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开始

发布会由赵岩主持

与会记者

杨柏勇进行新闻发布

谢甄珂进行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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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问

杨柏勇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谢甄珂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4月22日10时,北京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4月22日10时,北京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发布2020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敬请关注!
    [09:38:40]
  • [赵岩]: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岩,欢迎大家参加我们的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10:00:00]
  • [赵岩]: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谢甄珂。
    [10:00:42]
  • [赵岩]: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工人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治网、中国知识产权报 、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院网、中国审判、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劳动午报、新京报、北京商报、中国审判、知产财经、北京政法网等中央及首都重点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向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10:01:06]
  • [赵岩]:
    本次发布会将通过“京法网事”官方微博、北京政法网全程视频直播,北京法院网进行图文直播,感谢广大网友对法院工作的关注。
    [10:01:25]
  • [赵岩]: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以下几项议程:一是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20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二是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发布2020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三是北京高院民三庭副庭长谢甄珂介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相关情况;四是现场答记者问。
    [10:01:42]
  • [赵岩]:
    下面,我们进入今天发布会的第一个环节,请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20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10:02:04]
  • [杨柏勇]: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关注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下面我代表市高级法院向大家介绍一下2020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2020年,北京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0:02:27]
  • [杨柏勇]:
    一、圆满完成审判任务,保障北京“两区”“三平台”建设。2020年,北京三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710件,其中民事案件42,330件,占比63.5%;行政案件24,380件,占比36.5%。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973件,其中民事案件42,983件、行政案件23,990件。“案多人少”“业务骨干短缺”“案件基数大、增幅快”是北京三级法院共同面临的工作困难,新冠疫情对2020年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更是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上述困难和挑战,北京三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深挖潜力,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作风,知识产权审判条线全年结收比超过100%,最大化实现了审判工作的“质效双优”。北京三级法院在案件裁判中,始终将办案质量与效果作为首要任务,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新类型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相关案件的妥善审结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科技创新、引导纠纷解决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北京“两区”“三平台”建设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10:02:58]
  • [杨柏勇]:
    二、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北京法院准确把握首都新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建设,为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保障北京“两区”“三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市高院在北京市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组织实施了以下重点工作:
    [10:03:40]
  • [杨柏勇]: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统一重点领域裁判标准。2020年,市高级法院发布的《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统一了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裁判尺度。西城法院针对老字号企业商标保护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西城区老字号企业商标权司法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海淀法院全面总结近年来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经验,形成《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为视角》等调研报告。上述调研成果均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提炼、总结、深入研究,对于推进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统一认识、化解分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及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中,北京法院报送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获得特等奖一篇、一等奖五篇、二等奖六篇;报送的调研成果获得特等奖一篇,一等奖和二等奖各两篇。海淀法院主持完成的《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2012-2019)》荣获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特等奖;市高院民三庭主持完成的《侵害知识产权案件中损害赔偿问题的调研报告》等分获一、二等奖。上述成绩是全市法院长期注重专业化、精品化审判取得的丰硕成果。
    [10:04:21]
  • [杨柏勇]:
    二是在重点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推进,2020年,市高级法院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在大兴区中日科技园设立中日园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北京三级法院均可在现场或采取远程审理的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释放了审判职能作用和快保护的渠道优势,进一步做深做实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
    [10:05:18]
  • [杨柏勇]:
    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知产审判提速。北京三级法院不断加快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开展各具特色的“云庭审”“云审判”,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全力推进“云司法”,2020年全年邮寄立案10,162件,是2019年的2.5倍;网上立案5065件,是2019年的2.5倍;线上庭审和调解案件数超过1.3万件,占全部收案数的56%。北京互联网法院打造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并推出全国首个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辅导、自助评估、诉非调解等一站式线上诉讼服务。
    [10:05:37]
  • [杨柏勇]:
    四是注重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市高级法院积极参与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测评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海淀法院、丰台法院与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巡回审判、企业服务、联合宣传、专业研讨,有效凝聚解决纠纷的合力;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起“规范图片版权市场 共促产业健康发展”倡议,并与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落实行政司法协同治理方案。
    [10:05:57]
  • [杨柏勇]:
    三、加强司法保护,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北京法院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优化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10:07:01]
  • [杨柏勇]:
    一是圆满完成向市人大报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2020年9月,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专项报告五年来北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接受人大代表专题询问。该项工作受到了市人大及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和赞誉,工作报告顺利通过审议。
    [10:07:24]
  • [杨柏勇]:
    二是扎实推进繁简分流,破解维权周期长问题。北京三级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实施繁简分流,下大力气加强前端化解工作,设立速裁组、快审组等新型审判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目标。市高级法院针对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占比高、数量多的特点,继续优化商标快审合议庭工作机制。北京知产法院积极推动商标授权确权一审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该院立案庭完善独任、速裁工作模式,平均审理期限缩短至23天。朝阳法院构建“诉讼前端速裁+诉讼后端精审”工作链条,在诉讼前端设立“1+5+1”动态优化的速裁团队,全年共分流案件近千件,速裁率达33.5%。
    [10:07:44]
  • [杨柏勇]:
    三是依法加大制裁力度,破解侵权成本低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的重要指示,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提高侵权成本。在炎黄盈动公司诉亚马逊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7646万元,为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10:08:04]
  • [杨柏勇]:
    四是正确运用证据制度,破解当事人举证难问题。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现场勘验、罚款制裁等程序措施,积极运用文书提供命令、举证妨碍等制度,督促掌握证据的一方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石景山法院在北京国瑞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金丽芳等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中,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商业秘密权利人举证难度,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10:08:22]
  • [杨柏勇]:
    五是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深化知识产权诉源治理工作。通过搭建治理平台、设置法官工作站、多元调解+速裁等方式将诉源治理工作下沉、前移,实现诉源治理工作精细化设置,取得显著效果。北京互联网法院探索建立“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科技支撑的涉版权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出重要批示,对该工作模式予以了高度肯定。朝阳法院进驻莱锦文创园等六家国家文创区,设立六个法官工作站,为400余家企业持续提供风险防控、纠纷源头化解、普法宣讲的法律服务。
    [10:08:37]
  • [赵岩]:
    谢谢杨庭长。在去年疫情防控这样的特殊时期,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对加强司法保护、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付出了巨大努力。刚才杨庭长也提到了,去年一年我们北京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万6973件,为了进一步突显司法保障知识产权的具体成效,北京高院从全市6万多件案件里面精心挑选了十大典型案例。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项议程,请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发布2020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10:16:09]
  • [杨柏勇]: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评选和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已成为回顾和展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北京高院长期以来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十大案例”的评选工作,从2002年开始,到今年已经是第19年。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自主创新意识不断提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近二十年来,北京法院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持续快速上涨势头。2020年,全市三级法院克服了新冠疫情的严峻考验和不断加重的审判压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66710件,审结66973件,结收案比达到100.4%。这些案件中,包括了一大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确定知识产权裁判规则的案件。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市三级法院选送的案例逐一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终确定了2020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中的“十大典型案例”。所有评选出的案例,均是2020年度终审生效的案件。此次案例评选,主要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
    [10:16:21]
  • [杨柏勇]:
    一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为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是进一步扩大首都对外开放、加快“两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此次入选的案例,充分体现了严格保护、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原则,平等对待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开放公平的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例如,“十大案例”中的“用于执行电信系统中的随机访问的方法和设备”发明专利行政案,涉及5G技术基础专利,二审法院通过对新颖性判断中“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的认定,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4具有新颖性,维持了爱立信公司涉案专利权的部分效力。“红牛”商标权属案涉案标的额超过37亿元,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以来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该案综合多种合同解释方法,通过对民法物权“添附”制度的深入分析,认为该制度无法作为知识产权权属判定规则,从而维护了国外当事人天丝公司的商标权。“YEEZY” 商标行政案,肯定了联名款商品中合作各方的标志均可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认定诉争商标恶意抢注联名方之一的标志,应予无效宣告,依法保护了国外名人的艺名。
    [10:17:21]
  • [杨柏勇]:
    二是精准进行法律定性,为解决产业界、理论界、实务界关注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给予积极的正面回应。对于行业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前沿法律问题,北京法院通过对基础性法律问题准确严谨、逻辑缜密的理解适用,得出适应行业发展、政策需求,并兼顾各方利益平衡的结论,回应各界对于规则合理性、可预期性的司法需求。例如,“十大案例”中的“中超联赛赛事节目”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再审判决结合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肯定了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所承载的连续画面满足现行著作权法有关电影类作品“独创性”和“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要件规定,构成电影类作品。在涉“KTV”垄断案中,法院根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从事的具体行为性质将其定位为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认定其在KTV经营中的许可使用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对长期以来各界的法律争议给予了回应。从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到相关市场主体性质的确定,解决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性问题,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10:17:56]
  • [杨柏勇]:
    三是有效规范新业态发展,为保护知识产权核心资源,增强企业竞争力作出积极的规则指引。多年来,北京法院在一系列涉及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引发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重视对知识产权核心资源的保护,通过司法裁判为新兴行业规则的确立和完善提供指引。例如,“十大案例”中的“马上玩App”分时出租视频帐号不正当竞争案,对以“分享经济”为名,不正当攫取他人视频资源吸引用户流量,并采用技术手段限制他人服务功能的行为,认定为妨碍、破坏他人网络服务得以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著作权案,通过综合考虑网盘提供者具备的信息管理能力、采取屏蔽侵权文件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实现有效制止侵权的必要性等因素,认定百度公司怠于采取屏蔽措施制止用户分享侵权链接、未对重复侵权的用户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权利人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建立权利人、网盘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平衡提供了有效的规则指引。北京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核心资源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不断创新知识产权裁判规则,为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提供有序、合理、良性的发展空间。
    [10:18:25]
  • [杨柏勇]:
    四是统筹推进多元化保护,为满足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需求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支持。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仅要重视新领域新业态所形成的优势资源,也要重视传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充分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程序,实现兼顾严格依法保护、打击恶意侵权、维护公共利益和充分激励创新的良性格局。例如,“十大案例”中的“爱慕”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对恶意复制、摹仿他人“爱慕”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判决禁止使用,充分保障了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曼松”商标行政案,将历史沉浸的“曼松”茶重新进入市场,对盘活“曼松”品牌作出了司法的贡献。“利用网络爬虫非法抓取电子书”侵犯著作权罪案,涉及被告人覃某某等12人利用网络爬虫非法抓取他人电子书5000余部用于十多个非法App的经营,这是近年来涉案人员最多、涉案作品种类最多、影响最大的一起涉网络侵害著作权犯罪案件,该案对网络电子证据收集评价、网络抓取行为非法性等问题的认定,契合了打击新型知识产权犯罪的现实需求。
    [10:18:51]
  • [杨柏勇]:
    此次评选的“十大典型案例”,是北京法院过去一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缩影,是全体知识产权审判人员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不断加大的审判压力,积极进取、勇挑重担、负重前行的缩影。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赋予了此项工作时代内涵和战略意义。2021年,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将在新要求、新任务下迎接新挑战、新考验。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注并支持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针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0:19:15]
  • [赵岩]:
    谢谢杨庭长。我们可以看到,在刚刚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既有体现平等对待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首都开放、包容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案件;也有回应行业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前沿法律问题,满足各界对于规则合理性、可预期性的司法需求的案件;还有通过审理涉及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引发的知识产权案件,引领一些新兴行业规则的确立和完善。选取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知识产权类型多元,且均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十大典型案例会后将在“京法网事”微信、微博平台全文刊发,敬请各位网友关注。接下来,发布会进入第三项议程,请北京高院民三庭副庭长谢甄珂介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相关情况。
    [10:27:28]
  • [谢甄珂]: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今天正式发布。该指引是北京法院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具体分工方案的一项工作举措,也是确保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北京得以准确适用的重要保障。同时,对于统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10:28:45]
  • [谢甄珂]: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肩负的使命。“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是知识产权审判长期存在的三大问题,其中“举证难”问题也是北京市人大在听取审议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专项报告后提出的仍需改进的问题之一。同时, “举证难”也是“周期长”“赔偿低”的主要原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中均强调“要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的问题。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和北京市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切实破解“举证难”问题,北京高院民三庭于2020年启动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究的调研。2020年11月16日,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回应了当前知识产权诉讼有关证据问题的需求。为更好贯彻执行该规定的内容,统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诉讼裁判标准,同时也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举证指引,市高院民三庭决定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此前已有的与证据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增删,制定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指引。
    [10:30:52]
  • [谢甄珂]:
    调研开始于2020年2月,由全市三级法院熟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审判的法官组成课题组,形成调研提纲,制定调研计划并进行具体分工。2020年9月,调研组完成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调研报告》及证据规则指引的初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调研组根据该规定的内容对证据规则指引进行了修改,并在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召开内部讨论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企业代表、高校专家学者征求了书面意见,并再次听取北京法院系统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500余条。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最终完成了证据规则指引的起草工作。
    [10:31:25]
  • [谢甄珂]:
    二、《证据规则指引》的主要内容。《证据规则指引》共178条(含附则),分为总则、侵害专利权纠纷、侵害著作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规则,包括证据的获取方式、证据的类型的扩充、自认的限制、证据的审查标准、鉴定、逾期提交证据的责任、明知的推定规则、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等。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按照具体的案由进行了体系化的规定,按照一般证据规则、权属证据规则、具体侵权行为的证据规则、抗辩证据规则等进行了体例安排。
    [10:31:50]
  • [谢甄珂]:
    (一)鼓励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积极、全面、诚实地提供证据。诚信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应秉持、恪守的基本原则,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提供证据是鼓励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的应有之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任一程序中补充提交证据,且“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均应当予以采纳。此规定虽有利于案件实体正义的实现,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判决的既判力,进而影响司法的权威性。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当事人通常有专业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调研认为有必要对律师多次、故意逾期提交证据的行为予以规制,以引导当事人及时提交证据。同时,根据最高法院已有判例,对于涉及先用权抗辩等事由的证据,在一、二审程序中未予提交的,在再审程序中通常不再予以考虑。据此,《证据规则指引》也确立了相应的规则。
    [10:32:34]
  • [谢甄珂]:
    (二)完善当事人获取证据的方式,切实解决当事人“举证难”问题。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举证难”主要表现为权利人难以获取固定侵权行为以及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证据。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均规定或强调了证据妨碍、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制度,但“举证难”依然是影响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顽疾。为切实解决“举证难”问题,《证据规则指引》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当事人获取证据的方式,如创新性地规定当事人要求掌握证据的对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制度、探索明确了调查令制度的具体适用规则及与其他程序的衔接等。另一方面,根据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完善事实推定制度,避免机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导致的“举证难”问题。《证据规则指引》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满足一定条件的初步证据后,如无相反证据,则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通过举证责任的适时转移,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举证难题。
    [10:33:07]
  • [谢甄珂]:
    (三)积极回应技术发展趋势,完善新类型证据的审查规则。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密切相关性,使得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的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书证、物证等证据形式,包括第三方存证、区块链存证等电子数据证据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成为更为常见的证据形式。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电子数据证据的界定、具体形式、真实性判断等问题作出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但审判实践中仍存在仅以当事人提供的电子数据本身不易判断真实性为由而否认其证据效力的问题。因此,《证据规则指引》创设性地规定了电子数据证据的附随证明,即当事人提供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需要一并提供生成、存储、传输、提取该电子数据证据的技术过程说明;电子数据是从第三方平台提取的,需一并提供该第三方平台生成、存储该电子数据的技术过程说明;必要时,可以向上述第三方调查取证,要求其就可能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提供证明文书。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密切相关性,还使得鉴定成为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查清特定案件事实必不可少的手段。但一方面,并非所有的专门性问题都需要通过鉴定来查明,很多专门性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勘验等方式实现查明;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因此,《证据规则指引》明确,当事人申请就待证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但该专门性问题能够通过勘验等其他方式查明的,对其鉴定申请可不予准许。同时规定,鉴定意见中包含的被诉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被诉作品是否与涉案作品构成实质性近似等法律评价内容,应认定为无效。
    [10:33:31]
  • [谢甄珂]:
    《证据规则指引》的发布,一方面将使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得以规范,进一步实现裁判标准的统一。另一方面,也将给知识产权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一个举证的指引和诉讼的预期,有效解决举证难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10:33:57]
  • [赵岩]:
    感谢谢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的发布将有利于北京法院统一裁判尺度,也能解决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举证问题,《指引》全文会后也将在“京法网事”微信、微博上全文公布。接下来,发布会进入第四项议程,答记者问。请现场记者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10:40:20]
  • [记者]:
    3月26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提到:要聚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推动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助力北京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打造数字经济试验区。请问北京法院对此有何具体措施?
    [10:41:18]
  • [杨柏勇]:
    最高法院的这个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工作要求。北京法院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两区”“三平台”建设,为首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找准审判工作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着力点,自觉服务新发展格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强化老字号保护、加强冬奥会标志保护等方面积极发挥能动作用。二是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发明专利、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等案件的审理,加大对于量子信息、人工智能、高端芯片、区块链、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前沿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使用行为,科学合理界定商标权的权利边界和保护范围,正确处理保护商标权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关系,培育知名品牌,推动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引领和导向功能,结合新著作权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著作权保护,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竞争保护,重视反垄断审判,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三是加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构建诉前调解+速裁的前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将60%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和程序衔接,构建专利行政案件全流程审理机制,完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速审机制,一方面缓解人案矛盾,另一方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关键作用。四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和收集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建议,及时掌握行业和市场的发展动向,充分借助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的智库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切实发挥司法保护作用。今年北京高院将调动全市法院力量,就数字经济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进行调研,以期为北京数字经济发展,建立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10:44:00]
  • [赵岩]:
    好的,谢谢这位记者朋友,下一位。
    [10:44:50]
  • [记者]:
    最高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备受行业关注,预期未来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将会增多,北京法院对于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有何举措?是否会出台相关具体的指导性内容?
    [10:45:58]
  • [谢甄珂]:
    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请求内容和时间、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和倍数等内容均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以及《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部门法的修订,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律条文。最高法院出台的有关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解释,将切实指导司法审判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具体落实。北京法院在去年制定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及法定赔偿标准》中已经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中的“故意”“情节严重”以及计算基数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指引。今年,将结合最高法院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对照落实。目前,知识产权各部门法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虽然著作权法在今年6月1日才正式施行,但由于民法典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规定,因此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适用于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考虑到去年的赔偿标准已经就北京法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作出了指引,故我们不再另行出具相关的指导性内容,而是通过加强调研督导,确保北京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我们将及时汇集问题、总结经验,并将适时发布北京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
    [10:46:21]
  • [赵岩]: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媒体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可以会后联系我们进行采访。各位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当前,北京正在深入推进“两区”建设,“两区建设”突出科技创新,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将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着力点,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制定发布知识产权民事证据规则指引,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际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大家!
    [10: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