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开始

发布会由赵岩主持

孙京昆进行新闻发布

发布会现场

罗勇进行新闻发布

现场记者

孙玲玲进行新闻发布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8月4日11时,北京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暨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8月4日11时,北京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暨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京昆通报朝阳法院集中宣判案件情况;市高级法院刑二庭负责人罗勇通报北京法院集中宣判案件情况;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通报北京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敬请关注!
    [09:53:04]
  • [赵岩]:
    尊敬的人大代表,各位媒体朋友,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岩,欢迎大家参加北京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暨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自今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以来,北京高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总体安排,全方位推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落实打击成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起对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北京高院组织本市一中、二中、三中及东城、西城、朝阳、丰台、房山八家法院于今天上午集中对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北京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集中宣判情况进行通报。
    [11:00:00]
  • [赵岩]: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现场出席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市高级法院刑二庭负责人罗勇,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京昆。
    [11:00:04]
  • [赵岩]:
    此次发布会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人民网、人民法治网、北京日报、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青年报、北京社区报、劳动午报、南方都市报、千龙网、北京政法网、红星新闻、封面新闻等中央及首都重点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11:00:29]
  • [赵岩]:
    我们还十分荣幸地邀请到两位人大代表现场参加新闻发布活动。她们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急救中心南区分中心副主任医师班宇侠,北京市人大代表、民盟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级调研员陈巴黎。感谢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本次发布会将通过“京法网事”官方微博全程视频直播,北京法院网进行图文直播,感谢广大网友对法院工作的关注。
    [11:00:48]
  • [赵岩]: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由孙京昆副院长通报朝阳法院集中宣判案件情况;二是由刑二庭负责人罗勇通报北京法院集中宣判案件情况;三是由孙玲玲副院长通报北京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四是答记者问。
    [11:01:08]
  • [赵岩]:
    下面,我们进入今天发布会的第一个环节,请朝阳法院孙京昆副院长通报朝阳法院集中宣判案件情况。
    [11:01:25]
  • [孙京昆]:
    尊敬的各位人大代表、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刚刚人大代表及记者旁听了被告人冯某某等14人诈骗案的宣判,下面我介绍一下这个案子的情况:
    [11:02:48]
  • [孙京昆]:
    2016年1月,冯某某之兄冯某1(已判决)成立并实际控制御园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四海珍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至2019年4月间,冯某1伙同冯某某等人,招募多名员工,采用拨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以举办展会等为名邀约被害人,虚构有能力帮助被害人高价出售收藏品等事实,以收取会员费、押金、展柜租金、服务费等为由骗取钱款。现报案被害人160余名,其中140余名系60岁以上老年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00余万元。14名被告人参与诈骗钱款从10余万元至1200余万元不等,于2019年3月15日被公安机关一并抓获归案。部分赃款及4套房产被扣押、查封在案。我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等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冯某某等9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殷某某等4人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某系“情节严重”。被告人冯某某作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系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其余被告人均为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全部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部分被告人退缴了违法所得。本案系诈骗老年人钱财的案件,依法应从重处罚。综上,我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金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连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在案房产、款、物及银行账户等,一并依法处理。刚才我院还宣判了魏某某等4人诈骗案、冷某某诈骗案、张某某诈骗案,均属于收藏品、艺术品领域涉老诈骗案件。六名被告人均被认定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11:03:12]
  • [孙京昆]:
    近年来,随着群众购买力提升,投资领域日益多元化,古玩、字画、纪念币、邮票等收藏品投资持续升温。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普通民众涌入收藏品投资领域,因其自身拍卖、交易经验不足,对拍卖流程、佣金比例缺乏深入了解,对收藏品估值期待过高等因素,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围猎、宰割的对象。另外,此类骗局通常以老年群体为主要对象,一些老年人希望通过收藏、交易古玩、字画、纪念币、邮票赚取收益,为此不惜投入大额积蓄,最后血本无归。老年人不仅承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身心健康也受到严重影响,其中部分老人因此产生对社会的不信任感,采取极端方式维权;部分老人被骗后精神遭受打击而身患重病,后果严重。由此可见,收藏品、艺术品领域的涉老诈骗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11:04:01]
  • [孙京昆]:
    我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总结出此类案件具有如下特点,现对老年群众进行提示:
    [11:04:25]
  • [孙京昆]:
    一是犯罪组织均采用公司化运营,架构周密,隐蔽性强。行为人多为团伙作案,在知名商圈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而且公开招聘员工,大肆宣传,大大增强了其欺骗性。团伙内组织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招聘,有人培训“话术”,有人负责联系客户,有人担任所谓“鉴定师”、“拍卖师”,有人负责运营网站,有人负责收取费用,形成完整的组织结构,被害人难以识别。且行为人在向客户介绍业务及签订合同、开具收据时,均采用化名,目的为隐匿真实身份、逃避追查。
    [11:04:41]
  • [孙京昆]:
    二是虚构公司境外、海外背景,进行虚假宣传。不法分子或虚构公司注册信息冒充拍卖公司,或从网上购买拍卖公司营业执照和拍卖资质,以同境外著名拍卖公司联系密切、具备海外拍卖资质、竞拍价格比大陆高等特点为噱头,成功吸引客户眼球,进行虚假宣传,结合在豪华酒店举办酒会、邀请知名人士站台、举行拍卖会等形式加以伪装,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吸引力。
    [11:05:11]
  • [孙京昆]:
    三是虚构“天价”估值,引人上当。犯罪分子为吸引顾客,在评估其藏品时,往往向收藏品卖家开出虚高价格,撩拨收藏品卖家出售欲望,以便于后续骗取其缴纳宣发费用。部分收藏者缺乏收藏专业知识,多因从众心态购入藏品,自身拍卖、交易经验不足,对交易过程中的格式条款、违约条件知之甚少。此外,老年人对所谓的“拍卖”公司的资质缺乏辨别能力,很容易被开出的虚高价格所诱惑,甚至有些被害人在多家收藏品公司大额购买藏品,多次被骗。
    [11:05:25]
  • [孙京昆]:
    四是收费名目繁多,流程完备,形成“一条龙”的诈骗套路。行为人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采用各种名目实施诈骗,有的收取标的费、受理费、宣传费、服务费等费用,有的以办理会员卡有优惠为名收取会员费,有的通过举办拍卖会等活动收取入场费,有的以寄送公司藏品为名收取抵押费。部分群众上当之后为了挽回损失,甚至不得不给予犯罪分子好处来换取部分回款,以至于一再上当。
    [11:05:46]
  • [孙京昆]:
    五是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陪伴需求强烈、防骗意识薄弱的特点,普遍采用“嘘寒问暖”、情感沟通的方式实施诈骗。不法分子专门收集老年人的联系方式,设计针对老年人的营销话术,利用老年人希望通过售卖收藏品获得利润的心理和防诈意识薄弱的特点,以帮助老年人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老年人的信任。部分老年被害人文化素质很高,对新鲜事物有一定的接受度,但又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获取信息的渠道;还有一些老年人因子女不在身边,晚年生活孤单,容易对诈骗分子产生信任,导致反复被骗,甚至有的老年人直至案发还对诈骗分子抱有幻想,拒不报案。
    [11:06:03]
  • [孙京昆]: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集中打好涉老诈骗整治攻坚战,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形成对涉老诈骗的从严惩治态势;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发现的行业问题制发司法建议,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整治领域,特别是在老年人文旅养生、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1:06:19]
  • [赵岩]:
    感谢孙院长。收藏品、艺术品领域的涉老诈骗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朝阳法院宣判的四起涉老诈骗案件均与此有关。孙院长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总结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并对老年群众进行了提示,明确了朝阳法院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项议程,请市高级法院刑二庭负责人罗勇通报北京法院集中宣判案件情况。
    [11:07:59]
  • [罗勇]:
    尊敬的各位代表、媒体朋友:大家好!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法院紧扣工作重点,紧盯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有力回应群众期待,今日,北京高院组织本市一中、二中、三中及东城、西城、朝阳、丰台、房山八家法院集中对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严惩一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1:08:15]
  • [罗勇]:
    一、本次集中宣判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犯罪类型。本次集中宣判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涉及被告人100名,其中法院认定犯诈骗罪的66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33人,犯集资诈骗罪的1人,上述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被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查封、冻结的部分房产、金融理财产品等将在执行阶段变价后一并发还被害人。通过对北京法院今日宣判以及已审结的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我们发现本市涉养老诈骗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六种类型:
    [11:09:01]
  • [罗勇]: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国家提出“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广大老年人群体打造一个适老宜居的社会环境。不法分子瞄准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打着国家政策旗号,以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介绍对象等名义,诱骗老年人到所谓的养老基地、福利院参观游玩或与相亲对象见面,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以办理会员卡、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婚介介绍费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三中院今日宣判的吴某诈骗案,犯罪分子吴某以帮助被害人缴纳养老院费用、代请护工等事项,多次骗取80多岁高龄老人张某钱款后逃匿。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我国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倡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不法分子趁机推出所谓“养老项目”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集资后因运营不善而资金链断裂,更有甚者直接携款潜逃,造成老年人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一中院宣判的刘某某等3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老年人喜爱跳广场舞的特性,以组织跳舞之名吸引老年人注册该公司的APP,后通过该APP平台向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因经营不善,造成所吸收的资金无法返还。
    [11:09:40]
  • [罗勇]:
    三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为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国家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老年产品用品。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青睐的养生、保健、收藏品等领域,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及鉴别能力不足等特点,采用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药品、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以来,北京法院审结的养老诈骗案件中涉“收藏品”“保健品”诈骗案共计14件,数量占比最高。刚才朝阳法院详细介绍了涉收藏品诈骗案的详细情况。今日丰台法院宣判的3件案件均为涉“保健品”诈骗案,犯罪分子招募多名销售人员,使用专门话术或通过组织“健康讲座”、现场诊疗等方式,将食品吹嘘成具有治疗功效的保健品,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的钱款。四是假借“以房养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以房养老”是我国一种新的商业保险类别,其丰富了养老保障方式,有利于提升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营造“养老恐慌”,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恶意设套,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话术,诱骗老年人签订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后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二中院今日宣判的广某某集资诈骗案,犯罪分子诱使老年人抵押自己的房产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其公司理财产品,导致老年人“钱房两失”,广某某因其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10:10]
  • [罗勇]:
    五是假借代办“养老保险”,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为保障职工、居民、村民老有所养,法律对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均有相应的规定。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谎称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西城法院审结的王某某诈骗案,犯罪分子谎称可以为被害人补缴养老保险,让被害人退休后享受保险待遇,收取被害人“保险费”后并未用于保险补缴,而是据为己用。六是假借开展“养老帮扶”,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爱老之传统,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健康上需要关怀、生活上需要陪伴等需求,以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石景山法院审结的李某某等人诈骗案,犯罪分子为实施犯罪专门成立公司,在互联网低价购进保健品,招募大量业务员,在北京多个区县社区以免费医疗咨询、义务诊疗等噱头拉拢老年人参加讲座,冒充知名三甲医院的名医为老年人“号脉”“看病”等,获取老年人信任后夸大病情、虚构保健品为特效药品,高价出售给老年人,骗取老年人钱款。该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犯罪时间长、手段隐蔽,社会危害大,部分老年人因听信所谓名医建议中断原本服用的正常药物,延误正常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11:10:36]
  • [罗勇]:
    二、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犯罪的建议。针对养老诈骗犯罪事前难防范、事中难取证、事后难退赔的特点,北京高院从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交付资金房产、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强证据保全意识四个方面,向广大老年群体作出如下提示:
    [11:11:13]
  • [罗勇]:
    一是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养老诈骗陷阱。警惕不法分子的小恩小惠,通过正规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警惕高息利诱,拒绝所谓“零风险、高收益”的“养老项目”;警惕吹嘘疗效的保健品,治病请走正规医疗途径;谨慎购买不能鉴别价值的收藏品,不轻信所谓“天价”估值;谨慎投资“以房养老”产品,向国家正规保险机构咨询办理;谨慎参加陌生人组织的“关爱帮扶”活动,在思想上筑牢“反诈”防火墙。二是了解各类诈骗手段,谨慎交付资金房产。面对各种公司的“画大饼”营销,业务人员的“花式”推介不轻信;面对五花八门的养老产品、养老项目等,分析、洞察其背后的商业动机;面对投入资金,甚至抵押、过户房产等要求,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忽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许诺,不被花言巧语所蒙蔽,防止落入诈骗圈套。
    [11:11:45]
  • [罗勇]:
    三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避免成为犯罪目标。对陌生来电来信保持高度警觉,未经核实,不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密码等重要信息,不随意透漏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存款信息、银行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掌握,被锁定为犯罪目标。四是增强证据保全意识,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市场交易过程中要全程留痕,保留交易合同及付款凭证,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交相关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破案,及时止损,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
    [11:12:11]
  • [罗勇]:
    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严惩涉养老诈骗犯罪分子,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全力追赃挽损,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11:12:34]
  • [赵岩]:
    谢谢罗庭长。刚才罗庭长通报了本次集中宣判的15件涉养老诈骗案件的基本情况,梳理分析了北京市养老诈骗案件主要的六种类型,并从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交付资金房产、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强证据保全意识四个方面,向广大老年群体作出防骗提示。罗庭长的发言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下一步工作具有具体的指导意义,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北京法院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心、恒心与信心。让我们一起持续关注。接下来,发布会进入第三项议程,请市高级法院孙玲玲副院长通报北京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
    [11:23:06]
  • [孙玲玲]:
    各位人大代表、媒体朋友:大家好!自2022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高级法院按照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高站位部署、高质量审判、高效率推进、高密度宣传,全方位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1:27:06]
  • [孙玲玲]:
    一、北京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高站位部署,汇聚专项合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高院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线索核查、案件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机制,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刑事审判工作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等,统一统筹部署,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增强打击养老诈骗的辐射面和渗透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各司其职、整体联动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和战斗合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11:27:32]
  • [孙玲玲]:
    (二)高质量审判,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一是打击“稳、准、狠”,突出重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目标任务,见案件、见力度、见成效,重点惩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切实防范化解因养老诈骗案件引发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从严惩治,震慑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保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强大攻势,北京法院充分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等法律手段,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全面体现依法从严精神。截至2022年8月4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60件,目前已审结22件1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6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三是严守“四关”,快审快结。严格依照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11:28:12]
  • [孙玲玲]:
    (三)高效率推进,加大线索处置力度。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北京高院发挥带头作用,通过京法网事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邮箱和电话号码,广泛发动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各中、基层法院均开通“养老诈骗”线索举报通道,对收到的线索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进行研判,在规定的时限内核实、办理、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北京法院组织审判、执行部门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托立案、信访、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等部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关联案件查询、分析、研判,核查养老诈骗相关线索。截至2022年7月31日,全市法院共接收12337举报平台涉养老诈骗线索1144条,均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按照规定记录、核查、反馈,已全部联系举报人,联系率100%。二是强化机制管理。北京法院对养老诈骗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督办。推行专人专案机制,对重点案件倒排工期、限期结案。对辖区内影响大、规则确立意义大的案件,从基层法院提级至中级法院审理,如市二中院将辖区东城法院受理的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提级管辖,为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案依法处置提供最佳选择。三是推进审理进度。北京法院尊重执法办案规律,针对中后期案件将陆续进入法院审理的客观实际,提早预判、提前部署,充分做好思想准备、制定工作预案,做到谋定而后动。不等不靠,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挂账督办案件的审理进程。四是强力追赃挽损。北京法院将追赃挽损作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组建“审判+执行”专班,提前介入、提前协商、提前衔接。积极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
    [11:28:56]
  • [孙玲玲]:
    (四)高密度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法院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及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北京法院精准把握宣传教育“时、度、效”,围绕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形成传统载体+新媒体平台协同发力,线上线下矩阵联动的立体化宣传格局。
    [11:30:23]
  • [孙玲玲]:
    一是“疫”线普法,“防疫+普法”两不误。北京法院干警利用下沉支援社区契机,就地、就近开展“防疫+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北京法院共组织现场普法宣传活动170次,制作、散发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宣传品18000余个。三中院创意设计的“反诈两米线”,将核酸检测的排队时间变成推进“反诈”宣传的好时机,让社区防疫最前线变成“反诈”宣传新阵地。东城法院利用核酸检测点“点多面广”的优势,向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
    [11:30:34]
  • [孙玲玲]:
    二是“新兴、传统”媒体协同发力,掀起强大宣传攻势。新媒体宣传方面,北京高院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推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知多少》,对专项行动相关知识进行普及、宣传和推广。北京21家法院在“两微一端”平台上开设宣传专栏,借助抖音、快手等覆盖面广泛的网络平台,制作发布典型案例、普法文章、反诈视频等宣传作品190余个,全力营造“人人防骗识骗”的社会氛围。传统媒体方面,北京法院坚持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吸引传统主流媒体关注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对朝阳法院一审、三中院二审的“以房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了专题报告。东城法院公开宣判的张某某诈骗案获得了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多家主流传统媒体的报道。一中院发布的“细胞回输”“收藏品诈骗”等典型案例获得了40家中央及地方媒体报道。截止目前,围绕北京法院专项行动工作,中央媒体及其他媒体共发表新闻报道360余篇,北京法院正积极营造“反诈”强大舆论氛围,推动形成“人人识骗、防骗”的良好局面。
    [11:30:57]
  • [孙玲玲]:
    三是宣传引导与警示教育并重,紧扣重点不放松。在宣传引导方面,北京法院认真探索,不断推出让老年人“看得清”“读得懂”的宣传产品,引导老年人识骗防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三中院与首都机场、北京公交、地铁合作,在上述场所展示防诈海报、播放宣传视频。房山法院利用热播剧效应,就电视剧《加油!妈妈》中老年人理财被骗相关剧情,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特点,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守护最美夕阳红”为主题,走进社区、街道、银行网点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66场,发放宣传物品7800余个,提高了专项行动社会知晓率、家庭覆盖率、群众参与率。在警示教育方面,北京法院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不断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石景山法院依托该院“法官e站”特色平台,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讲座。东城法院公开宣判的“收藏品”养老诈骗案件,对犯罪分子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彰显了法院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的决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11:31:21]
  • [孙玲玲]:
    二、北京法院下一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思路。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调。提高主动意识,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推动,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高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整体司法效能。二是聚焦重点案件攻坚,提升财产处置力度。以“人财并重”的办案思路,充分运用财产刑、追缴、罚没等法律手段,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追赃挽损的成效。财产处置过程中,严格依据网络拍卖相关规定,确定拍卖平台、拍卖对象、拍卖时间、拍卖起始价、保证金等,确保司法拍卖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三是加强线索排查,保障老年人权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线索排查活动,加强线索研判会商,提高线索转递效率和成案质量。做好被害人线索接收、问题反映、信访接待等工作。积极探索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参与路径、权益保障等规范化建设机制研究。四是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思路。编写北京市典型养老诈骗案例,并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普法警示作用的同时,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后续审判工作做好示范引领。五是立足审判职能,参与综合治理。深入分析养老诈骗犯罪成因,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各职能部门联动开展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预防治理的长效机制,堵住监管漏洞,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11:31:40]
  • [孙玲玲]:
    下一步,北京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自觉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攻坚,全面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1:32:29]
  • [赵岩]:
    谢谢孙院长。孙院长系统总结了北京法院坚持高站位部署、高质量审判、高效率推进、高密度宣传,全面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举措和成绩,并指出了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的工作方向。北京法院将持续发力、凝聚合力,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接下来,是发布会第四项议程,请媒体记者提问。
    [11:33:24]
  • [记者]:
    请介绍下当前法院惩治养老诈骗的刑事政策?
    [11:37:49]
  • [孙玲玲]:
    养老诈骗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谐,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2011年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老年人财物的酌情从严惩处,体现了我国对诈骗老年人的犯罪一贯予以从严惩处。在审理养老诈骗案件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予以重判;对于具有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依法运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多种刑罚手段,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同时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实现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11:42:54]
  • [记者]:
    请介绍下养老诈骗通常涉及哪些罪名,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和打击重点是什么?
    [11:43:24]
  • [罗勇]:
    所谓养老诈骗,是指以“养老”为名,通过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养老诈骗”是一个集合概念,也不是专指某一个罪名,涉及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是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
    [11:43:40]
  • [赵岩]:
    好的,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媒体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可以会后联系我们进行采访。各位代表,媒体朋友,各位网友,此次发布会聚焦于北京法院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宣判情况,展示了北京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北京法院将继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助力养老事业共建共治,助力养老环境向上向好,让老年朋友们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守护最美夕阳红。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大家!
    [11: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