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直播员

法庭调查

庭审现场
10月23日13:30,通州法院审理 “称二手车隐瞒事故 车主要求三倍赔偿” 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称二手车隐瞒事故 车主要求三倍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32:01]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3:38:03]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3:43:30]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王某一,男,1989年2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虞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同授权委托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代理权限同授权委托书。
    被告:王某二,男,1982年3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乌某某,男,1982年4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某,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同授权委托书。
    第三人:北京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黄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某某,男,北京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住该单位宿舍。
    [13:49:27]
  • [审判员]:
    对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13:50:55]
  • [原告]:
    没有
    [13:51:18]
  • [被告]:
    没有
    [13:52:31]
  • [审判员]: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161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乌某某,第三人北京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13:55:10]
  • [审判员]: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7条第2款、第160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夏璐独任审理,书记员刘紫微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三、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
    [13:58:41]
  • [原告]:
    听清了。
    [13:59:37]
  • [被告]:
    听清了。
    [13:59:45]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00:00]
  • [原告]:
    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2018年6月17日,原告向被告购买宝马牌二手车一辆(登记证书编号为:xxxxxx,车架号为xxxxx ,并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该合同第一条明确涉案车辆的行使里程为8000公里,且“无火烧、无事故”;第四条第2款第2项约定,乙方承诺为签署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车辆相关资料及信息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隐瞒真相、欺诈等情形;第五条第3款约定,若因乙方所述标的车辆车况、涉水、火烧存在隐瞒真相、欺诈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车款。2019年6月1日,原告在北京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望京店)更换定位模块。工作人员发现涉案车辆的方向机被更换过且非由4S店操作。经检测,除方向机被更换,涉案车辆还存有以下问题:(1)元宝梁有明显的焊接点和1公分左右的裂缝;(2)冷却管凹瘪变形;(3)原装螺丝位移;(4)车轮疑似被撞掉过。次日上午,原告在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再次检测涉案车辆,结论同上。经确定,涉案车辆问题明显,被告作为专业的汽车服务公司,有能力识别出涉案车辆为事故车辆,却在买卖合同第一条车况说明处写明:无火烧、无水淹、无事故,使原告对车况陷入错误认识,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买卖合同,被告的欺诈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具体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18年6月17日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购车款21.5万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以21.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64.5万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4:05:59]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发表你承认或反驳的答辩意见或者宣读答辩状。
    [14:07:53]
  • [被告]:
    被告王某一不是本案的适合被告,合同上的签字也不是王某一本人的签字,而且购车款也是转入乌某某的账户,王某一没有参与本案的买卖,所以本案不应该起诉王某一,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起诉。
    [14:10:37]
  • [审判员]:
    王某一和乌某某还有第三人都是什么关系?
    [14:12:03]
  • [被告]:
    只是认识。我当时在住院,是在2019年我才知道合同上面我的签字不是我本人的签字,我也找过乌某某,问乌某某为什么写我的名字也没说什么。
    [14:14:26]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解除合同的前提是隐瞒欺诈的情形,但是在购买车之前原告已经知道车款,所以不存在隐瞒的情形,所以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乌某某不认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和原告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案车辆原告已经不使用一年,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4:16:57]
  • [审判员]:
    对于王某一陈述的当时合同上王某一的签字是乌某某代签的,乌某某什么意见?
    [14:18:50]
  • [被告]:
    认可,是代签的。
    [14:19:11]
  • [审判员]:
    涉案车辆的所有权呢是谁的?
    [14:20:44]
  • [被告]:
    也记不清楚以前登记的是谁的名字了,但是当时涉案车辆当时是乌某某所有,乌某某和第三人是合作卖二手车。
    [14:21:01]
  • [审判员]:
    王某一和乌某某是什么关系?乌某某和第三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14:22:28]
  • [被告]:
    朋友,本案合同的履行和王某一没有关系,合同也是乌某某本人签订的,涉案车款也是打到乌某某的账户了。挣提成,但是本案这个车是乌某某本人的,所以本案这个车是不属于第三人的,所以车款也不需要给第三人。之前卖车是替第三人卖的,但是本案这个车是乌某某自己买的。
    [14:24:57]
  • [审判员]:
    乌某某是经营者吗?
    [14:25:52]
  • [被告]:
    不是。涉案车辆是乌某某从别人手里买的,然后卖给本案的原告了。
    [14:27:13]
  • [审判员]:
    原告知道合同上王某一的名字不是王某一本人的签字吗?为什么乌某某当时要在合同上面签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坚持起诉王某一吗?
    [14:28:00]
  • [原告]:
    知道。这个我不需要知道的。坚持起诉王某一。
    [14:28:25]
  • [审判员]: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要说明的问题。
    [14:29:49]
  • [原告]:
    证据一:2018年6月17日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及转账凭证,合同明确涉案车况为无火烧、无水淹、无事故,原告全额支付购车款21.5万元;
    证据二:涉案车辆检测照片3张,证明涉案车辆存在多处维修痕迹,为事故车,被告对车况存在隐瞒真相、欺诈情形。
    证据三:涉案车辆的保险信息,证明涉案车辆发生过两次事故,并且有一次事故时全损。
    [14:34:10]
  • [审判员]:
    时购买涉案车辆是代牌子的是吗?当时买的时候就有车牌吗?车辆过户了吗?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体现在哪些方面?
    [14:36:09]
  • [原告]:
    是的,是原车主的号牌京xxx.当时买的时候就有车牌。当时购买完了之后就过户了。之前承诺是无事故,但是经查询发生过两次事故,而且涉案车辆还存在原告起诉状陈述的那些问题。
    [14:37:43]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及第三人质证。
    [14:38:16]
  • [被告]:
    (看后)对证据一和我没有关系,签字也不是我本人签的,这个原告和乌某某都是认可的。对证据二我方不知情。对证据三我方也不清楚。
    [14:40:01]
  • [被告]:
    (看后)对证据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予以认可,该证据恰恰能够证明原告在购买涉案车辆的时候对车况是知情的,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对证据二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可,关联性有异议,无法证实是由被告的瑕疵交付造成的,而且也无法证实是涉案车辆,第10张照片螺丝的照片,汽车在做四轮定位的时候也必须拧动螺丝,第11张照片,因冷却管质地相对柔软,由于行使不当也会造成凹瘪,但是不能代表是事故造成的。对证据三部分页数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有异议,对照片没有加盖公章对真实性不认可,车辆保险杠处有凹瘪,和原告陈述的达到报废程度的陈述是不符合的,而且原告陈述的只要有一点碰撞整个车就不能用了,这个是没有依据的,而且在购买涉案车辆的时候乌某某室告知原告是有喷漆的,对于什么是事故车应该参照二手车行业标准,原告购买的是二手车,原告应该判断出二手车和新车存在的区别,合同中无事故应该理解为不是事故车。
    [14:51:19]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举证?
    [14:57:15]
  • [被告]:
    证据一合同原件和转账记录,证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14:57:36]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进行质证?
    [14:59:57]
  • [原告]:
    (看后)对证据一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认可,这个是合同原件,转账记录和我方的是一致的。证明目的不认可,恰恰证明了被告对涉案车辆的真实车况进行了隐瞒,被告的行为使原告对合同内容陷入错误认识,原告在购买涉案车辆的时候也没有对车况进行检查,被告的欺诈行为对原告造成了错误认识,然后订立了合同。
    [15:02:14]
  • [审判员]:
    被告王某一还有第三人进行质证?
    [15:05:51]
  • [被告]:
    没有意见,我不知情。和我没有关系。
    [15:06:11]
  • [审判员]:
    还有证据吗
    [15:06:48]
  • [被告]:
    工商登记信息,证明公司所有的股东,股东中没有王某一和乌某某,而且该二人也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
    [15:07:07]
  • [审判员]:
    进行质证
    [15:10:40]
  • [原告]:
    (看后)对第三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只是证明不是公司股东,但是不能证明合作关系。
    [15:10:57]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如果有证据向法庭提交,7天之内向法庭提交,逾期法庭将依法处理,双方听清了吗?
    [15:19:07]
  • [原告]:
    听清了。
    [15:19:20]
  • [被告]:
    听清了。
    [15:19:2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现在问你几个问题,原告和乌某某是怎么认识的?
    [15:19:43]
  • [原告]:
    通过汽车之家认识的,然后去第三人的公司看的车,当时涉案车辆是停在第三人的店里面,而且乌某某反复说和股东协商。我方是不是就可以认为乌某某就是第三人公司的股东。
    [15:20:10]
  • [审判员]:
    现在涉案车辆的车牌号是原告自己变更之后的吗?现在涉案车辆还在原告手里吗?
    [15:22:08]
  • [原告]:
    是的
    [15:22:28]
  • [审判员]:
    当时购买的车辆的时候没有去有资质的地方验车吗?
    [15:22:50]
  • [原告]:
    当时第三人的店里面停着法拉利什么的高级车,我想着应该不会因为20多万骗我吧。
    [15:23:06]
  • [审判员]:
    当时怎么没有找第三人公司购买啊?
    [15:23:24]
  • [原告]:
    当时乌某某说让我转给他,我想着他是股东,是不是转给他就是转给公司了。2018.6.22把涉案车辆交付给我的,合同是在第三人的店里面签订的。2018.6.28过户的。现在保险也是我上的。
    [15:23:40]
  • [审判员]:
    当时原告怎么发现涉案车辆的问题的?
    [15:27:28]
  • [原告]:
    今年4S店给我放刹车油,换定位模块的时候需要刷系统,刷系统的时候过不去,然后工人师傅给我把车升起来看的,从2月到我买车的时候,这个涉案车辆基本一致在维修。
    [15:27:42]
  • [审判员]:
    发现问题之后和乌某某协商过吗?
    [15:28:06]
  • [原告]:
    当时乌某某说16万解决,我们没有同意。
    [15:28:19]
  • [审判员]:
    涉案车辆原告同意返还吗?
    [15:28:42]
  • [原告]:
    同意。
    [15:28:54]
  • [审判员]:
    乌某某说涉案车辆是他的,但是登记上面也不是乌某某的名字啊?
    [15:29:16]
  • [被告]:
    乌某某没有办理过户。
    [15:29:28]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15:35:05]
  • [原告]:
    被告当时告诉我是没有进行任何喷涂的。该种表述已经构成欺诈的重要构成要件。
    [15:35:37]
  • [被告]:
    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说达到全损程序,并没有鉴定单位出具的说明所以说明力度不足,事故车辆拍卖处理,应该理解为原车主是将车辆卖给保险公司,所以定损价格是没有参考价值的。
    [15:38:14]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等具体问题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5:38:30]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乌某某和第三人公司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且第三人的官网是可以看到乌某某和王某一的信息的,定金也是在第三人公司内交付的,合同也是在第三人公司签订的,所以乌某某和第三人公司是存在长期合作的关系的,涉案车辆也是在第三人公司内购买的,乌某某及第三人公司都是专业做二手车的,所以对于车况的情形应该是明确的。本案中乌某某和王某一并没有对原告披露涉案车辆的真实车况。二手车评估技术规范对事故车进行了一个定义,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也可以认定涉案车辆是二手车的。涉案车辆的使用情况为发生过重大事故,车况也已经达到了报废的程序,涉案车辆在销售的过程中并没有告知原告,所以对原告造成了欺诈。
    [15:47:16]
  • [审判员]:
    退还车辆也作为诉讼请求吗?
    [15:47:33]
  • [原告]:
    我方增加诉讼请求,将涉案车辆退还给乌某某。
    [15:47:47]
  • [审判员]: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什么意见?
    [15:48:12]
  • [被告]:
    我方回去沟通。
    [15:48:28]
  • [审判员]:
    被告及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
    [15:48:52]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本案和我没有关系。
    [15:49:07]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
    [15:55:0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55:1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5:55:31]
  • [审判员]:
    最后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5:55:45]
  • [原告]:
    可以。
    [15:56:09]
  • [被告]:
    回去商量一下。
    [15:56:25]
  • [审判员]:
    由于被告需要协调调解方案,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工作,本案延期宣判。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五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
    [15:56:55]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5:57:35]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