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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9:30,三中院审理“执行过程提异议 申请追加第三人”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
该案由本院执二庭金星、孙宏磊、宫淼组成合议庭。审判长金星,法学学士,执二庭入额审判员,长期从事执行裁决工作,拥有极其丰富的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孙宏磊,执二庭审判员,长期从事执行工作,多次获得个人嘉奖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宫淼,法律硕士,执二庭入额审判员,审判经验丰富,多次获得荣誉嘉奖。本院书记员曲赞竹担任法庭记录。[10:01:49]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A公司执行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A公司无能力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请求依法裁定追加B公司为被执行人。
案件亮点:有限责任公司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符合法定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是执行程序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是保障执行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10:03:29] - [主持人]:现在庭审开始。[10:04:07]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关闭通讯设备,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10:04:38]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经核对,本案当事人林某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现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始听证。[10:58:00]
- [审判长]:现在开始听证,林某申请追加北京B公司为被执行人案件,本院今天依法召开听证会。由本院法官金星、李宏哲、孙宏磊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曲赞竹担任法庭记录。下面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案卷材料等权利。当事人应履行按时到庭,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进行举证等责任。各方当事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10:58:22]
- [申请执行人]:不回避[10:59:00]
- [审判长]:本院已通过公告形式送达开庭通知,其余当事人未到庭,本案将缺席开庭,是否有异议?[10:59:16]
- [申请执行人]:无异议[10:59:23]
- [审判长]:下面进行听证调查,申请人陈述其主张及相关事实、理由。[10:59:34]
- [申请执行人]:申请理由与请求与书面申请书一致,申请追加北京B公司为被执行人。第三人是本案被执行人的唯一股东。[10:59:44]
- [审判长]:是否有其他证据?[10:59:56]
-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公司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第三人是唯一股东。[11:00:06]
- [审判长]:执行案件是什么情况。[11:00:22]
- [申请执行人]: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终本了。[11:00:28]
- [审判长]:最后陈述。[11:00:48]
- [申请执行人]:坚持我方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意见。[11:01:01]
- [审判长]:听证会到此结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合议,现在休庭。[11:01:11]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谢鑫本次直播记录。[11:01:27] -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1:01:4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1: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