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审判席

原告

庭审现场
11月19日9:30,石景山法院审理“借款到期未还 诉至法院请求支付违约金”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30:42]
  • [主持人]:
    依法公开审理的“借款到期未还 诉至法院请求支付违约金”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左文兢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王思雨担任法庭记录。
    [09:31:18]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2018年6月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被告承诺月底还清,并承诺逾期还款违约金10万元,因此,被告向原告出具20万元的借条,原告转账出借被告10万元。现被告逾期未还款,故诉至法院。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31:28]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09:32:30]
  • [审判员]: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09:43:18]
  • [原告]:
    原告:杜某,男,1969年11月5日出生,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强,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09:43:33]
  • [被告]:
    被告:张某(未到庭),男,1968年3月15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09:43:50]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44:06]
  • [原告]:
    无异议。
    [09:44:54]
  • [审判员]:
    法庭对上述原告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被告张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缺席审理原告杜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左文兢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王思雨担任法庭记录。
    [09:45:53]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46:15]
  • [原告]:
    听明白了,不申请。
    [09:46:31]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诉讼请求和理由。
    [09:46:40]
  • [原告]: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按年息6%的标准支付2018年7月1日至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18年6月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承诺当月月底还清,被告承诺逾期还款违约金10万元,因此,被告向原告出具20万元的借条,原告通过转账出借10万元。现被告违约,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法院判如所请。
    [09:46:49]
  • [审判员]:
    因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09:47:01]
  • [原告]:
    证据1、借条一张;证据2、杭州银行补制入账证明一张;证据3、杜某借记卡账户明细一张。
    [09:51:59]
  • [审判员]:
    因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质证及举证权利。下面法庭进行询问,实际出借款项是十万?打条打了二十万?
    [09:52:19]
  • [原告]:
    是的,有保障。2018年6月底之前还清,就还十万,逾期就给二十万。
    [09:52:33]
  • [审判员]:
    借钱用途?
    [09:52:59]
  • [原告]:
    被告说是急用。
    [09:55:44]
  • [审判员]:
    被告和你的关系?
    [09:56:34]
  • [原告]:
    朋友关系,我们1992年就认识了。
    [10:03:31]
  • [审判员]:
    逾期以后联系过他吗?
    [10:03:51]
  • [原告]:
    联系过。
    [10:03:58]
  • [审判员]:
    他对此怎么说的?
    [10:04:11]
  • [原告]:
    他总是说账还没到,让我等等。
    [10:04:18]
  • [审判员]:
    诉讼请求6%是逾期利息吗?
    [10:04:36]
  • [原告]:
    是的,逾期利息。
    [10:04:42]
  • [审判员]:
    这个利息你方算过吗?比同期的人民银行贷款利率高还是低?
    [10:04:51]
  • [原告]:
    没算过。
    [10:04:58]
  • [审判员]:
    为什么案6%主张?
    [10:05:18]
  • [原告]: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中写了,逾期按6%计算。
    [10:05:26]
  • [审判员]:
    当时打借条时候怎么没写借款10万元,逾期给10万元违约金?
    [10:05:33]
  • [原告]:
    当时借的时候我是想帮他的忙,他也说月底就能还,因为也都是朋友,所以借条就直接写的20万元。
    [10:05:41]
  • [审判员]:
    原告案件事实还有其他补充吗?
    [10:05:49]
  • [原告]:
    原告为了维权,聘请律师,我们是按标的10%收费的,2万元的律师费,原告已经支付了1万元,这是他的直接损失。
    [10:05:5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到此结束。法庭调查到此结束。因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法庭不再进行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10:06:03]
  • [原告]:
    同起诉意见。
    [10:06:12]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双方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0:06:23]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
    [10:10:18]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