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12月17日14时,一中院“离开‘对赌’创业团队 诉确实际出资人资格”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收看一中院“离开‘对赌’创业团队 诉确实际出资人资格”案庭审直播,我是北京一中院办公室的陈靖忠,庭审即将开始,敬请关注![14:12:08]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关闭通讯设备;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陈述和辩论。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14:12:50]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北京紫光卓云技术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郑勇、第三人金雷力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上诉人北京紫光卓云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郑勇的委托代理人及第三人金雷力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4:13:47]
- [审判长]:下面核对到庭当事人的情况。上诉人自报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代理权限,是律师的只报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14:14:36]
- [上诉人]:北京紫光卓云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207室。法定代表人金雷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石江峰,北京紫光卓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理权限特别授权。[14:16:16]
- [审判长]:被上诉人自报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代理权限,是律师的只报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14:16:25]
- [被上诉人]:郑勇,男。委托代理人杨沁鑫,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宇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到庭)。[14:17:20]
- [被上诉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14:17:41]
- [审判长]:第三人自报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代理权限,是律师的只报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14:18:02]
- [第三人]:金雷力,男,北京紫光卓云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14:18:47]
-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及第三人主体资格及其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无异议?[ 上诉人]:没有。[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及第三人主体资格及其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对上诉人及被上诉人主体资格及其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无异议?[ 第三人]:没有。[14:19:17]
- [审判长]:各方对今天的开庭程序有异议吗?[ 各方]:没有。[ 审判长]:经本院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出庭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今天,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紫光卓云技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因与被上诉人郑勇(原审原告)、第三人金雷力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1422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法官邹明宇担任审判长,与承办法官黄占山、法官刘海云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王昕李妍担任今天的法庭记录。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各方是否有异议?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各方]:听清楚了,没有异议,不申请。[14:20:58]
- [审判长]:现在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及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2、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6、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7、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上诉请求。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履行以下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3、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审判长]:各方听清了吗?[ 各方]:听清了。[14:22:00]
- [审判长]: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请当事人(代理人)发言时靠近话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本院生效裁判文书将统一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特此告知。如当事人认为不宜上网公开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各方听清楚了吗?[ 上诉人]:听清楚了,对文书上网公开无异议。[ 被上诉人]:听清了,对文书上网公开无异议。[ 第三人]:听清楚了,对文书上网公开无异议。[ 审判长]:经本院审查,本案上诉人提起上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下面开始法庭调查。[ 审判员]:本次开庭前,本院于2014年10月23日组织各方进行询问。各方是否坚持上次询问意见?[ 各方]:坚持。[ 审判员]:是否同意将询问内容作为本次庭审一部分?[ 各方]:同意。[14:23:08]
- [审判员]:上诉人,你方的上诉请求和事实与理由部分有变化吗?[ 上诉人]:没有。(宣读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与上诉状内容一致。[14:24:03]
- [审判员]: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有变化吗?[ 被上诉人]:没有。没有书面答辩意见,口头答辩。同意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第一,新上诉状中的投资备忘录在一审中并未采纳,因为并没有我方的签字。而且金雷力在未获得郑勇的授权下无权代表郑勇签署该备忘录。第二,上诉人提到的关于内部持有协议名称发生变更,我方认为这两份协议内容上没有区别,并不是说持有股权代替代持就没有代持行为。第三,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不能因为一家公司是国有企业,就认定与国有企业理解不同的就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上诉人说调解方案是十万元,不能说超过十万元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第四,关于海富案,我们不清楚对方要论证什么。第五,二审论点是郑勇是否为实际出资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并不能否定郑勇是实际出资人。第六,如果上诉人认为程序有问题,应当提出,否则不应否认正当途径进行评估的认定。[14:47:12]
- [审判员]:第三人的陈述意见有变化吗?[ 第三人]:没有变化。我的意见是同意上诉人的上诉意见和事实理由。[14:47:39]
- [审判员]:上诉人在上次询问中提交了一份证人证言,证人出庭作证,各方也发表了意见。被上诉人和第三人的质证意见有变化吗?是否还坚持这份证人证言?[ 被上诉人、第三人]:没变化。坚持。[14:48:50]
- [审判员]:各方还有新证据提交吗?[ 上诉人]:没有了,举证完毕。[ 审判员]:被上诉人是否还有新证据提交?[ 被上诉人]:没有,举证完毕。[ 审判员]:第三人是否还有新证据提交?[ 第三人]:没有,举证完毕。[14:49:49]
- [审判员]:鉴于各方坚持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本案将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纳入法庭庭审意见,有无异议?[ 各方]:无异议。[ 审判员]:法庭宣布举证期限届满,逾期不再收取新证据,听清楚了吗?[ 各方]:听清了。[14:50:59]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几个问题。卓云公司股东及持有股权情况?[ 上诉人]:紫光50.5%,金雷力40.5%。[ 审判员]:出资形态?[ 上诉人]:金雷力是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990万元出资,紫光公司现金出资1010万元。[14:52:55]
- [审判员]:卓云公司之前的股东情况?[ 上诉人]:之前是6个股东。[ 审判员]:被上诉人,认可吗[ 被上诉人]:认可。[14:53:20]
- [审判员]:何时变更现在的状态?[ 上诉人]:2013年6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 审判员]:被上诉人,对此认可吗?[ 被上诉人]: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14:53:56]
- [审判员]:上诉人,为何出现这种变更?[ 上诉人]:是投资备忘录的要求。[ 审判员]:被上诉人,根据你方所述为何同意从公司撤出,由金雷力代持?[ 被上诉人]:事实就是这样。股份变成金雷力代持。[ 审判员]:被上诉人,对价是以股权转让为基础,是代持还是转让?[ 被上诉人]:代持。股权转让合同第4条有体现。[14:54:53]
- [审判员]:上诉人、第三人,明确一下金雷力所持有的股权的性质?[ 上诉人、第三人]:是0元转让给金雷力。首先不是代持,没有任何代持的条款。实际内容不是代持。合同第6条是否认代持的。[14:55:27]
- [审判员]:被上诉人,是否认可?[ 被上诉人]:不认可。合同第3条可以佐证是代持。[14:56:26]
- [审判员]:上诉人,你看一下合同第2条,解释一下。[ 上诉人]:第2条中记载的持有不是代持。[ 审判员]:上诉人代理人石江峰,你明确说一下是持有还是代持?[ 上诉人代理人]:不是代持。我的是无偿给金雷力的。[ 审判员]:是否是代持,本案合议庭合议后将依法认定,各方是否听清?[ 各方]:听清了。[14:57:36]
- [审判员]:你方对投资备忘录是否认可?[ 被上诉人]:不认可。[ 审判员]:假设代持关系存在,上诉人所述你方认可吗?[ 被上诉人]:如果对赌成功,我方主张权利。[15:01:23]
- [审判员]:在起诉过程中所列被告是卓云公司,金雷力是第三人,你方要求确认的是郑勇与卓云公司存在代持关系还是郑勇与金雷力存在代持关系?[ 被上诉人]:郑勇与金雷力存在代持关系。[15:02:29]
- [审判员]:以谁为被告?[ 被上诉人]:以公司为被告。[ 审判员]:金雷力,你的意见?[ 第三人]:金雷力只是作为郑勇参与团队,是双方之间的中间人,与郑勇不存在代持关系。应当以公司为被告。[15:04:01]
- [审判员]:假设代持存在,应以谁为被告?[ 第三人]:应以我作为被告。[15:04:33]
- [审判员]:被上诉人,你主张应以公司为被告的依据?[ 被上诉人]: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一阶段是指我和金雷力之间存在股权关系。[15:06:04]
- [审判员]:各方在事实方面还有补充吗?[ 上诉人]:没有。[ 被上诉人]:没有。第三人:没有。[15:06:45]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现将本案争议焦点概括如下:第一,郑勇与金雷力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关系。第二,对赌条款对代持是否存在相应的影响。第三,本案如果诉请代持存在,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在下面的辩论过程中,请各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首先请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15:08:12]
- [上诉人]:坚持上诉意见和上次询问意见。第一,在我和郑勇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协议,郑勇也不存在代持理由及隐名投资的理由。也不存在代持协议中应有的条款,如果是代持,郑勇的股权不可能因他的生病而消失。第二,对赌条款对代持是存在相应的影响。我们签订的协议不是代持协议。金雷力签订的所有文件是规则性文件,郑勇虽没有签字,但后续其所签署的文件,郑勇是认可所有的协议。第三,金雷力与郑勇之间的代持关系,不是两人之间的关系,牵扯很多第三方。如果对方诉代持,我方认为与公司无关。[15:09:46]
- [审判员]:被上诉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和上次询问意见。第一,是否存在代持应围绕协议内容等为准,协议为代持协议。第二,对赌的前提是存在代持。第三,根据公司法第22条,本案是股东诉讼资格的第一步,应参照第22条列当事人。[15:12:03]
- [审判员]:第三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第三人]:坚持陈述意见和上次询问意见。同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5:12:40]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各方能够进行调解[ 上诉人]:同意。以20万的代价补偿郑勇的劳动付出,郑勇退出运营团队。[ 被上诉人]:暂不同意。[15:13:48]
- [审判员]:鉴于各方无法达成调解,下面进行法庭最后陈述。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上诉人]:坚持上诉意见。[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 第三人]:坚持陈述意见。[15:14:29]
- [审判长]:现在休庭(敲法锤)。当事人看笔录无误后签笔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15:20:30]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文字内容不具法律效力,庭审笔录以当事人最终签字确认的为准。[15:23:08]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一如既往对我院宣传工作的支持,下次直播再见![15: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