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主讲人王婧正在讲课

主讲人王婧正在开展“刷单背后隐患重重”网络普法公开课课堂

石景山法院网络普法公开课正在进行时

主讲人王婧正在开展“刷单背后隐患重重”网络普法公开课课堂
12月22日14时,石景山法院开展“刷单背后隐患重重”网络普法公开课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下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知产庭)法官助理王婧来到网络普法公开课直播间,与我们共同探讨“刷单背后隐患重重”,欢迎大家收看。
    [13:45:27]
  • [主持人]:
    电商产业颠覆了传统的商业经营模式,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购物方式,更带来了许多社会潜在风险。“刷单”行为的本质是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首先,该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次,其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阻碍电商市场良性成长;最后,更有甚者以“刷单”为幌子行诈骗之实,利用人们的一时贪念图谋财物。
    [13:45:49]
  • [主持人]:
    本次直播中,石景山法院行政庭(知产庭)法官助理王婧将结合相关案例,向公众普及购物时应警惕的“刷单炒信”之信誉假象及潜在危害。
    [13:46:11]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网络普法公开课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下面网络普法公开课即将开始。
    [13:46:21]
  • [王婧]: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我是今天的主讲人王婧,欢迎大家参与石景山法院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14:00:15]
  • [王婧]:
    “刷单”行为随着电商产业的扩大而发展,近乎成为电商业内“潜规则”。
    生活中,我们也常常接收到一些讯息,鼓吹兼职刷单赚钱,看似商机无限,实则极易落入陷阱、上当受骗;而那些组织刷单者,更是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
    今天,我们来跟您聊聊关于“刷单”那些事儿……
    [14:10:35]
  • [王婧]:
    【电商“刷单炒信”危害重重】
    “刷单”又称信用炒作,即通过虚假买卖和评价来增加网络店铺的关注度和销量,或者打压竞争对手。
    “刷单”属于违法行为众所周知,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早在2017年就出现了全国首例“刷单炒信入刑案”。
    [14:14:45]
  • [王婧]:
    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建立“刷单”平台,吸纳网店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通过制定“刷单”规则,组织会员在电商平台中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帮助其提升网络店铺的销量和信誉,干扰消费者的正常判断。李某在该平台中共获利90余万元,事后他在法庭上表示:“刷单是违规,但我从来没想过这是犯法的。”公诉机关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等服务,违反国家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
    [14:15:14]
  • [王婧]:
    市场需求为“刷单”行为的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刷单者不需要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也不存在时间地点的限制,在家动动手指就可以赚钱,十分具有吸引力,但是“刷单”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却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14:15:26]
  • [王婧]:
    “刷单”行为有多重危害。首先,“刷单”行为的本质是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其次,该行为不可避免地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阻碍电商市场良性成长。
    [14:16:11]
  • [王婧]:
    另外,一些违法分子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刷单”带来的收益,更有甚者以“刷单”为幌子行诈骗之实,在受害人自掏腰包完成多次“刷单”后便人间蒸发,佣金和货物都成为海市蜃楼。实施“刷单诈骗”的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一些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表面上谎称参与“刷单”不仅会返还购物货款,还可以得到部分佣金,实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一开始,实施该类诈骗的人确实会支付少量佣金诱人上钩,一旦对方深信不疑,提升“刷单”金额,不法分子便会卷款消失,使参与者血本无归。这些受害人的受骗金额从几十元至几万元不等,甚至还有人因此被骗数十万。由于“刷单诈骗”犯罪成本低、隐蔽性强,而且参与“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所以遭遇此类诈骗的人群在蒙受经济损失后经常难以维权。
    [14:21:17]
  • [王婧]:
    【综合原因导致“刷单”乱象】
    由于电商市场的新颖性和复杂性,出现“刷单”现象的原因也多种多样。
    首先,电商市场的需求导致了“刷单”现象的出现,由于网络店铺的特殊形式,使得消费者必须依据销量、评价等易伪造的电子数据来辨别商品质量。“刷单”带来的巨大利益以及极低的准入门槛使得这一违法行为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不少涉世未深的青年学生、家庭主妇等人群考虑到“刷单”对专业技术和设备场地要求不高,为了赚点零花钱参与其中,并不知该行为存在许多危害和隐患。
    [14:21:32]
  • [王婧]:
    其次,因为电商平台上商户数量极大,平台经营管理者难以有效监督店铺经营,也是“刷单”土壤肥沃的重要原因。电商产业是新时代的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因此许多社会支持难以随之到位,需要平台管理者改善管理模式,有效净化平台环境。例如,目前大多数电商平台的信用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使得“刷单”带来的市场影响较大,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14:22:05]
  • [王婧]:
    最后,法律法规不够严密,相关部门治理能力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对电商“刷单”行为进行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的范围增加了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并规定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但是,由于立法本身的滞后性,我国对“刷单”行为的法律规制一直存在漏洞,致其迅速发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仍然主要从行政责任方面对电商违法行为进行规制,对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较少;《电子商务法》作为新出台法律更是需要社会和市场检验,不断完善。
    [14:25:09]
  • [王婧]:
    【法律提示:警惕“刷单陷阱”】
    “刷单”行为不时出现,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应如何辨别店铺是否存在“刷单炒信”行为呢?
    [14:25:39]
  • [王婧]:
    第一,当消费者出现明确的网络购物需求后,首先选择有实体产业的品牌旗舰店。这类店铺在有实体店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会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的品质,给消费者更加安全的消费体验。一旦出现商品描述与实际质量不符的情况,退换货也会相对顺利一些。
    [14:25:51]
  • [王婧]:
    第二,在电商平台购物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店铺介绍和信用评价。虚假评价一般都写的大而空,缺少商品细节描述,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以判断。如果某店铺销量极高,但是购物评价相对较少或者评价内容较为单一、重复字数较多,就可能是存在“刷单”行为,遇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就要谨慎购买了。
    [14:26:40]
  • [王婧]:
    第三,不要过分关注网络店铺中商品的好评数量和销量,注意观察评价中的中评、差评以及追评。这几类评价中虽然包含了不同买家的主观判断,但是可以较为真实的反映一些该商品的真实属性,帮助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中理性购物,远离陷阱。
    [14:27:37]
  • [王婧]:
    第四,在选定心仪商品后不要急于下单。目前市场中可供选择的电商平台有很多,消费者可以在多个平台搜索同一商品或者店铺,观察其在各平台的销量和评价情况,在获得较为可观的数据和信息后进行综合考虑,再决定是否“剁手”该商品。
    [14:28:40]
  • [王婧]:
    第五,注意店铺的开店时间。新开店铺如果想迅速获得较高的关注度,通过信用炒作提高销量和好评率是成本最低的做法。如果开店时间非常短,但是商品销量异常大,就有可能存在“刷单”现象,遇到这样的店铺就要慎之又慎。
    [14:28:59]
  • [王婧]:
    第六,观察商品评价的时间。正常的买卖与评价时间间隔应该是较为均衡的。如果某商品的评价集中在某一时间段,而其他时间段评价较少,就有可能是“刷单”行为在作祟。
    [14:29:28]
  • [王婧]:
    第七,消费者在网购前可与朋友多多交流网购经验,互相推荐购买过的良心店铺,将虚拟的网购世界拉近现实。在购物前了解到实物质量和最真实直观的评价后,“刷单炒信”行为自然不会对购物过程造成过多干扰。
    [14:40:19]
  • [王婧]:
    不管网购平台上是否存在“刷单”乱象,我们作为消费者均应根据实际需求理性购物,不要盲目跟风。从自身做起,不给“刷单炒信”行为留下表演空间。
    [14:40:4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石景山法院“刷单背后隐患重重”网络普法公开课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大家关注!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大力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我们下期再见!
    [14: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