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新闻通报会现场

门头沟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胡羽主持此次新闻通报会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通报涉房屋腾退类执行案件办理情况

执行局法官张华强通报典型案例

执行局法官助理李小笑通报典型案例

网络直播员

参加通报会人员

新闻通报会现场
9月26日10时,门头沟法院召开涉房屋腾退类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在门头沟法院三层会议室召开涉房屋腾退类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感谢您的关注。
    [09:49:23]
  • [主持人]:
    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毕辉,下面为您简要介绍一下通报会相关情况: 房屋腾退类案件是一种常见的执行案件类型,因腾退程序繁琐、安置协调难度较大、执行耗时较长等特点受到较多关注,也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
    据统计,该类执行涉及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类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之间系普通金钱债务纠纷,涉及房屋的处置变现以及腾退;第二类案件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因房屋确权或分割、房屋租赁或承包发生纠纷,权利人要求被执行人将房屋腾空返还。第三类案件是由于城市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性原因,引起的房屋腾退、拆迁等。门头沟法院以“四步工作法”,通过网格化调查法、差异化说理法、人本安置法、临时性安置法等,进一步妥善办理该类案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司法保障。
    此次通报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部分社区群众通报门头沟法院涉房屋腾退类执行案件的特点及办理情况并发布四大典型案例。
    [09:51:01]
  • [主持人 胡羽]:
    尊敬的各位代表和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门头沟法院的新闻通报会现场, 我是门头沟法院新闻发言人胡羽。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今天来现场的嘉宾,他们是:
    门头沟区人大代表、大峪街道双峪社区书记 蔡传英
    特邀监督员 刘娅
    北京广播电视台记者 高健、滕伟、王静怡
    还有德露苑社区的居民朋友们
    欢迎大家!
    [09:53:21]
  • [主持人 胡羽]:
    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每名群众的心愿。房屋问题一直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在法院执行工作中,说起房屋,大家可能首先会联想近几年很受关注的法拍房,法拍房竞拍成功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屋的交付环节,如果被执行人拒不交付,法院可能就需要进行腾退工作,甚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腾退,依法兑现竞拍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腾退是一种常见的执行案件类型,这类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处理不当很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比如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过被执行人将年迈老人搬进涉案房屋对抗执行的情况;也遇到过被执行人失联无法取得联系,腾退物品处置难的情况;还遇到过被执行人私自换锁给执行工作制造难度等情况,所以这类案件也被执行干警称为“骨头案”。
    [10:01:21]
  • [主持人 胡羽]:
    那么,面对这些难啃的“骨头”,门头沟法院是如何做的呢?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总结出了哪些经验方法?今天我们召开“涉房屋腾退类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就是向大家介绍这类案件的特点、类型,以及我院执行局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四步工作法”,同时通报4起典型案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执行局局长裴凌晨通报基本情况。
    [10:01:46]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据统计,近3年来,门头沟法院共开展17次大型腾房行动,涉及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类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之间系普通金钱债务纠纷,涉及房屋的处置变现以及腾退;第二类案件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因房屋确权或分割、房屋租赁或承包发生纠纷,权利人要求被执行人将房屋腾空返还。第三类案件是由于城市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性原因,引起的房屋腾退、拆迁等。
    [10:02:04]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一、涉房屋腾退执行案件的特点
    一是客观上腾退程序繁琐, 安置协调难度较大。房屋腾退涉及执行工作的多个环节,前期需要制定详细的强执方案,排除重大敏感因素,协调各类腾退人员开展准备工作,提前确定被安置人员居住房屋等事项,才能确保腾退工作顺利进行。其次,现有的相关法律对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执行程序进行了简要规定,但是对于腾房工作中的操作流程、被执行人的安置标准、监督机制等方面尚未作出统一的规范,因此需要执行人员发挥更多的智慧和作用。
    [10:05:13]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二是主观上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强制腾退实施难。房屋腾退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多为自然人,面对房屋腾退,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于情感上、经济上较难接受,因此有些被执行人常常“能拖就拖”,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对抗法院腾房的手段也很多样:有的安排老弱病残的亲属住进待腾房屋;有的与案外人串通,以虚假租赁方式,在法律上设置障碍。还有像厂房、商铺等大型房产还可能存在被企业职工、承租人、债权人等强行占据的情况。这种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人员众多,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相当一部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并不单纯是经济纠纷,还牵涉到婚姻、家庭等非常复杂的矛盾纠纷,双方积怨较深,这在一些因房屋继承、房屋确权引发的腾退纠纷中表现尤为突出。
    [10:05:53]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三是案件矛盾容易激化,执行耗时较长。由于上述等原因,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腾退房屋时,有可能会做出对抗法院执行的举动,法院一般不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组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如协商不成,法院只有在解决被执行人的临时居住问题后才能采取强制腾退,这个过程中找临时住房、预交租赁费用也需要一定时间精力。最后在实施腾退过程中,法院为排除执行障碍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时间往往是其他普通执行案件的几倍,甚至有时要通过几次执行才能完成腾退。
    [10:06:29]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二、“四步工作法”妥善解决腾退难
    针对以上不同类型的腾房案件及办理难点,门头沟法院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了解被执行人心理和纠纷成因,找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真实原因,在平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的同时,坚持及时、有效、妥善的原则,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从“四步工作法”着手,加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解决房屋腾退交接问题。
    [10:06:54]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一是网格化调查法,找准腾退障碍。依托与基层党组织建立的对接共建机制,加强基层执行工作机制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例如,在双方因房屋确权或分割、房屋租赁或承包引发纠纷的案件中,权利人要求被执行人将房屋腾空返还,这时,法院就会通过基层党组织来了解被执行人背景及房屋居住使用情况的优势,尤其是涉“老弱幼”人员的房屋,通过基层党组织能很快、很深入地了解到居住原因、社会关系、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后续腾退对症施策找准原因。
    [10:07:44]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二是差异化说理法,打破侥幸心理。例如,针对在司法拍卖前将弱势人员搬至涉案房屋居住的行为,先向被执行人释明其行为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直至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实际居住房屋的人员,将劝说、引导工作贯穿执行全过程,告知法院拍卖房产的原因及抗拒执行的后果,劝说其应从自身健康和发展问题考虑,从而降低居住人员的对抗情绪。对于有多处居住房屋的,及时引导其限期搬离,减少后期因强制腾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
    [10:08:07]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三是“五公里生活圈”人本安置法,解决后顾之忧。房屋腾退过程繁琐、耗时长、成本高,涉案房屋中的实际居住人配合法院执行的意愿较低。此外,被腾退人员可能出于就近上学、就医等生活需求,产生不愿离开原有生活圈、拒不腾退等抵触心理。对此,门头沟法院坚持“五公里生活圈”原则,在确定安置房屋时将范围限定在腾退房屋五公里范围内,最少程度改变其原有生活环境,最大限度提高居住人员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观意愿。例如,在一起腾房案件中,被执行人将80余岁老人独自留在房中对抗执行,法官综合考虑方便老人生活、出行、就医等方面因素,在多次比较与实地查看后,最终锁定一处距离医院、菜市场5分钟路程且带有电梯的住所,老人对此十分认可,马上转变态度,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该案最终顺利执结。
    [10:08:43]
  •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
    四是综合性安置法,善意文明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在采取上述工作法,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后,对于仍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综合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如果出现仍不履行的情况,法院在经过风险评估、执行预案等前置环节后,依法妥善开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同时邀请媒体、代表委员等群体参与执行,保障执行工作全环节公开透明。
    [10:09:07]
  • [主持人 胡羽]: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我院执行局法官张华强、法官助理李小笑分别通报4起典型案例。
    [10:12:17]
  • [执行局法官张华强]:
    【案例一】善意执行,妥善安置耄耋老人
    2019年11月,门头沟法院判决张某、陈某向北京某典当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7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但张某、陈某到期未履行,典当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的房屋,依法将其名下的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成交,拍卖生效后,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履行腾房义务。经调查,房屋实际居住者是被执行人年逾80岁的老母亲,从执行立案至今,被执行人张某从未露面,只留下老母亲一人独自面对法院。
    为保证胜诉当事人及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在前期多次上门沟通的基础上,法院在做好预案的前提下,前往该房产处进行强执。在法官及特邀监督员的反复劝导下,老人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与对抗转化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将其原有物品搬至“新家”后,法院工作人员为其铺床、收拾房间,尽最大可能减少强制执行对老人身心的冲击。经过耐心细致沟通,老人此时也完全放下了防备,表示可以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在和气的氛围中此次强制执行也宣告结束。
    [10:13:15]
  • [执行局法官张华强]:
    【典型做法】一是打破当事人的侥幸心。在强制执行前期,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老人不走,谁敢买房,谁敢把多病的老人强制腾出去。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在强制执行前多次前往涉案房屋处,向老人说明该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告知其房屋马上被拍卖这一不可变的事实,劝说其应从自身健康问题考虑,不要沦为儿子对抗法院执行的工具,在法官多次的登门劝解下,老人的对抗情绪逐渐减弱。
    二是打消当事人的顾忌心。80岁老人已在涉案房屋小区生活20余年,已经习惯了周围的生活圈,因此在选择被安置房屋时,法官着重将生活便利、出行便利、就医便利等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在多次比较与实地查看后,最终锁定了一处距离医院、菜市场只需步行5分钟的住址,老人也十分认可该地,认为法官考虑周到,设身处地为她着想,拉近了双方距离。
    三是保障当事人过得舒心。腾退当天,法官协调家政人员,帮助老人收拾床铺、整理衣柜、调试家电,确保其当天就能顺利入住。在腾退结束后,承办法官担心独居老人居住不便,主动打电话询问情况。老人提到热水器反应慢、洗衣机功能不良等问题,法官及时与房主沟通,顺利解决居住问题,让老人住的安心、舒心。
    [10:14:08]
  • [执行局法官张华强]:
    【案例二】被执行人对抗执行,法院开出罚单
    被执行人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位于门头沟某小区房屋,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并在拍卖成交后,将其90岁的瘫痪亲属转移至涉案房屋处,增加法院执行难度。针对此种情况,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及竞买人的权益,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退。执行当天,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法警共34人,由医护人员和执行干警将涉案房屋内的老人送往安置房后开始强制腾退,保障老人安全有序撤离。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预案迅速对刀具、煤气罐等危险物品进行处置。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做出了对抗执行的举动,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控制措施,依法对其进行罚款。
    【典型做法】本案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未履行,并且在法院拍卖房屋后,通过将老人搬至涉案房屋的方式,人为设置腾退障碍,企图增加法院执行难度,从而对抗法院执行工作。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制定详尽执行方案,协调区内医疗、警务机关,依法保障患病亲属妥善撤离,顺利腾退涉案房屋。针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采取罚款措施,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促使腾退工作顺利进行。
    [10:15:21]
  • [执行局法官助理 李小笑]:
    【案例三】凝聚合力,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门头沟区某村经拆迁安置获得了若干套拆迁安置房,但村民王某等8人私自占用了属于村委会的两套房屋,并私自更换了锁芯,致使某村村委会无法使用涉案房屋。因协商不成,某村委会诉至本院,要求被执行人腾空并返还涉案房屋。2016年7月28日本院作出判决,支持某村委会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觉履行腾退义务,某村委会于2018年2月2日来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门头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限期腾退执行通知书,多次与被执行人谈话,到涉案房屋张贴强制腾退公告。
    在公告限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腾退义务,根据现场勘查,涉案房屋为两个三居室,屋内情况复杂,谈话过程中被执行人言辞较为激烈。
    针对以上情况,门头沟法院立即协调门头沟区委政法委,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永定派出所、区卫生局、区消防队等部门配合,共同商议制作强制执行预案,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强制执行预案。在多部门联动有效配合下,执行干警妥善对被执行人采取控制措施,带回法院谈话。按照预案对屋内财产一一进行清点、编号、登记并搬离到指定地点,当天,涉案房屋全部腾退完毕,整个强制执行过程文明、有序。
    [10:16:40]
  • [执行局法官助理 李小笑]:
    【典型做法】
    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借助执行合力化解纠纷。依托辖区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借助包括党委政府、基层组织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来推动执行,在许多案件中,基层组织协助法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新闻媒体对现场进行曝光,很好地促进了案件的执行。本次执行活动邀请了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派出所民警、门头沟区卫生局、消防队等部门到场协助,既保证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又使得整个强制过程有条不紊,充分显示出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实际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0:18:11]
  • [执行局法官助理 李小笑]:
    【案例四】个性化执行,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权益
    申请人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某信息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信息公司租用写字楼18层1147平米用于办公,后被执行人未按期缴纳租金,法院于2020年10月判决被执行人从办公区腾退。经查,写字楼位于门头沟区新城核心位置,商业活动频繁,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失联也未曾腾退,导致该商业楼无法继续出租,处于闲置状态,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经营。
    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均未联系到被执行人,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针对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无法处置安置物品的情况,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涉案财产进行评估,并由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执行工作。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对现场物品进行了登记造册,经过逐个房间认真搜查,共将11台电脑、14台保险柜、2箱装饰画及2箱个人物品贴上封条妥善安置。最终1147平的办公区顺利腾退。
    [10:18:33]
  • [执行局法官助理 李小笑]:
    【典型做法】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腾退案件具有腾退物品权属不明、腾退物品处置难等问题,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提前勘察现场、评估物品价值,确认保管场所的保管条件和保管位置,邀请评估公司对屋内物品进行快速评估,优先处理贵重、易碎、难保存物品。执行过程中,每位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同步录像;同时,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对所有的物品制作清单现场公证,确保执行全过程公开透明。该案虽没有对抗性,但执行时正值疫情期间,被执行人一直联系不到,对执行工作造成很大阻碍。因办公区没有腾空不能再次出租,也对申请人利益造成很大影响。法院曾考虑拍卖房屋内财产,但多为办公用品价值不高,且与该办公区环境契合度较高,遂在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执行方式和时间后,在申请人配合下,将上述贵重及个人物品妥善安置,对大型桌椅等办公用品留存在原地继续使用,以便于该办公区的继续出租使用,以人性化的执行方法,充分考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达到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21:30]
  • [主持人 胡羽]:
    谢谢。
    好的,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代表和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解决辖区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继续将加大执行力度与善意执行理念相结合,用柔性执法彰显司法温度,用司法智慧妥善化解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
    [10:22:57]
  • [主持人]:
    本次通报会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0:30:06]
  • [声明]:
    本次直播不具法律效力!
    [10: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