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案件合议庭

被上诉人

案件审判长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12月11日14时,二中院审理“居间服务未果 诉求返还费用”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居间服务未果 诉求返还费用”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14:07:43]
  • [主持人]:
    陈某诉称,自己通过冯某、李某、解某与丁某达成居间协议,承租丁某位于本市房山区某楼的商铺。自己向三被告支付21万元中介费。但因为政府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冯某、李某、解某一直推拖返还中介费,故诉至法院,请求返还9万元中介费及逾期利息和案件诉讼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冯某、李某、解某返还陈某9万元中介费。冯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14:08:13]
  • [审判长 姚颖]:
    今天开庭审理的是冯某与陈某及解某、李某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下面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14:09:07]
  • [审判长 姚颖]:
    本案经法院传票传唤上诉人没有到庭,法庭等候了一定的时间,但是上诉人目前仍然没有到庭,就其没有到庭的理由,需要法庭之后进行核实。目前,法院就本案被上诉人的情况进行核实(核实被上诉人身份)。
    [14:32:24]
  • [审判长 姚颖]:
    两个原审被告李某、解某经本院合法传唤目前没有到庭,庭后会进行核实没有到庭的原因。
    经审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参加诉讼。(敲击法槌)现在开庭,今天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冯某与陈某及解某、李某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本案是冯某不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1民初154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实行“合议制”原则。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审判长姚颖、审判员李珊、审判员周梦峰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我叫姚颖,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左边的是审判员李珊,坐在我右边的是审判员周梦峰。法庭记录由本院书记员周洁担任。对以上内容,是否听清?
    [14:38:15]
  • [被上诉人 陈某]:
    听清了。
    [14:39:02]
  • [审判长 姚颖]: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主要有如下七项:
    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有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辩论的权利;
    3、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
    4、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享有相互质证的权利;
    5、有撤回上诉、请求调解和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查阅本案开庭或谈话记录的权利;
    7、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依法有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诉讼义务,主要有如下四项:
    1、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发言按顺序进行;
    3、根据民诉法规定的“诚信原则”,陈述案件事实必须要实事求是,并如实提供证据;提供新证据应当符合民诉法要求;
    4、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被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的法律责任。
    对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是否听清?
    [14:39:18]
  • [被上诉人 陈某]:
    听清了。
    [14:39:34]
  • [审判长 姚颖]:
    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4:39:46]
  • [被上诉人 陈某]:
    不申请。
    [14:44:11]
  • [审判长 姚颖]:
    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调查, 被上诉人针对一审判决以及上诉人的陈述发表答辩意见。
    [14:44:24]
  • [被上诉人 陈某]:
    同意一审判决。我们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是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14:44:38]
  • [审判长 姚颖]:
    对于一审经审理查明部分是否有异议?
    [14:44:51]
  • [被上诉人 陈某]:
    没有异议。
    [14:45:03]
  • [审判长 姚颖]:
    收据中约定如租赁合同无法履行返还定金,无法履行是何情形?
    [14:45:16]
  • [被上诉人 陈某]:
    保证通过中介达成的交易可以正常进行,这样可以不用再缴纳中介费了。本案合同签订几天就解除了,是因为政策原因。
    [14:45:28]
  • [审判长 姚颖]:
    双方签订建立起居间关系的时候,有没有就租赁物能够进行拆墙打洞进行租赁条件?租赁合同中哪些条款约定有开窗打洞的约定?
    [14:45:41]
  • [被上诉人 陈某]:
    当时说这个租赁合同一定要能够继续履行,交付租金后能正常营业,实际租赁合同没有正常营业,也没有取得房屋。
    出租人在与被上诉人的租赁合同里面对这项,并没有明确约定。
    [14:45:56]
  • [审判长 姚颖]:
    条款中没有明确?对于租赁合同是否成立你们什么意见?
    [14:50:50]
  • [被上诉人 陈某]:
    没有明确。但是这些是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双方一致认可,达成租赁的现状才进行租赁合同的履行。
    我们认为成立了。但是并没有履行。
    [14:51:10]
  • [审判长 姚颖]:
    陈某和案外人丁某解除了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之后45万多租赁费怎么解决的?
    [14:51:29]
  • [被上诉人 陈某]:
    是。
    原来支付的租金全部退回了。
    [14:52:01]
  • [审判长 姚颖]:
    怎么退的?什么方式?有相应退回转帐记录?
    [14:52:17]
  • [被上诉人 陈某]:
    银行转帐。
    没有,有解除合同的说明一审提交了。
    [14:52:36]
  • [审判长 姚颖]:
    就转帐将租赁费退回没有相应的证据?除了这个之外转帐记录能不能提交?
    [14:52:49]
  • [被上诉人 陈某]:
    有出租方书写的书面的材料,合同解除。
    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核实。
    [14:53:48]
  • [审判长 姚颖]:
    这个房屋后来由刘某使用,在建筑物外面打楼梯?
    [14:54:06]
  • [被上诉人 陈某]:
    是。被上诉人想承租房屋想要打楼梯,我们承租的是2、3层。想在外面打楼梯。
    是。方便进出。至于刘某承租后直接走的是建筑物内部。从里面走的上2层。而且当时的门就是走的小门。
    [14:54:39]
  • [审判长 姚颖]:
    履行的设施条件有变化?没有进行磋商?
    [14:55:02]
  • [被上诉人 陈某]:
    是。
    原来说过,同意我们做。后来说做不了。我们需要在外面做通道等。
    [14:55:17]
  • [审判长 姚颖]:
    这样的需求不符合规定是吗?刘某的租赁和你们租赁范围一样?
    [14:55:34]
  • [被上诉人 陈某]:
    丁某告诉我们,找相应部门了,这样做不允许的。后来发生了封门堵洞了,原来可以做,现在不允许了。
    一样。
    [14:55:56]
  • [审判长 姚颖]:
    刘某承租租赁物期间你们有没有取得租赁物收益?就居间为什么需要冯某、李某、解某来协调促进合同签订?
    [14:56:18]
  • [被上诉人 陈某]:
    没有。一审刘某也到庭说明了。
    从被上诉人的角度看,当时是这三个人作为中介促成租赁合同,我们不知道是否能够达成租赁合意。这三个人是一起干的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当时写的收据也是他们三个人签字按的收益,钱支付给其中一人李某。
    [14:57:02]
  • [审判长 姚颖]:
    你认为对方做了什么工作促成了租赁合同签订?有相应成本吗?
    [14:58:17]
  • [被上诉人 陈某]:
    促成双方达成租赁。联系双方到涉案房屋,看、谈承租事宜,信息是冯某三人给我们的。
    不清楚。
    [14:58:38]
  • [审判长 姚颖]:
    冯某三人为居间合同付出的成本你清楚吗?
    [14:58:59]
  • [被上诉人 陈某]:
    不清楚。
    [14:59:17]
  • [审判长 姚颖]:
    就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14:59:31]
  • [被上诉人 陈某]:
    没有。
    [14:59:46]
  • [审判长 姚颖]:
    一审已经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就一审法院已经组织过的证据材料,二审不再重复进行,是否有新证据提交?若有请讲明证据来源、名称及证明目的。
    [14:59:58]
  • [被上诉人 陈某]:
    没有。
    [15:00:10]
  • [审判长 姚颖]:
    法庭调查结束,因为上诉人、原审被告没有到庭,法院需要在庭后继续核实具体情况,本次庭审就先到这。现在休庭,阅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15:00:22]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5:07:08]
  • [声明]:
    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