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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9:15,顺义法院审理“称被告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诉单位要求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被告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诉单位要求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自2013年9月至2018年6月在被告公司任职,2018年7月被告公司书面通知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原告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2013年9月至2018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被告赔偿原告赔偿金45000元。[09:46:14]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09:56:10]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56:21]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09:56:31]
- [双方]:听清了。[09:56:39]
- [审判长 李秀文]: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56:49]
- [双方]:无异议。[09:57:09]
- [审判长 李秀文]:原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淑蚕、刘泽伶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武帅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于以上的权利和义务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58:23]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09:58:58]
- [审判长 李秀文]: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陈述事实及理由或宣读起诉书。[09:59:20]
- [原告]:(宣读起诉状内容)
双方已经在庭下达成和解,就本案双方已经没有争议,我方申请撤诉。[10:00:05] - [审判长 李秀文]:撤诉申请书带了吗?[10:05:03]
- [原告]:带了,现在提交。[10:05:38]
- [审判长 李秀文]:因你方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许你方撤诉,并向双方出具书面裁定书。[10:05:46]
- [原告]:好的。[10:05:54]
- [审判长 李秀文]:还有无补充?[10:06:02]
- [原告]:没有了。[10:06:10]
- [审判长 李秀文]:阅笔录无误后签字。[10:06:16]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0:06:23]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0: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