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大楼外景

主讲人刘婷婷正在结合典型案例为大家以案释法

刘婷婷解读民法典亮点及修改内容

普法活动现场全景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较之前法律的修改意义

刘婷婷解读民法典

主讲人刘婷婷根据案情解析释法
2月9日9时,房山法院开展“厘清家庭成员关系 弘扬家庭传统美德”网络普法公开课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吴明慧。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厘清家庭成员关系,弘扬家庭传统美德”网络普法公开课。
    [09:21:17]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2:03]
  • [主持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处首都西南郊,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1万人。近几年,全院年收案量均超过3万件,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多年来,全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的治院方针,紧抓内部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全面稳步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推行“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实践“互补型审判方式”新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和机制在全市得到推广,并被确立为北京市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坚持创新基层党建模式,探索实践“职业化、开放式党建”,实现党队建与中心工作的互融互促。坚持文化建院、文化育警,构建了以“系民心 铸法魂”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体系,为司法工作提供强大精神支撑与发展动力。
    [09:22:18]
  • [主持人]:
    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涌现出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赵洪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5北京法院十大人物、扎根基层二十二年的“乡村法官”连春祥,全国最美家庭获奖者、北京榜样马志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09:22:31]
  • [主持人]:
    今天上午,我们邀请到我院窦店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刘婷婷作“厘清家庭成员关系,弘扬家庭传统美德”普法讲座。活动现在开始!
    [09:22:50]
  • [刘婷婷]: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今天的主讲人刘婷婷,欢迎大家参与房山法院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09:23:29]
  • [刘婷婷]:
    我国《民法典》自颁布和实施以来深受各界关注和解读。此次《民法典》首条开宗明义,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入立法指导思想,在婚姻家庭编中又明确提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09:23:51]
  • [刘婷婷]:
    与之对应的,是在《民法典》中新增“亲属”、“家庭成员”的界定,以进一步搭建家庭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石。而法律对上述概念的界定又与老百姓日常观念中的理解不尽相同。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傻傻分不清楚……那么依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他们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又会有哪些变化。
    [09:24:14]
  • [刘婷婷]:
    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从所涉范围上说,是一个逐步限缩过程。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家庭成员则为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人。
    [09:24:59]
  • [刘婷婷]:
    在家族中所处关系的不同意味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特定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不尽相同。
    [10:18:35]
  • [刘婷婷]:
    如《民法典》中新增的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0:18:58]
  • [刘婷婷]:
    也就是说,作为一种人身专属性的权利,考虑到与死者的亲密度和利害关系,近亲属只有在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不行使请求权时才能行使上述权利。
    [10:19:08]
  • [刘婷婷]:
    在本次《民法典》继承编中,更体现了对近亲属关系的延伸。比如新增的明确外甥、侄子享有代位继承权。兄弟姐妹本处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现允许其子女代位继承其份额,可以说是对“近亲属”的纵向延伸,也是法律在灵活保护“近亲属”权利。
    [10:52:59]
  • [刘婷婷]:
    例如,张某夫妇遗有祖宅一处共三层,遗嘱表示死后由其三个子女各继承一层。多年后,大哥、二哥相继去世,小妹与大哥之子和二哥之子共同所有祖宅。小妹未婚,也没有生育子女。
    [10:53:11]
  • [刘婷婷]:
    《民法典》实施之前,如果小妹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对自己财产没有做任何安排,那么属于小妹的那一层房产很有可能会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民法典》实施后,小妹的两个外甥就能代替两个哥哥合法继承小妹遗产了。这也就保障了家族财产在家族亲属内部的有序流转、使用,避免了家族财产的流失。
    [10:53:21]
  • [刘婷婷]:
    “近亲属”是在“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进一步缩小,主要含配偶、父母、子女这些核心家庭人员,另外就是“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人员。
    [10:53:37]
  • [刘婷婷]:
    那么如何界定“共同生活”呢?比如对很多家庭存在的,早晨上班将子女送到公婆或父母家中,下班将子女接回的情形,是否属于“共同生活”可能值得具体考虑。而家庭成员的判定尽管在民法典中出现不多,但在涉及虐待、遗弃以及家庭暴力的保护对象问题上却比较关键。链接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的界定也将影响对家暴的认定和相应处理。
    [10:53:48]
  • [刘婷婷]:
    “家庭成员”在“近亲属”的范围内进一步缩小,主要含及配偶、父母、子女这些核心家庭人员,另外就是“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人员。
    [10:54:14]
  • [刘婷婷]:
    相比配偶、父母、子女的明确性,《民法典》中明确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界定有利于鼓励具有特定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相互亲善、扶持,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在赋予其相应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其相应权利的行使和财产利益的维护。
    [10:54:28]
  • [刘婷婷]:
    具体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和统一,以及在极端情形下空白的弥补等问题还有待逐步细化和完善。
    [10:54:39]
  • [刘婷婷]:
    好的,本期的普法公开课到这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再见!
    [10:54:5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房山法院“厘清家庭成员关系,弘扬家庭传统美德”线上普法活动到此结束了,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大家关注!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0: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