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长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庭审全景
12月9日15时,门头沟法院审理“农村房屋遇拆迁 卖方索要拆迁款”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00:34]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农村房屋遇拆迁 卖方索要拆迁款”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安某、刘某诉称:原告安某与刘某系夫妻。2004年9月3日,原告刘某与赵某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坐落于门头沟区某村的18排22号房屋(后门牌号改为19排3号房屋)卖于赵某明。因赵某明并非该村村民,(2017)京0109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赵某明于2014年6月12日死亡。2017年9月27日,赵某明之妻被告李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就19排3号房屋签订腾退补偿协议,获得了拆迁利益70万元及一套三居室房屋。二原告认为19排3号房屋所得拆迁利益中包含原告的份额,故原告安某、刘某诉至法院依法分割19排3号房屋的拆迁利益,因赵某明已经去世,故要求赵某明的继承人李某、赵某东、卢某、尚某返还拆迁利益40万元。
    被告李某、赵某东、卢某、尚某辩称:不同意原告安某、刘某的诉讼请求。被告尚某系赵某明之母。李某系赵某明之妻,赵某东、卢某系赵某明的儿子、儿媳。2004年从赵某明从原告刘某处购买18排22号房屋后,于2006年修建西六环时被拆迁,置换到19排3号房屋,原告安某、刘某当时并未主张拆迁利益。因此,2017年,19排3号房屋被拆迁,所得拆迁利益仍与原告无关。
    [15:00:51]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安淑华、董秀芬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书记员董颖担任法庭记录。
    [15:02:18]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5:02:34]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5:02:53]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5:03:04]
  • [审判长]: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安某、刘某诉被告李某霞、赵某启、尚某英、卢某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15:06:21]
  • [原告]:
    原告:安某,女,1936年2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某社区。(未到庭)
    原告兼原告安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某社区。(未到庭)
    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某,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某公司法务,住门头沟。
    [15:07:23]
  • [被告]:
    被告:卢某玉,女,1994年9月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未到庭)
    被告:赵某启,男,1991年12月出生,汉族,门头沟区某小区。(未到庭)
    被告:尚某英,女,1933年6月生,汉族,住门头沟区某小区。(未到庭)
    被告兼被告赵某启、尚某英、卢某玉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霞,女,1965年1月出生,汉族,无业,住门头沟区某小区。
    [15:08:27]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5:09:30]
  • [原告]:
    没有异议。
    [15:09:39]
  • [被告]:
    没有异议。
    [15:09:44]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源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安淑华、董秀芬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书记员董颖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权,略);(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三)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5:10:55]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5:11:37]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15:11:59]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有无补充、变更?
    [15:12:15]
  • [原告]:
    原告安某与刘某系夫妻。2004年9月3日,原告刘某与赵某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坐落于门头沟区某村的18排22号房屋(后门牌号改为19排3号房屋)卖于赵某明。因赵某明并非该村村民,(2017)京0109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赵某明于2014年6月12日死亡。2017年9月27日,赵某明之妻被告李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就19排3号房屋签订腾退补偿协议,获得了拆迁利益70万元及一套三居室房屋。二原告认为19排3号房屋所得拆迁利益中包含原告的份额,故原告安某、刘某诉至法院依法分割19排3号房屋的拆迁利益,因赵某明已经去世,故要求判令四被告所获得拆迁补偿利益其中40万归二原告所有。
    [15:13:01]
  • [审判长]:
    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15:13:33]
  • [被告]:
    与上次庭审一致。没有补充,卢某玉的意见和上次庭审一致。
    [15:19:54]
  • [审判长]:
    原告还有无补充的证据提交?
    [15:20:31]
  • [原告]:
    没有了。
    [15:20:40]
  • [审判长]:
    被告还有无补充的证据提交?
    [15:20:49]
  • [被告]:
    没有了。
    [15:20:57]
  • [审判长]:
    被告买的原告的房屋之后,在2006年六环拆迁时又置换的房屋是几间?
    [15:21:07]
  • [被告]:
    也是三间,间数和面积都没有变化。
    [15:21:18]
  • [原告]:
    [15:21:28]
  • [审判长]:
    2006年置换后的房屋有无翻建?
    [15:21:42]
  • [被告]:
    安置的只有三间正房,后面院子里的房子都是我们自己建的。
    [15:21:52]
  • [原告]:
    不清楚
    [15:22:00]
  • [审判长]:
    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的最原始的房屋,买后有无翻建?
    [15:22:37]
  • [被告]:
    北房的南边建了两间西房,没有棚院子。
    [15:22:47]
  • [原告]:
    认可建了房了,煤棚子,十多平米。
    [15:23:00]
  • [审判长]:
    是否认可空调、电话、热水器、网络都是被告的?
    [15:23:11]
  • [原告]:
    认可
    [15:23:16]
  • [审判长]:
    原告陈述一下40万的计算方式?
    [15:23:28]
  • [原告]:
    是估算的。
    [15:23:37]
  • [审判长]:
    原告对案件事实、证据、变更诉讼请求还有无补充?
    [15:23:48]
  • [原告]:
    没有。
    [15:23:56]
  • [审判长]:
    被告对案件事实、证据、答辩意见还有无补充?
    [15:24:05]
  • [被告]:
    没有。
    [15:24:1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24:22]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24:33]
  • [审判长]: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24:43]
  • [被告]:
    坚持辩论意见。
    [15:24:52]
  • [审判长]:
    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15:25:06]
  • [原告]:
    没有了。
    [15:25:15]
  • [审判长]:
    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15:25:24]
  • [被告]:
    没有。
    [15:25:34]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15:25:4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25:58]
  • [审判长]:
    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15:26:07]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5:26:16]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案不再当庭组织调解。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5:26:2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董颖和潘蕾,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5:26:36]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5: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