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原告方宣读起诉书

法庭审判人员

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法官组织法庭调查

直播人员

法庭全景
12月23日9时,丰台法院审理“多次要求还款未果 诉请立即归还借款”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42:3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李强,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吕女士诉吕先生、蔡女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42:45]
  • [主持人]:
    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10:43:37]
  • [主持人]:
    原告吕女士起诉称,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因被告购房需要资金,她共出借194万元给二被告,被告出具借条、收条各一张。现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但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归还本金194万元。
    [10:43:52]
  • [主持人]:
    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一庭法官卢晓芳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44:32]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10:44:56]
  • [审判长]: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0:45:15]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
    [10:45:27]
  • [审判长]: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吕女士诉被告吕先生、蔡女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民一庭法官卢晓芳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胡津芳、马宏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张海燕担任法庭记录。
    [10:45:44]
  • [审判长]: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10:47:22]
  • [审判长]:
    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10:47:40]
  • [审判长]: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10:47:5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申请。
    [10:49:1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申请。
    [10:49:22]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49: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因被告购房需要资金,我方共出借194万元给二被告,被告出具借条、收条各一张。现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但均未果,故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二被告归还原告出借款194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10:49:59]
  • [审判长]:
    被告答辩意见。
    [10:50:43]
  • [被告 吕先生]:
    原告所述事实属实。同意归还借款。
    [10:51:50]
  • [被告 蔡女士]:
    原告与吕先生串通虚构巨额债务;原告和原告配偶都是公职人员,工资收入需80多年才能挣194万元,因此不属实;款项转账日期比借条上的日期早,不符合一般的借贷习惯和方式。
    [10:52:13]
  • [审判长]:
    法庭举证、质证,原告出示证据。
    [10:53: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1、借条一张。
    2、收据及中国工商银行的转账凭条,证明原告向吕先生出借194万元,其中1500元是现金支付。
    3、吕先生的借记卡明细单,证明和原告的出借款项可以相互印证.
    4、购买房屋的相关材料,证明出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其中,大额款项有工商银行42万元,光大银行156万元。
    [10:53:25]
  • [审判长]:
    被告质证。
    [10:53:51]
  • [被告 吕先生]:
    1.借条是我写的。2018年3月19日写的,打了一个汇总的条,3月19日是最后一笔,之前打的条都归还原告了,打条的时候我和蔡女士说了。用于购买大兴区的房子,房子现在登记在我们名下。
    2.收据是原告给我的,我签的字。
    3.银行收据真实性认可。
    4.真实性认可。
    [10:54:31]
  • [审判长]:
    收据是谁写的?
    [10:57:3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上面的字都是吕先生写的。
    [10:57:53]
  • [审判长]:
    蔡女士发表意见。
    [10:58:16]
  • [被告 蔡女士]:
    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17.48号第二条,明文规定当事人签订保证书,保证当事人陈述真实性。
    [10:58:42]
  • [审判长]:
    法庭释明,原告和吕先生能否保证陈述属实,若当事人陈述有不实,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0:58:5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明白,保证属实。
    [10:59:09]
  • [被告 吕先生]:
    明白,保证属实。
    [10:59:17]
  • [审判长]:
    被告继续发表质证意见。
    [10:59:31]
  • [被告 蔡女士]:
    1.针对《借条》(2018.3.19)真实性不认可,应为虚构;证明目的不认可,不能证明借到194万元,更不能证明发生了借贷。
    2.关于《收据》,真实性不认可,为虚构;证明目的不认可,不能证明是借贷关系。
    3.银行凭证及银行明细,真实性需要调查取证,调取付款账号的款项来源,正常情况下原告无放贷的经济能力;关联性、证明目的不认可。
    4.关于补充提供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认可。
    [10:59:53]
  • [审判长]:
    被告举证。
    [11:00:14]
  • [被告 吕先生]:
    没有。
    [11:00:36]
  • [被告 蔡女士]:
    1、起诉书,是吕先生在大兴法院起诉蔡女士离婚,证明吕先生因肺癌晚期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和债务,要求抚养子女。该案件尚未开庭,谈过一次话,我们提管辖异议了。
    2、家庭账本复印件,证明所谓买房的情况,其中只有40多万为借款,原告仅为13.4万,首付217万元是夫妻共有财产166万加5万元构成,证明房子是以小换大,二被告手里有钱。
    3、公证书,证明截止至2018年8月1日与原告的欠款13.4万元;遗嘱是吕先生写好发给蔡女士的;销售房屋付款明细是吕先生与原告核对后发给蔡女士确认;证明是换房。
    4、遗嘱,证明欠原告13.4万元。
    5、保险理赔,证明2018年8月15日收40万元保险互助金用于偿还姐姐们的债务。
    6、银行汇款回单,证明2018年8月15日向姐姐们的还款记录,说明不欠姐姐们的钱。
    7、销售房屋首付款明细,证明原告每收到一笔吕先生夫妇的卖房款都汇给了吕先生,说明出卖的是吕先生蔡女士的共同财产;付款行为和“借条”无关,借条是“利用付款”虚构的;原告的汇款凭证对应的是收到高某房款,之后直接付给吕先生,说明是吕先生蔡女士夫妻是换房。
    8、账本复印件,证明2016年5月2日还原告某小区购房款3万元,说明房子是夫妻的,只是借名而已。
    9、银行账单,证明蔡女士向原告偿还某小区买房时的首付款,时间是2016年5月,首付款已经还给原告了。
    10、账本复印件,证明买某小区房子时欠原告的11万元已于2017年3月15日还清。
    11、公证书,是手机qq与吕先生的聊天记录,证明2017年10月-2019年1月吕先生和蔡女士无巨额债务,每月还放贷2200元,是吕先生每个月打到原告账户,由原告还某小区房子的放贷。
    12、公证书,证明换房过程。
    13、装修证明,证明某小区的房子是蔡女士、吕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
    [11:01:50]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1:07:0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1.起诉书,真实性认可。
    2.家庭账本复印件,真实性不认可,反而证明资金来源是卖房款,某小区房屋属于原告所有,当时原告出租给被告进行共同生活,被告按时支付租金,即使是吕先生手写记载的,后来新增了一个13万的债务,我们认为截止目前只有194万元债务。
    3.公证书,真实性认可,蔡女士单独向公证处进行的申请,与本案无关。
    4.遗嘱,与本案无关,没有说明将某小区房屋出卖后,将钱用于购买房子。
    5.保险理赔,与本案无关,还款没有给原告。
    6.银行汇款回单,真实性不认可,与本案无关。
    7.销售房屋首付款明细,真实性不认可,我们出售某小区房屋后向被告出借的款项。
    8.账本复印件、9.银行账单:账本真实性不认可,账单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转账说明不认可,双方有多种账务往来,不认可为还某小区房屋首付款。
    10.账本复印件,真实性不认可。
    11.公证书、12.公证书: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理由同证据3意见。
    13.装修证明,与本案无关,三性均不认可。
    [11:07:32]
  • [审判长]:
    吕先生发表质证意见。
    [11:10:47]
  • [被告 吕先生]:
    1.起诉书,真实性认可。
    2.家庭账本复印件,结婚后蔡女士买的账本,账本是我写的,是蔡女士胁迫我写的,若不按她意思写,就跳楼自杀。
    3.公证书,我的手机每晚都要交由蔡女士,包括银行账户、密码都是蔡女士生日,她都知道。第九页是按蔡女士意愿发的,她掌控着我的手机,首付款明细是在电脑上按照蔡女士意愿做好的,然后发到我的手机上。
    4.遗嘱、5.保险理赔:我当时收到水滴互助40万元,当时欠了外面好多钱,2018年8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把十几万还给了蔡女士父母,剩余的钱全部还给了我其他姐姐的钱,在此情况下蔡女士要求我写了遗嘱。
    [11:12:01]
  • [审判长]:
    遗嘱为何写了四姐13.4万元?
    [11:12:53]
  • [被告 吕先生]:
    当时蔡女士胁迫我写的。
    [11:13:10]
  • [被告 蔡女士]:
    那天我在上班,吕先生在家里,聊天记录中也有吕先生向我发的遗嘱。
    [11:13:23]
  • [审判长]:
    为什么没有写194万元的事?
    [11:13:34]
  • [被告 吕先生]:
    蔡女士不让我写194万元。
    [11:13:47]
  • [被告 蔡女士]:
    不认可吕先生说的。对于遗嘱上的借款确认是购买旧宫房子的借款,对于他说没有钱治病的事实不认可,当时他还出了两次国。
    [11:14:03]
  • [审判长]:
    吕先生继续发表质证意见。
    [11:14:14]
  • [被告 吕先生]:
    6.银行汇款回单,这是还其他姐姐的钱,其中包括35万炒股的钱。蔡女士都是让我写的还买房借款。
    [11:14:39]
  • [被告 蔡女士]:
    股票是他代他四姐和四姐夫认识的一个官员代持股票,股票的钱退了一部分,部分还在账户上。
    [11:15:55]
  • [被告 吕先生]:
    7.销售房屋首付款明细,同前述质证意见。
    8.账本复印件,同证据2质证意见。
    9.银行账单,账本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转账说明不认可,还款用途可以随便写。
    10.账本复印件,同证据2意见。
    11.公证书,真实性认可,与本案无关,1号3单元501是我的账号。
    12.公证书,我不清楚,是蔡女士与中介结构的聊天记录。
    13.装修证明,真实性不认可。
    [11:16:40]
  • [审判长]:
    原被告关系?
    [11:17: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告是吕先生四姐,二被告系夫妻关系。
    [11:18:02]
  • [审判长]:
    旧宫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11:25:17]
  • [被告 吕先生]:
    2017年12月30日支付定金10万元,当天签订购房合同,首付款208万(含定金10万元),贷款120万元,2018年3月2日通过资金监管给我爱我家托管银行156万+42万。
    [11:25:26]
  • [审判长]:
    吕先生为何在账本上书写首付款包含某小区卖房款?
    [11:37:20]
  • [被告 吕先生]:
    是蔡女士要求我这么写的。
    [11:39:06]
  • [审判长]:
    吕先生和蔡女士结婚后,账由谁管?
    [11:39:25]
  • [被告 吕先生]:
    实际控制人是蔡女士,我记账,资金不是由我支配。
    [14:30:25]
  • [被告 蔡女士]:
    2015年年中之前我记账,他管钱,后来因记录太繁琐、怀孕生孩子,就由吕先生来记,日常支出都是通过吕先生的账户,有时候由我代付。
    [14:30:58]
  • [审判长]:
    借款何时签订的?
    [14:31:1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全部出借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进行了相应对账,签订了借条。
    [14:31:27]
  • [审判长]:
    签借条时谁在场?
    [14:31:3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和吕先生。
    [14:31:45]
  • [审判长]:
    一共签了几个借条?
    [14:32: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每笔都签了,最后汇总一个条,当时是我们两个人在场。
    [14:32:09]
  • [被告 吕先生]:
    每次打条都和蔡女士说了。
    [14:32:27]
  • [被告 蔡女士]:
    没有和我说过。
    [14:32:44]
  • [审判长]:
    某小区房子购买情况?
    [15:02:1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2012年10月26日购买,总价67万,首付30万,公积金贷款37万,首付先支付现金2万元定金,剩下28万元是2012年12月通过工商银行账户转账给出卖人。贷款2012年12月份开始还款,贷款账户也是工商银行账户,每月还款固定金额2200元,贷款于卖房时一次性结清。
    [15:02:49]
  • [被告 吕先生]:
    认可。
    [15:03:24]
  • [被告 蔡女士]:
    认可。
    [15:03:40]
  • [审判长]:
    出示本院调取的原告工商银行账户信息。
    [15:04:0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真实性认可,对方主张借名买房,用原告的名贷款,但在实际支付中,银行明细显示被告从2013年3月1日向我方支付款项,我方认为是租金,原告实际还贷从2013年1月1日开始。2014年11月、2015年5月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租金,2014年8月、9月、2015年6月、2016年1月被告未向足额支付租金,且该租金的数额低于原告的还款数额,若被告主张借名买房,不应该让原告承担房屋贷款,从2016年9月-2017.11月房屋租金价格为2200元,如认定房屋属于被告借用原告名义购买,实际上房屋含有的18元有线电视费被告也未支付。根据被告提交的租金明细,被告向原告支付的款项经计算符合每年租金数额。
    [15:04:34]
  • [审判长]:
    吕先生关于银行明细发表意见。
    [15:15:42]
  • [被告 吕先生]:
    关于银行明细真实性认可,每月的2218元是房租。没有足额支付是因为没那么多钱了。
    [15:16:22]
  • [审判长]:
    银行明细中显示从2016年3月开始用支付宝给原告打款,出示备注信息。
    [15:16:38]
  • [被告 吕先生]:
    2016年3月记录找不到,2016年4月12日显示代理记账劳务费,2016年4月15日显示2016年4月房贷,2016年5月13日显示5月房贷,2016年6月16日、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4日记录找不到,2016年8月13日显示8月房贷,2016年9月6日显示2016年9月房贷,2016年10月18日显示支付10月房贷,2016年11月11日记录没找到,2016年12月16日记录没找到。
    [15:19:25]
  • [审判长]:
    关于支付宝备注信息为支付房贷,被告解释。
    [15:27:19]
  • [被告 吕先生]:
    账户是由蔡女士操控的,打款是由她同意的。
    [15:30:03]
  • [被告 蔡女士]:
    不认可,我不可能随时随地操控吕先生。
    [15:30:17]
  • [审判长]:
    尾号5571是谁的账户?
    [15:30:28]
  • [被告 吕先生]:
    是我的账户。
    [15:30:40]
  • [审判长]:
    尾号8910、4801是谁的账户?
    [15:30: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8910是我的存折,4801是我二姐的账户。
    [15:31:04]
  • [被告 吕先生]:
    不太清楚。
    [15:31:23]
  • [审判长]:
    蔡女士关于银行明细发表意见。
    [15:32:08]
  • [被告 蔡女士]:
    真实性认可,说明是由吕先生夫妇偿还2200的房贷和18元的优先电视费,2012年10月9号之前原告没有交首付,恰恰在2012年11月11日,这笔钱是交某小区房子首付,是二姐转的。每个月21号偿还房贷2200元,吕先生在每个月月初给原告汇入2218元,含有每个月有线电视费。房屋还贷时间是2013年1月21日开始,通过对账单显示2013年1月1日和2月5日吕先生各转账3000元用于偿还之后房贷,2013年3月1日转654元,总共6654元足够偿还房贷,从2014年开始吕先生正式还贷,每个月稳定偿还2218元。结合双方支付宝转账备注,首付的借款已还清,房子的贷款都是由吕先生夫妇转给原告进行还贷。关于租金标准,我方提交的材料,以65平米为基数计算的,而实际所住房屋不足60平,租金标准低于该标准。
    [15:32:18]
  • [审判长]:
    双方其他事实还有补充吗?
    [15:43: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无。
    [15:44:2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无。
    [15:44:28]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5:44: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我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想用194万为我弟弟支付高昂的医疗费。
    [15:45:01]
  • [被告 吕先生]:
    坚持答辩意见。被告蔡女士在我生病期间没有给我一分钱,我靠社会救助保留生命到现在。
    [15:46:04]
  • [被告 蔡女士]:
    我知道生命的意义都知道,我和吕先生也说过,把房子卖了给你治病,我现在回到了自己岗位上,多挣钱养家养孩子,当时我们还还放贷,吕先生之前说想出去走走,去了很多地方,我没去,是因为我们没钱,我的家庭素养良好,如果房子是我的房子,家是我的家,我可以卖了房子给他治病,我是单亲家庭长大的,我理解吕先生和原告,但我觉得人不能太过分,哪怕给孩子留个家,我父亲的确有他自己的不是,但若不是他们的过激言语也不至于我父亲做到那样。关于我想更换法官审理,是想获得公平公正,我只想有个家,我也尊重生命。卖房治病我也能做到,但在我有的情况下,但今天你们想拿走我的一切,若吕先生想回来,我现在的收入也能养活这个家,他不想见我父亲,我可以让我父亲不在我们家。我不会离婚,只要不离婚,我的孩子还有父亲,还有个家。本案起因是因为利害,生病,孩子抚养,但这三件事可以通过更好的方式去处理,现在根据证据事实,本案中的遗嘱是符合合法规定的。有离婚案的产生借贷纠纷的,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本案存在为了离婚虚构债务事实。
    [15:52:13]
  • [审判长]:
    双方离婚诉讼情况?
    [15:53:09]
  • [被告 吕先生]:
    尚未结案。
    [15:53:29]
  • [被告 蔡女士]:
    尚未结案。
    [15:53:36]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做最后陈述。
    [15:53:4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5:54:05]
  • [被告 吕先生]:
    坚持答辩意见。
    [15:54:20]
  • [被告 蔡女士]:
    坚持答辩意见。
    [15:54:28]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5:54:48]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6:09:07]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6: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