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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7日09:00直播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诈骗案
- [审判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提被告人到庭。
被告人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09:21:53] - [被告人]:我叫黄某某,男。[09:24:06]
- [审判长]:你以前被司法机关处理过没有?[09:24:56]
- [被告人]:没有。[09:25:28]
- [审判长]:因本案何时被关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09:25:57]
- [被告人]:2020年2月7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2月17日被逮捕。[09:30:19]
- [审判长]:被告人黄某某,本院向你送达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09:30:39]
- [被告人]:收到了。[09:30:52]
- [审判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诈骗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名单。
本案由审判员姚秀权、李俊英、张奕组成合议庭。
由姚秀权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徐轶担任记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崔欣出庭支持公诉。
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坤出庭担任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09:31:19] -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被告人黄某某及辩护人,你们是否需要申请回避?[09:34:08] - [被告人]:不申请。[09:34:26]
- [辩护人]:不申请。[09:35:15]
- [审判长]:今天是在线庭审,当事人需保持现场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网上庭审区域。网上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纪律,破坏法庭秩序,妨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庭审录音录像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依据。被告人黄某某及辩护人,你们是否清楚?[09:35:39]
- [被告人]:清楚了。[09:36:09]
- [辩护人]:清楚了。[09:36:18]
-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提出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勘验、检查的权利。
被告人黄某某,你听清了吗?[09:37:11]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37:29]
-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自行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黄某某,你听清了吗?[09:37:52]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38:01]
- [审判长]:法庭调查开始,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38:18]
- [公诉人]:宣读沪浦检二部刑诉(2020)875号起诉书。(略)[09:38:34]
- [审判长]:被告人黄某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没有?[09:39:49]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40:17]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事实和定性有无异议?[09:40:29]
- [被告人]:没有。[09:40:38]
- [审判长]: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定性有无意见?[09:40:53]
- [辩护人]:没有。[09:41:02]
-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对签署的具结书内容有无意见?[09:41:30]
- [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意见。[09:41:44]
- [审判长]:鉴于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定性没有异议,本案将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就是公诉机关在对事实讯问的时候可以简单讯问也可以不作讯问,在举证阶段公诉机关可以综合归纳举证,在对被告人量刑时,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公诉人,对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有无异议?[09:42:09]
- [公诉人]:没有异议。[09:42:33]
- [审判长]:被告人对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有无异议?[09:42:45]
- [被告人]:没有。[09:43:04]
- [审判长]:辩护人对于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有无异议?[09:43:26]
- [辩护人]:没有。[09:43:57]
- [审判长]: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及辩护人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定性均无异议,且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均表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09:44:12]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黄某某进行讯问。[09:45:20]
- [公诉人]:被告人黄某某,你有无工作或者收入?[09:45:58]
- [被告人]:没有。[09:46:14]
- [公诉人]:你有无医用口罩的资源?[09:46:30]
- [被告人]:我去找了,没有找到。[09:46:44]
- [公诉人]:你所收取的被害人的钱,是否愿意退赃?[09:47:04]
- [被告人]:愿意。[09:47:20]
- [公诉人]:钱的用处?[09:47:52]
- [被告人]:用在自己的消费上。[09:48:04]
- [公诉人]:到案后有无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09:48:29]
- [被告人]:没有。[09:48:42]
- [公诉人]:讯问完毕。[09:49:08]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09:50:55]
- [辩护人]:黄某某,除了自己的消费,诈骗所得钱还有无其他用途?[09:51:03]
- [被告人]:没有。[09:51:19]
- [辩护人]:你平时是否没有收入?[09:51:32]
- [被告人]:没有。[09:51:46]
- [辩护人]:发问完毕。[09:51:56]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09:53:08]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黄某某的供述,被害人袁某某的陈述、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公安机关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被害人出具的收条及谅解书,相关银行流水清单、转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略)[09:53:21]
-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有无异议?[09:53:37]
- [被告人]:没有。[09:53:44]
-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09:53:57]
- [辩护人]:没有。[09:54:04]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09:54:41]
- [公诉人]:举证完毕。[09:54:52]
- [审判长]:被告人黄某某,就本案的事实是否需要向法庭举证?[09:55:06]
- [被告人]:不需要。[09:55:18]
- [审判长]:辩护人,就本案的事实是否需要向法庭举证?[09:55:26]
- [辩护人]:不需要。[09:56:05]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09:57:29]
- [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本公诉人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本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通过法庭调查,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宣读了有关被害人的陈述笔录、有关证人证言、有关的书证,以上证据,经当庭质证,均合法有效,可以证实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二、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
以上意见,供合议庭参考。[09:57:48] -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被告人黄某某,现在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09:58:01] - [被告人]:我当时一时冲动把人拉黑了,后面我觉得自己很不对,想退赔,但还没来得及退赔就被抓了。我知道我错了,我担心自己的父母身体。[09:58:33]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10:00:37]
- [辩护人]:本辩护人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案被告人黄某某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记录和前科。
二、黄某某主观恶性比较小,系一时冲动,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
三、黄某某家属积极帮助退赔全部的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从实际上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
四、黄某某本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家庭条件不好,父亲也身患心脏病。黄某某虽然只是一个平凡的练习生,并非大家所认为的艺人,没有经济收入。但是他作为一个成年人,也是家庭的顶梁柱,不适宜长期的羁押,其有固定住处,建议法庭适用缓刑。且在目前的形势下,也不适宜羁押,希望法庭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适用缓刑。
综上,黄某某积极悔罪,本人多次表示对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悔罪,希望对其适用缓刑,早日回归家庭。[10:00:45] - [审判长]:公诉人有何新的意见?[10:01:19]
- [公诉人]:没有。[10:02:37]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新的意见?[10:02:56]
- [被告人]:没有。[10:03:07]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新的意见?[10:03:16]
- [辩护人]:没有。[10:03:31]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黄某某,你最后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10:05:37] - [被告人]: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错了,我觉得很愧疚,想找被害人退钱,但自己的号被封了就找不到他,后来想加她老公的号想退就被抓了,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响了父亲的身体。[10:05:54]
- [审判长]:今天的法庭审理到此,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对本案进行宣判。[10:06:29]
-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经过庭审,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合议庭经过评议,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通过今天的法庭审理,证实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黄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帮助下全额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后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黄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予以从重处罚,不宜宣告缓刑。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读庭审笔录,如有差错或遗漏,可以要求修改和补充,确认无误后签字。
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去,闭庭![1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