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陈宜芳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吴景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 张艳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李广宇

现场媒体记者

总台央广记者

中国体育报记者

光明网记者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30“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 [李广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10:31:49]
  • [李广宇]:
    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将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
    [10:32:11]
  • [李广宇]:
    今年以来,各地马拉松赛事接续开跑,杭州亚运会脚步日益临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高涨,推动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支持全民健身运动、保护运动员合法权益、促进体育消费,最高人民法院精心选取8个典型案例,以期为公众开展健身活动、参与体育赛事提供为行为指引与规则参考。
    [10:32:27]
  • [李广宇]:
    我们很荣幸地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女士、副庭长吴景丽女士、二级高级法官张艳女士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10:32:39]
  • [李广宇]:
    首先有请陈宜芳庭长进行发布。
    [10:32:52]
  • [陈宜芳]: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10:33:14]
  • [陈宜芳]:
    2023年6月24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一周年。为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全民健身、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繁荣体育产业,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的职能作用,今天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
    [10:33:49]
  • [陈宜芳]:
    体育是人民健康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对体育领域若干重大关系和基本问题作出重要论述,就体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体育事业正在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10:34:10]
  • [陈宜芳]: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健身热情,助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对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范围撷选了涉体育纠纷的民事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等,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10:34:42]
  • [陈宜芳]:
    一是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近年来,人民群众运动观与健康观不断增强,健身热情不断被激发。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群众性体育赛事因奖励未及时发放产生的纠纷,又有体育爱好者在培训机构受伤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通过依法维护体育爱好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公众参加健身活动,提高赛事组织者、培训机构的合同意识、安全保障意识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把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落细,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获得感、幸福感。
    [10:35:58]
  • [陈宜芳]:
    二是切实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推动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竞技体育是体育事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体育强国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带动和引领作用。运动员权利保障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涉及欠付运动员工资、未成年运动员劳动关系认定等关系运动员切身利益的纠纷,又涉及竞技体育中犯规行为导致损害的责任认定、赛事主办方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充分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利,有助于推动运动人才培养、筑牢竞技体育发展的人才基础,促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
    [10:37:25]
  • [陈宜芳]:
    三是持续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体育越来越多地走进人民生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体育培训、健身、旅游等在内的体育产业蓬勃发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健身房经营不善导致的涉众型纠纷,又有采取诉前行为保全保障体育企业市场化经营的案件。人民法院采取内部构建立审执无缝衔接机制、外部搭建多元解纷协同平台的方式,探索体育行业诉源治理新模式,及时有效保护体育行业消费者、体育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
    [10:38:42]
  • [陈宜芳]:
    四是不断加大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在数字传播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与体育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密切。妥善使用转播技术、运营转播权利可以让更多人共享体育之美,品牌的力量可以让体育赛事和体育产业获得更好发展。保护体育知识产权,严格规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激励体育企业改革创新、赢得经营优势,引导体育组织树立品牌意识、维护品牌形象。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维护亚运会组委会特殊标志专有权案件,又有保护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人民法院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知识创新、尊重智力成果,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社会氛围,向社会公众传递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价值的司法理念。
    [10:39:05]
  • [陈宜芳]: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时代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需求,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回应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美好向往,回应新时代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要求,为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0:39:28]
  • [陈宜芳]:
    谢谢各位。
    [10:39:45]
  • [李广宇]:
    感谢陈宜芳庭长的发布。接下来,请各位记者结合今天发布的内容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
    [10:40:44]
  • [总台央广记者]: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请介绍一下案例选取的标准。其典型性、代表性体现在哪些地方?
    [10:41:45]
  • [陈宜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我们本次选取的案例是按照有助于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发展竞技体育、繁荣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人民体质的标准从大量的案例中挑选出来的。选取的案例具有公正性、合理性、指导性和普适性,符合裁判公正、效果良好、范围普遍、形式规范等条件,努力实现以个案诠释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
    [10:42:21]
  • [陈宜芳]:
    涉体育纠纷案件的公正审判关系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涵盖了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体育仲裁范围的典型争议。探讨的争议焦点,既包括了培训机构的安保义务、运动员劳动关系认定、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等实体问题,还包括了行为保全措施采取、体育仲裁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程序问题。既有人民法院采用“集中处置+示范判决+多元化解”推动多元共治诉源治理创新的典型案例,又有精准保护体育赛事无形资产的生动实践。这批案例涉及多类体育主体的权利义务,涉及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诸多方面,具有比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10:42:55]
  • [中国体育报记者]:
    请问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推进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10:44:13]
  • [吴景丽]:
    近年来,人民法院主要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加强体育运动法律问题研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10:44:34]
  • [吴景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批准成立体育运动法律问题研究指导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多个部门(立案庭、民一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研究室、法研所等)共同组成。成立工作小组是加强体育运动法律理论研究、推动新形势下体育法治保障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对于凝聚研究力量,整合研究资源,提升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44:55]
  • [吴景丽]:
    二是妥善化解纠纷。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学校体育、体育培训、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转会等民生领域案件以及预付式消费、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案件。回应民生关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体育主体权益保护,促进竞技体育发展;严惩垄断行为,加大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10:45:06]
  • [吴景丽]:
    三是发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是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通过个案审判宣传法治、发挥司法引领功能,落实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平衡发展,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10:45:23]
  • [吴景丽]:
    四是加强研究指导。2021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约成立“冰雪运动法律问题研究(张家口)基地”。工作小组指导河北法院充分运用冬奥遗产,建好用好体育纠纷研究基地。加强与国家体育总局等机构的合作,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发挥有重大国际影响的体育纠纷案件在国际规则制定、填补国际法空白领域方面的作用。
    [10:46:08]
  • [光明网记者]:
    《体育法》修订的突出亮点之一是增设专章规定体育仲裁,改变了长期以来体育仲裁规定一直未能落地的状况。请介绍下,体育纠纷的当事人在体育仲裁和诉讼之间如何准确选择维权途径?
    [10:47:06]
  • [张艳]:
    新修订的《体育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体育组织章程、体育赛事规则等,对有关纠纷申请体育仲裁,并采用“列举+排除”的立法表述方式,对可以申请体育仲裁的范围作出规定。首先,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属于体育仲裁范围。其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排除在体育仲裁范围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原则上应限于因确定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参赛资格等管理行为而引起的争议。对于因运动员注册、交流而衍生出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10:47:29]
  • [张艳]:
    对当事人而言,体育仲裁与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是选择关系。一方面,在当事人未达成体育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不宜以“案件应由体育仲裁机构仲裁,不应由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另一方面,体育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效力,当事人选择体育仲裁后不得再选择诉讼途径解决同一纠纷。
    [10:47:50]
  • [李广宇]:
    感谢陈宜芳庭长、吴景丽副庭长、张艳法官的发布和解答,感谢各位记者的出席。明天是端午佳节,在这里祝愿大家端午安康、生活幸福!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