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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13:40,海淀法院“自称大领导能办提职 诈骗他人百万办事费”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13:31:31]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13:32:12]
- [主持人]: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自称大领导能办提职 诈骗他人百万办事费”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3:32:29]
- [主持人]: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张鹏。[13:32:42]
- [主持人]:张鹏,男,31岁,法学硕士,2005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同年7月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工作部门为刑事审判二庭,2008年8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13:33:07]
- [主持人]:张鹏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审理了多起有影响的案件,其中张波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周明利拒不执行判决案,胡卫东等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等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张鹏注重对审判经验的积累与总结,报送的学术论文曾获得全国法院第二届应用法学有奖征文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以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撰写的案例《赵达文交通肇事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张鹏注重刑事审判功能向社会的延伸,入院以来共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0余篇,得到了相关单位或部门的积极回应。张鹏在院期间曾先后获得调宣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13:33:29]
- [主持人]: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13:33:44]
- [主持人]: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王某在本市海淀区喜来登酒店等地,虚构民航总局综合司司长身份,谎称能够帮助他人办理提职等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付先生办事费用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3:34:18]
- [主持人]: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3:34:34]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13:37:06]
- [书记员]:请公诉人入庭。[13:39:36]
-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13:40:37]
- [审判长]:全体坐下。[13:40:51]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已入庭,被告人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13:41:19]
- [审判长]:现在开庭。请执庭法警提被告人到庭。[13:42:39]
-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姓名?[ 被告人]:王维中。[ 审判长]:有其他名字吗?[ 被告人]:无。[13:46:01]
- [审判长]: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人]:1965年。[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汉族。[13:46:34]
-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研究生。[ 审判长]:籍贯?[ 被告人]:甘肃省徽县。[13:46:48]
-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 审判长]:有工作吗?[ 被告人]:中国民航信息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13:47:14]
- [审判长]: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被告人]:无。[ 审判长]:是否请了辩护人?[ 被告人]:我没有聘请律师。[13:47:29]
- [审判长]: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被告人]:2014年1月12日。[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被告人]:2014年2月18日。[13:48:19]
- [审判长]:什么时间收到起诉书?[ 被告人]:2014年8月13日。[ 审判长]:因为什么逮捕的?[ 被告人]:诈骗。[13:48:47]
- [审判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维中诈骗一案。本法庭由刑二庭副庭长张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郭金平、郭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晓萌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邹少坤出庭支持公诉。你是否听清了?[ 被告人]:听清楚了。[13:57:07]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明白了吗?[ 被告人]:明白了。[13:58:07]
-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13:58:19]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3:58:33]
- [公诉人]:宣读(2014-16号)起诉书。2013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王维中在本市海淀区喜来登酒店等地,虚构民航总局综合司司长身份,谎称能够帮助他人办理提职等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付先生办事费用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本院认为,被告人王维中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审判。[14:01:47]
-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14:02:01]
- [审判长]: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被告人: 一致。[14:02:12]
-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及罪名有无异议?[ 被告人]:我无罪。[14:02:43]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出示证据。[14:03:11]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王维中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王维中虚构身份,谎称能够帮助他人办理提职等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付先生办事费用共计人民币150万元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没有见到150万元。这笔录并不是我说的。[14:08:58]
-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付先生的陈述。证明:被害人付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王维中,被其骗取办事费用15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这陈述是捏造的,我没有说过自己是民航总局的领导。[14:21:09]
- [公诉人]:宣读证人张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张某是中国民航某研究院信息所所长,王维中是该单位的职工,王维中不是民航总局的领导,张某的单位是民航总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王维中是正式在编职工。[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是民航总局的司长。[14:23:2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23:48]
- [公诉人]:宣读证人顾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王维中自称民航总局综合司的司长,以可以帮助顾某提职为由,骗取付先生人民币100万元的事实经过。[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顾某。[14:25:1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25:30]
- [公诉人]:宣读证人秦某的证言。证明:秦某称其见过王维中。[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没有见过这个人,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14:31:4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32:06]
- [公诉人]:宣读证人黄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3年9月份,黄某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王维中,当时王维中说自己是民航的一个副司长。之后王维中主动提出和黄某合作,但是黄某拒绝了。[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14:33:58]
- [公诉人]:出示办案说明。证明:王某称其和王维中接触的过程中,王维中一直称自己是民航总局的副司长。[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叫我王司长。[14:35:46]
- [审判长]:王某为什么也说你是民航总局的领导,你是如何向他说的?[ 被告人]:他一般都叫我老王,他对我的背景是非常清楚的,我从来不认识付某。我没有和王某说过自己是民航总局的副司长。[14:36:27]
- [公诉人]:出示刘某出具的证明。证明:付某给刘某打电话,让其凑五十万元,需去北京办理事宜急用,和付某见面后把钱给他,具体办理什么事情其不清楚,只听说见国家民航总局的领导。[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不认识这个人。[14:38:21]
- [公诉人]:出示付某在海淀区喜来登酒店入住情况信息、境内旅客信息。证明:付某在喜来登酒店的入住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14:41:10]
- [公诉人]:出示被告人王维中登记履历表。证明:王维中从2011年11月到中国民航科学研究院入职至今。[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14:41:43]
- [公诉人]:出示身份证明。证明: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14:42:04]
- [公诉人]:出示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的到案情况系主动投案。[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14:42:27]
- [公诉人]:出示被害人付某的陈述。证明:被害人付某当着王维中面打电话报警,王维中是知道的。[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14:44:50]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王维中在2014年7月8日做的供述。证明:王维中表示想退赔付先生的损失。[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这口供扭曲了事实,我没有收到150万。[14:46:44]
- [公诉人]:控方证据出示完毕。[14:48:23]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 被告人]:没有。[14:48:32]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告人]:我申请联系证人王某,联系方式在我的手机里面。我和付先生的多次通讯录音也在我的手机记录里面。[14:49:33]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4:49:51]
- [公诉人]:1、本案据以定案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经查证,均可采信。2、被告人王维中的供述、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达到事实清楚、形成了完成的证据链条,达到了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3、被告人王维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帮助被害人的朋友及表哥提职为由,骗取被害人付先生人民币150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量刑发表意见:1、被告人王维中诈骗他人15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于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被告人系主动投案,但不具有坦白情节。3、本案的涉案赃款均未退赔,认罪态度较差。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十二年至十四年有期徒刑。审判长,公诉意见发表完毕。[14:55:09]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王维中自行辩护。[14:55:35]
- [被告人]:我只和付先生接触过三次。我没有拿过一分钱。我在宾馆没有见过一分钱,海参我也没有见过。虽然我和付先生的经济来往比较多,但是我从来没有收到150万。[14:56:54]
- [审判长]:公诉人有何补充意见?[ 公诉人]:没有。[14:57:42]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补充的?[ 被告人]:没有。[14:58:06]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王维中作最后陈述。[14:58:25]
- [被告人]:请求法庭证实我清白无辜。150万是我在诱供逼迫的环境下说的。派出所的笔录是虚假的。我希望证人出庭证实我的清白。[14:59:45]
-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行宣告。请执庭法警带被告人下庭。[14:59:59]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退庭。[15:00:13]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退庭。[15:00:18]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5:00:36]
- [主持人]: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15:01:08]
- [主持人]: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方一鸣本次直播记录。感谢刘乐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大力支持。[15:01:59]
-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5:02:13]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