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洪军

嘉宾与主持人交流

打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6.26”禁毒日普法

以实际行动实践着司法改善民生的追求

注重调解体贴民生

集中调解群体性案件

巡回审判到社区

横向联系服务民生

树立权威维护民生
2013年7月23日9:30,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洪军做客本网
  • [导播]:
    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美丽“中国梦”法治好声音,也成为2013年“两会”的主旋律。人民法院如何切实履行职能护航美丽“中国梦 ”?为此,本网嘉宾访谈节目邀请部分法院院长做客本网,围绕“加强公正司法 推进依法治国”等内容,介绍人民法院为实现美丽“中国梦”提供的法治保障和积极作为。
    [08:42:57]
  • [导播]:
    多年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审判实际,打击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新理念,深化改革,强化队伍,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红山区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08:43:26]
  • [导播]:
    2013年7月23日9:30,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洪军将围绕“清风正气护天平 多措并举保民生”等话题和网友交流,敬请关注。
    [08:43:5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法院网“加强公正司法 推进依法治国”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红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洪军做客直播间,围绕“清风正气护天平 多措并举保民生”等话题和网友交流。在正式进入访谈前,我们先看一段短片,了解一下红山区和洪山法院的概况。
    [09:31:24]
  • [导播]:
    (视频短片:红山区法院简介)红山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南部,是赤峰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史悠久,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发祥地,代表性文物“玉龙”被誉为“华夏第一龙”。红山区地处东北、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距北京、天津、沈阳和渤海湾口岸城市均500公里左右,是连接东北、华北和内蒙古西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区内集中了上百家中直、自治区直、市直大中型企业和一些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具有广泛的科技和信息资源。
    红山区人民法院于1984年挂牌,前身为赤峰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506平方公里,人口43.5万人。全院年均受理案件8000件左右,审判人员年人均审理案件160件左右。其中,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260件,审结7074件,结案率为85.64%;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8351件,审结7987件,结案率为95.64%。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4405件,结案2864件,结案率65.04%。
    人员结构:现有政法专项编105个,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99人(法官75人)。其中,班子成员10人,审判业务部门44人,执行局11人,法警队3人,立案庭9人、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监察科等部门16人。现有环节干部30名,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平均年龄为43岁;其中女性环节干部5人,占全院环节干部的17%。全体干警中,本科学历以上93人;有4名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党员77人,占78%。
    机构设置:本着与上级法院院对口的原则,内设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政工科、监察科、研究室、办公室13个部门,下设城郊人民法庭、永巨人民法庭、南新街人民法庭3个基层法庭。
    多年来,红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审判实际,打击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新理念,深化改革,强化队伍,真抓实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红山区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09:34:09]
  • [主持人]:
    刘洪军院长已经来到了直播间,刘院长,您好。
    [09:35:39]
  • [嘉宾 刘洪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今天能走进中国法院网,与广大网友一起在线交流。首先借此机会,向中国法院网和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红山法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09:36:08]
  • [主持人]:
    咱们访谈的主题是加强司法公正,那么您认为要做到司法公正首先需要的是什么?
    [09:36:29]
  • [嘉宾 刘洪军]:
    我认为首先是要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们自治区党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决定在全自治区深入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活动,集中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刹不正之风,营造健康氛围,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09:37:02]
  • [嘉宾 刘洪军]:
    结合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我们红山区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决定以自治区高院绩效考核目标为标准,抓源头治理,强调艺术办案、强调案结事了、强调转变作风、强调整体提升。要求各业务庭、执行局要紧紧围绕考核指标,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强化均衡结案;院内综合部门,要细化举措,转变作风,服务一线,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09:37:45]
  • [主持人]:
    刘院长,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09:39:36]
  • [嘉宾 刘洪军]:
    打铁还需要自身硬,因此要求干警做到的,我们班子成员在作风上要首先做出表率。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勤奋学习,带头维护团结,日常工作中,做到容得下事、容得下人、容得下话,原则问题不含糊,细枝末节不纠缠。业务管理上,班子成员带头务实创新,廉洁自律,、以积极有为的态度、扎实肯干的精神,从具体、细微之处做起,严格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已全面形成。
    [09:40:20]
  • [主持人]:
    在这次活动中要取得哪些实效?
    [09:43:55]
  • [嘉宾 刘洪军]:
    本次活动中,我们着力排查整顿“庸懒散奢、吃拿卡要、违规违纪”等突出问题,重点对不作为、慢作为、缓作为、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主动、服务态度差等作风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用身边典型的人和事,引导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兢兢业业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通过加强教育、严肃整顿,扭转不思进取、庸碌无为的工作作风,整治不求上进、自由散漫的不良风气,使干警精神面貌更加焕发,机关作风更加规范,人民群众也更加满意。
    [09:44:23]
  • [主持人]:
    那么,整体上如何推进?
    [09:45:03]
  • [嘉宾 刘洪军]:
    我们从日常制度管理上入手,建章立制、严格要求。制度建设是作风建设的保证,作风状况与制度完善与否有着紧密联系。过去,我们队伍中的一些不良作风,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制度管理不严格、不健全有关。所以,改进作风,必须标本兼治,着重在严格制度管理上下功夫,堵塞漏洞,消除弊端,形成能够遏制不良作风的激励和导向机制。因此,我们从健全完善以往的管理制度入手,从考勤、庭审、考核、奖惩等管理细节抓起,重点解决了“日常监管不严、审判管理不细、绩效考核不实、责任追究不力”等突出问题,为转变机关作风,打好制度基础。
    [09:45:47]
  • [嘉宾 刘洪军]:
    同时,将提高审判质效落到实处。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也是我们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级级明确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审判指标抓起来、提上去,确保审判质效再上台阶。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以忘我的精神、扎实的作风,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快、办细、办好,让每一个当事人心服、口服、佩服。
    [09:46:05]
  • [主持人]:
    经过这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
    [09:50:38]
  • [嘉宾 刘洪军]: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吧,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我们切实营造了务实、廉洁、阳光的司法环境,也打造出了“环境优、风气清、审判强”的法院队伍。
    [09:51:03]
  • [主持人]: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各级法院如火如荼的进行着,那么红山区法院着重做了哪些工作?
    [09:51:27]
  • [嘉宾 刘洪军]:
    今年以来,我们红山区法院党组立说立行,求真务实,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司法价值观,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从保障民生出发,以实际行动实践着司法改善民生的追求,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09:53:01]
  • [主持人]:
    体现在哪些方面?
    [09:53:20]
  • [嘉宾 刘洪军]:
    在保障民生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便民利民关爱民生、注重调解体贴民生、横向联系服务民生、树立权威维护民生”等四方面的工作。
    [09:53:53]
  • [主持人]:
    刘院长,请给网友介绍下。
    [09:54:17]
  • [嘉宾 刘洪军]:
    便民利民关爱民生。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建立长效便民机制。在立案环节,落实便民立案措施,坚持“能快则快,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推行预约立案、口头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等,并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诉讼风险提示等一站式服务,及时保障群众司法诉求,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依法诉讼。
    [09:54:41]
  • [嘉宾 刘洪军]:
    大家都知道,农民工是我们城市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这些案件不仅仅是拖欠工资或劳务纠纷那么简单,还有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合同、承揽合同纠纷等,对于这些,我们积极跟进措施,强化职能作用,形成化解机制,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09:55:12]
  • [嘉宾 刘洪军]:
    所以,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案件,一律适用“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将涉及劳动报酬、劳动关系解除等案件的审理作为重点,推行“速裁”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兑现。今年,新的民诉法修订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对于立案时调解不成的,只要是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先予以适用,进一步加快了案件的审理速度。
    [09:55:37]
  • [嘉宾 刘洪军]:
    另一方面,注重诉讼引导。为防止农民工因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淡薄、缺乏诉讼技巧而败诉,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加强对农民工进行举证时限、举证方法等正确引导,帮助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合法实施诉讼行为。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法律咨询点,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09:55:55]
  • [嘉宾 刘洪军]:
    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审判庭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简化各种手续,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确保案件尽快审结。执行程序里,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9:56:19]
  • [嘉宾 刘洪军]:
    我们已经连续四年在春节来临之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以今年春节期间为例,我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46件,及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0余万元。
    [09:56:35]
  • [主持人]:
    劳动者讨薪依然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除了到法院起诉,还有没其他办法让劳动者更顺畅的拿到报酬。
    [09:56:55]
  • [嘉宾 刘洪军]:
    我们给劳动者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还为企业负责人普法,督促用工单位诚信经营、尊重劳动。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完善“联动排查”。会同交通、公安、工商、劳动监察等部门,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全面检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各尽所能,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实质性的保护。目前,一个“多方联动、彼此协调、互相配合”的涉农民工案件联合化解机制已初步形成,不但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09:57:26]
  • [主持人]:
    “绿色通道”铺平了农民工讨薪之路,对老百姓来说,打官司是费时费力的事,如何缓解群众的诉累?
    [09:58:45]
  • [嘉宾 刘洪军]:
    我院的审判工作始终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法官走出机关、进村入户,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机关企业、居民社区,延伸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延伸到田间地头,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最便捷诉讼服务。这样的“法庭”没有金碧辉煌的大厅,所审理的案件也不是轰动全国的大案,但是对于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每一起纠纷的解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09:59:06]
  • [嘉宾 刘洪军]:
    法官们经常带着案子下基层,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和广大村民旁听,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开展巡回审判32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200人次旁听案件开庭审理。
    [09:59:30]
  • [嘉宾 刘洪军]:
    通过这些巡回审判活动的开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基本的诉讼知识和法律常识,不仅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也提高了群众依法诉讼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10:02:48]
  • [主持人]:
    在生活中,有时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去法庭了,有时打官司就是“争一口气”,如果机械按照法条判决,未必能实现案结事了。
    [10:03:10]
  • [嘉宾 刘洪军]:
    注重调解体贴民生。充分发挥调解所具有的程序简约、成本较低、便于执行的优势,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做到案结事了。对于一些具备诉前调解的案件,如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健康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律在立案前进行调解。对于当事人坚决要求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处理的案件,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实施不同的调解对策。
    [10:03:33]
  • [主持人]:
    在实践中有哪些可行的做法。
    [10:03:55]
  • [嘉宾 刘洪军]:
    积极发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发挥基层组织对社区情况了解、对案件的整个过程非常清楚这一基本优势,请社区的工作人员参加进来对纠纷进行调解解决。对于专业性的问题,邀请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如前不久,我们调解的一起因在校学生相互碰撞导致牙齿脱落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提出高额的修理牙齿后续治疗费用,被告认为过高,坚决不予认可。这种情况下,我们邀请医院的主任医师参与调解,医师给双方当事人讲明一些医学的专业问题,让其认识到无理要求的法律后果,双方都十分信服,最后达到了互相谅解,并及时得以履行。
    [10:05:17]
  • [主持人]:
    信服、谅解、履行,这几个词说明了,这个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10:06:59]
  • [嘉宾 刘洪军]:
    是这样。我们还采取同类案件区别调解。对于案件类型相同的一些案件,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分别进行调解。如婚姻家庭案件,民间借贷案件,法官对案情来龙去脉做到适当了解。有些案件,当事人之间有时碍于情面,不愿意到法庭进行调解。法官通过电话对当事人说明不到庭的后果,处理问题应该拿出的真诚态度,使他们认识到要想解决问题,必须正确面对。
    [10:08:30]
  • [主持人]:
    网友“多海的鱼”说,院长要多举例案例比较好。好,请刘院长再给我们举个案例吧。
    [10:10:02]
  • [嘉宾 刘洪军]:
    回答网友[多海的鱼]的问题:
    院长还是多讲些案例吧
    好的。比如:我院前不久审理的一起兄弟间纠纷案件,李某和哥哥因承担其父亲医疗费的问题,李某由于经济条件差,没有承担医疗费用,只给哥哥打了个白条。哥哥本来也不打算向其索要。但其父去世后,二人为继承财产的问题有了隔阂,两人的媳妇也因此事大打出手,两家一时形同陌路。哥哥就以李某不承担父亲医疗费用为由,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义务给付父亲在世时的医疗费用合计4600元。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把双方叫到一起,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开导,让他们认识到亲情的重要,讲明没有哪一个哥哥愿意把弟弟告上法庭,现在两家的经济条件都算不错,为了几千块前兄弟反目十分不值,经过耐心的说服,弟弟李某认识到了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主动偿还了哥哥为其垫付的医疗费,作为原告的哥哥也表示不计前嫌,兄弟又重归于好。这类案件就是认真了解案情,抓住了案件的导火索,工作就是有的放矢,起到了很好的“灭火”、平息的作用。
    [10:12:48]
  • [主持人]:
    这种“灭火“方式好,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为兄弟重新找回了亲情。
    [10:13:13]
  • [嘉宾 刘洪军]:
    看到兄弟和好的情景,我们法官也很欣慰。在工作中,对一些群体性案件我们会采取集中调解的方式。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对案件集中调解。例如一些物业服务合同案件,业主拒交物业费往往有很多原因,多是因为物业公司的部分服务不到位,而物业公司也是一肚子委屈,公共设施的老化,资金的不足,历史的遗留问题等。法官根据案情统一安排调解,查明情况后,若属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调解适当减少物业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找到依据,向业主说明情况,劝其主动履行义务。大部分业主经过法院释明法律能够主动履行。今年我院诉前调解的案件中就有近一半的物业合同案件,经过调解,部分业主主动履行了合同义务,还有部分业主同物业公司达成一致,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10:14:36]
  • [主持人]:
    这些调解措施的运用对化解纠纷效果如何?
    [10:15:04]
  • [嘉宾 刘洪军]:
    今年截止6月底,我们通过非诉程序化解矛盾达69件,其中有5件通过司法程序得以确认;立案庭诉前调解528件,其中有397件因调解成功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另有71件由立案庭于当日出具调解书。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民事案件收案数较上一年有明显下降。通过这些调解措施的广泛应用,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切实实减轻了群众的诉累,不仅仅促进了平安建设也有效地推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10:16:20]
  • [主持人]:
    有耕耘就有收获,请刘院长接着给网友介绍横向联系服务民生的相关情况。
    [10:16:37]
  • [嘉宾 刘洪军]:
    好的。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身处基层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社会的优势,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围绕当前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更新观念,通过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和服务,将宣传和服务的触角深入到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社区,不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还通过集中讲座、个别答疑、以案说法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10:17:55]
  • [嘉宾 刘洪军]:
    同时,对辖区内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走访,多次为行政机关举办行政执法讲座、召开研讨会等。上半年,共举办类似活动5场次,参加听课的行政执法人员累计达一千人次,有力地支持和促进行了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了法院行政庭和各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使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同时也扩大了司法影响,让机关、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法院,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
    [10:18:20]
  • [嘉宾 刘洪军]:
    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企业纠纷预防能力和维权意识,有效减少劳动争议隐患,发挥人民法院在企业发展中的法律指导作用、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发展活力,我们经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法官们重点就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风险转移和违约责任等问题做了专门介绍,对签订买卖合同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以及法院如何审查、采信证据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10:19:46]
  • [主持人]:
    也就是人民法院有效发挥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满足社会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
    [10:20:02]
  • [嘉宾 刘洪军]:
    是这样。我们来说第四个方面树立权威维护民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方面,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依法抵制,敢于依法执行,穷尽执行措施。今年从元旦开始,我院执行局先后打出了“清理积案再行动”、“反规避执行大会战”、“集中执行100天活动”等“组合拳”,活动一次接一次开展,声势一次比一次浩大。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472件,执行标的到位7000余万元元。对69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将2名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并将40 余名未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红山区法院门户网上予以公开曝光。我们也看到7月19日最高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今后我们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
    [10:21:26]
  • [嘉宾 刘洪军]:
    对一些涉及民生的群体性案件,我们适时依法启动相应的程序。比如在去年春节前,我们对一起阻碍施工致使二十余户居民自来水供水中断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当时正值隆冬季节,执行当天,从上午八点半开始,20多名法官们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坚守执行现场十六小时,直至夜间十二点终于将阻断十五个月的水管接通,使二十多户居民终于在春节前重新用上了自来水。
    [10:22:43]
  • [主持人]:
    时刻不忘己任,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老百姓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司法公信、司法权威就是在司法为民的一件件实事中树立起来的。
    [10:23:10]
  • [嘉宾 刘洪军]:
    工作中我们就是这样做的,我院党组坚持立足实际、改善民生、服务基层、促进发展,树立办好一件案子就是为人民做一件实事的理念,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执行来来落实习总书记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用我们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行动去贯彻十八大精神,把我们的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到我们自治区党委在年初提出的“8337”发展战略中去,以良好的司法服务驾起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为推进依法治国发挥自己的职能。
    [10:24:34]
  • [主持人]: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刘院长接受我们的采访,同时祝愿红山区法院取得更大的成绩。
    [10:25:52]
  • [嘉宾 刘洪军]:
    谢谢主持人和各位网友,希望以后继续关注和支持红山区法院的工作,再见。
    [10:26:1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再见。
    [10: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