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新闻通报会现场

政治部副主任谢耀宗主持新闻通报会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哲通报行为类案件执行情况

执行局局长裴凌晨通报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难工作情况

执行局法官韩明生通报4起典型案例

参会人员听取我院行为类案件执行情况工作情况

新闻通报会现场
12月28日9时,门头沟法院召开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难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在门头沟法院四层会议室召开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难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感谢您的关注。
    [08:54:13]
  • [主持人]:
    我是今天直播的主持人毕辉,下面为您简要介绍一下通报会相关情况: 行为类案件如何妥善执行、如何执行到位,一直都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行为类执行案件主要包括请求给付物和请求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两种类型,表现出执行请求的多元化、差异化,执行过程的强制性、冲突性等特点,也是执行工作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为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在行为类案件执行中,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持续改进执行措施,力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此次通报会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领导和媒体朋友,介绍门头沟法院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的工作方法,并发布四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执行工作特点亮点,力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08:54:53]
  • [主持人 谢耀宗]:
    尊敬的各位区人大代表、社区代表以及来自大峪街道司法所的同仁: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门头沟法院新闻通报会。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今天来现场的嘉宾,他们是:
    区人大代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大峪街道葡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生芝
    区人大代表、大峪街道月季园一区居委会委员:佟雅丽
    区人大代表、大峪街道永新社区居委会委员:李彩霞
    以及来自大峪街道司法所和德露苑社区的代表们
    欢迎大家!
    [08:56:35]
  • [主持人 谢耀宗]:
    本场通报会的主题是“门头沟法院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难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说起法院的执行工作,可能大家脑海中就会浮现腾退房屋、赔礼道歉、探视权行使等诸多画面,这些都属于典型的行为类执行案件。相较于金钱给付类执行案件,行为类案件往往因为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被执行人配合率低等原因,具有矛盾冲突较大、强制执行困难等特点,更需要执行法官对案件涉及的各方利益进行仔细考量、精细做出执行计划。那么,为了推动行为类案件顺利执行,解决这类难啃的“硬骨头”,门头沟法院具体是如何做的呢?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总结出了哪些经验方法?有何典型案例?今天的通报会将为大家介绍。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哲通报行为类案件执行情况。
    [09:04:12]
  •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行为类案件如何妥善执行、如何执行到位,一直都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行为类执行案件主要包括请求给付物和请求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两种类型,表现出执行请求的多元化、差异化,执行过程的强制性、冲突性等特点,也是执行工作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09:07:34]
  •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哲]:
    截止2023年11月30日,门头沟法院共受理行为类执行案件67件,占全部首次执行案件的1.4%。行为类执行案件主要高发在以下领域:一是家事领域,占行为类执行案件的31.34%,包括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履行赡养义务、行使探视权、腾退房屋等。此类纠纷大多具有身份属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完全履行、持续履行也往往依赖于家庭、亲属关系的改善,需要法院通过工作既结案件又解心结;二是相邻关系领域,占行为类执行案件的17.91%,包括请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停止侵害等。此类纠纷发生在农村地区居多,但近年来城市地区相关纠纷数量也持续上升,且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经过多轮调解未果,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比例较高;三是房屋买卖领域,占行为类执行案件的11.94%,包括请求交付房屋、腾退房屋、修复房屋、配合产权转移登记等。房屋交易市场虽受疫情影响有所波动,但是在居民安居“硬需求”和“保交房”政策见效的“加持”下,房屋交易仍较为活跃,因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陆续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因房屋共性问题产生纠纷而引发的行为类执行案件逐渐出现群体性、类型化等新特点。
    [09:08:08]
  •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哲]:
    门头沟法院全年执结行为类案件56件,其中执行完毕56件,其余11件案件正在有序推进当中。执行完毕的行为类案件中,通过法院工作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和解履行的51件,由法院强制执行的5件。近年来,门头沟法院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着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准确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全面督促诚信履行,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特别是在破解行为类案件执行难方面系统施策、“对症下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模式和方法,行为类案件执行完毕率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09:08:30]
  •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哲]:
    下一步,门头沟法院将进一步总结行为类执行案件工作经验,吸收社会各界的有益建议,秉持“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09:08:44]
  • [主持人 谢耀宗]: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执行局局长裴凌晨通报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难工作情况。
    [09:09:07]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媒体朋友们:
    近年来,门头沟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在行为类案件执行中,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持续改进执行措施,力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09:11:17]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一是坚持有效沟通,强化法律风险释明。与金钱给付类案件相比,行为类案件的执行风险高、难度大,更需要被执行人的配合。门头沟法院根据行为类执行案件特点因案施策,进一步强化情况摸排、走访工作,坚持靠前充分有效沟通,采取执行措施前,要求执行团队尽量采取面对面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有效谈话,主动邀请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基层组织参与,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从情理法角度努力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自动履行,在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确保执行效果。
    [09:11:40]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二是坚持刚柔并济,突出善意文明理念。实践中,行为类案件的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意愿较低,以往在发送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做法,更容易激化矛盾、产生对抗。门头沟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后,视情况适用“预处罚”措施,以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体现“柔”的执行理念;对仍不履行义务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以强制执行力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体现“刚”的底线。同时,在适用强制措施时,注重审慎规范,避免因过度执行产生新的纠纷,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09:12:00]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三是坚持协调联动,合力推动预案实施。行为类执行案件往往涉历史遗留问题,主体之间宿怨久远,制约因素多样化,亦可能与辖区安全稳定紧密相关,强制执行时,一般需要多轮次分析研判、多部门支持配合。门头沟法院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作、法院主导的理念,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保障强制执行活动既实现预定目标,又确保绝对安全平稳。如在一起腾退交付房屋案件中,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多次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但其始终情绪激动、言行失当。为确保该案顺利执行,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调度下,强化研判会商、分工合作,制定了完备的执行预案,集法院、公安局、消防局等各部门近百人的力量,最终平稳执行完毕。
    [09:12:27]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四是坚持执后答疑,延伸做好信源治理。对于行为类案件而言,强制执行完毕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较大一部分被执行人直至强制执行后仍不能理解法律规定和执行程序,极易引发其他社会矛盾。门头沟法院着力加强强制执行后对被执行人的法律释明,帮助被执行人理解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安抚被执行人情绪,引导其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反映自身诉求。同时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持续做好后续跟进安排,尽量降低对其生活的不利影响。
    [09:13:00]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为进一步保障行为类案件执行效果,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后,门头沟法院将着重从以下四方面优化执行工作:
    一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确保执行措施“最恰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执行办案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行为类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分类型分模块探索完善执行前提示、执行中审慎、执行后答疑的具体措施办法,强化流程监督管理、稳妥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措施精准度,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保障行为类案件执行效果,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后,门头沟法院将着重从以下四方面优化执行工作:
    一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确保执行措施“最恰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执行办案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行为类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分类型分模块探索完善执行前提示、执行中审慎、执行后答疑的具体措施办法,强化流程监督管理、稳妥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措施精准度,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09:14:47]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二是强化执行网格化布局,确保案件推进“最平稳”。探索建立执行领域的综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法院端和社会端,完善执行+网格、执行+信息化等工作模式,充分调动各类优质社会资源,破解制约执行推进的关键“症结”,多管齐下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有序衔接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围绕行为类执行案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通过制发司法建议、进行情况通报,协同镇街政府、基层司法所、基层自治组织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案件。
    [09:15:03]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三是强化预处罚措施适用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进一步提高预处罚措施在行为类执行案件中的适用比例,通过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全面强化风险释明,进一步警告、震慑被执行人,有力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恶意不大、被迫拖延的被执行人的影响,避免矛盾加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9:15:35]
  • [执行局局长 裴凌晨]: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法治意识。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态度鲜明鼓励诚信履行、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好“普法驿站”,做好法律“十进”,坚持“线上”“线下”两线并行,以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力度强化公众法律意识。
    [09:15:49]
  • [主持人 谢耀宗]:
    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议程,请执行局法官韩明生通报4起典型案例。
    [09:16:44]
  • [执行局法官 韩明生]:
    案例一:预处罚显威力,物业公司自动腾房
    2022年5月,门头沟法院在执行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某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腾退物业用房,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经法院多次催促,虽答复要履行但一直拖延拒不腾退,属于能够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符合罚款的情形。但考虑到直接采取罚款可能激化其它矛盾,法院在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后,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某物业管理公司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前履行判决载明的内容,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处以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月27日,被执行人鉴于“罚款、拘留”的威慑力,按期履行了通知书载明的内容,腾退了涉案房屋。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经过法院多次电话催促警告,仍不为所动。法院通过将口头的警告书面化,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惩戒预警”,既起到了警告和震慑被执行人的作用,也有效督促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时常把法院通知当做耳旁风,甚至连法律文书也置若罔闻,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才追悔莫及。这起案例也警示大家,如果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有受到相应法律制裁的风险。
    [09:17:01]
  • [执行局法官 韩明生]:
    案例二:刚柔并济巧执行,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得不偿失
    2023年4月,门头沟法院在执行一起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路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时,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院向路某释明拒不履行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法律风险,但其依旧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多次约谈路某无果后,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位于门头沟区的房产一套,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最后拍得案款300余万元。路某在房屋被拍卖后,应承担腾退义务,但路某拒绝腾退,不履行其应负法律义务。为了促使路某自动履行腾退义务,法院多次对路某进行法律释明,但路某仍不腾退,因此,法院对路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有了不履行义务被拍卖房屋的经历,在收到《预处罚通知书》后,路某意识到了如果不按通知书履行一定会再次被强制执行,心存侥幸是无法得逞的,于是便主动搬离被拍卖房屋,房屋如期交付给了买受人。
    典型意义:
    在行为类执行案件中,腾退房屋案件是难点中的难点。此类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往往较为强烈,甚至有时还会采取一些极端措施。本案中,执行法官坚持规范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果断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对拍卖后被执行人不履行腾退义务的,选用柔性手段,先释明法律,再发出《预处罚通知书》,强制威慑与释法说理并行,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腾房义务,最大可能减少对抗,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权威。
    [09:17:22]
  • [执行局法官 韩明生]:
    案例三:借力基层组织,协同解纷既促履行又解心结
    2023年11月,门头沟法院受理一起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相邻关系纠纷执行案件,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改变厨房排烟管走向。双方当事人系门头沟区某村邻居,因各自房屋修缮过程中影响到对方而产生纠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先是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告知其拒不履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风险,随后多次进行实地勘察走访。为积极化解矛盾,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执行法官到当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村委会协同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共同释法明理引导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义务,缓和邻里关系。经过法院与村委会的不懈努力,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期履行了法律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相邻关系纠纷的执行往往需要既结案件,又结心结,否则后续会连绵不断产生各类纠纷。本案中,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把握双方矛盾症结。借助基层组织“人熟事熟”、有威信的优势,共同开展调解工作,释法说理,不断协调双方利益,最终成功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与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协同联动是化解执行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用好基层调解力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可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还能最大化节约司法成本,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09:17:43]
  • [执行局法官 韩明生]:
    案例四:多方联动,督促探视权有序行使
    2023年5月,门头沟法院受理一起申请执行人税某与被执行人吕某离婚纠纷执行案件,法院判决双方之子由被执行人吕某直接抚养,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行使探视权,但判决生效后吕某拒绝税某行使探视权,税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院多次向吕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邀请妇联、镇街干部共同做吕某的思想工作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面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巨大威慑和妇联、镇街干部的不断劝说,吕某最终决定配合税某行使探视权,并承诺今后会严格依照法院判决履行配合义务。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探视权问题,如进行强制探视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法院没有按部就班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将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化作为执行前提,通过柔性执行,协同妇联、镇街等部门开展多轮次的思想疏导和执行和解工作,再配合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最终确保申请执行人行使成探视权,并教育感化被执行人作出今后配合探视的承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09:19:37]
  • [主持人 谢耀宗]:
    好的,谢谢。以上就是今天新闻通报会的主要内容。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也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针对行为类案件执行难问题,继续探索、不断推出管用好用的实招,着力解民忧、惠民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门头沟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09:21:20]
  • [主持人]:
    本次通报会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09:27:25]
  • [声明]:
    本直播不具法律效力!
    [09: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