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发布会现场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戴国主持发布会

徐进庭长发言

张鹏法官发言

覃波法官发言

吕海菲法官发言

尹鹏展法官发言

于洋法官发言

张小平法官发言

北京市人大代表王玉梅发言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柏岩作总结讲话

发布会现场
海淀法院召开“破解甜蜜圈套 助力诚信建设”婚恋交友诈骗典型案例发布会
  • [主持人]:
    各位领导、来宾、人大代表以及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发布会的主持人,海淀法院新闻发言人戴国,欢迎大家参加破解“‘甜蜜圈套’ 助力诚信建设”海淀法院婚恋交友诈骗典型案例发布会。
    [09:50:28]
  • [主持人]:
    今天,受邀出席发布会的领导和嘉宾有:北京市人大代表王玉梅;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柏岩;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进,以及刑事审判庭张鹏、覃波、吕海菲、尹鹏展、于洋、张小平法官。现场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新社视频台、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卫视频道、法治进行时栏目,线上参会的新闻媒体有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杂志、中国妇女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北京日报等。本次发布会将通过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进行视频直播,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图文直播。
    [09:50:49]
  • [主持人]:
    随着婚恋交友观念不断发展,婚恋交友方式日趋多样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利用婚恋交友进行诈骗的可乘之机。利用或假借婚恋交友机会,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交友对方当事人或家属等亲密关系人的财物,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也损害了社会交往的诚信基础。近年来,在互联网交友平台的助推下,婚恋交友诈骗呈高发态势。为此,在中国传统的“七夕”到来之前,海淀法院选取了近三年来审结的通过婚恋交友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通过梳理案件的整体态势和具体特征,探究婚恋交友诈骗高发的原因,并提出防范建议,以期减少案件的发生。下面,首先由刑事审判庭庭长徐进通报海淀法院近三年审理婚恋交友诈骗案件的整体情况。
    [09:51:31]
  • [嘉宾 徐进]: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破解“甜蜜圈套” 助力诚信建设——海淀法院婚恋交友诈骗典型案例发布会》。婚恋关系作为家庭单元的基础关系之一,应当是纯粹的、坚实的人与人的关系,然而,在物欲的催化下,部分人利用或假借婚恋交友机会,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交友对方及其亲属的财物,不仅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也损害了社会交往的诚信基础。
    [09:51:58]
  • [嘉宾 徐进]:
    特别是近些年来,在互联网交友平台的助推下,人人社交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交形式进一步丰富,更加剧了婚恋交友诈骗高发的态势。我们今天召开发布会,选取海淀法院近三年来审结的通过婚恋交友手段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例,梳理此类案件的整体态势和具体特征,探究婚恋交友诈骗高发的原因,并提出化解此类问题的建议,以期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助力构建诚信社会环境。
    [09:53:15]
  • [嘉宾 徐进]:
    近三年以来,海淀法院共审结婚恋交友诈骗刑事案件45件,从案件数量上看,此类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犯罪形态上看,通过互联网结识进而进行交友诈骗的行为凸显,除了专门的婚恋社交网络之外,各种附带社交功能、社交属性的软件也逐渐成为滋生婚恋交友诈骗犯罪的原生地;从双方性别上看,仍然是以“男骗女”为主,“女骗男”和“男骗男”为辅,女性仍然是此类诈骗案件的主要被害人。
    [09:54:03]
  • [嘉宾 徐进]:
    从诈骗手段上看,呈现多样化特征:第一,虚构身份,编织光环。虚构高校教师、警察军人或企业高管等稳定职业,编造虚假学历、高额收入、房产信息等高端人设,上述信息相互裹挟、互为“支撑”,使被害人产生崇拜、迷恋心理,陷入错误认识。第二,隐瞒婚情,假冒单身。很多被告人在与被害人接触之初便是假意交往,行诈骗之实。第三,改名换“性”,漫天过海。有的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增强诈骗行为的隐蔽性,在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使用虚假姓名,有的则“更换性别”,假冒女性身份。第四,广泛撒网,重点突破。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友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往往同时与多名被害人联系、寻求发展交友关系的突破口。第五,短暂交往,借口索财。通过婚恋网站等交友方式行骗,在交往中多呈现出“短、平、快”的特点,在刚认识不久,即以各种所谓的“合理”事由,提出涉及金钱内容的要求。第六,假意许诺,借机骗财。通过许诺结婚等方式,加深与交往对方的感情进度,为之后提出钱款需求寻找借口。
    [09:54:14]
  • [嘉宾 徐进]:
    从骗财事由上看,被告人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通常在不同情境下编造各种表面合理的虚假事由,包括治病救人、资金周转、帮助投资、请客办事、感情纠纷、家庭琐事等。从被害人年龄分布上看,被害人为25岁至45岁间的有41件,占比91.1%,被害人年龄为25岁以下的有1件、45岁以上的有3件,与一般婚恋交友年龄分布基本吻合。从案件特征上看,高额诈骗占比较高,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5件,占比33.3%,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3件,占比28.9%;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7件,占比37.8%,诈骗数额在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以上的案件占比最高,其中有8件案件的诈骗总数额在百万元以上。
    [09:54:39]
  • [嘉宾 徐进]:
    案件认罪认罚率较高、退赔率较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为39件,占比86.7%,不认罪案件为6件,占比13.3%。涉案赃款物的退赔率较低,在审理期间赃款未退赔的案件为27件,占比60%,赃款部分退赔的案件为3件,占比6.7%,赃款全部退赔的案件仅有15件,占比33.3%,且全部退赔的案件绝大部分诈骗数额为10万元以下,诈骗数额上百万元的案件无一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挽回率较低。
    [09:55:16]
  • [嘉宾 徐进]: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传统观念也在发生改变。婚恋交友也从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转变为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平台的自由交友恋爱模式,互联网交友带来便捷的同时,互联网的隐蔽性也给婚恋交友过程中的不实信息提供了滋生地,加之审核监管不严格、审核制度不完备,被害人自我防范意识较弱等因素,促成了婚恋交友诈骗的高发态势。
    [09:55:38]
  • [嘉宾 徐进]:
    为此,我们也从六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第一,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甜蜜圈套”。对婚恋抱有美好的期待,对现实也须有理智的辨析。要防范婚恋交友诈骗,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提“钱”必要多留意。当对方以各种理由提出借钱需求时,要保持清醒头脑,核实用款事由和用款数额是否属实。第二,注重身份核实、防止偏听偏信。对于婚恋交友对象特别是通过网络结识的交友对象,应通过网络查询、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个人身份、从业情况、家庭背景以及财产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可疑或虚假情况,就要提高警惕,谨慎交往。
    [09:55:54]
  • [嘉宾 徐进]:
    第三,利用视频相亲、降低交往风险。充分利用婚恋交友网站或软件的视频聊天功能进行在线可视交往,降低后续交往中受骗的风险。同时,婚恋交友平台提供的视频聊天功能,也可以方便相关部门监管,对于出现涉及钱款等敏感信息,网站可以及时发出风险提示,用户应当关注类似风险提示,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第四,强化平台责任、尽到提示义务。婚恋网站应当与行政职能部门加强合作,从用户注册信息开始进行全流程监管及风险提示,对会员的交往行为设定必要的规则、进行必要的风险告知,明确禁止在交往中涉及财产等敏感内容
    [09:56:25]
  • [嘉宾 徐进]:
    第五,加强职能监管、强化信息保护。婚恋交友平台应当要求注册会员填报完整信息,并进行实名制管理,以便事后追索。同时,对于身份信息、婚姻状况、职业财产以及有无犯罪前科等,进行信息核验,对于虚假填报的,一经发现、及时删除。第六,设立黑名单、提高犯罪成本。对于在婚恋网站上恶意注册,甚至有婚恋交友诈骗前科的人,设立黑名单制度。同时,建立婚恋交友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对于黑名单内的人员,严格限制其重新注册,降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
    [09:56:49]
  • [嘉宾 徐进]:
    本次发布会,我们选择了六个婚恋交友诈骗的典型案例,分别从不同角度释明此类犯罪的特征,包括冒用女性身份与男性交往行骗,通过网络游戏、顺风车等方式结识交往行骗,利用直播打赏等方式行骗,同时与多名被害人交往行骗等案例。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发布会,帮助大众了解此类诈骗案件的惯用套路,提高防范意识,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司法贡献。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对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09:57:12]
  • [主持人]:
    感谢徐进庭长的通报,刚才徐进庭长向我们通报了近三年涉婚恋交友诈骗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及发展趋势,分析了婚恋交友诈骗的成因,并对如何防范此类陷阱给出了对策和建议,希望能给社会公众以警示,不要再因婚恋交友的诈骗套路受到伤害。下面由刑事审判庭的六位法官为大家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首先有请刑事审判庭张鹏法官发布案例《网络游戏结识 “网恋”诈骗获刑》。
    [09:58:02]
  • [嘉宾 张鹏]:
    大家好,下面我来介绍《网络游戏结识 “网恋”诈骗获刑》一案,案情简介: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间,被告人吴某某在天津市宝坻区、本市海淀区等地,通过网络游戏结识被害人赵先生,后在网络聊天过程中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与被害人赵先生建立“恋爱”关系。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利用二人的“恋人关系”让被害人主动支付或者虚构生病需要买药、打官司要送礼、送货开车时刮伤他人要赔偿等各种理由,骗使被害人赵先生向其汇款共计人民币共计16万余元,后将上述钱款挥霍。2019年7月10日,被告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作案过程,涉案钱款未退赔。
    [09:58:30]
  • [嘉宾 张鹏]:
    被告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不持异议。其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吴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故提请法庭对其从宽处罚。
    [09:59:55]
  • [嘉宾 张鹏]:
    海淀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故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10:00:11]
  • [嘉宾 张鹏]: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络游戏热度的增加,当下许多年轻人通过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方式结识、甚至成为线下情侣很正常,但这种背景下,也给不少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对此应注意如下几点:第一,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结识时间长不代表“熟悉”。据被告人吴某某供述,其与被害人赵先生自2015年左右便在网络游戏上相识,期间二人还互相加了微信,通过微信得知被告人是单身的状态,双方还交换了照片。在后续的时间里,双方了解到的包括工作、姓名、籍贯、照片等信息,后在2016年年底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但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害人不知道吴某某所提供的“马某某”的姓名是虚构的,照片也是在网上找他人的,以及吴某某婚姻尚在存续期间的事实。被害人赵先生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仅通过网络的信息,便陷入情网,为后续被骗取财物埋下了隐患。
    [10:00:42]
  • [嘉宾 张鹏]:
    第二,在网络交往时,涉及借款、转账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该案中,被告人吴某某被骗取被害人赵先生16万余元有一个过程。被告人吴某某首先是试探性地称家中有事向被害人借数额几千元,没想到被害人还真就通过微信进行转账。自此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人便陆续编造需要上保险、还贷款、家人生病、哥哥打架需要赔钱等理由,逐步骗取了被害人上述的钱款,待被害人赵先生发现被告人吴某某不回微信、拒接电话失去联系后,为时已晚。
    [10:01:04]
  • [嘉宾 张鹏]:
    因此,考虑到网络的虚拟性,在倾注感情时,要加强自身防范,通过线下了解等多种方式,在充分了解对方身份的基础上,再与对方开展进一步的交往,否则就有可能陷入情网进而陷入骗局;另一方面,面对网友提出的借款、转账时,要提高警觉性,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10:01:36]
  • [主持人]:
    感谢张鹏法官的介绍,这个案例中被害人与被告人因网络游戏相识,被害人在未了解对方真实情况下建立恋爱关系并不断转账汇款,这个案例提醒大家通过网络发展恋爱关系时务必先核实对方身份,提高警惕,避免财产损失。下面有请刑事审判庭覃波法官发布案例《设置“温柔陷阱” 诈骗400余万获刑》。
    [10:02:01]
  • [嘉宾 覃波]:
    大家好,下面由我为大家介绍《设置“温柔陷阱” 诈骗四百余万获刑》这一案例。案情简介:被告人姜某某于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间,通过与康女士建立恋爱关系,以谈婚论嫁骗取作为康女士父母的被害人刘女士、康先生夫妻信任。期间,被告人姜某某利用被害人家庭对其的信任,在本市海淀区假借帮被害人还房贷、自己公司资金周转需用钱等事由,骗取被害人刘女士、康先生房屋抵押款人民币300万元,并骗取被害人刘女士、康先生南京银行、包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信用卡资金等钱款人民币102万元。
    [10:02:13]
  • [嘉宾 覃波]:
    被告人姜某某于2018年8、9月间,以收回其200余万元债权需要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赵女士人民币55000元。被告人姜某某于2018年11月间虚构其可以帮助被害人祝先生投资获得高额利息,骗取被害人祝先生人民币151000元。被告人姜某某辩解其无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10:04:00]
  • [嘉宾 覃波]: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姜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从在案的相关被害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及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可以看出,被害人有大量钱款直接转入姜某某账户,或直接转给姜某某,特别是被害人刘女士夫妻从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所得钱款,均在收到钱款后不久,就有大部分钱款直接转入姜某某账户,且被告人给被害人签订的协议、合同、借条等书证中亦明确承认收到被害人的钱款,与被害人陈述及相关证人的证言内容相印证,足以认定姜某某收到被害人相关钱款的事实。
    [10:04:26]
  • [嘉宾 覃波]:
    姜某某给刘女士签的投资合同、保证书、借条中双方确认的钱款数额,能够与在案的其他证据相吻合;特别是证人周某、张某的证言均证实姜某某直接参与办理刘女士夫妇的抵押贷款,同时掌控刘女士夫妇的银行卡及密码,这与刘女士夫妇的陈述内容相印证,足以作为定案依据。姜某某主要是以替被害人还款、投资理财、借款周转资金、收回资金等虚假事由骗取被害人钱款,虽然姜某某有为被害人刘女士夫妇还款表现,但在案证据显示,姜某某骗的钱款绝大部分钱款均被其作为个人钱款支配,占为己有。
    [10:05:11]
  • [嘉宾 覃波]:
    从在案的银行交易明细亦可以看出,刘女士夫妇第一次抵押钱款中有99.5万元转入姜某某账户,该笔钱款有很大部分被其用于支付宝消费归还闫某借款等;第二次抵押贷款300万,有135万打入姜某某账户后,大部分用于归还其个人借款,其收到款次日即转账给其借款人王某190万元。从姜某某与被害人的聊天及对话内容可看出,姜某某曾以法院执行费行骗,将还不上被害人钱款的原因归结为自己公司被经侦调查涉及洗钱以及自己公司账户被封。
    [10:05:39]
  • [嘉宾 覃波]:
    而从公安机关核实的情况看,法院并无相关执行案件信息,姜某某名下公司账户也没有出现被查封等情况,相关投资更是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反而姜某某还有向多人借款的事实,且还有与其他女性交往期间以相似事由借款的表现,对外负债巨多,在被害人追讨下,虚构各种事由推拖,或断绝与被害人联系,失联躲避,至今仍有巨额钱款未退赔,足以认定其以虚假事由欺骗被害人,非法占有各被害人钱款的行为与故意。
    [10:06:20]
  • [嘉宾 覃波]:
    其诈骗行为给相关被害人经济及生活造成了巨大伤害,行为性质、危害及数额均已远远超过正常的民事经济纠纷范畴,应当以诈骗罪论处。至于其行骗时是否虚构身份,以及是否对被害人隐瞒婚姻状况,均不影响其获取钱款手段的欺骗性的认定。对于姜某某及其辩护人的无罪辩解、辩护及质证意见,法院均不予采纳。
    [10:06:44]
  • [嘉宾 覃波]:
    鉴于姜某某到案后能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法院对姜某某依法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10:07:05]
  • [嘉宾 覃波]:
    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实施诈骗的犯罪屡见不鲜。很多人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骗得被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在此类案件中,由于双方是在婚恋关系中发生的诈骗行为,在交往中存在一般经济往来的情况,被告人也会给被害人一部分钱款,这些钱款的性质应该综合全案情况进行判定,如果被告人给予被害人的钱款与其诈骗所得钱款数额差距过大,例如本案中的姜某某给被害人一方的小部分还款,其实是掩盖犯罪行为的一种表现,小部分的还款行为不能否认整体诈骗事实的存在,在认定案件性质和犯罪数额时应该审慎判断。
    [10:07:27]
  • [嘉宾 覃波]:
    还需特别提醒的是,在婚恋交友关系中,对于一方提出各种名义的钱款需求,应提高警惕。首先,应该核实对方提出的钱款需求是否真实存在、需求数额与实际数额是否相当等;其次,对于借款的具体条件应当加以明确,例如,借款的数额、归还期限、约定利息等内容;再次,对于交往短时间内即提出大额钱款需求的,应该更加谨慎,只有把每一步都核实清楚,才能防患于未然。
    [10:07:53]
  • [主持人]:
    感谢覃波法官的介绍,这个案例中,被告人以谈婚论嫁骗取被害人及其父母的信任,骗取被害人房屋抵押款、信用卡资金等400余万元,这个案例提醒大家注意“假恋爱,真诈骗”陷阱,在对方索要钱款时仔细辨别,避免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下面有请刑事审判庭吕海菲法官发布案例《主播在线交友 骗取“打赏”金获刑》。
    [10:08:22]
  • [嘉宾 吕海菲]:
    大家好,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案件情况:2019年间,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熊某某共同出资,以熊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河南熊猫快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后与“蜂鸟直播”平台合作,由被告人曹某某担任“主管”、被告人徐某等人作为主播,另招聘多人进行辅助,通过互联网假借交友、谈恋爱的方式,诱使被害人进入直播平台观看主播在线,从而诈取被害人“打赏”金。自2019年7月2日至8月8日,上述被告人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不含被害人打赏3次以下金额)。其中,分别骗取被害人毕先生、陶先生、李先生等人人民币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10:08:31]
  • [嘉宾 吕海菲]:
    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曹某某的家属代为退赔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徐某的家属代为退赔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等五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未提出异议,其各自辩护人亦是从有罪罪轻的角度发表了各自的辩护意见。
    [10:09:18]
  • [嘉宾 吕海菲]:
    海淀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五人结伙利用互联网,诈骗不特定多人的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熊某某、曹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鉴于本案四被告人到案后及在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海淀法院对其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其到案后及在庭审中亦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10:09:51]
  • [嘉宾 吕海菲]:
    被告人曹某某、徐某的家属积极代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在对二被告人量刑时予以考虑。故根据被告人在本案中所起作用、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等,海淀法院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
    [10:10:07]
  • [嘉宾 吕海菲]:
    当前,网络直播作为通过网络就可以实现实时互动交流的一种社交方式,凭借着自身的特色吸引了许多网友的喜爱。但网络直播平台在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盲区、主播质量良莠不齐、充值打赏存在失范等问题,同时,部分网友为自己所“钟情”的、所喜欢的主播进行非理性、超出自己实际承受能力的打赏,也有网友基于虚荣心、攀比心理进行激情打赏,殊不知,上述问题在不法分子眼中都成为了可趁之机,继而利用上述问题实施诈骗等非法活动。
    [10:10:32]
  • [嘉宾 吕海菲]:
    该案中,王某某等五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假借交友、谈恋爱的方式,与被害人通过其他社交方式进行接触交往,并诱使被害人进入直播平台观看主播在线,诈取被害人“打赏”金,而部分被害人就可能“假戏真做”,为此投入真感情和金钱。为了巩固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在被告人的诱骗下进行非理性的打赏,最终不仅自己的钱财受到损失,在感情方面也必然受到欺骗,对自己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10:12:08]
  • [嘉宾 吕海菲]:
    在此提醒,喜欢观看网络直播的网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分辨内容低劣的直播并坚决抵制,对于打赏保持理性的态度,真正做到不冲动、不激情,认真思考打赏所带来的利弊及可能会造成的后果,避免作出令自己后悔的不当举动。
    [10:12:24]
  • [嘉宾 吕海菲]:
    对于主动要求进行男女朋友交往的主播,网友更是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交往过程中,如对方提出进行平台打赏时,也要看好自己的“口袋”。遇到上当受骗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0:12:44]
  • [主持人]:
    感谢吕海菲的介绍,这个案例中,被告人通过主播在线直播方式诈骗被害人钱财,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在观看网络直播时要保持理性,警惕主播以恋爱为名要求大额打赏,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下面有请刑事审判庭尹鹏展法官发布案例《虚构军人身份 诈骗八人获刑》。
    [10:13:12]
  • [嘉宾 尹鹏展]:
    大家好,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介绍案例,案情简介: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13日间,被告人李某虚构自己有军人身份或背景,并虚构工作单位及职业、收入水平,取得多名被害人信任并与之交往,骗取各被害人向其转账人民币共计524521元。具体事实如下:一、2018年3月19日至7月31日间,被告人李某通过上述方式与被害人勾女士恋爱交往,期间以刷单、偿还欠款、垫付医药费等事由,骗取勾女士人民币79000元。案发前,被告人李某返还人民币15400元。 二、2018年3月29日至4月18日间,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同样手段,以需要支付装修费用、欠款等事由,骗取被害人陈女士人民币92000元。
    [10:13:31]
  • [嘉宾 尹鹏展]:
    三、2018年5月23日至8月2日间,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同样手段,以刷单、支付餐费等事由,骗取被害人付女士人民币80500元。四、2018年8月31日至11月27日间,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以刷单、支付医药费等事由,骗取被害人李女士人民币128837元。案发前,被告人李某返还人民币9030元。 五、2019年3月12日至4月13日间,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以向客户支付钱款、餐费、医药费等事由,骗取被害人赵女士人民币61400元。案发前,被告人李某返还人民币1500元。
    [10:14:43]
  • [嘉宾 尹鹏展]:
    六、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27日间,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以支付物业费、餐费等事由,骗取被害人杨女士人民币65464元。案发前,被告人李某返还人民币16500元。七、2019年1月9日至3月28日间,被告人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以支付暖气维修费、维修车辆、餐费等事由,骗取被害人吴女士人民币50100元。案发前,被告人李某支付吴女士的汽车修理费共计人民币3050元。
    [10:15:08]
  • [嘉宾 尹鹏展]:
    八、2019年3月20日至3月21日间,被告人李某以借款购买手机为由,骗取被害人甄先生人民币12700元。被告人李某于2019年4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现涉案钱款未退赔。被告人李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诈骗罪的罪名及事实均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10:15:30]
  • [嘉宾 尹鹏展]: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及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10:15:57]
  • [嘉宾 尹鹏展]: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先后对多名被害人虚构自己的工作单位、职业、收入水平,在与被害人婚恋交往过程中,虚构各项事由,骗取被害人及被害人家人的钱款,最终案发,并被判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24 521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数额、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10:16:15]
  • [嘉宾 尹鹏展]:
    婚恋诈骗,对被害人带来的不仅是金钱上的损失,还有心理上的创伤。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婚恋交往的途经逐渐多样化,婚恋诈骗犯罪的数量也逐年递增。一方面,我们需要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需要了解此类犯罪的特点,防范于未然。
    [10:16:43]
  • [嘉宾 尹鹏展]:
    该案中,被告人与多名被害人均是在网络交友软件上结识,通过网络聊天增进了解,并最终确立恋爱关系,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虚构自己有军人身份,高薪稳定的职业,通过交往逐渐取得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的接纳和信任,后在交往过程中虚构各项事由和金钱花销,陆续骗取被害人巨额钱款。通过该案,告诫我们在信息网络中和陌生人交往,应该保持警惕心,尤其在涉及婚恋交往和金钱交往的过程中,更不能盲目信任,应保持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10:17:09]
  • [主持人]:
    感谢尹鹏展法官的介绍,这个案例中,被告人虚构军人身份,以相同手段骗取八名被害人钱财,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在通过社交软件交友恋爱过程中,要擦亮双眼,不要轻信屏幕中的“完美对象”,建立信任关系还需慎之又慎。下面有请刑事审判庭于洋法官发布案例《使用女友微信号 网络交友诈骗获刑》。
    [10:19:36]
  • [嘉宾 于洋]:
    大家好,下面由我来介绍案例《使用女友微信号 网络交友诈骗获刑》。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在本市海淀区等地,使用其女友马某的微信号,冒充马某与被害人吴先生联系,谎称可以与吴某相处男女朋友,虚构家人生病等事由骗取吴某共计人民币160万余元。现涉案钱款尚未起获。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8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未提出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自首。
    [10:19:54]
  • [嘉宾 于洋]: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在案证据显示,证人马某在被传唤当日即2020年8月5日晚上就向侦查机关如实陈述了本案的基本情况,侦查机关在掌握上述情况后,在第二日凌晨讯问被告人张某,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马某的证言亦证实张某曾让其向警察说谎,企图隐瞒事实。
    [10:21:37]
  • [嘉宾 于洋]:
    另外,在民警询问张某前,张某在派出所等待时间长达数小时,其并未在此时间内主动向民警坦白涉案事实,故其行为不构成自首。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10:22:09]
  • [嘉宾 于洋]:
    近年来,通过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手段不断翻新。其中,冒充女性身份,以恋爱名义骗取被害人财物的犯罪屡有发生。该案即为典型的冒充女性身份与男性被害人假借谈恋爱的名义先培养感情,后续利用双方的关系或感情,不断虚构家人生病、家里人出事等事由,从而达到骗取被害人钱款的目的。
    [10:22:20]
  • [嘉宾 于洋]:
    该案中被告人张某使用其女友的微信号,冒充其女友的身份与被害人以谈恋爱名义相处,并不断虚构家人生病等事由,骗取被害人的钱款。被告人张某的主观目的为非法占有被害人的钱款,其客观实施的犯罪行为为虚构事由,骗取他人财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诈骗数额高达一百六十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22:38]
  • [嘉宾 于洋]:
    鉴于网络虚拟身份难以核实,尤其是在双方素未谋面,亦未经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应提高防诈骗意识,擦亮双眼,捂紧钱包,不可盲目听信对方言语,便向对方大额转账,在发现对方有推脱见面、搪塞理由、失去联系等情况时,应主动报警,及时挽回相关损失。
    [10:22:58]
  • [主持人]:
    感谢于洋法官的介绍,这个案例中,被告人假借女性身份与被害人以恋爱关系相处,虚构各种理由骗取钱财,这个案例提醒大家,网络虚拟身份难以核实,在双方素未谋面的情况下要提高防诈骗意识。下面有请刑事审判庭张小平法官发布案例《顺风车拼车相识 虚构身份诈骗获刑》。
    [10:23:18]
  • [嘉宾 张小平]:
    被告人葛某与被害人林女士通过顺风车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葛某以做生意、给亲属看病等事由,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林女士共计人民币131.91万元。2018年10月8日,被告人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涉案钱款未退赔。
    [10:24:51]
  • [嘉宾 张小平]:
    被告人葛某对起诉书的指控事实和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辩称其并未骗取被害人钱款,被害人转给其的钱款为借款,本案应属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葛某的辩护人同意其辩解,同时认为,被告人葛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且被告人葛某承认自己编造理由获取的钱款数额与起诉书指控的数额不符,故提请法庭宣告被告人葛某无罪。
    [10:26:15]
  • [嘉宾 张小平]: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葛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辩方提出的辩解以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显示,涉案钱款并非被告人葛某与被害人林女士之间基于恋爱关系而产生的日常花销,亦非被害人林女士在恋爱关系存续过程中对被告人葛某的赠与,其二人之间更无混同双方财产的事实或法律关系发生,上述钱款系被告人葛某主动向被害人林女士提出的借款。
    [10:26:24]
  • [嘉宾 张小平]:
    从被告人葛某在公安机关做过的多堂稳定供述看,其自称向被害人林女士借款前因赌博输掉巨额钱款并欠下高利贷,可见,其在借款前就没有偿还巨额借款的能力。从被告人葛某向被害人借款时虚构借款事由、隐瞒借款用途的情况看,其主观上应当明确知晓如若将实情相告可能不会得到被害人的钱款,甚至可能使其与被害人之间因恋爱关系而产生的信任终结,实际上被害人亦明确表示如果得知实情必然不会将钱款出借,而被告人葛某却为了获取被害人的钱款,使用虚假的借款事由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数十次向被害人借款多达130余万元。
    [10:26:44]
  • [嘉宾 张小平]:
    在取得钱款后,被告人葛某并未将钱款用于自称的营利项目而是用于赌博和归还高利贷,这不仅与被害人出借钱款的意图相违背,更直接导致涉案钱款无法归还的后果,其自称的收入不足以归还涉案的巨额钱款,可见,被告人葛某在借款后亦无还款能力。当被害人林女士索要钱款时,被告人葛某采用承诺领证结婚等方式逃避催要,还以承诺卖房还款、少量还款、书写欠条等方式拖延还款时间,其主观上并无归还被害人钱款的意愿。
    [10:27:01]
  • [嘉宾 张小平]:
    综上,被告人葛某利用被害人林女士基于恋爱关系对其产生的信任以及关心心理,通过虚构借款事由借入巨额钱款供自己挥霍,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目的,这与民间借贷纠纷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对于辩方提出的辩解以及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10:27:19]
  • [嘉宾 张小平]:
    这个案件中被害人林女士学历高、收入高、经济条件好、心智成熟,属于人们眼中的高级白领,为何会被骗子骗走百万余元?
    [10:27:36]
  • [嘉宾 张小平]:
    第一,轻信外在表现。林女士和葛某因为顺风车拼车而结缘,葛某注重外表,谈吐不凡,很快和林女士熟稔起来。当他得知林女士的工作情况后,很快估量出女方的经济状况。他当时正在为高利贷焦头烂额,经济条件较好的林女士很快成为他的目标,他表现的无微不至,加上他为自己虚构的成功商人身份,很快就俘获了林女士的芳心。林女士在缺乏对他个人背景和财务状况深入了解的状态下,轻信他优雅的表现,很快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10:28:07]
  • [嘉宾 张小平]:
    第二,对于借款疏于警惕。葛某多次借款,理由五花八门,林女士却基于信任未予深究,直到金额过大,讨要无门才如梦初醒。这个案子有如下几点启示:第一,交友要慎重。无论是网络交友还是拼车结缘等方式,这些社交方式认识的朋友,因为没有真实个人信息的背书,所以极易伪造身份且不被发觉。像该案中,即使葛某是以真实身份与林女士交往,林某却依然无法查清楚其真实的财务状况。所以,交友除了观察外在,更要了解内在,这是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10:29:23]
  • [嘉宾 张小平]:
    第二,谈钱不伤感情。在恋爱中,如果对方向你借钱,热恋中的人往往会放松警惕,本着信任给予帮助,但是法官再次提醒,借款、赠与都可以,如一再索取就要警惕是否是诈骗。恋爱和婚姻需要双方的共同付出,而不是单方的给予,如果对方一再索取,那么就要警惕了,好好谈一谈为什么借钱,什么时候还钱,是一种理智且负责的态度。否则沦为诈骗犯的摇钱树,才是真的伤心又伤财。
    [10:31:49]
  • [主持人]:
    感谢张小平法官的介绍,这个案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通过顺风车相识,通过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获取对方信任,进而骗取欠款,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在交友过程中不要轻信外在表现,在对方提出借款时要提高警惕。
    [10:32:16]
  • [主持人]:
    再次感谢六位法官的精彩解读,本次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中,虽然被告人采取的诈骗方式和手段不同,但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受害人财物。希望通过发布以上案例,提升全社会防范婚恋交友诈骗的意识,提醒广大群众警惕“甜蜜圈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有请北京市人大代表王玉梅发言。
    [10:32:57]
  • [嘉宾 王玉梅]:
    很高兴参加海淀法院关于婚恋交友诈骗案例发布会,海淀法院通过刚刚案例的通报情况梳理出了很多问题,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该如何防范被骗,都给我们带来了很好的提醒。案例2和案例6特别明显的告诉我们不要以简单的民事借贷就可以逃避处罚。现在交往平台很多,我们可以通过司法建议要求他们加强平台责任的承担。我们会看到海淀法院,能够给民众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宣传和支持,也会给民众带来非常大的信心。
    [10:33:45]
  • [主持人]:
    感谢王玉梅代表的精彩点评,也感谢王玉梅代表长期以来对我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海淀法院将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防范诈骗风险,助力诚信建设。最后,有请海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柏岩作总结讲话。
    [10:34:14]
  • [嘉宾 贾柏岩]: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海淀法院婚恋交友诈骗典型案例发布会。近年来,婚恋交友诈骗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威胁,也损害了社会交往的诚信基础,危害巨大。针对婚恋交友诈骗犯罪行为,海淀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多层次、多维度、广覆盖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
    [10:34:31]
  • [嘉宾 贾柏岩]:
    第一,严格裁判标准,依法严惩犯罪。婚恋交友诈骗犯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类型,具有特殊之处,司法实践中在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计算等方面存在一些审理难点。据此,海淀法院将继续组织刑事审判干警加强理论学习及审判实务培训,精研法律,不断提升刑事审判业务水平,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依法严惩犯罪。
    [10:35:13]
  • [嘉宾 贾柏岩]:
    第二,加强联动协作,强化保护合力。通过网络实施婚恋交友诈骗的行为隐蔽性较强,证据容易灭失,案件侦查难度较大,被害人权益保护的难度较高,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海淀法院将加大与婚恋网站、互联网协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相互通报情况,提高各方在证据调取、证据运用等方面能力,充分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保护群众权益的合力。
    [10:35:36]
  • [嘉宾 贾柏岩]:
    第三,延伸审判职能,堵塞行业管理漏洞。通过婚恋交友网站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在多个环节本可以避免或者及时止损,但由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婚恋交友平台在用户资格审核、诈骗提示等作用发挥方面存在不足。据此,海淀法院积延伸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针对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业、单位管理漏洞,将继续发出司法建议,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助力婚恋交友平台规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社会秩序。
    [10:36:48]
  • [嘉宾 贾柏岩]:
    第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婚恋交友诈骗犯罪案件中,很多被害人特别是女性被害人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是诈骗行为得逞的根本原因。海淀法院将加大防范婚恋交友诈骗的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我院官微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深化司法公开,通过公开开庭、直播开庭、文书上网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进行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识别诈骗犯罪的能力和防范意识。
    [10:37:31]
  • [嘉宾 贾柏岩]:
    随着群众防范诈骗意识的增强和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网络空间将更加清朗,婚恋交友环境将更加纯净。海淀法院将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惩处婚恋交友诈骗犯罪,为区域发展、公众权益保护和社会道德秩序维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后,衷心感谢大家对此次新闻发布会及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10:37:58]
  • [主持人]:
    刚才,贾柏岩副院长阐述了我院发布婚恋交友诈骗典型案例的背景和意义,海淀法院将从严格裁判标准,依法严惩犯罪;加强联动协作,强化保护合力;延审审判职能,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四个方面入手,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惩处婚恋交友诈骗犯罪,为区域发展、公众权益保护和社会道德秩序维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0:39:01]
  • [主持人]:
    最后,再次感谢王玉梅代表的点评以及各家新闻媒体的关注报道和大力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进司法公开,回应社会需求,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海淀法院各项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