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楼

主讲人杨洁正在讲课中

主讲人杨洁正在开展“安全过寒假 法治礼包带回家”网络普法公开课课堂

石景山法院网络普法公开课正在进行时

主讲人杨洁正在开展“安全过寒假 法治礼包带回家”网络普法公开课课堂
2月1日9:30,石景山法院开展“安全过寒假 法治礼包带回家”网络普法公开课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杨洁来到网络普法公开课直播间,与我们共同探讨“安全过寒假 法治礼包带回家”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大家收看。
    [09:00:03]
  • [主持人]:
    寒假到来,石景山法院刑庭副庭长杨洁聚焦儿童假期安全问题,结合《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最新规定,向中小学生解读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涵义,提升少年尊法守法意识;同时依托社会典型案例,向儿童普及消防、用网、防疫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以“法治大礼包”形式为假期安全保驾护航。
    [09:01:31]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网络普法公开课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下面网络普法公开课即将开始。
    [09:02:53]
  • [杨洁]: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今天的主讲人杨洁,欢迎大家参与石景山法院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09:03:10]
  • [杨洁]:
    一、民事行为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09:04:24]
  • [杨洁]:
    也就是说,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比如在征得父母同意后购买必要的学习书籍、学习文具等行为;而超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行为,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无效,比如在网络平台打赏主播、游戏平台大额充值等行为。
    [09:05:41]
  • [杨洁]:
    《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挣钱养活自己,可以成为“打工人”,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即使想打工也要绕过以上这些场所。
    [09:06:54]
  • [杨洁]: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大类犯罪。)
    [09:07:17]
  • [杨洁]:
    大家最近有没有关注一条新闻: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调整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年纪小不再是逃脱法律责任的护身符!《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不予刑事处罚,不代表没有处罚。符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仍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因侵犯他人人身权益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还需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比如打架造成他人受伤的,可能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还要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09:10:46]
  • [杨洁]:
    二、合理利用互联网
    2020年,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了《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互联网对于未成年有很多积极意义,比如认识世界的窗口,日常学习的助手,娱乐放松的途径等等。相信同学们应该都对互联网比较了解了,都是这1.75亿分之一吧?那么同学们对网络安全问题有多少认识呢?下面我来问几个同学们在上网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你们会如何处理呢?
    1.你上网有节制吗?时间是怎么安排的?一般是做什么事情?
    2.你有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上网密码和个人资料?
    3.你会不会把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照片等通过网络发送给陌生人?
    4.对于网络上来自陌生人的挑衅、骚扰、威胁等不良信息,你会怎么处理?
    [09:17:56]
  • [杨洁]:
    通过这些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互联网安全有了直观的认识。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到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创造了精彩的娱乐活动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防止未成年沉迷网络一直是家长们关注的问题,疫情居家期间,全国近2亿中小学生迎来史无前例的在线教育,宅在家里上网课、打游戏已成很多未成年人生活的常态,随着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增加,这一问题又被放大,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先来看这样的案例:
    案例1 16岁少年沉迷游戏不听劝,室友怒拔网线被打成重伤
    16岁的甲和乙系室友关系,乙因小沈玩游戏游戏声音太大,便将路由器网线拔掉。随后两人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期间,乙左腹部受到甲的猛击,倒地无法动弹。随后被送入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重伤。
    案例2 13岁网瘾少年充值打手游,7个月花光家里近7万血汗钱
    A到银行取钱时,竟发现卡里原有的近7万元的存款只剩下7元9角。他查询账单明细才发现,从去年10月起,自家13岁的“熊孩子”开始在多个网络游戏上充值,其中在某手游上就花了近5万元,还有某直播平台等多个平台的充值记录。
    通过这些案例,相信大家对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
    [09:20:39]
  • [杨洁]:
    那么,同学们应该如何合理利用互联网呢?
    1.遵守网络规则,保护自身安全。
    未成年人在上网时,要遵守网络文明公约,同时保护好自身安全。做到:①保守自己的身份秘密;②不随意回复信息;③收到垃圾邮件应立即删除;④谨慎与网上“遇见”的人见面;⑤如果在网上遇到挑衅、骚扰、威胁等不良信息,应该寻求家长、老师或者自己信任的其他人帮助;⑥不做可能会对其他人的安全造成影响的活动,使用文明网络用语。
    2.学会时间管理,提高上网效率。
    做到:①不漫无目的地上网。②上网前定好上网目标和要完成的任务;上网中围绕目标和任务,不被中途出现的其它内容吸引;可暂时保存任务之外感兴趣的内容,待任务完成后再查看。③事先筛选上网目标,排出优先顺序。④根据完成的任务,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长度。⑤不要为了打发时间而上网。
    3.积极应对生活挫折,不在网络中逃避。
    未成年人要认识到成长的过程不会一帆风顺,遇到困难和挫折要积极应对,向家长、老师和其他人请教解决办法,不在网络中逃避。
    [09:24:38]
  • [杨洁]:
    三、疫情防控不松懈
    疫情仍未过去,同学们不能放松警惕,寒假里要注意保护好自己,这些防疫常识你都知道吗?
    1.多居家,少出行。寒假期间最好选择居家学习生活方式,减少外出和聚会次数,带头劝导亲朋多使用电话、微信拜年。需要外出时,尽量避开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触摸公共物品后记得洗手或酒精消毒。在居家生活期间,也不要因为天气寒冷全天紧闭门窗,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30分钟以上。
    2.谨慎吃,多讲究。尽量避免和小伙伴外出聚餐,如需在外就餐注意分餐,要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座位不要挨得太近,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在家就餐时,记得提醒爸爸妈妈到正规超市购买冷冻生鲜海产等食材,购买时除了佩戴口罩,最好使用一次性手套,冷链食品买回家后最好进行外包装消毒。烹调冷冻海鲜须煮透,不要生吃、半生吃或腌渍后直接食用。
    3.有风险,主动报。接触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和隔离观察,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请戴上口罩、做好防护,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09:30:03]
  • [杨洁]: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为少年儿童的我们也有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了这些义务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你知道吗?
    1. 如实报告义务。《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疫情期间,隐瞒活动轨迹、拒不执行相关部门防疫措施的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律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09:38:27]
  • [杨洁]:
    2. 服从指挥,积极防疫义务。法律要求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每一名公民,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服从政府、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同学们可知道,如果不服从政府防疫措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09:40:40]
  • [杨洁]:
    法律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除了行政处罚以外,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09:46:02]
  • [杨洁]:
    面对疫情,作为少年儿童的我们,不仅要保护好自己不受病毒的伤害,同时也要为大局、听指挥、不任性,做防疫秩序的“守护者”。
    [09:50:14]
  • [杨洁]:
    四、消防安全记心中
    火灾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灾难,很多火灾是由于人的疏忽大意或者侥幸心理引起的,那么,怎样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的发生呢?
    1.独自在家时,务必做到不玩火、不玩电,不私自拆装电器,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家用电器,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注意燃气安全,防煤气中毒以防引发事故。
    2. 时刻谨记,在房间内、阳台上、楼道中不能燃烧东西,尤其要杜绝私接线路给电动车充电等行为,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不放烟花爆竹。
    3.在户外和郊外,不要随意乱烧草垛、秸秆和落叶等易燃物,若遇到火警时要知道及时拨打119报警,讲清楚火灾的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
    如果不幸遭遇火灾,要学会自我保护、求救和避难逃生的方法。
    [09:56:50]
  • [杨洁]:
    如果不幸遭遇火灾,要学会自我保护、求救和避难逃生的方法。
    1.烟雾较大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披上浸湿的衣物等,弯腰向安全出口走。
    2.如果逃生路线被大火封锁,要退回室内,尽可能密闭户门。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和打电话求救。
    3.从疏散楼梯转移,不要乘坐电梯。
    4.在户外遇到火灾时,选择逆风路线逃生,寻找开阔的平地或河流躲避。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水、土压灭火苗。
    以上就是我们寒假法治大礼包的内容,再次提醒大家,快乐过寒假,“法治”不放假~
    [09:57:2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石景山法院“安全过寒假 法治礼包带回家”网络普法公开课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大家关注!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大力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我们下期再见!
    [10: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