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合议庭成员

上诉人

被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

旁听人员
4月26日14:30,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书记员 郑帅]: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诉讼参加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进入法庭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
    媒体记者经许可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32:26]
  • [书记员 郑帅]: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14:33:52]
  • [书记员 郑帅]:
    请全体坐下。
    [14:34:11]
  • [书记员 郑帅]:
    报告审判长,上诉人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4:34:59]
  • [审判长 郃中林]:
    现在开庭。
    [14:36:37]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玩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商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耐玩公司、专利号为97121280.5、名称为“一种多元置信度适配系统及其相关方法”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天猫公司、苹果商贸公司、工商银行先后分别针对本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6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3640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耐玩公司不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的(2018)京73行初12921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耐玩公司的诉讼请求。耐玩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审查,本院依法予以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本院知识产权法庭今天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14:37:08]
  • [审判长 郃中林]:
    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已经核对了上诉人耐玩公司、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苹果商贸公司、工商银行的身份情况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是否有异议?
    [14:39:21]
  • [导播]:
    均回答:无异议。
    [14:39:37]
  • [审判长 郃中林]:
    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
    [14:40:05]
  • [审判长 郃中林]: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郃中林即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岑宏宇、孔立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助理由廖继博、高雪担任,技术调查官由阎岩担任,书记员由郑帅担任。
    [14:40:25]
  • [审判长 郃中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书记员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判,当事人有权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4:42:07]
  • [导播]:
    均回答:不申请回避。
    [14:42:25]
  • [审判长 郃中林]:
    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已经收到我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是否在开庭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各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诉讼权利与义务是否已经清楚?
    [14:42:50]
  • [导播]:
    均回答:已收到。清楚。
    [14:43:29]
  • [审判长 郃中林]:
    今天的庭审分为四个阶段,包括诉辩意见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现在进行诉辩意见陈述。
    [14:45:54]
  • [审判长 郃中林]:
    现在陈述诉辩意见,每方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首先请上诉人耐玩公司简要陈述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今天上午,本庭收到耐玩公司修改后的上诉状,请问以哪份为准?与之前提交的上诉状有何变化?为何要做这种临时修改?是否已经提交给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有何意见?
    [14:52:49]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以最新的上诉状为准,主要为文字纠正,内容与庭审ppt内容一致,没有实质性变化,已在庭前提交书记员。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和一审判决,请求国知局重新作出决定。事实与理由:能够自大高超检索查询是本专利的技术效果,也是使用本专利的重要原因,提供自动、大量、超过需求并高效检索是本专利的特点,专利审查的是主要的显著效果,当实践先于理论时,专利体现的是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能够促进用户数字平等是本专利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该效果受权利要求书记说明书支持,以预料不到的方式给互联网产业带来深远影响。实施本专利技术方案能带来高增长,防止陷入数字贫困。窗口量变带来计算机的质变,系统承担的工作量越多越好;用户平等带来数字平等,用户承担的越来越少。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由窗口极限分布带来用户数字平等,本专利将信息放在系统内部,用户在页面看不到信息,只能在入口内部看到信息。元素极限分布带来知识平等,现有技术主要将元素内容分类优化到系统页面,本专利将元素内容放到系统内部分层处理。要约极限分布带来需求平等,不同用户有不同的需求,需求与庞大供应比较受限制,供应越大越无法满足用户需求,本专利将要约进行极限分布,给用户带来平等。信息极限分布带来数字平等,信息对于使用者来说将共性的内容变为个性内容,区分内容时受到大量数据信息影响,数据对用户会造成不平等,本专利保护的方法在没有设立强制标准的情况下,能够实现互联网标配,证明本专利具备预料不到的效果,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本专利已在多个国家地区被授权。本专利权利要求书得到说明书支持,原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对本专利预料不到的效果认定错误。
    [14:53:38]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收到,同意接受。
    [14:54:20]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同意接受。
    [14:54:52]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收到,同意接受。
    [14:55:16]
  • [审判长 郃中林]:
    耐玩公司,你方刚刚的陈述中未提及上诉状第三部分关于被诉决定和原审判决适用三步法评价创造性构成法律适用错误的理由。请问你方是否放弃该理由?
    [14:56:13]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放弃。
    [14:56:35]
  • [审判长 郃中林]:
    下面请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简要陈述答辩意见。
    [14:57:40]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被诉决定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权利要求限定内容及说明书无法得出本专利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该效果必须是对区别特征获得的效果,但上诉人并未对此进行举证。
    [14:58:03]
  • [审判长 郃中林]:
    下面请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简要陈述意见。
    [14:58:34]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同国知局意见,涉案专利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被诉决定及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4:58:53]
  • [审判长 郃中林]:
    下面请原审第三人苹果商贸公司简要陈述意见。
    [14:59:12]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同国知局及天猫公司的意见,本专利所有权利要求相对于证据a4均不具备创造性,a4公开的元素包括了必须和想要的元素,该证据公开当检索命中较少时,所以元素都可以变为想要的元素,该证据已公开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根据a4的方案想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无效阶段我方提交了很多公知常识的证据,元素分配权重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被诉决定及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4:59:40]
  • [审判长 郃中林]:
    下面请原审第三人工商银行简要陈述意见。
    [15:01:03]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诉决定及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5:01:20]
  • [审判长 郃中林]:
    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苹果商贸公司、工商银行请再次确认,你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专利法具体条文。
    [15:01:44]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条款。
    [15:02:07]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条款。
    [15:02:29]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条款。
    [15:02:50]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局也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条款。
    [15:03:12]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耐玩公司对于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有异议?
    [15:03:32]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基本事实无异议,对于创造性的判断结论有异议。
    [15:03:51]
  • [审判长 郃中林]:
    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有异议?
    [15:04:53]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无异议。
    [15:05:15]
  • [审判长 郃中林]:
    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苹果商贸公司、工商银行对于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有异议?
    [15:05:36]
  • [导播]:
    原审第三人(均):无异议。
    [15:06:02]
  • [审判长 郃中林]:
    为确保庭审高效有序进行,本庭于4月21日举行庭前会议,各方当事人及有关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如下事项:一是各方当事人均无新的证据提交;二是假设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耐玩公司不再主张其他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三是各方均对被诉决定关于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不持异议。各方当事人是否认可?
    [15:06:44]
  • [导播]:
    均回答:认可。
    [15:07:00]
  • [审判长 郃中林]:
    综合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以及本案证据和事实,本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6是否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结合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今天提交的修改后的上诉状,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问题:1.本专利是否取得所谓的窗口极限分布带来用户平等?2.本专利是否取得所谓的元素极限分布带来知识平等?3.本专利是否取得所谓的要约极限分布带来需求平等?4.本专利是否取得所谓的信息极限分布带来数字平等?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有补充意见?
    [15:07:2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没有异议和补充。
    [15:07:42]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没有异议和补充。
    [15:08:02]
  • [导播]:
    原审第三人均回答:没有异议和补充。
    [15:08:23]
  • [审判长 郃中林]:
    鉴于各方当事人均确认没有新的证据提交,且均对于被诉决定所确定的区别技术特征均不持异议,考虑到本案争议焦点所涉4个具体问题属于事实查明与法律判断紧密交织的问题,本庭决定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各方依次围绕争议焦点所涉4个具体问题发表一轮意见。拟先就第一个具体问题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和辩论,后三个具体问题的内容与第一具体问题重复的,不再重复,后三个具体问题的陈述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最后,各方可以就4个具体问题一并作综合辩论,每方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
    [15:09:37]
  • [导播]:
    均回答:同意。
    [15:09:56]
  • [审判长 郃中林]:
    在开始围绕4个具体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之前,法庭想先询问几个基本事实问题。首先请上诉人,即本专利权利人耐玩公司,陈述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建议上诉人结合实例介绍本专利技术方案,如结合本专利说明书的示例以及附图介绍,最好能举一个具体事例来说明。
    [15:11:0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权利要求具体内容见专利文献。(PPT展示)权1有4个部分:1.数据库,主要作为要约存储功能;2.要约创建存储装置,主要用于对用户的要约进行保存;3.检索引擎,将存储的数据进行比较并适配,也是本专利非常重要的技术特征,国知局审查本专利创造性时被提出作为区别技术特征,国知局认为本专利每个元素被分配一个表示重要性的权重,而对比文件a4要先区分用户想要的特征和必须的特征,在想要的特征中再进行区分。本专利最重要的技术特征是没有将元素分类,元素指信息的特性及属性,比如颜色、尺寸、规格等。在适配的结果基础上会直接返回全部结果给用户,本专利的效果是自动返回、大量返回、超额返回、高效检索,上述技术效果是基于本专利权1所产生的技术结果。本专利面对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中将元素等分类放在页面上,给用户带来选择困难,本专利要使用户轻松进入页面,达到本专利的技术效果。
    [15:14:28]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是否认为信息全部放在页面上而导致检索费时费力?
    [15:15:40]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是的。
    [15:16:07]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之前提交的上诉状认为存在多个页面?
    [15:16:2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在多个页面存在多个信息。
    [15:16:47]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耐玩公司,本专利说明书下标第8页第14行至第18行以及下标第26页图3显示适配结果有5种分级,而说明书下标第8页第23行、24行显示有6种适配结果分级,请解释一下为何不一致?分级是5个还是6个?
    [15:20:13]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分级为5个,写“6个”是文字错误,附图也是5个分级。
    [15:20:30]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体现,不对此进行处理。
    [15:20:52]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
    [15:21:08]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
    [15:21:29]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
    [15:21:43]
  • [审判员 孔立明]:
    需求端有部分的要约没有匹配,第四层被B包含在内部,需求端又得到完全匹配,两个情况进行比较,第三层的检索结果优于第四层,为何颠倒顺序排序?
    [15:22:02]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按照需求优先的原则。
    [15:22:22]
  • [审判员 孔立明]:
    为何没有将顺序颠倒,分级三在分级四下面?
    [15:22:42]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属于笔误。
    [15:22:57]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没有意见。
    [15:23:12]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没有意见。
    [15:23:26]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没有意见。
    [15:23:42]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没有意见。
    [15:23:59]
  • [审判长 郃中林]:
    权重由谁赋予?
    [15:24:1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由用户,可以通过关键词等进行赋予,满分的设置需要基于各个计算机内部系统的约定,可以使用百分制或绝对值。
    [15:24:34]
  • [审判长 郃中林]:
    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陈述证据A4的技术方案?
    [15:24:57]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该证据提供一种具有买方、卖方界面的系统,数据库200提供产品检索和描述功能,卖方界面300为针对每个产品在数据库200中产生相应的简档,买方界面500在数据库200中进行检索并进行评估作出购买决定,500与200之间设置选择引擎580,在管理器201之间的界面或接口。该证据中具体介绍如何辅助买房界面进行检索的步骤,买方登陆买方界面后可以指定必须购买或想要购买的数量,数据库服务器会对所有的产品进行检索,之后配合匹配所有想要的特征的产品,分为必须具有和想要具有,通常的检索过程是先检索必须,再匹配想要。如果买方没有指定,会通过多种方法进行检索,使返给用户的规模符合条件。选择引擎会通过权重总和对选择的产品进行排序,排序结果会以摘要的形式展示给买方。图4a显示登陆买方界面后可以进行检索,输入信息类别,买方使用过程中也可以使用卖方的屏幕显示搜索标准,买卖双方可以用屏幕输入信息。图7b显示输入关键词,可以在检索时输入关键词。图6e显示与涉案专利图15较相似的图片,通过在前面引到输入会给出总结概要的屏幕,给买方进行进一步调整,通过点击控件660“M”可以切换必须要和想要,通过点击664的箭头可以调整权重。图6e左下角显示关键词的输入,对应的是加权、求和及权重,在译文及原文中均记载如果买方不指定必须的特征,选择引擎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将数目减少到可行的数目,对于多个试探法进行了4种描述,如果不能选择必须的,会对所有进行评估,得出总和得分后在等于目标尺寸或缓冲区内对每个产品打分,得到缓冲区内得分较高的结果。
    [15:31:14]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同意天猫公司意见。
    [15:32:08]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天猫公司意见。
    [15:32:29]
  • [审判长 郃中林]:
    被诉决定P14概括权1与证据a4相比较的区别,证据a4将多个元素区分为必须具有与想要具有,对必须具有的不赋予权重,仅对想要的元素赋予权重,最终得出结果返回给用户。证据a4记载当命中结果较少,会将必须的元素转换为想要的元素。命中较少的情况下将元素转换适用第几种转换效果?
    [15:32:58]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适用第4种过滤法,该方法针对搜索结果太多或太少的情况。
    [15:35:05]
  • [审判长 郃中林]:
    专利不再区分必须具有和想要具有,全部元素都是想要具有的元素,全部赋予权重吗?
    [15:35:25]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是的。
    [15:35:41]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是的。
    [15:35:55]
  • [导播]:
    第三人均回答:是的。
    [15:36:15]
  • [审判员 岑宏宇]:
    是具体实施方式还是概括?
    [15:36:57]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具体实施方式作为对比。
    [15:39:31]
  • [审判员 孔立明]:
    技术方案能否全自动运行?本专利与证据a4是否相同?
    [15:39:48]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在技术上可以实现,计算机在检索时可以设置将必须的设置为想要的,也可以交给用户进行。
    [15:40:07]
  • [审判长 郃中林]:
    如何看出能够自动运行?
    [15:40:27]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没有明确说明,如果命中较少可以进行自动,用户可以进行选择,数量由用户设置,设置数量后,系统没有达到预计数量也可以对此进行处理。
    [15:40:45]
  • [审判员 孔立明]:
    证据a4包含本专利两个核心的技术要素,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否可以得出本专利的技术方案已经包含在a4的技术方案当中,是否具有独立性及可拆分性?
    [15:41:03]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证据a4一旦满足条件,可以实现全部分配权重,为相对独立,只是满足的一个条件,如果给用户少一点选择,可以让用户不进行选择,将全部都列为检索数据。独立出来也没问题。
    [15:41:24]
  • [审判长 郃中林]:
    选择引擎和数据库管理器用宽松的匹配标准再次尝试是什么意思?
    [15:42:01]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计算机的处理不能认为是完全自动,输入用户的一些需求后可以进行处理。
    [15:42:18]
  • [审判长 郃中林]:
    下面围绕【第一个具体问题】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第一个具体问题是,本专利是否取得所谓的窗口极限分布带来用户平等?请上诉人耐玩公司结合本专利说明书陈述意见。
    [15:42:52]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证据a4需要多个窗口和页面,本专利只有一个页面,控件也较少,可以简化为1个。专利说明书附图15显示整个系统页面,用来处理系统需求,没有多种分类,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检索,每个窗口为一个控件,一个窗口内可以输入多个关键词,在前的关键词权重会比在后的高。说明书第15页第三段记载所有用户界面都能产生需求,与现存的要约相适配并产生结果集,上述内容为本专利的突出贡献,于2019年被谷歌使用到搜索系统中,2015年百度秘书可以进行语音处理,并没有突出页面与界面,仅突出“用户”。如果在一个页面上有多个控件,会影响用户在页面上的注意力,且很多内容是用户难以理解的内容将会造成使用障碍,不是所有用户都能跟系统的界面元素步调一致,更多的用户会在界面元素多时会放弃使用系统。
    [15:49:25]
  • [审判长 郃中林]:
    证据a4中是否有文字表述?
    [15:50:10]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没有,是数出来的。
    [15:51:12]
  • [审判长 郃中林]:
    用户需要进入17个页面吗?
    [15:51:3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是的,17个页面仅是卖方输入要约时使用的,选择页面后还需要在777个控件中选择想要的页面,买方页面为20个。本专利页面数量及控件不同,主要依据说明书P15附图。
    [15:51:52]
  • [审判长 郃中林]:
    请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
    [15:52:04]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限定内容为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关于输入的限定仅限定到用户输入,没有具体到用户输入的界面是什么样子,上诉人的理由不具有事实依据,上诉状中没有据此提出要求保护。
    [15:53:58]
  • [审判长 郃中林]:
    实施例及附图能否得出实质为一个页面?
    [15:54:35]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无法得出,附图15展示的是其中一个界面,其中具有多个控件,印证上诉人主张的说明书P15第三段第二行内容,试图将系统适用所有类型的界面,并不局限于只能简化为一个。关于上诉人主张的可以简化为一个控件页面,是其在诉讼程序中主张的,无效程序中没有主张,太限缩的解释权利要求,我方无法接受。
    [15:55:05]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结合证据a4,确实给出引导性输入界面,但上诉人认为买方需要使用十几个界面输入,涉案专利没有说明要约创建过程,输入产品信息需要根据产品类别输入大量信息,该理由无法成立。买方在检索时输入的信息,证据a4的图6e可以看出上面是类别,下面是类别的属性值,与本专利图15一致。
    [15:57:18]
  • [审判长 郃中林]:
    对总控件数量为777个是否有异议?
    [15:58:32]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没有异议。
    [15:58:47]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上诉人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过度限缩,无法得到说明书支持,且于上诉阶段提出,不应被接受。
    [15:59:04]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请解释17个页面是什么意思?
    [16:01:10]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证据a4共有17个页面,要约人找自己需要的页面,且该证据将买方与卖方的页面区分开。
    [16:02:34]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该证据实施例是具体例,对人员搜索时会对参数进行设置,根据具体系统的情况设置元素,搜索不同类别的内容会有不同,用户界面取决于输入的信息设置界面,不能将对整个a4方案的限定。
    [16:02:51]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证据a4为了涵盖各种领域设置了17个页面,当用户搜索特定产品信息时需要从中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页面,而不是必须点开17个页面。证据a4中控件显示的内容大部分为编辑好的内容,用户只能进行选择,无法进行编辑,限制了用户的权利,而本专利可以在编辑框中输入任何信息。
    [16:03:13]
  • [审判长 郃中林]:
    说明书有无记载?
    [16:03:49]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权利要求中的用户共7个,每个用户前都加了限定词,具体为:多个用户、每个用户、其他用户、所述用户、该用户等,将用户进行限定,而非限定页面或控件的数量,考虑到系统后续输入过程中不会通过页面输入。
    [16:04:09]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主张窗口极限分布,本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没有限定页面设置,如何得出只有一个页面?
    [16:04:4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结合说明书附图15可以得出。
    [16:05:07]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为何认为证据a4与本专利的逻辑相反?
    [16:05:2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证据a4的前段,页面的使用需要用户一个一个识别,在页面中识别控件,选择的控件不在用户选择的范围内,用户将不再使用该系统,证据a4的所有驱动均需要由用户进行,要约和需求的角度都是一样的,本专利将要约和需求转化放到一起。本发明的逻辑是由机器驱动,在对话框里输入内容后所有的内容均由机器操作,该部分限定均已记载在说明书中。
    [16:06:57]
  • [审判长 郃中林]:
    在说明书哪里记载?
    [16:07:3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说明书第5页记载无需贸易人员干预,可以看到满足或超过需求的要约的能力,达到高效检索,对应权利要求书中的检索引擎。
    [16:08:29]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权利要求1中没有记载用户如何输入要约,第五页中的效果与界面无关,界面仅提供人机交互的接口,无论是本专利还是其他都需要人工进行驱动,处理是由机器后台处理,不能将后台驱动的数据比对前段的数据。
    [16:09:02]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应用过滤器试探法时需要采用自动的方式,证据a4图5(P26)步骤506、508显示步骤过多或过少都有一个过滤器,与证据a4译文P13倒数第二段内容如果试探方法得到太少命中可以进行再次命中的意思一致,图5显示人机交互过程,买方查看产品资料证明没有与人交互的过程。
    [16:13:07]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对界面没有限定,且对界面不需要人工干预的部分为不需要贸易人员干预,告知需求后可以不需要人工进行自动检索,与证据a4的检索一致,不存在上诉人主张的本专利与对比文件a4之间的区别。
    [16:13:38]
  • [审判长 郃中林]:
    是否需要人工输入要约?
    [16:14:35]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输入是一致的,但在用户输入时有两种情形:1.线性处理;2.非线性处理。用户使用时必须适用线性处理,本专利解决了这个问题,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进行,将平等还给用户,为两种不同的输入。
    [16:14:57]
  • [审判长 郃中林]:
    权利要求书如何看出非线性处理?
    [16:15:48]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权1中主要从保护的角度对计算机的使用及用户要约需求的使用限定到用户,而非限缩到页面上,对页面的限缩仅是附图15。
    [16:16:07]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坚持庭审意见,没有补充。
    [16:16:24]
  • [导播]:
    第三人均回答:坚持庭审意见,没有补充。
    [16:16:4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升级后需要将新的程序升级到每台机器已经安装的软件上,本专利在前端的内容很少,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在后端进行处理,前端工作量很少,以前后端工程师很少。
    [16:18:36]
  • [审判长 郃中林]:
    权利要求及说明书中有无体现?
    [16:18:5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权1中分为4部分,最后一部分有关,检索引擎和创建程序装置都是后端,只有反馈检索得分与页面有关。
    [16:19:14]
  • [审判长 郃中林]:
    如何看出能够跨平台运行?
    [16:20:11]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说明书P15倒数第三段有相应记载。一般服务都是在服务器上,对所有用户生效,一旦更新将更新所有用户。
    [16:20:30]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诉人的陈述没有事实依据,权1限定的方案无法体现前端与后端的内容。
    [16:20:4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如果将证据a4中17个页面的位置关系进行调整,用户需要重新下载软件。
    [16:22:07]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证据a4图1与本专利图1相同。
    [16:22:23]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及天猫公司的意见。
    [16:22:39]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16:23:00]
  • [审判长 郃中林]:
    高学历与高算力是什么意思?
    [16:23:55]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要有一定知识程度,否则无法使用本专利,返回的结果与整个后台全部系统的要约进行比较。
    [16:24:10]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的陈述针对搜索方,上载如何操作?
    [16:24:29]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方式一样。
    [16:24:48]
  • [审判长 郃中林]:
    如何看出?
    [16:29:47]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权1检索引擎。
    [16:30:33]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输入的接口提供交互构成,用户可以进行选择,不能依据页面的多少判断输入的多少。
    [16:30:51]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证据a4第13页第五行中记载了对所有产品进行评估不会出现遗漏,如果不存在“必须的”......基于想要的进行评估,由机器完成。
    [16:31:16]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没有意见。
    [16:31:33]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没有意见。
    [16:31:52]
  • [审判员 岑宏宇]:
    本专利的价值追求是什么?
    [16:32:28]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更高效率的搜索。所有的精确搜索都是文本类的,本身搜索的标的内容有一线性特性,与信息需求者的特性相反。
    [16:32:44]
  • [审判员 岑宏宇]:
    线性搜索更精确,本专利的搜索方式牺牲更精确使得范围更广吗?
    [16:32:59]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满足部分需求或超过需求的要约能力,不能认为精确搜索比模糊搜索更精确。
    [16:33:19]
  • [审判员 孔立明]:
    撰写专利时针对的哪一市场需求?
    [16:33:3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本专利研发时针对国际贸易中的大宗商品,来源于真实的市场及贸易,鱼粉的产地和产地不同,罐装的蛋白质水分不同,到达不同国家会产生不同,主要方便饲养场使用选择蛋白比例,可以得到更好的价格,需要电脑进行操作。在每个城市建立了子站,插入IC卡后可以进行操作,主要操作人员为饲养人员,插入IC卡后识别用户,需要在界面上操作,输入“蛋白”,主要处理交付的问题。
    [16:33:54]
  • [审判长 郃中林]:
    不管是本专利还是证据a4,作为要约输入时,需要多个元素的输入,涉及多个页面,但在检索时,本专利和对比文件都不存在填写多个页面,均可以在单一界面实现吗?
    [16:34:28]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本专利是,对比文件不是,对比文件的17个页面只是给卖方使用的,买方的页面有20个。
    [16:34:44]
  • [审判长 郃中林]:
    下面围绕【第二个具体问题】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第二个具体问题是,本专利是否取得所谓的元素极限分布带来知识平等?请上诉人耐玩公司陈述意见。
    [16:36:50]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本专利的元素全部在系统内部,对比文件的元素揭示在页面当中。如果在页面中,用户使用时需要熟悉,用户需要大量的预备知识,而本专利仅需要用户输入关键词,系统会对结果进行匹配,本专利的系统中对用户的知识要求平等。用户在需求上平等,要约分布在整个系统中都是被整个计算机处理,对于用户来说,任何用户都可以忽略要约。
    [16:37:17]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关于问题三,任何需求的用户都可以在系统中忽略要约本身,要约的供应与质量均可以忽略,返回的结果按照用户偏好排序。关于问题四,数字平等与信息有很大的关系,用户在信息的处理能力强才能得到数字平等,本专利中用户可以忽略,所有信息的联系均由计算机处理。证据a4中用户需要进行驱动,要约及信息方面对用户带来很大的挑战,造成不平等。
    [16:38:58]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诉人陈述的效果并未依据权利要求所产生的效果。
    [16:39:40]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没有补充。
    [16:41:53]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上诉人所有的主张均建立在其对权利要求限缩的解释上,权利要求书没有进行限定,且没有限缩在实施例中,只是证据a4很小的特定实施例,上诉人列出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均错误。
    [16:42:13]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国知局意见。
    [16:42:35]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状中认为证据a4页面及控件的数量如何看出?
    [16:46:4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是数出来的,当需求方搜索时登陆14个页面寻找到自己需求的页面入口,在页面中从全部539个控件中找到需要的控件,如果找不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将会放弃使用系统。
    [16:47:03]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证据a4译文P14第一段中记载不是只能通过选择的方式,第二行至第三行记载可以在产品相关联的文本中输入关键词,比较自由的搜索需要的元素。上诉人称的很多页面,页面逐步引导用户输入检索条件,证据a4的实施例中为了检索满足条件的过程,需要输入所在的行业等信息,在不同的方面进行限定,检索时需要引导用户使用,降低对用户的要求。
    [16:47:24]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上诉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错误,不应当被认可。
    [16:47:44]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没有补充。
    [16:47:59]
  • [审判员 孔立明]:
    被诉决定第14页倒数第一、二段记载本专利简化信息检索的处理方式,国知局认为简化在某些特殊情形中是否会减少时间成本?
    [16:48:19]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简化是选择多个或某个元素,这一步骤对于用户来说并不复杂。
    [16:49:06]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认为证据a4所称的现有技术元素存在多层页面与控件的嵌套关系,如果买方不指定,选择引擎仍然可以运行,所有特征为想要特征,不存在必须要有的情况下,证据a4的算法与本专利的算法是否一致?
    [16:51:22]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不一致。如果对一个文本进行任何限定,都会让文本具有线性特征,会对用户产生选择困难。本专利仅为对话框,用户可以通过非线性的方式输入任何想要检索的内容。
    [16:52:29]
  • [审判长 郃中林]:
    假设证据a4命中太少时,必须转化为想要,赋予权重的情况下,与本专利的算法是否一致?
    [16:52:50]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不一样,对于对比文件来说,可以区分想要和必须,区分后如果忽略想要和必须,会将所有页面都忽略掉。在对比文件忽略所有页面的情况下两者相同,如果只忽略想要或必须的,则不相同。
    [16:53:20]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抛开对元素的区分是一样的。
    [16:53:36]
  • [导播]:
    第三人均:同意国知局意见。
    [16:53:54]
  • [审判长 郃中林]:
    刚刚各方当事人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的4个具体问题都发表了意见,本庭也询问了有关问题。现在各方当事人可以就4个具体问题一并再作综合辩论。没有新的意见的,可以不再陈述。请上诉人耐玩公司发表意见?
    [16:54:04]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与本专利相关的一个发明具有很大关系,该发明于本专利申请日前申请,该公司推出链接业务后,使线性的业务增加很大,有了超文本链接后很容易找到两者之间的关系,后台的处理是进行非线性处理,方便前端用户使用。但同时提出非常大的信息量,本专利的突出特点为将信息进行二次改进,本专利的技术效果为促成用户的数字平等。
    [16:59:34]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超文本技术与本专利无关,本专利贡献为检索时对元素权重进行分配,无效程序中,天猫主张的证据已经公开该发明点,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上诉人认为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无法从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及说明书中没有记载,不应被采纳。
    [17:00:15]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对比文件公开权利要求绝大多数的特征,并且提供与技术方案基本相同的内容,相对于对比文件没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不具备创造性。
    [17:00:35]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区别技术特征与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分为4个方面,已被对比文件公开,权1限定每个元素都被分配权重,整体技术方案来看,本专利与对比文件保护的都是非精准的检索方式,将想要的和必须的互相匹配,对比文件公开必须的元素可以转换为想要的,本专利的所有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17:00:57]
  • [审判长 郃中林]:
    鉴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权利要求6的争议的问题、理由相同,已发表过的意见不再重复,各方当事人对于本专利权利要求6是否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有无补充说明?
    [17:02:04]
  • [导播]:
    均回答:无。
    [17:02:22]
  • [审判长 郃中林]:
    本庭最后再询问几个问题。上诉人耐玩公司是否就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申请过外国专利?是否获得授权?目前有效性如何?有无相关的无效纠纷和侵权纠纷?
    [17:06:33]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申请了7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均被授权,均为过期专利,均没有被提出无效,在中国境内没有发生侵权纠纷,在美国发函主张过侵权,无侵权诉讼。
    [17:06:49]
  • [审判长 郃中林]:
    上诉人耐玩公司,本专利在中国是否有同族专利?是否获得授权?目前有效性如何?有无相关的无效纠纷和侵权纠纷?
    [17:07:11]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没有同族专利,本专利由另一公司转让给耐玩公司,权利人更换过3次,在中国有10个专利,主要涉及对虾加工、鱼粉加工、计费、正十二面体玩具。
    [17:07:32]
  • [审判长 郃中林]:
    本专利提起过几次诉讼?
    [17:07:47]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9个案件,国知局作出无效决定后,法院驳回我方起诉。北知8个,深圳中院1个。被告除本案被告外还涉及某电脑公司及三家运营商、两个网站及另外一个公司,均被驳回。
    [17:08:08]
  • [审判长 郃中林]:
    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苹果商贸公司、工商银行,为什么针对本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本专利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否依据本专利向你们提起过侵权诉讼,结果如何?
    [17:09:20]
  • [导播]:
    均回答:因为被起诉提起无效宣告,法院已经裁驳。
    [17:09:50]
  • [审判长 郃中林]: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各自观点已经阐述清楚,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每方陈述时间请尽量控制在2分钟之内。请各方各自说明一下是否仍然坚持上诉请求或者答辩意见?首先请上诉人耐玩公司作最后陈述。
    [17:10:56]
  • [上诉人 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
    能到法庭诉讼,不管是否得到支持,都是知识产权的胜利,都是对发明创造的认可。本专利背景为实践先于理论,超文本链接的理论已被披露,到目前为止,没有人与机器之间明显的研究,但无法证明人机不会存在冲突,现在人机关系的理论为空白,有了超文本链接理论后造成巨大的信息灾难,链接越多、控件越多都会造成影响,已有公司将超文本链接与本专利结合,本专利被各种电商平台广泛利用,现在很难在没有信息的情况下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坚持上诉请求。
    [17:14:27]
  • [审判长 郃中林]:
    现在请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最后陈述。
    [17:17:53]
  • [被上诉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
    坚持答辩意见。
    [17:18:10]
  • [审判长 郃中林]:
    现在请原审第三人天猫公司、苹果商贸公司、工商银行作最后陈述。
    [17:18:29]
  • [原审第三人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坚持陈述意见。本领域技术人员来看,本专利技术方案及说明书的描述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基本一致,实现了一方输入档案另一方通过检索权重进行检索,与对比文件没有实质区别。
    [17:18:45]
  • [原审第三人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坚持陈述意见。权1的范围并非为搜索引擎,且该技术已成熟,对比文件同样提供非精准的检索,上诉状中提到的区别技术特征及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均是建立在对权利要求的限缩上,上诉人进行了很多限缩解释。本专利的技术方案已被对比文件公开,技术相关也在对比文件中实现,上诉人一致基于说明书没有记载的内容进行陈述。上诉人的所有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及被诉决定正确。
    [17:19:03]
  • [原审第三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坚持陈述意见。
    [17:19:35]
  • [审判长 郃中林]:
    各方当事人如有补充意见请于4月30日前提交签名件。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现在请各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核对无误后在电脑屏幕上对笔录进行电子签名。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谢谢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认真出庭,感谢现场旁听人员和线上观众的耐心。也谢谢我们法庭的各位同事们。现在闭庭!
    [17:20:21]
  • [书记员 郑帅]: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17:20:42]
  • [导播]: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7: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