09:41:02]
- [双方]:听清了。[09:45:17]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宣永华、马德云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翟欢欢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本院释明: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
原告、被告对于以上的权利义务及本院释明是否听清?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0:06:29]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10:17:20]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0:17:31]
- [原告]:原告于2016年6月入职被告公司,被告与职工签订书面合同时强迫员工必须选择1年期的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无奈原告与被告连续签订了三次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8年6月,原告与被告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提出被告应当与原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告拒绝,原告被迫在出具的合同文本中自愿选择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9年原告与被告第四次签订合同时再次提出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被告再次拒绝并通知原告不再与原告续签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被告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与原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自2019年6月13日起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10:17:40] - [审判长 李秀文]:被告陈述答辩意见。[10:18:04]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与其签订的三份劳动合同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由其是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原告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18:17]
- [审判长 李秀文]:下面开始举证质证,由原告举证,被告发表质证意见。[10:18:27]
- [原告]:证据1.签订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劳动合同,证明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2日。
证据2. 签订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劳动合同,证明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017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2日。
证据3. 签订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劳动合同,证明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018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10:18:34] - [被告]: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10:18:49]
- [原告]:证据4.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被告不续签劳动合同,被告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无其他证据。[10:19:05] - [被告]:真实性认可,不认可证明目的,我方根据第三份劳动合同在到期之前通知其期满不再续签。[10:19:17]
- [审判长 李秀文]:被告举证,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0:19:40]
- [被告]:我方没有证据提交。[10:19:45]
- [审判长 李秀文]:公司在2019年5月24日作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原因是什么?[10:19:53]
- [被告]:就是期满不再续订了。没有其他原因。[10:20:01]
- [原告]:公司就是告知我不再续签了,没有说什么原因,我当时就不同意,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10:20:09]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是否向被告提出过不再续订劳动合同?[10:20:17]
- [原告]:没有。[10:20:26]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的工作岗位?[10:20:31]
- [原告]:信息网络宣传,负责公众号及网站的对外推广。[10:20:39]
- [被告]:认可。[10:20:45]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10:20:52]
- [原告]:没有了。[10:20:59]
- [被告]:签订的第三份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21:07]
- [审判长 李秀文]: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10:21:17]
- [原告]:公司应该与我建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其他的坚持庭审陈述。[10:21:25]
- [被告]:我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是依据签订的第三份劳动合同。其他的坚持庭审陈述。[10:21:32]
- [审判长 李秀文]:恢复法庭调查,原告提供实际劳动至什么时候?[10:21:39]
- [原告]: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3日之后都没有再去。[10:21:47]
- [被告]:提供实际劳动至2019年6月12日,在2019年6月12日之前已经将全部工作交接完毕,视为原告认可与我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10:21:54]
- [原告]:做好工作交接是出于职业素养,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与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定有其他人接手我的工作。我对公司不再续签合同不认可。[10:22:03]
- [审判长 李秀文]: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双方能否协商解决?[10:22:13]
- [原告]:坚持要求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10:22:25]
- [审判长 李秀文]: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调解不再进行,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10:22:33]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0:22:42]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0:22:49]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确认无误签字。[10:22:5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0:23:05]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0: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