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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9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游泳上岸后被刮伤 起诉管理人求维权”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13:38]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游泳上岸后被刮伤 起诉管理人求维权”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谭某诉称:2019年7月11日晚,原告谭某与其母亲在被告北京某体育公司处游泳时,因泳池旁设施安全隐患问题,造成原告谭某左足开放性裂伤,深层组织外露,流血不止。事后原告谭某赶往门头沟某医院时,医生告知当地无法医治,建议到某整形外科医院进行治疗。后经过该整形医院进行“左足内部、外部缝合”、“儿童医院注射破伤风针”、“两次门头沟区医院换药”、“整形医院拆线”的过程结束了本次治疗。因被告北京某体育公司拒不赔偿原告谭某上述损失,故原告谭某诉至法院要求:一、判令被告北京某体育公司支付原告谭某医疗费3212.44元、营养费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0元、误工费2000元;二、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北京某体育公司辩称:同意给付原告谭某的全额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不认可,不同意支付。[09:14:02]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余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牛亚武担任法庭记录。[09:14:28]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9:14:51]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09:15:07]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09:15:24]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谭某与被告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09:15:59]
- [原告]:原告:谭某某,女,2011年5月出生,某小学学生,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9201105******。
法定代理人:谭某(谭某某之父),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门头沟区某小学教师,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9198011******。
法定代理人:王某(谭某某之母),女,1983年1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公民身份证号码130623198301******。[09:16:38] - [被告]:被告:北京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蔡某。(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邵某,男,北京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员工。[09:17:57]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18:26]
- [原告]:没有异议[09:18:33]
- [被告]:没有异议[09:18:41]
- [审判员]:经审查,双方出庭人员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余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牛亚武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权,略);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被告双方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09:19:01]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09:19:50]
-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09:20:04]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09:20:18]
- [原告]:2019年7月11日晚,原告谭某某与其母亲在被告北京某体育公司处游泳时,因泳池旁设施安全隐患问题,造成原告谭某某左足开放性裂伤,深层组织外露,流血不止。事后原告谭某某赶往门头沟某医院时,医生告知当地无法医治,建议到某整形外科医院进行治疗。后经过该整形医院进行“左足内部、外部缝合”、“儿童医院注射破伤风针”、“两次门头沟区医院换药”、“整形医院拆线”的过程结束了本次治疗。因被告北京某体育公司拒不赔偿原告谭某某上述损失,故原告谭某某诉至法院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3212.44元、营养费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20000元、父母照料误工费2000元。2.请求判令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09:20:39]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09:36:21]
- [被告]:同意赔偿医疗费3212.44元,其他的不同意赔付。[09:36:40]
-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下面由原告进行举证。[09:36:53]
- [原告]:医疗费费用清单原件被保险何某提走了,我们有取走原件的签字和视频。证据1.原告与被告付费交易合同复印件。证据2.被告公司营业执照照片。证据3.被告专用收据复印件。证据4.原告谭某某足部受伤照片。证据5.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手术同意书原件。证据6.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证据7.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门诊病历复印件。证据8.门头沟区医院换药医疗本复印件。证据9.整形医院治疗、门头沟区医院两次换药各项收费单据复印件。证据10.原告向被告转交用来到保险公司了解报销费用,各项医疗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发票原件的书面“协议证明”复印件。证据11.原告向被告转交用来到保险公司了解报销费用、各项医疗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发票原件的“转交过程”视频光盘,光盘在我手里,现在我提交。[09:37:09]
- [审判员]:证据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原件退还给原告?[09:37:51]
- [原告]:收到所有证据原件。[09:38:00]
- [审判员]:被告进行质证。[09:38:09]
- [被告]:所有证据真实性认可。[09:38:22]
- [审判员]:被告进行举证。[09:38:32]
- [被告]:没有证据提交。[09:38:41]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原告,陈述一下受伤时间、经过?[09:38:54]
- [原告]:2019年7月11日傍晚,原告谭某与其母亲在被告公司游泳时,因泳池旁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在游泳池旁的梯子划伤,健身房的药箱进行处理,血止不住,去矿务局医院,伤口无法缝合,只能去整形医院,伤口比较深要里外双重缝合,要打破伤风针,要去综合医院(儿童医院)打针,门头沟区医院二次换药处理,造成原告左足开放性裂伤,深层组织外露,血流不止,肿胀明显。强调下不是在嬉戏打闹中受伤的。[09:39:10]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陈述的受伤经过有异议吗?[09:39:48]
- [被告]:认可,没异议。[09:39:57]
- [审判员]:被告,涉案场馆是否你方经营?[09:40:22]
- [被告]:是我方经营。[09:40:30]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方在你处消费并受伤的事实有异议么?[09:40:45]
- [被告]:没有异议。[09:40:53]
- [审判员]:原告,说一下医疗费计算方法?[09:41:02]
- [原告]:实际发生。[09:41:12]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的意见?[09:41:23]
- [被告]:认可[09:41:28]
- [审判员]:被告,是否存在垫付?[09:41:40]
- [被告]:没垫付[09:41:47]
- [审判员]:原告,父母照料的误工费是什么费用,还是护理费主张?计算方法?[09:42:02]
- [原告]:护理费,调整诉讼请求的项目,误工费变成护理费。我爱人王某没有固定工作,护理期是10天,每天200元标准,护理人是王某。[09:42:13]
- [审判员]:原告,说一下护理人员的职业?月工资收入?[09:42:36]
- [原告]:没有固定工作,每月收入4000元[09:43:01]
- [审判员]:王某的工作是什么?工资支付方式是什么?能否提交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因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09:43:30]
- [原告]:王某就是帮个人看摊。以现金结算工资 ,无法提交各项证明,希望法院依法酌定。[09:44:11]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主张的护理费的意见?[09:45:01]
- [被告]:护理期和护理计算方法都不认可。[09:45:11]
- [审判员]:原告,营养费5000元的计算方法,营养期、日营养费标准?[09:45:21]
- [原告]:5000元是估算的,没有明确的营养期和日营养费标准。[09:45:31]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营养费的意见?[09:45:42]
- [被告]:不同意支付营养费。[09:45:51]
- [审判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09:46:01]
- [原告]:估算[09:46:12]
- [审判员]:被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意见?[09:46:20]
- [被告]:不认可[09:46:27]
- [审判员]:双方,关于受伤的责任比例?[09:46:39]
- [原告]:被告全责[09:46:45]
- [被告]:我方主要责任,我方占60-70%,医疗费金额上可以全部支付。[09:46:57]
- [审判员]:被告,对方责任的性质是什么?[09:47:07]
- [被告]:原告个人对自身损害没有尽到个人义务。[09:47:15]
- [审判员]:原告,是原告自己去还是家属陪同?[09:47:26]
- [原告]:原告母亲陪同去的。[09:47:34]
- [审判员]:当时受伤的时候母亲在旁边么?[09:47:47]
- [原告]:母亲跟她去了,受伤时候,孩子自己在泳池边上,母亲没有在旁边。[09:47:55]
- [审判员]:保险理赔了么?[09:48:05]
- [被告]:没有理赔,理赔得要法院判决或者有正式发票。[09:48:13]
- [审判员]:原告,有理赔么?[09:48:23]
- [原告]:没有[09:48:42]
- [审判员]:双方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09:48:50]
- [原告]:没有[09:48:56]
- [被告]:没有[09:49:02]
-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09:49:12]
- [原告]:没有[09:49:18]
- [被告]:没有[09:49:24]
- [审判员]:原被告双方各自的诉辩意见还有无补充?[09:49:36]
- [原告]:没有[09:50:11]
- [被告]:没有[09:50:18]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09:50:24]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治疗清单没有护理建议,一个八岁小女孩脚伤的那么重,护理是完全有必要的。我方在现场看管责任,我们负的责任是不让孩子打扰别人等违反社会公德事情,没有责任去检查健身房器械,你们经营方应该去去设备维护,我方不应该还要占30-40%。[09:50:34]
-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09:50:49]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护理费,从专业角度来说,没有证据,不同意给付,照护是照护,是否减少家庭的收入,没有依据;是我们应该负主要责任,医疗费我们认可赔付,在医疗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没有依据,不认可。[09:50:58]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各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09:51:1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09:51:22]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09:51:31]
- [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09:51:41]
- [原告]:不同意[09:51:47]
- [被告]:不同意[09:51:55]
- [审判员]:鉴于双方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本院当庭不再调解,法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裁判文书如何领取?[09:52:09]
- [原告]: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寄送。[09:52:17]
- [被告]: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寄送。[09:52:23]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09:52:32]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牛亚武和王琛,在此一并表示感谢![09:52:48]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09: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