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贺明星正在为孩子们讲课

“法律护航 助力成长”线上法庭开放日活动正在进行中

主讲人正在给孩子们进行线上普法时刻

线上活动参与者正在认真听讲中

主讲人贺明星正在结合典型案例为孩子们以案释法

“法律助航 助力成长”普法活动现场
6月29日13:30,房山法院开展“法律护航 助力成长”线上法庭开放日活动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吴卫娟。为积极响应石楼镇小学四、五年级小朋友们“订单式”法律需求,今天下午13:30,房山法院将线上开展“法律护航 助力成长”法庭开放日活动。
    [09:01:59]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5:44]
  • [主持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处首都西南郊,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1万人。近几年,全院年收案量均超过3万件,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多年来,全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的治院方针,紧抓内部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全面稳步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推行“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实践“互补型审判方式”新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和机制在全市得到推广,并被确立为北京市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坚持创新基层党建模式,探索实践“职业化、开放式党建”,实现党队建与中心工作的互融互促。坚持文化建院、文化育警,构建了以“系民心 铸法魂”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体系,为司法工作提供强大精神支撑与发展动力。
    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涌现出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赵洪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5北京法院十大人物、扎根基层二十二年的“乡村法官”连春祥,全国最美家庭获奖者、北京榜样马志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09:06:06]
  • [主持人]:
    此次线上普法活动邀请了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二、三年级学生共182名同学线上参与此次活动。
    [13:37:17]
  • [主持人]:
    现在,活动已经准备就绪,普法活动即将开始。
    [13:38:25]
  • [贺明星]: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下午好!
    [13:38:43]
  • [贺明星]:
    我是房山法院燕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贺明星。很高兴在这个平台跟大家分享一些法律知识,今天的普法主题是“法律护航 助力成长”,相信大家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了解法院,让我们一起跟随法官姐姐马存君的介绍来线上“云览”房山法院吧。
    [13:39:00]
  • [贺明星]:
    同学们,大家已经“云”参观了我们法院,是不是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威严了呢?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做一个守法小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一起开启今天的法治课程吧。
    [13:42:52]
  • [贺明星]:
    首先我们来看下“法”是什么?中间这个字就是法的繁体字,念zhi,左边一个水,右边这个部首也念廌。我们先看一下水,平之如水,水代表公平;至是指一种叫做獬豸的异兽,体形大的像牛,小的像羊,有点像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现在俗称“独角兽”。它拥有很高的智慧,能听懂人话,识别善恶忠奸。当它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所以在古代,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
    [13:45:09]
  • [贺明星]:
    归结起来,法就是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13:53:46]
  • [贺明星]: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保障我们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国家要制定很多法律,从各个方面调整和规范我们的行为和生活。宪法是这些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宪法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13:54:14]
  • [贺明星]:
    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就相当于树干和树枝的关系一样,宪法孕育了各个其他法律,每个法律像树枝一样延伸出去,各有本事,比如民法管理财产,刑法就管理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就管理未成年人的行为。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个人)。
    宪法里规定少年儿童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有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受教育权4、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6、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13:54:41]
  • [贺明星]:
    关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农夫的茅舍再破旧,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国王的士兵决不能进!
    真实的史实,发生在普鲁士王国,在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的新王宫竣工那天,国王饶有兴致地登上王宫的塔台,放眼望去,山明水丽,大好河山啊!只是王宫外墙边有座破旧的水磨坊,煞是败坏风景!国王问那是谁的房子啊?宫廷总管忙答:那是一个农夫的房子,因是他自己的家产,而且又不在咱们王宫的“红线”范围内,所以没管他……国王说那就去跟他谈谈,我要买下那破玩意儿——拆喽!于是王室派人找到农夫,开出优厚的价钱,没想到农夫一口回绝啦——那是我祖上留给我的,再破再旧也不能卖!王室的人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当心我们国王陛下派军队来踩烂你这堆破玩意儿!农夫答:那我们就法庭上见吧。
    国王听到回报,大怒,欲点兵前往,大臣们说话了:陛下,虽然拆掉一座破房子很容易,可一旦强行拆除,您亲自颁布的法令就成了废纸,慎之!国王虽心有不甘,但总算从善如流,从此豪华皇宫与破磨坊相安无事。若干年后,威廉二世继位了,而破磨坊的主人也换成了那个农夫的儿子,这个儿子不像他爹那么“死脑经”,估计是受了商品经济大潮的熏陶,他主动表示,只要王室接受他的开价,他马上卖。 威廉二世听说这事,亲自写信回复道:亲爱的朋友,您父亲的这座磨坊,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标志,因为它,我伟大的父王曾专门留下遗训——农夫的茅舍再破旧,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国王的士兵决不能进!——我的意见是不要拆除这个伟大的遗迹,如果你是因为经济困难不得已要卖房子,我随此信送上一千金马克,以解您的燃眉之急。
    [13:56:01]
  • [贺明星]:
    宪法规定的其他义务,比如说,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纳税,依法服兵役……等等
    [14:01:54]
  • [贺明星]:
    我们要讲的第二个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4:02:40]
  • [贺明星]: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1.家庭保护,比如家长不能再随便打骂孩子,实施家庭暴力,尊重孩子的意愿等。
    2.学校保护,老师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3.社会保护,营业性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以及暴力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
    4.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所有人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4:03:25]
  • [贺明星]:
    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小案例,小花10岁了,按道理应该读小学四年级了。但是,她爸爸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本来就不主张送小花读书。但是小花的妈妈还是希望小花能读点书,小花于是走进了学校。
    但不幸的是,小花家里种的五亩西瓜,因为连日大雨,所有的西瓜都烂在地里了,连成本也收不回来;喂养600只鸭子也因为染病都死去了。这让原本不太宽裕的家庭,经济更加拮据。不管小花的妈妈怎么样的劝说,小花怎么样地苦苦哀求,小花的爸爸最后还是逼着小花退了学。大家来说一说,小花爸爸的做法对吗?如果小花是我们的同学,我们应该怎么办?
    [14:03:49]
  • [贺明星]:
    对,大家回答的非常正确,上述案例中小花爸爸的做法确实是错误的。
    [14:26:04]
  • [贺明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14:29:22]
  • [贺明星]:
    我们要讲的第三个法律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预防犯罪的专门法。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处罚(《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犯罪的行为,其惩罚的措施: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工读学校矫治等。
    我们来看这样两个案例,案例一,2019年9月某晚19时许,西安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江趁邻居家中无人,潜入邻居家行窃,中途邻居家女主人回家,他躲到了床下。20时左右,少年趁女主人不备,打算夺门而出,被女主人揪住。小江为脱身,抓起邻居家的一把剪子将女主人刺死后逃跑。案件结局:小江被劳动教养,因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也使江家倾家荡产。发生这个案件的主要原因是,小江平时就好吃懒做和不太遵守纪律,日常教育缺失以及家庭疏于管教。
    [14:29:46]
  • [贺明星]:
    案例二:13岁的陈小宝,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人,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陈小宝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陈小宝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在李没钱花的时候,陈小宝提议到他认为有钱的一位同学家去抢。这样陈小宝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还将同学打成重伤。李某和陈小宝等被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的陈小宝坐在劳教所里悔恨交加,痛哭流涕:“开学了,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
    [14:30:28]
  • [贺明星]:
    学习了以上内容,我们小朋友应该在日常行为中怎么遵守法律,保护自己呢,首先,未成年人不得旷课。旷课是一种不良的行为,不利于未成年人正常受教育和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经常旷课,容易与社会不良少年厮混在一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二不得夜不归宿,夜不归宿不仅容易使未成年人受坏人引诱而走上犯罪道路,而且往往由于孤立无援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第三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还不够完善,容易情绪激动,做事不计后果。平常的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很容易演变成恶性刑事案件。所以严格禁止大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14:30:47]
  • [贺明星]:
    我们再来看一起案例。小可上初一时阳光、健康、学习好,还担任了班长,学会上网后逐渐成瘾,并且有了早恋的女友,再没有心思安心学习。当过兵的父亲气极而怒,屡次打骂也没能把孩子从“网瘾”中拉出来,相反严管之下的李键产生了严重的逆反心理,在一次和父亲发生激烈的冲突后,用榔头锤杀了生养他的爸爸妈妈。当刑警到抓捕小可时,他依旧安然地坐在网吧里上网。
    [14:31:06]
  • [贺明星]:
    通过以上案例,反观我们同学自身,建议同学们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第一,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要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14:31:53]
  • [贺明星]:
    这里呢,给大家总结了小学生12条基本习惯:1、主动打招呼的习惯;2、遵守时间的习惯;3、每天阅读和日记的习惯;4、专心倾听和观察的习惯;5、天天预习和复习的习惯;6、勤于思考、善于合作的习惯;7、敢于质疑、勇于探究的习惯8、书写工整的习惯;9、做事有条理的习惯;10、干干净净迎接每一天的习惯;11、天天锻炼身体的习惯;12、每日为父母或班级做件事的习惯;今天我们通过学知识,听故事,提问题,学习了很多与我们小朋友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要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14:33:25]
  • [贺明星]:
    最后呢,请大家观看一个由房山法院朱乐法官代言的微动漫《小乐说法—儿童安全篇》来结束我们今天的课程,提升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14:33:50]
  • [贺明星]:
    好的,同学们,今天的课程到此结束了,疫情期间,大家好好在家学习,等疫情结束后,真诚地邀请大家来到法院参观,再次感谢大家。
    [14:35:3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房山法院“法律护航 助力成长”线上法庭开放日活动到此就结束了,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大家关注!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4: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