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杨万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刘贵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 郭锋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李广宇

现场媒体记者

中国妇女报记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封面新闻记者

总台央广记者
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
  • [李广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10:00:22]
  • [李广宇]:
    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本场是“人民法院护航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将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和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基本情况。我们很荣幸地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先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郭锋先生出席今天的发布会。为便于媒体记者参会,本次发布会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
    [10:01:07]
  • [李广宇]:
    首先我们有请杨万明副院长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10:02:07]
  • [杨万明]: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10:02:19]
  • [杨万明]: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并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按照分工,由我向大家介绍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的情况,稍后由贵祥同志向大家介绍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情况。
    [10:02:40]
  • [杨万明]:
    党的二十大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新境界,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对严格公正司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职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推动良法进一步转化为善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10:03:25]
  • [杨万明]: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水平和效果,最终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判中。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强调,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具体形象生动的方式展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成效,用公正审判弘扬法治,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今天我们向社会发布第二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10:04:07]
  • [杨万明]:
    本批案例共16件,是在反复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全国范围内精选出来的,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10:06:59]
  • [杨万明]:
    本批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10:07:10]
  • [杨万明]:
    一是旗帜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紧扣民法典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宗旨依法裁判,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果,涌现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优秀案例。发布本批案例,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治理、融入日常生活的一次重要实践。本批案例着重强调在家庭生活中弘扬优良家风,在社会交往中鼓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在经济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契约精神,就坚持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旗帜鲜明地亮明了法律立场和司法态度。特别是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陈某的行为侵害了肖思远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向全社会鲜明表达了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坚定立场。
    [10:07:33]
  • [杨万明]:
    二是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积极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是“人民权利宣言书”。我国民法典健全和充实了民事权利种类,形成了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构建了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就是要把权利保护置于突出位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使权利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10:08:57]
  • [杨万明]:
    三是全面彰显民法典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本批案例重点选取了一批适用民法典保护企业物权、债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运用民法典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能力和实效。其中,安徽某医疗科技公司诉安徽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就是人民法院依法维护企业名誉权,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良性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10:12:36]
  • [杨万明]:
    四是突出强调在司法工作中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本批案例注重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市场交易的新制度新规则,充分发挥民法典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制度功能,强调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贯彻,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旨在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与张某新、童某勇、王某平等生态环境赔偿诉讼案中,人民法院判决由国家规定的机关委托修复生态环境,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10:13:00]
  • [杨万明]:
    各位记者朋友,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典型案例树立标杆、明确导向,是人民法院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彰显民法典的鲜明价值导向,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的案例“富矿”,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法典对人民美好生活的重大作用和重大意义。谢谢大家!
    [10:13:34]
  • [李广宇]:
    感谢杨万明副院长的发布。下面有请刘贵祥专委发布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基本情况。
    [10:14:28]
  • [刘贵祥]: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10:14:44]
  • [刘贵祥]: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10:14:59]
  • [刘贵祥]: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标志性立法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在前期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的基础上,专门成立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担任组长,全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0:15:30]
  • [刘贵祥]:
    一是将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的谆谆嘱托,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美好生活需要的殷切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第一,完善法律适用工作机制,采取各种措施,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第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以正确实施民法典,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三,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和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阐释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形成广泛群众基础和良好社会氛围。
    [10:17:03]
  • [刘贵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民法典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和新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按照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注重问题导向的要求,立足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的目标,遵循坚持“小而精”、不搞“大而全”的思路开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的制定,严格确保司法解释与民法典保持高度一致,在广泛征求、充分吸收立法机关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上述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适用起到了应有作用;在社会层面也发挥了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稳定社会预期的积极作用。例如,时间效力解释很好地解决了民法典的溯及力问题,明确了哪些情形应当适用民法典,哪些情形应当适用旧法,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又有力促进了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又如,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聚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严格按照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作出细化规定,进一步统一了担保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10:19:26]
  • [刘贵祥]:
    三是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高质量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方面,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切实加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如安徽合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浙江杭州“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等,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出台了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意见,其中特别强调要准确适用民法典情势变更制度,妥善处理因疫情影响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中小微企业明显不公平的相关民事纠纷,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为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司法大数据表明,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为679件,居住权为772件,好意同乘为2478件,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新期待新要求得到切实满足,社会正气更加充盈、正义更加彰显。
    [10:24:52]
  • [刘贵祥]:
    四是编辑出版《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完成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和制定新的配套司法解释等前期成果基础上编辑《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以民法典的条文为中心,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权威释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体系化编辑,并基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将有关商事、知识产权、涉外民事关系等法律的具体适用也纳入其中,形成民法典司法适用的逻辑体系。本项工作共历时22个月,于2022年12月全部完成。编辑出版《适用大全》旨在系统总结新时代民商事审判经验,向广大法官阐释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核心要义、制度体系和规则适用,不断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推动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增强民商事审判中的系统观念,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同时,编辑出版《适用大全》有利于法官找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也有利于为进一步深化民事制度理论研究夯实司法实践基础。
    [10:25:37]
  • [刘贵祥]:
    五是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举行“人民法院大讲堂”活动,分层次、全覆盖培训干警120余万人次。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会同中宣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推出“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系列普法动漫等栏目。
    [10:27:53]
  • [刘贵祥]:
    各位记者朋友们!把民法典贯彻好、施行好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唯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使我国民法典在世界法治文明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驰而不息做好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扎实有力的司法保障!谢谢大家!
    [10:28:05]
  • [李广宇]:
    感谢刘贵祥专委的发布。接下来,请各位记者结合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线上的记者朋友请按举手键并举手示意。
    [10:28:59]
  • [中国妇女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杨万明副院长在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时,首先强调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本批案例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起到什么样的导向作用?谢谢。
    [10:29:33]
  • [杨万明]: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在司法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的必然要求。我们发布本批案例,是期待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在家庭生活中讲文明、树新风、增和睦。文明是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民法典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新增了家风条款。面对婚姻家庭关系随时代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推动树立优良家风,通过司法裁判将民法典规定的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规则、打印遗嘱制度、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益落实落地,依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是在社会活动中倡友善、促和谐、扬正气。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民法典,通过明确的裁判规则向全社会宣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让社会充满正义、让人间充满正气。在本批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通过以案释法树立是非标杆,严厉打击和制裁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行为,倡导学习英雄、崇尚英雄、关爱英雄、捍卫英雄的精神风尚。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积极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弘扬了社会正气。依法判决自费为小区购买游乐设施的业主对与之没有因果关系的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弘扬了与邻为善、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三是在经济交往中守诚信、明是非、护公平。契约精神、公平竞争是维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价值理念,市场主体参与经济交往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在第二批案例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则,防止市场主体随意以构成情势变更为由逃避合同规定的义务,指引市场主体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弘扬了契约精神。同时,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侵害企业名誉,冒用企业字号、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谢谢大家。
    [10:33:29]
  • [李广宇]:
    下一个问题。
    [10:34:45]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据悉,此次发布的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特别强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10:37:00]
  • [刘贵祥]: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批发布的案例,从多角度立体展现了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为产权保护和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情况:
    一是妥善化解涉疫纠纷。人民法院在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中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多措并举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本批典型案例中,有3件是人民法院服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相关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案件裁判规则,有效化解了疫情背景下发生的法人名誉权、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等纠纷,为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在新时代对产权保护的新需求新期待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本批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添附、债务加入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明确了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维护了交易秩序,保护了交易安全,实现了定分止争的功能。
    三是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民法典过程中,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延伸审判职能,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在本批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定位要求,依法保护包括名誉权在内的企业人格权,坚决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惩治商标侵权行为,规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市场主体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不法利益,指引市场主体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谢谢大家。
    [10:38:53]
  • [李广宇]:
    下一个问题。
    [10:39:21]
  • [封面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刚才发布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编辑了《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可否详细介绍一下这部书将在民法典适用方面发挥什么作用?谢谢。
    [10:39:41]
  • [郭锋]:
    编辑出版《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是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法典,公正高效化解民事纠纷而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适用大全》的编辑工作主要围绕以下目标展开:
    一是推动民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通过编辑出版《适用大全》,向广大法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关于见义勇为、紧急救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情势变更、保理合同等一系列创新性规定,指引广大法官强化法典化体系化思维,准确把握基本原则与具体规定、总则与分则、民法典与民商事特别法之间的适用关系,不断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便利法官办案。编辑工作始终遵循便捷实用的价值导向,力求方便法官学法找法用法,使《适用大全》成为执法办案的实用工具书。编辑工作特别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同步推出“中国民法典适用专库”数据库和“民法典适用大全微信小程序”。数据库和小程序不但收录全套图书正文原版内容,提供移动端电子书阅读服务,而且对《民法典》1260条法律条文和民商事四大扩展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件进行逐条梳理、深度编注,智能推送相关典型案例和裁判规则,满足法官在各种数字化场景下的阅读需求,使《适用大全》真正成为法官可以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的实用工具书,为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三是宣传和弘扬民法典精神。编辑工作十分注重将《适用大全》塑造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力求准确阐释民法典的精神要义,系统总结新时代民商事审判经验。为此,《适用大全》以民法典条文为中心,将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以及公报案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案例、各类典型案例等按照科学体例编辑成册。人民法院可以运用《适用大全》提供的素材,优化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统一宣传口径,进一步弘扬民法典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不断巩固和提升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效果,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谢谢大家。
    [10:41:23]
  • [李广宇]:
    最后一个问题。
    [10:44:08]
  • [总台央广记者]:
    民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如何将民法典的权利保护理念通过司法审判落到实处,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请问,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方面有什么具体体现?谢谢。
    [10:44:20]
  • [杨万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法典编纂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鲜明主线,也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和每个法官的努力目标。我们在遴选本批案例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发掘各地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好裁判、好做法,目的是指引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更好地保护民事权利,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强调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在乐平市民政局申请撤销罗某监护人资格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罗某的监护资格,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好后续监护和收养工作,让祖国的花朵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方面。本批案例通过维护老年人对(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倾斜保护年老多病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民事主体在死亡抚恤金分配中的权益,进一步强化了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导向。
    二是回应时代发展对人民权利保护的新要求。时代的发展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一些新类型的民事纠纷也不断涌现,要求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司法能力。例如,涉冷冻胚胎和“隔代探望权”的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在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相关规定,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诉讼请求。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各方还存在较大争议,但官司已经诉到法院,人民法院较为谨慎地对这些案件作出裁判,既回应了社会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需求,也为相关问题的继续探索预留了空间。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决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去年发布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中,我们强调了对“头顶上安全”的保护,在本批案例中,我们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谢谢大家。
    [10:48:04]
  • [李广宇]:
    感谢杨万明副院长、刘贵祥专委、郭锋副主任的解答,感谢各位记者的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人民法院护航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谢谢大家!
    [10: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