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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9:15,丰台法院“入院当天被摔伤 耄耋老人诉赔偿”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李起婧,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宋大爷诉某老年医院及劳务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21:05]
- [主持人]: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09:23:03]
- [主持人]:原告宋大爷起诉称,今年2月8日,他办理了某老年医院的入院手续并通过该院与某劳务公司签定了护工护理协议。没想到入院当晚,由于护工护理不周导致宋大爷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囊肿、关节退行性变。宋大爷将该老年医院及劳务公司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81262.27元。[09:27:11]
- [主持人]:本案由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法官康运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34:53]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10:07:41]
-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宋大爷诉被告某劳务公司及某老年医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卢沟桥法庭法官康运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梁大庄、李利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郝洁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审判长]: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审判长]: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原告代理人]:不申请。[ 被告1代理人]:不申请。[ 被告2代理人]:不申请。[10:10:21]
- [审判长]: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今年2月8日,原告办理了某老年医院的入院手续并通过该院与某劳务公司签定了护工护理协议。没想到入院当晚,由于护工护理不周导致原告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囊肿、关节退行性变。原告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81262.27元。请求赔偿医疗费14322.27元,护理费7200元,营养费8000元,住院伙食费8850元,(50*177天),交通费89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伤残赔偿金60481.5元,鉴定费4201.43元。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审判长]:被告答辩。[ 被告1代理人]:我单位在这件事请上不存在任何责任,在公司和原告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的免责声明,在护理的情况中出现了合同中的1.条5条的情况,这主要是原告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情况是患者在过完年以后,家属把患者送到医院,因为家属要离开,老人产生了情绪躁动,当时护工办也跟家属表明,不是一对一的护理,是一对多的护理。当时护理员在身边,但是没扶住老人,原告应该承担责任,我单位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2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院的诊疗行为是没有过错的,原告当时有老年痴呆症的状况,我院对相应的风险已经对家属进行告知,而且发生意外的原因是因为护工在护理过程中造成的,跟我医院是没有关系的。[ 审判长]:被告2对反诉的意见。[ 被告2代理人]:我的单位不主张反诉了。[ 审判长]:下面核实几个问题。二被告之间的关系?[ 被告1代理人]:合作关系。[ 被告2代理人]:是的。[ 审判长]:合作的方式?[ 被告2代理人]:第一被告在我院有一个护理的业务。[ 审判长]:原告说一下,当时的护工是谁介绍的?[ 原告代理人]:医院的护工办介绍的。[ 审判长]:护工办是由哪一被告负责?[ 被告1代理人]:由第一被告负责。[ 被告2代理人]:这个部分都是第一被告负责的,而且我院的所有的护工都是由第一被告提供的。[ 审判长]:按照原告当时的情形,应该是什么样的护理等级?[ 原告代理人]:一般的护理等级即可。[ 审判长]:原告自身的行为能力有无问题?[ 原告代理人]:没有问题。[ 审判长]:这一点被告是否认可?[ 被告1代理人]:行为上没有问题,但是精神状态处于恍惚的情况,他的病态就是恍惚的状态。[ 被告2代理人]:原告入院时精神有问题,他在入院时我们没有对其行为能力做出专业的评估。[10:15:16]
- [审判长]:现在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代理人]:证据一、护理费收据一张,证明原告和第一被告之间有合同关系。证据二,2014-2-11日护工办出具的说明 ,证明第一被告承认原告的摔伤是他们造成的。证据三,2014-2-8日护工办说明,证明目的同上。证据四,医疗费的票据,金额14322.27,营养费票据8000元,在老人住院期间购买的营养品,没有清单。交通费,是老人子女去医院看望老人所花费的票据。住院伙食费,住院共177天,一天50元。伤残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出来的。伤残等级鉴定书以及鉴定费票据。[ 审判长]:原告要求的护理费的时间段及标准?[ 原告代理人]:住院177天,住院期间由第一被告提供护理4个月,后来由原告自己花钱护理,3600一个月,目前没有票。[ 审判长]:被告进行质证。[ 被告1代理人]:对证据一到证据三真实性没有异议,对鉴定结论真实性没有意见,但是与我单位无关。[ 被告2代理人]:证据一到证据三是被告一开具的,我发没法核实真实性。对鉴定结论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不应由我院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长]:原告摔伤后,第一被告提供了多少时间的护理?[ 被告1代理人]:一共提供了4个月的护理,而且没有收费。[ 审判长]:二被告看一下票据原件。[ 被告1代理人]:鉴定费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其他的票据与我单位无关。[ 被告2代理人]:鉴定费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医疗费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这是一个总的费用,包含了自身其他的疾病,不应全部主张。不同意交通费,这个不是原告自身的交通费用,这个和本案无关。关于京客隆超市的发票,无法确实是否购买了营养品和本案无关。[ 审判长]: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原告代理人]:没有了。[ 审判长]:被告进行举证。[ 被告1代理人]:证据一, 委托协议书。我方与原告之间签订的,证明双方已经明确的划分了责任,明确了注意事项及免责条款,家属应该清楚责任义务。证据二,2014年1月23日双方签订的告知书,我方已经告知原告当时的护理情况,原告也签字确认。证据三,关于护理费用的说明,我方无偿提供了92天的护理,对方并未交纳这部分的费用。证据四,当时员工写的事情经过(和原告提供的一样)。[ 审判长]:家属叫什么?[ 原告代理人]:宋某某,是原告的儿子。[ 原告代理人]:证据一和本案没有关系,这个是原告第一次住院时,签署的协议,第二次住院时没有签署协议书,也没有告知相应的义务。[ 审判长]:二次住院中间是否回家。[ 原告代理人]:二次住院中间,原告办理了出院,回家了,第二次住院时没有签协议,也没有相应的告知。[ 审判长]:继续质证。[ 原告代理人]:告知书也是第一次的,第二次没有签署告知书。对证据三护理费垫付真实性认可。[ 审判长]:第一被告向你方提供无偿护理的具体时间?[ 原告代理人]:到6月9日,护理没有另交过钱,2月8日到3月9日的钱已经交过了。[ 审判长]:第二被告质证。[ 被告2代理人]:均没有异议。[ 审判长]:第二被告出示证据。[ 被告2代理人]:证据一,二被告之间的协议书。双方之间有约定。证据二,一部分住院病历,证明患者当时入院的情况,我们对入院风险和家属也进行了告知。[ 原告代理人]:协议书和本案无关,对病历真实性没有异议,能够说明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 被告1代理人]:均没有异议。[ 审判长]:第二被告刚提到了,医疗费用包含了自身其他疾病,这次跌倒产生的医疗费大概占总医疗费的比例有多大?[ 被告2代理人]:大概骨折占到60%左右。[ 原告代理人]:大概占到90%左右。主要是骨折的原因,治疗的其他部分不多。[ 被告1代理人]:无法确认比例。[ 审判长]:是否可以协商一致?[ 被告2代理人]:80%左右。[ 原告代理人]:同意。[ 被告1代理人]:认可。[ 审判长]:原告二次住院时间。[ 原告代理人]:第一次住院是2014年1月8日到2014年1月28日。[ 被告1代理人]:需要回去核实,三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核实材料。[ 被告2代理人]:需要回去核实,三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核实材料。[ 审判长]:双方就事实部分是否有补充?[ 原告代理人]:没有。[ 被告1代理人]:原告在第一次入院时,精神状态有恍惚的状况,到他出院又回来,我们认为委托书还是有效的,原告是临时回家过年,当时家属和我们说过完年还给送回来。[ 审判长]:第一次住院,护理费的标准。[ 原告代理人]:150元一天,交了5天,1月13日到1月28日是100一天,交了15天。[ 审判长]:是否有票据?[ 原告代理人]:我方作为证据提交二张补充的票据。[ 审判长]:二被告意见?[ 被告1代理人]:没有异议。[ 被告2代理人]:这是交给第一被告的,我方也不清楚。[ 审判长]:第二被告对事实是否有补充?[ 被告2代理人]:原告住的是精神科,原告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有一定问题的。[ 审判长]:第一被告是否是每次住院都签订告知书和委托书?[ 被告1代理人]:基本上是第一次入院就签订相关告知书和委托书,之后就交费就行了。[ 审判长]:原告说一下2014年2月8日第二次入院交纳护理费的依据?[ 原告代理人]:被告只给我开了票据,说合同后补。[ 被告1代理人]:不认可。[ 审判长]:委托书是150元一天,为何后面改成100一天?[ 被告1代理人]:一对一是150,100是一对多,这个是根据当时情况调整的。一对多,是指一对二,或二对三,这是根据当时科室的情况确定的。[10:49:32]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第一被告没有尽到护理义务,给原告造成了受伤,原告的受伤和第一被告有直接关系。而且合同书,护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但我方没有见到,第二被告没有尽到监督的作用,原告的受伤和第二被告有一定关系。[ 被告1代理人]:我公司不存在任何责任,我方已经提前和家属告知过相关的风险,家属也应该知道这个情况,这个责任不应由我单位承担,当时的护工杨先生也是有海淀卫生局培训后发放相关证件。[ 审判长]:具体是什么证?[ 被告1代理人]:当时的护工已经走了,具体名称我叫不上来,这个是海淀卫生局到老年医院培训后发的一个证。[ 被告2代理人]:经过培训后,发放的一个证。[ 审判长]:关于这个证的情况,庭后3天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的书面说明。[ 审判长]:被告2发表一下辩论意见。[ 被告2代理人]:发生意外和我院没有关系,这个是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我院不是侵权主体,我院和被告1也不是共同侵权,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代理人]:回去和原告核实。[ 被告1代理人]:回去问问。[ 被告2代理人]:不同意。[ 审判长]: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1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 被告2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长]:现在休庭。[10:55:03]
-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13:51:13]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3: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