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通州法院民三庭徐明祺法官

通州法院网络公开课堂

主讲人正在讲课

主讲人正在释法

网络公开课堂现场图
12月23日9:30,通州法院开展“关于离婚冷静期的那些事”网络公开课堂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网络公开课堂!今天上午9点30分,我们邀请到了我院民三庭徐明祺法官来给我们讲讲关于离婚冷静期的那些事。活动现在开始!
    [09:28:16]
  • [徐明祺]:
    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网络公开课堂,我是今天的主讲人徐明祺,今天的主题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的那些事”。
    [09:30:12]
  • [徐明祺]:
    一、关于结婚
    结婚应以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为前提,禁止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也就是我们说的婚姻自由,但结婚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特别情形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婚姻无效,婚姻无效包括三种情形,即重婚、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这在我们即将颁布的民法典第1051条有明确规定,还有一种情形是婚姻可撤销,可撤销婚姻包括两种情形,即受胁迫结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这在我们即将颁布的民法典第1052、1053条有明确规定。
    [09:32:11]
  • [徐明祺]:
    二、关于离婚
    1、夫妻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哪几种途径呢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
    (2)、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我们这里应该注意一个问题,离婚采取上述任何一种途径均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并办理的离婚手续的,就没有必要来法院诉讼离婚,反之亦然,有些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离婚后,会认为我们是不是还需要去民政局领个离婚证啊。证明离婚的有效凭证包括离婚证、法院生效文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
    [09:36:12]
  • [徐明祺]:
    2、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优点有哪些
    (1)、协议离婚速度快。既然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已经就婚姻关系解除、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可能半天就能办好。
    (2)、协议离婚成本更低,通过诉讼离婚需要交纳诉讼费,根据双方诉求收取的诉讼费的标准有所区别,如果涉及财产较多,收取的诉讼费用也会有所增加,协议离婚则成本更低。
    [09:40:01]
  • [徐明祺]:
    (3)、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时,我们应关注离婚协议起草的问题,离婚协议的起草往往涉及婚姻关系解除、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我们要依法将财产进行明确分割,并保证履行方式的可行性,财产分割要做到全面,不能遗漏财产。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应注意抚养费支付问题以及孩子探望问题予以明确,避免后续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出现分歧。
    (4)、诉讼离婚一般由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处理,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判决的方式,文书会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婚姻关系解除等诸多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涵盖整个婚姻关系的方方面面,一般不会存在漏项的情形,同时在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时,一方出现不及时履行的情形时,相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09:43:01]
  • [徐明祺]:
    三、关于大家关注的家暴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呢
    1、及时需求帮助。当我们遭遇家庭暴时,应及时向亲属、朋友、邻居、居委会、妇联组织反应情况,寻求帮助,如果出现暴力伤害情形,我们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在外部力量的帮助下,及时摆脱对方控制,让自己处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之中。
    [09:47:41]
  • [徐明祺]:
    2、注意证据的收集,家暴行为的认定在法律上需要通过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存在确实被家暴的情形,但又拿不出相应证据的情形,证据的收集我们可以采取录音、录像。出现暴力伤害要及时报警,做好笔录,做好伤情鉴定。
    3、离婚,严重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受害方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09:51:11]
  • [徐明祺]:
    四、离婚冷静期内,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1、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为维持夫妻双方稳定的婚姻关系提供缓冲,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在婚姻冷静期内,双方有更多时间去思考婚姻关系是否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破裂的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修复的可能性、采取哪些措施能够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子女等等。
    [09:54:34]
  • [徐明祺]:
    2、婚姻冷静期内,新增夫妻债务应如何处理。我国相关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也有相应的判例,所以婚姻冷静期并不是判定新增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而是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认定,婚姻冷静期也处在婚姻存续期间。
    [09:57:04]
  • [徐明祺]:
    3、婚姻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是否需要分开居住,婚姻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共同居住,也可以选择分开居住,如何居住与婚姻冷静期并无必然联系。婚姻冷静期内,如果一方违反对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即使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都不能违背对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
    [10:01:35]
  • [徐明祺]:
    4、婚姻冷静期内,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姻尚处于存续期间,一方不能私自处分、转移财产,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0:03:5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通州法院“关于离婚冷静期的那些事”网络公开课堂到此就结束了,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大家关注!感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大力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我们下期再见!
    [1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