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审判大楼

合议庭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庭审现场
11月13日9:30,三中院审理“保管人被指封闭库房 存货人拒付仓储费”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王亚楠。
    今天负责审理案件的是我院民一庭。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本院民一庭法官杨淑敏、付辉、蒋巍组成合议庭。审判长杨淑敏,民一庭庭长法官,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合议庭组成人员付辉,从事审判实践的同时注重理论研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等荣誉。合议庭组成人员蒋巍,审判业务扎实,案件调解率高,多次得到当事人赞扬。本院书记员王秋岩担任法庭记录。
    [10:33:12]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庭审案件的基本情况。
    [10:34:33]
  • [主持人]:
    A快运公司作为保管人与存货人B物流公司签订仓储合同,韩某作为保证人为B物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B物流公司未按约定向A快运公司支付仓储费,A快运公司起诉要求B物流公司支付仓储费、滞纳金、违约金及律师费,并要求韩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仓储合同合法有效,B物流公司、韩某主张仓储合同系受A快运公司胁迫所签不成立。B物流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A快运公司支付仓储费、滞纳金、违约金及律师费,韩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物流公司及韩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A快运公司存在封闭库房的行为,对B物流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要求驳回A快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10:35:21]
  • [主持人]:
    现在庭审开始。
    [10:35:28]
  • [书记员]:
    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关闭通讯设备,不得喧哗、吵闹;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陈述和提问。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上诉人北京A物流有限公司、韩某某与被上诉人北京B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10:37:31]
  • [审判长]:
    请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A物流有限公司、韩某某与被上诉人北京B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
    首先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均于庭前核对的一致么?
    [10:40:58]
  • [均]:
    一致
    [10:41:14]
  • [审判长]:
    对对方主体资格及其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无异议?
    [10:41:34]
  • [均]:
    [10:41:41]
  • [审判长]:
    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出庭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A物流有限公司、韩某某与被上诉人北京B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北京A物流有限公司、韩某某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3民初1850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实行合议制原则。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杨淑敏(即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付辉、审判员蒋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石艳明、王玮玮,书记员王秋岩,本次法庭记录由书记员王秋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3、进行辩论的权利;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6、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上诉请求。7、有权请求回避,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0:41:59]
  • [均]:
    听清 不回避
    [10:42:09]
  • [审判长]:
    现在向各方核实一审判决书情况,双方收到的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3民初18504号民事判决书吗?
    [10:42:30]
  • [均]:
    [10:42:39]
  • [审判长]:
    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及上诉的事实、理由。
    [10:42:59]
  • [上诉人]: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上诉人北京A物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B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签订仓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限至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期间由于上诉人A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仓储租金,被上诉人于是找人封堵仓库。为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A与韩某某被迫与对方签署和解协议,但在合同继续履行期间被上诉人在2019年4月后有开始不定期进行口头通知,不及时交纳款项将进行封库动作,并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进行封库,直接影响上诉人第三方用户北京阳光聚鑫科贸有限公司货物无法正常出入库。第三方用户北京阳光聚鑫科贸有限公司当场报警,经警方协调后才打开库门进行出入库作业。并于次日北京阳光聚鑫科贸有限公司将存放于上诉人库房内所有货物全部搬离,在与上诉人合同未到期就立即解除合同,由此给上诉人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在没有任何文件通知情况下,于2019年6月21日将上诉人库房进行加锁封库,不让货物进行出入库作业,并于2019年6月22日被上诉人将标示为B的依维柯小型货车停放于上诉人库房门口,阻止货物进出库房,导致上诉人的第三方仓储使用客户北京市鸿力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京通视界科贸有限公司无法将自有货物进行出入库作业,上诉人第三方用户在协调无果情况下,当场进行报警处理,警方到场进行调解,被上诉人以禁止或物品出入库房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纠纷为由拒绝挪车和开锁解除封库行为,上诉人在同日并没有收到法院开庭通知书。鉴于双方在补充协议履约期间,由于被上诉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上诉人的经营,并且直接造成上诉人的第三方用户直接经济损失,其中上诉人第三方用户北京市鸿力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达1092215.59元。上诉人已经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后沙峪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应诉材料,剩余的经济损失上诉人的第三方用户还在评估中并有可能进行法律追偿,维权程序综合上诉、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履约其过程中未尽到适租义务,即被上人经常干扰上诉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仓库进行经营,并且被上诉人的行为直接造成上诉人对第三方违约和经济损失,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上诉,请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判决。
    [10:43:32]
  • [被上诉人]:
    请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10:43:47]
  • [被上诉人]:
    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因为是上诉人不还款的行为,我方是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对货物进行置留。
    [10:44:02]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是否有异议?
    [10:44:19]
  • [均]:
    认可一审查明事实部分。
    [10:47:01]
  • [审判长]:
    各方是否同意就庭前询问内容作为本次庭审调查内容一并记载,不再重复?
    [10:47:15]
  • [均]:
    同意
    [10:48:34]
  • [审判长]:
    本院二审期间上诉人向本院提交申请书,申请本院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黑庄户派出所调查上诉人于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8日的报警记录。本院工作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黑庄户派出所,该派出所向本院出具两份工作记录,现在进行宣读
    (工作记录宣读中……)
    此外,本院亦制作工作记录一份,现在进行宣读
    (工作记录宣读中……)
    各方针对调取的证据发表意见。
    [10:48:52]
  • [上诉人]:
    我方申请调取是想证明报警及警察到场调解的事实是真实的,被上诉人在履行期间未尽到合同义务,干扰上诉人的正常经营。我方认可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
    [10:49:15]
  • [被上诉人]:
    认可真实性,我方认为该份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是因为上诉人欠租金不给,所以我方将库房封了,但是需要去提货的时候就把库房给打开了,所以是基于上诉人先违约的情况下我方才采取的行动,而且钥匙也是被上诉人的员工拿走的,与我方无关。
    [10:49:29]
  • [审判长]:
    法庭询问几个问题,上,你方主张2019年3月2日被上诉人与二上诉人签订的协议存在胁迫的情况,是否有证据证明?
    [10:49:47]
  • [上诉人]:
    没有。
    [10:49:54]
  • [审判长]:
    被上诉人,是否将上诉人的货物转移?货物的价值?
    [10:50:29]
  • [被上诉人]:
    转移了,但是行使的是留置权,因为不知道货物单价,我方不清楚货物的价值。
    [10:50:46]
  • [审判长]:
    涉诉的仓库内是否还有上诉人的货物?
    [10:50:59]
  • [被上诉人]:
    没有了,因为库房好像要拆迁了。
    [10:51:23]
  • [审判长]:
    上诉人你方主张被上诉人给你方造成了损失,在一审时是否提出反诉?
    [10:51:39]
  • [上诉人]:
    没有
    [10:51:4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现法庭对你们主要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请各方当事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意见,首先请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0:52:02]
  • [上诉人]:
    坚持上诉意见。我方承认拖欠仓储费的事实存在,但是因为被上诉人经常性的干扰,已经导致我方对第三方违约,也导致我方产生经济损失,所以我方希望可以与被上诉人进行调解,或者减少我方损失。
    [10:52:11]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0:53:06]
  • [被上诉人]:
    坚持答辩意见。双方签了三份还款协议,但是上诉人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所以我方只能行使留置权,对于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上诉人自己承担。
    [10:53:20]
  • [审判长]:
    因各方当事人庭审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庭后进行调解工作,如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对本案及时进行评议,并择期进行宣判。下面进行法庭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10:53:36]
  • [均]:
    坚持我方意见
    [10:53:44]
  • [审判长]:
    现在休庭(敲法锤),当事人阅读笔录签字。
    [10:55:0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本次庭审直播的大力支持。

    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技术部门的技术支持。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全力配合。感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警队的积极参与。感谢石艳明本次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0:56:4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