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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9:30,北京四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成立情况新闻通报会
- [公共发言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北京四中院正在为您现场直播“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暨世界环境日”新闻通报会,感谢您的关注。
北京四中院立足集中管辖北京地区重大环境公益诉讼,不断探索绿色司法,成立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并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向社会通报专家库成立情况,公开发布《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工作办法》。
下面请本次发布会主持人四中院司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杨晋东介绍本次参会人员和新闻通报背景。[09:23:04] - [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四中院的新闻发布会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是6月5日世界环境日,每年6月5日当天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相关情况。今天也是第四年举办这样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发布会会向各位介绍我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建设情况,四中院作为首批跨区划法院,自成立以来按照中央部署,集中管辖北京地区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包括公益诉讼案件,这些年来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
今天由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四中院民庭庭长马军为大家发布。发布会在线进行,四中院官方微博向网友进行现场直播,代表委员将通过网络观看、点评我们新闻发布会。
今天在线上参加发布会的还有专家库的首批专家,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史德海。今天的第一项议程,请程琥副院长通报专家库情况,第二项议程请马军庭长介绍专家库专家及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工作办法,然后请专家代表周珂教授、李迪华副教授点评发言,第四项请史德海副庭长讲话,最后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邀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琥同志通报北京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建立情况。[09:29:58] - [嘉宾 程琥]: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北京市全市范围内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一直严格遵循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坚持绿色司法原则,结合环境综合治理目标,满足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最大保护。4件案件先后入选2016年、2019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2017年中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全国首例适用“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七人合议庭审理环境公益诉讼,连续四年在“世界环境日”,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回应社会环境保护关注。今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我院审结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和倪恩纯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案2个案件入选。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为进一步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我院结合五年来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和实际需求,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选聘首批14名法律政策和专业技术专家。现将我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简要通报。[09:40:53] - [嘉宾 程琥]:一、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背景
我院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并经中央深改组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跨区划人民法院之一,负责审理跨区划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我院自2014年12月30日起受理北京市全市范围内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自2017年10月26日起开始受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上诉案件,在京津跨区划环境司法保护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五年来,共计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21件,审结16件;两年多来,受理天津环境保护行政上诉案件15件,审结12件。我院受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案件涉及的环境保护类型广泛,环境专业疑难问题、新问题不断涌现。
第一,受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广泛,包括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损害、土壤污染、水资源污染、校园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面临复杂的环境技术问题,几乎所有案件都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来判断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的行为,认定损害后果和赔偿数额,以及确定直接或替代性环境修复方案。针对鉴定报告中复杂的环境专业技术,需要依托环境专家作为庭审中的专家辅助人,出庭解释关键技术问题,弥补法官技术判断能力不足的问题。
第二,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生态保护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网络外卖平台对于消费者一次性餐具的选择权设定,“年检神器”等技术手段干预环境监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多元责任主体等等。新业态的发展、新规章的实施,可能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的类型,对间接环境侵权责任、多元责任主体侵权等新问题,需要借助专家的“外脑”支持,共同开展前瞻性调研合作,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
第三,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对鉴定意见证据制度予以完善,加强了审判人员对鉴定程序的参与程度和对鉴定人的诉讼管理。但环境相关鉴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使得法官必须借助环境专家的技术辅助,破解专业事实查明的技术藩篱,助力责任承担方式的多样化探索,提升生态修复方案的科学性。环境技术专家可以通过担任特邀调解员、专家陪审员、技术调查官等形式参与环境案件的审理,助力审判团队妥善做好案件的技术判断和司法判断;以及判定基金运作模式的科学性,引导发挥环境综合治理作用。[09:41:30] - [嘉宾 程琥]:二、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作用
基于上述审判实际和现实需求,我院依托北京的专家资源优势,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作为审判咨询机构和司法智库。咨询专家库将发挥五大平台作用:
一是个案咨询平台。专家库专家可就我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涉及的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法律问题,以及环境破坏、环境修复等专业问题,接受个案咨询,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在个案实体审理中,技术专家可在环境证据固定、环境损害查明、因果关系判断、修复方案选择、修复成果验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帮助法官针对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不同类型,探索采取多元化裁判方式来恢复环境、保护生态,使环境审判始终遵循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规律,发挥积极有效的环保功能。
二是公众参与平台。专家库的建立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途径。一方面,当事人可以申请选取咨询专家库的专家担任具体案件的专家证人,就环境专业问题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或出庭提供专家证言。另一方面,法院充分依托专家学者的协同力量,审理好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调解情况公告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综合治理平台。环境资源审判重点在于环境功能修复的判决执行问题。修复方式的确立、修复成本计算以及替代修复方式的选择等等涉及诸多专业技术问题,可通过专家库专家作为委托公益慈善信托专家委员会专家,参与环境修复方案的咨询论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监督,逐步形成“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在此过程中,法官与专家形成合力,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创新机制推广,做好环境生态法律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信仰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学术研究平台。入库的专家都是长期从事环境政策制定、环境专业教学科研的专家学 者,专业造诣深厚,为提升环境公益诉讼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条件。依托专家库的学术研究平台,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环保组织人员共同研讨环境治理问题,形成环境研究良性互动和研究合力。通过专家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建立环境生态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加强环境资源领域司法案例信息共享和案例研究。
五是能力提升平台。咨询专家库打通了法院与研究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渠道,通过专家的调研指导、课题合作,将进一步丰富、更新环境法官的知识体系和知识储备,补齐生态环境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的能力短板,提高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的多元化、复合型业务能力。[09:43:07] - [嘉宾 程琥]:三、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建设情况
我院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多领域选取资深、权威专家,咨询专家库首批入库14名专家,其中,法律政策类专家8人,来自清华、北大、人大、社科院等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环境法、行政法专家;专业技术类专家6人,来自生态环境部和中科院、清华、北大等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专业涵盖环境影响评价、土壤、水、大气、生物多样性、城市生态等领域。其中多名专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兼任职务,具有丰富的环境资源领域研究经验。为充分保障专家独立、规范履职,我院还制定了《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工作办法》,就专家的聘任、专家的工作职责以及专家库的工作运行程序等作出指引,保障咨询专家库工作运行程序透明、规范,在充分尊重专家的独立性、保障联络工作的及时性以及实现专家意见保密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库的智库效能。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对司法保障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我院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工作部署,探索实施 “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我们有信心,在环境审判资源咨询专家库五大平台作用的支撑下,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我通报的内容就这些,谢谢各位![09:45:25] - [主持人]:杨晋东:谢谢程院长的通报。刚才程琥副院长介绍了专家库设立背景,同时也介绍了设立专家库的五大平台作用。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问题都离不开社会各界,包括专家智库的智力支持,以往案件审理中也得到了社会各界专家支持。这次我院希望通过设立专家库的方式有助于专家作用的发挥,我院起草了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工作办法。下面请马军庭长介绍专家库成员,同时介绍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工作办法。[09:50:32]
- [嘉宾 马军]:各位专家、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感谢各位专家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应邀成为我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成员,下面首先介绍首批环境审判专家库成员的相关情况。
汪劲,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竺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副主任兼秘书长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
刘洪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院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生态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杨朝飞,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研究员
冯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刘欢,清华⼤学环境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晓明,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技术评估部主任、研究员
王子建,中科院生态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兼职教授
李迪华,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代理院长、副教授
王洪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
解焱,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
再次感谢14位专家给我们相关的支持,为我院专家库建设和今后工作发挥智库作用,同时我院专门就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制定了工作办法,为了依法保障各位专家的客观独立履职,今天我院对工作办法予以说明。[09:55:22] - [嘉宾 马军]:工作办法共十四条,就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职能定位,专家的聘任条件、程序及任期;专家的工作职责以及专家库的工作运行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出指引。下面,我就工作办法的主要内容向各位作一介绍:
一、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职能定位
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定位为我院的审判咨询机构,主要围绕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审理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就个案及类案处理中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执行提供专家评定、执行监督工作;为环境审判学术调研活动给予专业指导。
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的选任情况
《工作办法》规定了专家库选任专家的政治、专业素质条件。根据工作办法规定,我院在部门推荐和专家推荐的基础上,最终决定聘任涵盖环境法、行政法、环境生态等领域的14名专家担任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首批专家,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
四中院目前集中管辖北京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行政上诉案件,我院将立足环境资源审判的实际需要,按照办法规定的选任条件,适时扩充咨询专家库资源。
三、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的工作职责及履职程序
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专家的工作职责主要包含案件咨询和联合调研两方面。
案件咨询方面,一是对我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涉及的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法律问题,以及环境破坏、环境修护等专业问题,法院可以向专家进行个案咨询,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二是为便利案件技术事实的查明,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当事人申请,从专家库名单中选择专家担任具体案件的专家证人、专家辅助人,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或出庭提供专家证言;三是就环境案件中环境修复方案的咨询论证、修复责任的执行监管,参与诸如委托公益、慈善信托专家决策委员会的专家,为法院提供修复方案建议、资金使用监管以及具体执行监督。
鉴于专家库的审判咨询性质,专家就具体案件给出的咨询意见作为审判工作参考,案件处理结果由法官负责。但专家的专业咨询意见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要遵循回避原则和保密规定,即专家不得参与与其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咨询和论证,对于履职过程中了解的审判信息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判秘密。
联合调研方面,主要着眼于优势互补,充分挖掘我院的案例资源和专家的学术研究资源,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合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综合咨询建议;参与相关环境资源审判类重大课题的研究和课题报告的专家论证;就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交流与合作。
为便利、保障专家履职,我们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专家库运行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专家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通报专家库工作情况、上一年度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以上就是工作办法的主要内容。再次感谢各位专家,期待后期的良好合作。[10:03:41] - [主持人]:谢谢马军庭长通报,非常感谢各位专家在线出席我们的通报会,原定将各位专家请到现场参加我们的发布会并且同时向各位专家发放我们的聘书,因为疫情原因我院后续将把聘书邮寄给各位专家。马军庭长也介绍到,我院每年会举办论证会、咨询会、研讨会,相信有更多机会和专家面对面交流,面对面合作。下面请首批专家代表进行发言,首先有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珂老师发言。[10:07:05]
- [嘉宾 周珂]:尊敬的各位法律界同仁,在世界环境日也是中国环境日到来之际,我们作为首都环境保护的学者,与各位同仁一起参加北京市四中院组织的这个盛会,特别是被邀请担任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首批专家成员,这既是荣誉,又是使命和责任。北京市既是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又是全国环境法学研究的人才聚集之地。包括了第一批环境法博士点、第一个正式设立的污染损害法律援助的公益组织,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第一个省级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等等。北京市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特别是四中院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法庭成立以来,与首都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了日益紧密的交流协作机制,一些重要的难新的环境案件审理吸收专家学者的参与,北京市环境资源审判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例如重视诉前和诉讼中与政府的磋商,这对中央提倡的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的建立起到了先行探索的作用;开创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审判合议庭的先例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积极探索跨区划环境审判的特殊性工作机制等。上述工作中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不仅提高了解决难新问题的效率,同时也对专家学者的教学科研工作直到的积极的推进作用,繁荣了首都环境保护学术研究的氛围,提高了研究水平。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的建立,是首都环境保护事业的盛事,我们全体专家学者会珍视这个平台,并努力将这个平台的价值最大化,齐心协力,推进首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学术研究的共同繁荣。[10:09:58]
- [主持人]:感谢周珂教授。正如周珂教授所说,我院也希望通过专家库设立把环境资源审判和环境资源研究工作紧密结合,搭建桥梁,通过双方良性互动促进审判事业和教学研究的共同发展,共同努力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包括环境资源事业的发展。下面有请李迪华副教授发言。[10:11:21]
- [嘉宾 李迪华]: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大家好,今天非常开心参加发布会。法治的进步、人们法治观念的提升、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作为一个非法律人士看来,是最值得欢欣鼓舞的。各项法律制度的建设是在帮助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的进步、文明的进步,所以我特别的兴奋。我一直非常关注公益诉讼这件事情,在新的环保法出台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之后,北京市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我就参与了。当时作为自然之友的生态专家,为他们提供生态学、湿地保护、城市建设方面的专业支持,我的一位硕士研究生也是以这个公益诉讼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和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完成了他的学位论文,参与了答辩,受到了老师非常高的赞许。所以我希望自己在这样的非常特殊的专业领域里跨界向各位专家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同时严守马军庭长说的纪律规则,支持公益诉讼,非常感谢对我和其他专家信任。[10:14:24]
- [主持人]:谢谢李院长。李教授提到,您是第一个环境公益诉讼的参与人,我们也希望各位专家多支持我们环境公益诉讼的工作,通过专家库发挥更大作用。刚才马庭长也介绍,首批专家库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政策专家,包括环境法生态法行政法等诸多法律领域专家,另一类是我们环境生态领域专家,我院邀请了在大气、土壤、水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专家参与到专家库工作中,发挥我们各位专家的专业优势推动审判工作开展。刚才周珂教授和李院长分别代表了法律政策类专家和环境生态类专家进行了非常精采的点评发言,下面有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史德海史庭长讲话。[10:20:06]
- [嘉宾 史德海]:尊敬的程琥副院长,各位专家来宾和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容幸能够参加此次活动并且发言,世界环境日的设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人民群众的向往和追求就是我们做好环境资源审判的动力源泉和终极目标。
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具有特殊性,通常涉及环境保护专业性和复杂性问题,往往需要听取专家意见,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倡导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也正式认可了专家意见在司法审判中的效力,但是对专家标准、权利义务等等目前没有统一规则。四中院勇于先行先试,在北京率先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关于专家库的意义程琥副院长作了充分阐述我不再赘述,下面介绍一下北京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党中央对于生态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为环境资源审判带来了难得历史机遇。近年来,北京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最高法院部署,主动适应中央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以审判为抓手,推动北京环境资源审判治理取得了长足进步。
第一方面是环资审判的设置。目前,我庭审判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推进,下一步可能选择的方向是实施集中管辖,充分利用优势具体到中院层面初步建立在四中院已经集中审理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第一审基础上充分发挥优势,三合一集中审理全市范围内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环境案件,在每一中院下辖基层法院中指定一到两家基层法院集中审理这一中院管辖范围内全部环境案件,全部上诉到四中院。
第二个方面是环资审判上取得的初步成绩,以往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比较多,但是通过全市环资问题,优质高效的审结了在全国范围内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件,比如绿发会诉刘诗昆幼儿园毒跑道公益诉讼案件,舆论关注度提高。以及自然之友诉现代汽车大气污染案,引入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制度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第三个方面是全市环资审判工作机制构建,京津冀三省市高级法院共同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开展三地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目前运行良好。此外,京津冀跨省集中管辖机制方面,目前四中院已经受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一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上诉案件。探索建立高校科研院所沟通协商机制,依托首都资源优势建立全市法院专家库,畅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商机制。
最后在此衷心感谢,希望各位专家记者朋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北京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共同推动我市环资工作发展,谢谢大家![10:28:59] - [主持人]:谢谢史庭长。史庭长发言提到了北京高院环资审判庭,也对全市法院下一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进行了通报。
下一项议程是各位记者朋友提问,在线的记者朋友有什么问题吗?[10:53:22] - [嘉宾 记者]:我是人民法治记者,我的问题是,目前为止贵院建立专家库过程中有没有什么问题?疫情对专家库建立有没有影响?[10:56:34]
- [嘉宾 马军]:我们在建立专家库从最初开始环境案件集中审理之后,我们就已经论证和考虑建立专家库了。最初的问题集中在环境案件中一些我们不熟悉的,包括环境法方面新的知识,以及环境领域当中所面临的非常广泛的,例如从空气、土壤、水到以及目前已经新发展出来的很多的互联网衍生的包括垃圾分类出现的问题,以及生物多样化,还有一些传统的文化类、历史遗迹都可能成为环境保护的对象。在诸多学科知识,确确实实影响了我们。为了解决审判与专业领域相结合的问题,我们在进行专家库论证中第一个方向就是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专家库。随着不断进行案件审理和对于案件的不断接触,我们发现建立环境专家库不仅仅要解决我们专业知识方面的短版,更重要的是解决社会环境治理中如何进行价值判断,如何进行治理引导,甚至如何让环境能够超出案件的个案审判。这几年,我们不断和专家请教探讨,发现不但要审案子,更要做的是超出本案保护环境作为最主要的目标,考虑如何进行修复,修复当中如何得到真正有效的修复,以及包括我们判决赔偿的资金如何进行管理如何进行使用,如何成为社会环境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支撑。在这里,实际上专家库建立开始逐渐走向一个升级状态,不再是早期的认为是解决技术支撑问题,而是一种专家库建造中我们实际上凝聚了一个理想,要打造环境保护的梦之队,在这种梦之队的状态下对于整个环境保护,既有环境法各方面的专家,也有在环境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所以这里建立专家库不仅限于解决我们技术专业问题,这也是我们在建立专家库时一个不断进行思索不断进行发展的过程。在今年虽然有疫情影响,但是无论我院还是专家都有充沛饱满的工作热情,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如期建成了专家库,没有受到太大影响。[10:58:17]
- [主持人]:谢谢马军庭长,通过马军庭长介绍确实能够感受到案件审判复杂性、专业性,专家库的建设,也是为了着力解决我们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专业性问题,包括政策问题,所以设立专家库初衷也是源于此,但专家库作用不限于此,还要发挥更大作用。
因为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到这。今天发布会应该说接近尾声了,我们通过今天的发布,通过各位专家在线发言,充分感觉到了各位专家对四中院工作的热情和支持。
今天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我们下次再见![11: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