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活动安排

庭审现场

公众代表和新闻媒体旁听庭审

公众代表和新闻媒体观摩法官宣誓仪式

互动交流现场

公众代表认真阅读材料

公众代表提问

公众代表举手提问
2013年12月4日 08:30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 [孙军工]:
    各位公众代表和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欢迎大家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我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08:50:08]
  • [孙军工]:
    今天上午安排了丰富的公众开放活动。今天的活动大家已经拿到了相关的日程安排,有三项大活动:第一项活动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也是这次的主题“庭审零距离”,让大家感受一次最高法院大法官开庭审理案件的情况,相信各位公众代表和媒体记者此前也有机会听过地方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
    [08:51:22]
  • [孙军工]:
    相信到最高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的机会比较少,特别是听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审理案件机会更少一点,所以今天的第一个环节就是5分钟以后转移到旁边的中法庭旁听。
    [08:53:47]
  • [孙军工]:
    旁听大概持续40-45分钟,我们不可能把这个庭听完,旁听的是奇虎360和腾讯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这个案件我们也发了一些简介,大家可能此前对这两个企业的纠纷大致有一定的了解,我们听40-45分钟,就转到下一个活动。
    [08:54:34]
  • [孙军工]:
    今天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由首席大法官率领最高法院的法官向国旗宣誓,我们有一个法官誓词,一会儿进入第二个环节的时候就会领略到。宣誓以后首席大法官周强院长有一个简短讲话,然后在法官宣誓场地进行简要参观。
    [08:55:05]
  • [孙军工]:
    第三个活动是再次回到新闻发布厅,由我向大家介绍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有关情况,另外留一些时间,你们感兴趣的问题可以提出来,我能够回答的尽量回答。整个活动日程大概就是这样。
    [09:03:06]
  • [孙军工]:
    需要特别强调几个问题,这次邀请的媒体记者基本上是参加我们发布会,对法院工作比较了解的,而网友代表是通过互联网协会和人民网邀请的,我知道大家在这个过程中都喜欢随时的用手机、用相机,各种录音录像装置录制下来,但是这里面有两个环节是限制的,一个是庭审,我们已经印了庭审须知,进入法庭之前请把手机、相机存在手机柜里面,包括从这儿离开到观礼法官宣誓现场的时候一定要保持肃静,不允许用手机和相机拍摄。
    [09:03:36]
  • [孙军工]:
    今天的整个活动由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包括我们的合作媒体新浪网、人民网,包括电视媒体和其他传统媒体都会用微博等多媒体方式播报,大家有转发兴趣的,在大家观礼完大家可以把手机取回去,然后可以转发,满足大家现场留做纪念的需求。
    [09:04:21]
  • [孙军工]:
    这两个活动之所以不允许大家拍摄主要是法庭纪律的要求。法官宣誓的时候,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宣誓现场都不允许有更多的非媒体之外的人士来做这样的摄录工作,请大家理解,既然到法院参加公众开放活动就完全按照法院内部的要求来做,这样也是让大家全方位的体验法院工作的庄严和肃穆。我要说的整体要求和日程安排就是这些。
    [09:04:48]
  • [孙军工]:
    我们给大家发了一张留言卡、一支笔,请大家带上身上,今天半天的活动,互动环节、庭审环节、观礼环节,大家如果有什么感想,有什么对我们改进公众开放活动的建议,请你写在纸上留下来交给我们的工作人员,签字笔可以留作纪念,留言卡留给我们,无论是您的好心情还是您的坏印象,还是您对我们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都请您真诚的写下来,留作我们激励我们自己更好工作的动力。期待着大家在今天上午的活动中能够零距离的感受最高法院的庭审,零距离的感受最高法院的法官的职业追求。
    [09:05:29]
  • [孙军工]:
    当然我也期待在最后一个环节,在互动交流阶段大家提出你们的问题,因为考虑到时间关系,人也比较多,大家感兴趣的话题比较多,所以我给大家一个请求,如果有问题随时提出来,随时交给你身边穿着法官服的工作人员,由他们事先转交给我,我怕现场提问机会有限,从保证你的问题可能得到回复至少能让我看到的角度来说,你们随时可以交给你身边穿着法官服的人员,我尽可能的把大家所有问题都作回答。
    [09:06:08]
  • [孙军工]:
    如果大家没有疑问的话,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我们进入到法庭,进入法庭前请把手机、照相机、录音笔存到门口的手机柜,离场的时候也听从工作人员的调度,一排一排的离开,一定要保持安静,因为这个庭审是央视和湖南卫视同步进行电视直播。我知道媒体要求旁听的很多,因为今天有公众开放活动,所以把应该留给媒体的大量席位留给了今天的公众代表,所以一定要保证不影响直播质量,我们退场的时候一定要轻手轻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09:06:35]
  • [孙军工]:
    请工作人员一批的一批的把在座的工作代表带出去,领入法庭。
    [09:06:55]
  • [导播]: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09:16:16]
  • [导播]: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亲任审判长,组成了由知识产权庭庭长孔祥俊、副庭长王闯、王艳芳法官、朱理法官参加评议的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09:18:47]
  • [导播]:
    法官宣誓仪式马上开始。
    [10:08:03]
  • [徐家新]:
    同志们,今天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最高人民法院院党组决定隆重举行院机关法官集体宣誓仪式。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职业尊荣感,恪守法官职业操守,弘扬法治精神。同时也向全社会彰显全体法官建立公正、高效、司法体制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10:17:17]
  • [徐家新]:
    出席今天宣誓仪式的有: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和院机关全体法官。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10:17:41]
  • [导播]:
    奏唱国歌。
    [10:17:58]
  • [徐家新]: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全体法官面向国旗,立正肃立,举起右手,握拳过肩。请同我一起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10:43:28]
  • [徐家新]: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周强院长作重要讲话。
    [10:48:52]
  • [导播]:
    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发表了重要讲话。
    [10:50:10]
  • [徐家新]:
    同志们,刚才周强院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向全体法官提出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保持职业本色的四点要求。我们全体法官一定要落实好周强院长的四点要求,实践好今天的神圣誓言,进而切实履行好我们肩负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神圣使命。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贡献我们的力量。借这个机会我代表最高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向在二楼观礼的参加今天公众开放日的各界朋友表示欢迎。现在我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集体宣誓仪式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51:21]
  • [孙军工]:
    欢迎大家再次来到新闻发布厅,现在进入今天开放日活动的第三个环节——互动交流。
    [10:53:46]
  • [孙军工]:
    相信大家通过旁听案件庭审、观礼法官集体宣誓以及简单的参观,已经对最高人民法院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对最高人民法院坚定地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今天举行的内容丰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
    [10:54:04]
  • [孙军工]:
    在互动交流环节,首先由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近年来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而后将同大家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交流。
    [10:54:26]
  • [孙军工]:
    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满足社会公众司法知情权需求,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今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各高级人民法院也都开通了官方微博,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正在积极推进建设中。
    [10:55:11]
  • [孙军工]:
    11月27日至28日,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会上亲自启动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同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的联通仪式,并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指出,要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10:55:36]
  • [孙军工]:
    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政策指引。
    [10:55:51]
  • [孙军工]:
    具体而言: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公开工作。为满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司法个案的关注,针对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公众和媒体进入法庭现场旁听庭审的要求无法得到全部满足的问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借助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庭审直播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和媒体关注司法个案、关注审判程序、关注裁判结果的知情需求。
    [10:56:29]
  • [孙军工]:
    今年5月31日,中央电视台对柳立国团伙特大“地沟油”案件的二审庭审进行了电视直播;8月29日,中央电视台在福建厦门中院对“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件的公开宣判进行了电视直播。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官方微博直播了薄熙来案的一审庭审情况。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了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纠纷上诉案的庭审过程。
    [10:57:03]
  • [孙军工]:
    这些受到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司法个案的庭审直播,全面、客观、直接地将案件审判信息第一时间呈现在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面前,社会反响积极,评价良好。
    [10:57:22]
  • [孙军工]:
    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各地法院对于庭审直播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今年以来,截至11月30日,河南全省法院网络直播庭审12406次,微博直播庭审7次;广西全区法院网络直播庭审5844次,微博直播庭审10863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拟定并将尽快出台关于规范庭审直播的指导性文件。
    [10:57:48]
  • [孙军工]:
    二、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为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日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积极推动本院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在今年年底前全部上网。11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已经联通,全国法院的裁判文书将陆续在该网公布,最终实现四级法院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10:58:18]
  • [孙军工]:
    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发布的两个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权利和其他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全面、真实、及时地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
    [10:58:42]
  • [孙军工]:
    三、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今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开通;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国法院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情况,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10:58:59]
  • [孙军工]: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均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对于促进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10:59:18]
  • [孙军工]:
    除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外,人民法院还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10:59:32]
  • [孙军工]:
    例如: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开始实施的日子。为了纪念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期,中共中央、国务院自2001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11:00:24]
  •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自2009年开始,选择在12月4日当天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具有向全社会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殊意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800余个法院在今天同时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将社会各界人士请进法院,与法官零距离接触,零距离感受庭审活动,有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对法官群体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对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实践过程更容易达成共识,进而形成助推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
    [11:00:43]
  • [孙军工]: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也在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力求进一步提高开放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影响力。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30日首次举办了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题开放日活动,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与100多位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展示了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
    [11:01:20]
  • [孙军工]:
    完善法院新闻发布制度。为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最高人民法院自2006年9月开始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自2009年5月开始实施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每月均选择1-2个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的最新工作进展、大案要案审判信息等。
    [11:01:44]
  • [孙军工]:
    2009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82场,今年就已举办18场发布会。根据新媒体环境下各类媒体的传播特点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从今年5月3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全媒体”直播方式进行新闻发布,通过网络图文和视频直播、电视直播等形式进行实时在线信息传播,努力满足不同媒体受众对信息传播的多样化需求,用公众乐于接受、易于认同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公众不受场地和时间的限制,随时可以关注人民法院的有关信息。
    [11:02:11]
  •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对发布会进行网络、微博直播。例如,北京高院今年共举行7场新闻发布会,全部使用网络进行直播;河南高院今年共举行12场新闻发布会,网络直播1场,微博直播10场。
    [11:02:45]
  • [孙军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法院要将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11:03:37]
  • [孙军工]:
    司法公开是展示司法自信、赢得司法公信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司法公开虽然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还需要走很长的道路,但只要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相信,如何困难都阻挡不了人民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的步伐。
    [11:03:58]
  • [孙军工]:
    谢谢大家。
    [11:04:20]
  • [孙军工]:
    我先回答几个提问在先的问题,然后再请各位把你们感兴趣的话题提出来,我们做交流。
    [11:12:49]
  • [孙军工]:
    此前我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网友给我提出很关心的一个问题,薄熙来案件,薄熙来案件的公开审判会不会成为审判高级腐败官员的样板?
    [11:13:18]
  • [孙军工]:
    我要说的是,薄熙来案件的审判公开力度是非常大的,客观上全面地展示了中国的审判机关坚定的依法惩罚犯罪、坚决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原则的信心和决心。它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庭审公开的方式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关注,并且将重点使用的一种方式。通过微博直播庭审的方式将是我们重点采取的一个方式。
    [11:13:45]
  • [孙军工]:
    至于说是不是今后所有的贪官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都一定要微博播报这一种方式,目前这个问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应该一刀切,所以说还在加以规范,很多问题要结合案件的情况,结合关注的受众的信息需求情况来判断用什么样的方式把审判信息公布出去,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我想说明一个观点,今后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问题,注重新媒体兼顾传统媒体的问题我们一定统筹协调,保证通过更合适的媒体方式,换句话说就是要充分考虑信息受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媒体接收方式来传递审判信息,来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
    [11:14:08]
  • [孙军工]:
    我还愿意补充说一个问题,我也是看到网上,特别是很多嘉宾把新闻局发的邀请函晒到网上之后,有些人提出来说我们就想听听最高法院的审案,到最高法院审理案件,到地方法院旁听案件,有时候经常是进不去。今天大家也看到了,我们所有人坐进去了之后,法庭席位就满了。大门外还有一些媒体记者想进到法庭旁听,只能跟人家解释,我们确实是场地有限,就没有场地了,怎么办呢?
    [11:19:21]
  • [孙军工]:
    所有的媒体和关心这个案件的所有社会受众如果都进到法庭现场旁听显然不现实,现在就是要推进借助各种媒体形式使大家不到现场也能够通过手机客户端、通过微信、通过微博,通过其他的方式接收到这个信息。我们在直播案件,很多白领在上班没有时间看,我们转换成网络视频,你下班之后,或者是休闲的时候,三天之后再看,学者几年之后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来看这个案件的庭审都可以保留下来。现在通过这一个案件来讲,我们在规范庭审直播问题上,只要是公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的各种方便的信息接收的途径都会考虑在内。当然哪个案件使用什么方式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定。
    [11:19:55]
  • [孙军工]:
    还有一个问题是刚刚在路上有一位律师代表提出来,他讲到北京一线的法官案多人少,从当事人和法官感受来讲两头喊难,法官因为案多人少,迫于结案压力,迫于办案审限的要求,感到压力很大。当事人出于尽快的解决自己的矛盾纠纷,尽快使自己从矛盾纠纷当中解脱出来的效率的心理愿望出发,也希望尽快地解脱出来,但双方都受制于目前的条件,案多人少的情况在法院当中非常突出,每天年底的时候这个问题又相对集中。
    [11:20:46]
  • [孙军工]: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从源头上首先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包括了尽可能通过法院之外的调解模式解决,所以现在我们积极提倡的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帮助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自愿和解都在倡导和推进过程中。进入到法院后,我们首先也是强调争取能够诉前调解,就是双方自由的去处置自己的权利,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在程序设计上还在实行繁简分流,就是简单的案件,包括出具法律文书都是格式化的,尽快的达成一个协议。就像我们在路上汽车刮蹭,简单的事故处理,我们自行解决就可以,双方到保险公司去处理就可以,简化的诉裁程序,在诉讼机制的设计上也在大力推进。
    [11:21:07]
  • [孙军工]:
    非要组成合议庭开庭的,就严格依法来做。当然核心的也要加强法官培训,提高法官裁断纠纷、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能力和水平,他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又满足效率,又满足质量,又能够考虑当事人非常急迫的希望从矛盾纠纷当中解脱出来的这种心理感受,尽快的把纠纷解决。
    [11:21:31]
  • [孙军工]:
    这个场合大家零距离感受庭审、感受法官宣誓的庄严一幕,应该感受到法官职业的不易,期望借助大家的微博、微信和传播,能够让更多公众了解到法官在努力做这些工作,但是现在确实很多内部条件、外部条件导致办案效率、办案水平能力提高方面还受到很大制约。现在很多基层法院的法官一年办几百件案件,哪里有时间培训,哪里有时间休息,就是双休日很多基层法院进入到第四季度都没有了,我知道有很多基层法院的法官在五个工作日当中有一天晚上固定要加班,像这样的问题和困难,我想借这个机会给大家介绍,也希望大家把目前案多人少的真实状况让大家有所了解。
    [11:26:03]
  • [孙军工]:
    还有一位代表提出了一个问题:最高法院开通了微博,微博将来如何运作?
    [11:26:23]
  • [孙军工]:
    最高法院11月21日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当时一个基本定位是作为新媒体环境下,特别是微信平台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信息及时、动态的传递出去,我们考虑到其他官方网站上设定的互动功能,比如“院长信箱”,我们把民意沟通信箱,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网址,所有在官方网站上已经开设的和网络用户能够进行沟通互动的栏目全部都连通到官方微博上,我们也想通过新媒体的方式进一步整合现有所有和民意沟通的网络途径,使大家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反映问题、通过网络了解信息、通过网络表达诉求,通过网络对发现问题切实加以解决,这些工作是我们的目标,我们也一定会努力去做。当然刚刚开始运行,肯定还有很多不周到的地方,欢迎大家及时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把最高法院官方微博真正变成是听取民意、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关注民生的重要平台和渠道,而不单单是官方发声筒。我们会为付出更大的努力,目前做的不周延的地方是我们需要改进的地方。
    [11:26:46]
  • [公众代表]:
    我想问一个问题,本来法院系统接到的投诉就很多了,加上这么多的投诉以后,如何解决?我们能不能尝试着去做一个接受和处理投诉的平台,这样是不是能够很好的去实现我们的目标,能不能把投诉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11:35:34]
  • [孙军工]: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曾经有人这样形容过公开,公开就是一把双刃剑,公开的越透明,问题暴露的越充分,不管是工作中程序性失误还是实体性错误暴露的就更加全面,再加上你本身可能素质、能力有缺陷的问题,使这个问题加剧,怎么办?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的态度是鲜明的,用公开促公正就是用公开制度的推进和公开措施的跟进形成倒逼机制,倒逼法官提高能力和水平。
    [11:36:11]
  • [孙军工]:
    可以给大家介绍这样一个情况,在我们三大平台建设,对外公开、裁判文书这些措施前,法院内部多年前就已经开始有了类似很多企业、很多机关有的内部质量曝光台一样,我们把裁判文书晒到机关里,让法官同事们评判某某法官裁判文书出现了什么样的错漏,我们把内部做的检验机制现在要拿到外面来,如果不下这样的决心形成非常强有力,对法官有巨大压力的倒逼机制,能力的问题、水平的问题就更加集中,所以必须用这样的方式使法官意识到我们的裁判文书就是一个公共产品,必须拿出来,要对社会公众有一个交待,不仅仅是对涉案当事人要有交待,对社会公众要有交待。
    [11:36:34]
  • [孙军工]:
    除了当事人外的社会公众,关注判决是关注一个国家司法机制能不能在设计的制度和程序内有效的、完好的运行。如果裁判文书传递不出这样的信息,让无关这个案件的社会受众都感到你的判决机制是混乱的,法官能力是严重缺失的,就会对这个国家的法治失去信心,所以说首先要用它形成倒逼机制,不怕出问题,甚至问题出现的越早对于我们全面维护司法公正,坚决杜绝已经暴露出的刑事冤错案件的再度发生,才能产生决定性的作用。这是第一个给您的答案。
    [11:37:50]
  • [孙军工]:
    第二,我们现在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网络环境下,特别是微博的迅猛发展,使得司法公正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没有藏身之处,所以网民的监督是我们发现司法公正问题的最重要渠道,相较于前几年我们曝光的司法公正的负面消息,包括作风方面、执法纪律、裁判文书错漏、程序上的一些问题,很多法院反应还是比较缓慢,近几年有明显的改善,很多法院能够通过微博的方式第一时间把警车滥用的问题、法官违纪的问题、着装不规范的问题、裁判文书错漏问题、文书送达方面的问题能够及时的做出回应和处理,对很多违纪的法官、对很多枉法裁判的法官及时能够作出处理和回应,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11:38:06]
  • [孙军工]:
    当然你讲到能不能把投诉处理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我们已经在做了。人民法院的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几年前已经在我院官方网站正式建立。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方式,我印象中开的新闻发布会就不只两次,专门通报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线索和我们的查处情况,我们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今年就有,比如法院系统违反八项规定,违反警车滥用,违反审判纪律,公款吃喝等等这些方面的典型案例,我们已经公布过不止一次。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感觉到公开带来的对工作正面的、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正在越来越显现出来,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用传递出来的正面信息,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依然有决心、有底气坚决的解决掉。
    [11:38:49]
  • [公众代表]:
    前一段时间两高关于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我觉得不是很严谨,500条转发,5000次点击,依据是什么?第二,感觉我们国家法治行为呈现运动化的倾向,应当杜绝。第三,在增强司法透明度和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之间如何平衡?
    [12:39:41]
  • [孙军工]:
    你说的是三个问题,问题提的很简短,实际上是三个大问题。首先说第一个问题,网络谣言这个司法解释,也有网友来问500次的问题。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想介绍我的工作经历,我在做新闻发言人前最早在最高法院的工作就是在研究室从事刑法和刑诉法的司法解释,这个工作我干了12年,我深知司法解释是怎么来的。司法解释首先是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重点问题是标准问题如何确定。为了统一检法两家的办案标准,所以要搞司法解释,这是它的一个功能。一般制定标准是什么?
    [12:40:54]
  • [孙军工]:
    这个标准的制定首先要立足实践,要了解类似这种案件大概出了多少,比如转了多少次,转了3000次,转10次,转2万次,要做全面的量化分析,把这些基础数据采集之后再做一个相对平衡的处理,确定数量,也就是定罪的标准。这是标准的依据。这个标准的确定一定要考虑到实际的发生环境,可能带来的危害是什么。比如盗窃,过几年标准就要调整的,所以一定要考虑到确定这个标准是在特定环境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所以这个标准从客观来讲,是这样来的。涉及到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的专题新闻发布会我已经讲的很清楚,这是根据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得出的500次这个数据。
    [12:41:19]
  • [孙军工]:
    下一步按照我们的安排,一方面司法解释制定出来,另一方面也在看案件办理的情况,准备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进一步使这个解释的操作性有一个样板,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表明它的实际危害在什么,要保证它确实得到执行,而且执行当中不会出现偏差。当然司法解释制定出来,可能会受制于各种各样的外界因素影响,比如环境发生变化,所以还要结合实践的执行情况来看。
    [12:41:38]
  • [孙军工]:
    第二个问题,你讲到不要运动化的执法。我完全赞同。现在每年全国法院审理案件一万两千多件,从法院来说,我们受理案件中只要符合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海事特别程序法,这四大诉讼法,起诉案件进入到法院,我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程序归程序,实体的归实体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从最高法院来讲我们的态度是这样的。
    [12:42:05]
  • [孙军工]:
    第三个问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和保护涉案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始终是我们高度关注的内容。比如被告人剃光头、穿号服的问题,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要求不允许有这样的做法。大家可能注意到,前几年很多司法机关在办案特别是押解人犯的过程中戴头罩,就是防止他的面部相貌被披露出来,包括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时候要隐去姓名,脸部、眼部要做一些保护性的处理。包括在互联网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中,对家事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除了不上网外,有一些要对当事人身份做保护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都存在着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
    [12:42:22]
  • [孙军工]:
    这个问题怎么最大化的做到平衡,现在也是我们在推进公开工作中要着力关注和解决的重点问题。这个问题提的很好,也正是我们要加大力度关注的。昨天河南法院正式公布对被告人在开庭受审的时候有一些人性化的安排,充分体现司法文明的安排,这些都是昭示着中国法院在依法文明、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在保护被告人,保护涉案当事人利益方面采取的一些具体举措。
    [12:42:39]
  • [公众代表]:
    非常高兴参加开放日的活动,这个活动非常有意义。我来之前受人民网的委托我做过一些网络调查,五花八门,有一个集中度非常高的问题,关于地方法院能否独立依法审判的问题。目前地方法院的人财物往往受地方政府制约,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法院系统会走上垂直管理道路,来保证地方法院公正的审判,请您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12:43:05]
  • [孙军工]:
    这个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我们通过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议,能够感觉到关于司法改革上传递两个信号,一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二是加强人权保障。所以这一点给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问题上提供非常重要的政策指引和理论依据。你讲到地方法院统一管理、垂直管理的问题,现在就我了解的情况,目前改革的具体措施还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所以这个问题到底是不是成为一个问题,存在一定的假设性。我可以透露一个信息,最高法院的第四个改革纲要将在明年上半年对外公布,那时候结合“四五改革纲要”再回答这个问题就抛去了假设性,回答的更有针对性。
    [12:43:19]
  • [公众代表]:
    目前行政执法和法院司法有存在交叉,公民的权益保护不知道该找政府还是法院,如何从机制上加以解决?
    [12:43:35]
  • [孙军工]:
    已经有了很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行政诉讼,法院的行政诉讼就是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制度设计,所有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官和民之间发生权益纠纷的时候,包括公民对于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认为侵犯他权益的时候,比如拆迁补偿款多了、少了,面积大了、小了,类似这样的问题出现了争议,首先可以请求行政复议,要求上一级政府部门给他满意的答复,还不能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目的就是监督行政执法的越权、滥权的问题。你说的实践当中问题表现形式确实是比较多的,我讲首先制度设计是这样安排的。
    [12:44:14]
  • [公众代表]:
    首先感谢新闻发言人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认真的答复。我想问关于错案追究制的问题,对于很多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涉及到人情案、关系案,如何杜绝?如何惩处?
    [12:44:41]
  • [孙军工]:
    一个很好的话题,我做一个梳理。错案的问题,我们始终这样讲,不管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任何一个案件的司法不公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巨大灾难,对所有关注公平正义的人来说都会造成极大的感情伤害,这是人民法院不能容忍的,所以我们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铲除司法不公的现象,不能够容忍错案的存在。当然这种错案首先要明确是枉法裁判的案件,如果出于水平问题、认识的问题,事实认定错了、法律适用错了,因为我们有审级的设置,那是在体制之内,我们程序设计之内,四级两审制的审判制度的设计之内就可以解决掉。我所讲的错案就是枉法裁判的案件,这是我们的一个态度。
    [12:44:58]
  • [孙军工]:
    从我们采取的措施来讲,大的措施来讲,推进公开,让它全面的透明就防止了人情案、金钱案、权力案的各种干扰和影响。公开是防止一切司法公正过程中最有力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12:45:26]
  • [孙军工]:
    第二个措施,整个诉讼过程中要充分的尊重控辩双方的意见,刑事案件中充分尊重公诉方和律师的意见,要把双方的意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看待,法官就是一个居中裁判者。使原被告双方充分在法庭上提出证据、展示证据、辩论证据,充分发表意见,来防止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可能对法官产生的影响,也就是减少可能做手脚的空间。
    [12:45:48]
  • [孙军工]:
    第三个措施,一些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现在有非常良好的司法传统,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就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我们人民陪审员大量是在基层法院,只要在合议庭讨论案件,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法官意见不一致的,他有权利提请院长将这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从这个措施上来讲,也在防止法官一个人因为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枉法裁判的问题。
    [12:46:05]
  • [孙军工]:
    第四个措施,我们内部惩戒上,几年前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法官违纪违法处分办法都已经有成文的规章制度。包括大家熟知的“五个严禁”,不允许单方会见当事人,不允许吃请收礼,不允许私下为当事人介绍代理律师等等。所有和法官的职业不符的言行都已经纳入了纪律惩戒的规范性文件中。
    [12:46:18]
  • [孙军工]:
    最后一个措施是违法违纪举报网站的开通,只要你有真凭实据,即便是匿名举报,最高法院的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都会给你一个专用的密钥,专门的回复,我们查证属实后,你根据这个密钥随时查询你举报线索的办理情况,当然如果是诬告陷害的话,我们也得还法官一个清白,如果是真凭实据、证据确凿,我们依法公开处理。我们不止两次开过新闻发布会通报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所受理的举报线索的处置情况。
    [12:46:33]
  • [孙军工]:
    应该说一系列外在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错案发生,但是更多的还是应该像法官宣誓那样,一个立志做法官的人,面对国旗,举起右手,说出自己心中誓言的时候,他自己内心的追求才是决定我们国家法治建设成败与否的关键。我在这里代表所有的法官同事,郑重向所有公众代表说,我们一定会坚守住自己心中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以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职责,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我们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12:46:47]
  • [孙军工]:
    我回答问题就这些,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进行到这儿,再次感谢各位的光临,期待着把您对最高法院的印象、对法院工作的印象、对我们开放日活动的印象,以及意见和建议,通过留言卡或者通过手中的通讯工具传递给我们,传递给更多的没有机会到场的公众代表们。再次代表最高法院感谢各位的光临,感谢今天对我们活动大力支持的各类媒体,谢谢各位!
    [12: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