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7月21日10:30,二中院“称医院误诊 患者索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10:24:22]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直播主持人王要勤。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称医院误诊 患者索赔偿”上诉一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10:24:59]
- [主持人]: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10:25:36]
- [主持人]:刘某诉称:2006年4月,自己因乳房不适找赵某就诊,赵某开了药品,并承诺治愈。后赵某应聘到北京某医院,自己在其治疗下服药多年,疼痛加剧,后被诊断为乳腺纤维腺瘤,不得不将左乳切除,故请求判令赵某及某医院连带赔偿30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的医疗纠纷在此前诉讼中已解决完毕,刘某再次就该医疗纠纷提起诉讼,本着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裁定驳回刘某起诉。
一审法院作出裁定后,刘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10:28:46] - [主持人]: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10:38:28]
- [主持人]: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0:46:18]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规则,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0:47:34]
- [审判长]:经核实,某医院现已注销,今天未出庭参加庭审,不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 下面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略)。[ 审判长]: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身份有异议吗?[ 双方]:无异议。[10:48:06]
- [审判长]:经审查,双方出庭人员参与诉讼手续合法,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诉讼。[10:49:01]
- [审判长]:(敲击法槌)现在开庭。今天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与赵某、北京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本案是刘某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2)东民初字第1138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实行“合议制”原则。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审判长白松、代理审判员袁芳、代理审判员王磊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我叫白松,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左边的是代理审判员王磊,坐在我右边的是代理审判员袁芳。法庭记录由本院书记员冯海鑫担任。还有一位书记员史其申参与工作。对以上内容,双方是否听清?[ 上诉人]:听清了。[ 被上诉人]:听清了。[11:00:31]
- [审判长]:下面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主要有如下七项,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2、有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辩论的权利;3、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4、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享有相互质证的权利;5、有撤回上诉、请求调解和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6、有查阅本案开庭或谈话记录的权利;7、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依法有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诉讼义务,主要有如下四项,1、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发言按顺序进行;3、根据民诉法规定的“诚信原则”,陈述案件事实必须要实事求是,并如实提供证据;提供新证据应当符合民诉法要求;4、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被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的法律责任。[ 审判长]:对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是否听清?[ 上诉人]:听清了。[ 被上诉人]:听清了。[ 审判长]: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上诉人]:不申请。[ 被上诉人]:不申请。[11:01:35]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的事实、理由及上诉请求。[ 上诉人]:上诉请求是上诉人不服原审法院裁定,原裁定事实不请,导致认定和适用法律错误,且显失公平。上诉事实及理由是,1、原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的理由不成立。上次在西城法院诉讼时,上诉人撤诉是因为当时证据不足。而且,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的是人道主义帮助,没有对赔偿问题进行解决,不是一审法院认定的“已经解决完毕”。2、上诉人撤诉后发生了新情况,所以有权起诉。撤诉后,上诉人在法官指导下,到北京市药监局进行多次举报。经北京市药监局调查,认定被上诉人给上诉人服用的药品属于假药,这属于撤诉后发生的新情况,对于这种销售假药的行为应受到法律惩罚,并应对上诉人因此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综上,一审法院以一事不再理的理由驳回上诉人上诉,是事实不清,使用法律错误,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并裁定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11:08:54]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上诉人的上诉状?[ 被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针对上诉人陈述发表答辩意见。有无书面答辩意见?[ 被上诉人]:没有。[ 审判长]:简要进行口头答辩。[ 被上诉人]:同意一审裁定。我们同意给付上诉人10000元赔偿金是出于人道主义帮助,然后上诉人撤诉一次性解决。我们也没有给上诉人开具这个药。[11:15:58]
- [审判长]:今天只针对是否存在一事不在理的情况进行审理。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被上诉人给你开具了这个药?[ 上诉人]:我有赵某签字确认的处方。[ 审判长]:为什么追加医院?[ 被上诉人]:法院让追加的。[ 审判长]:和医院发生诊疗关系的证据有吗?[ 上诉人]:有。门诊收费单据。[ 审判长]:有没有可以反映诊疗情况的证据?[ 上诉人]:因为客观原因没有了。[ 审判长]:不是2006年去就诊的吗?这个单据怎么是2007年?[ 上诉人]:诊疗过程一直在持续。[ 审判长]:这个单据只有药费,没有显示药名。你之前提交的处方我也看不出赵某的签字。会某是谁?[ 上诉人]:是赵某的助手。我还有之前邮寄药品的EMS回执。[ 审判长]:为什么没有去正规医院?[ 上诉人]:一个朋友介绍的。[ 审判长]:怎么证明这个上面的签字是赵某本人?[ 上诉人]:现在可以申请笔记鉴定。[ 审判长]:为什么之前的案子没有申请?[ 上诉人]:因为当时没有证据证明是假药。[11:21:07]
- [上诉人]:我有给赵某的汇款帐号。[ 审判长]:被上诉人,一审有没有进行答辩?[ 被上诉人]:一审只是针对一事不再理,没有审查事实。一审也没有提交这个证据。[ 审判长]:回去和当事人本人核实一下。[ 被上诉人]:好的。[ 审判长]:上诉人,你一审提交的照片是什么?[ 上诉人]::我从2006年一直吃药的药瓶照片。[ 审判长]:怎么证明这些药是赵某给你开的?[ 上诉人]:我有证人,是我老家的一个邻居,叫做柳某。[11:23:25]
- [审判长]:当时为什么要签订一次性解决的协议?[ 上诉人]:当时法官说反正你迟早要驳回,你先拿着这个钱治病,去药监局举报,如果发现是假药,还可以再起诉。[11:24:01]
- [审判长]:赵某有行医资格吗?[ 被上诉人]:崇文区卫生局。被上诉人也生病了,现在没有自理能力[ 审判长]:医院现在什么状态?[ 被上诉人]:2012年之后没有年检。[ 审判长]:医院什么时候改制的?[ 被上诉人]:我不清楚。[ 审判长]:改制后对于原来的医院的权利义务怎么更替的?[ 被上诉人]:回去核查。[ 审判长]:事实审查就到这里。 双方就本案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上诉人]:坚持上诉请求。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10000元援助,可以看出上诉人的损害是被上诉人造成的。我们已经提出了赵某的处方,可以看出药是赵某提供的。本案出现新情况,上诉人有权提起新的诉讼。根据药监局的举报,发现此药为假药。本次上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有法律依据的,希望二审法院予以支持。[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之前在西城法院的笔录有记载,说当地医院要给他治疗,他没有同意。所以说损害后果在之前就存在的。当时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给了上诉人10000元钱,如果现在这个情况我们很有可能诉讼要回这笔钱。[11:28:56]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庭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被上诉人]:不同意。[ 审判长]: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组织调解。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上诉人]:坚持上诉请求。[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11:30:20]
- [审判长]:本案经过合议庭评议后作出的处理,按照双方的意见,我们审结把文书给双方邮寄送达。具体地址由你们提供。[ 双方]:邮寄送达。[ 审判长]:今天的谈话就到这里,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双方签阅笔录。[11:30:58]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请双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11:32:22]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二庭王军华、史其申,研究室涂浩、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1:32:32]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