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案件合议庭

上诉方

案件审判长

被上诉方

庭审现场

网络直播现场
12月15日14时,二中院“维修电梯受伤 起诉赔偿损失”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49:3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直播主持人王要勤。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维修电梯受伤 起诉赔偿损失”上诉一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13:49:59]
  • [主持人]:
    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13:50:18]
  • [主持人]:
    李某诉称,某电梯公司是某房屋公司下属子公司。自己在该电梯公司从事电梯维修工作。2013年5月,自己在维修电梯时右手受伤,经诊断为毁损伤。对方报销了医疗费后拒绝继续治疗和赔偿,故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26万余元损失。
    某电梯公司、某房屋公司辩称:李某在维修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章,公司已对李某医药费、交通费全额报销,对其请求不应再担责。
    一审判令两公司连带赔偿李某21万余元后,两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13:50:30]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
    [13:50:47]
  • [主持人]: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3:50:53]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3:54:23]
  • [审判长]:
    下面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略)。
    [ 审判长]:
    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身份有异议吗?
    [ 双方]:
    无异议。
    [13:54:50]
  • [审判长]:
    经审查,双方出庭人员参与诉讼手续合法,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诉讼。
    (敲击法槌)现在开庭。
    今天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继续审理上诉人北京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北京某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上诉一案。本案是北京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某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号101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实行“合议制”原则。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审判长刘洋、审判员周梦峰、代理审判员张新明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我叫刘洋,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左边的是审判员周梦峰,坐在我右边的是代理审判员张新明。本案法庭记录由本院书记员武一担任。对以上内容,双方是否听清?
    [ 上诉人]:
    听清了。
    [ 被上诉人]:
    听清了。
    [13:58:17]
  • [审判长]: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主要有如下七项,
    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有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辩论的权利;
    3、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
    4、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享有相互质证的权利;
    5、有撤回上诉、请求调解和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查阅本案开庭或谈话记录的权利;
    7、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依法有提出申请回避的权
    利。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诉讼义务,主要有如下四项,
    1、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发言按顺序进行;
    3、根据民诉法规定的“诚信原则”,陈述案件事实必须要实事求
    是,并如实提供证据;提供新证据应当符合民诉法要求;
    4、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碍法
    院正常审理案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被训
    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的法律责任。
    [ 审判长]:
    对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是否听清?
    [ 上诉人]:
    听清了。
    [ 被上诉人]:
    听清了。
    [ 审判长]:
    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上诉人]:
    不申请。
    [ 被上诉人]:
    不申请。
    [13:59:38]
  • [审判长]: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说明,为便于庭审询问、陈述、记录,过程中对各方主体将用简称。首先请上诉人某房屋管理公司、某电梯工程公司分别陈述上诉理由及请求。陈述内容请勿前后重复。如有对上诉状的补充,请重点说明,并于庭后提交完整上诉状。某房屋管理公司首先陈述。
    [14:00:27]
  • [某房屋公司]:
    上诉请求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对方应该自己承担损失。我们认为我方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在50%以下。
    事实与理由是1、事实不清,责任不明。2、赔偿责任确认不当。主张主要过错在李群策本人,己方二公司以上责任均在50%以下。3、认为残疾辅助器具费确定标准过高,应予降低到较客观标准。我们认为被上诉人存在明显过错,对方是一名老电梯工。对方在未断电的情况下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我方要求所有电梯工进行持证上岗,我方也做了岗前培训,明确规定不能带电作业。我方已经尽到了提醒注意义务,对方应该按照过错承担损失。
    [14:22:01]
  • [审判长]:
    被上诉人,请陈述答辩意见。陈述内容请勿前后重复。如有对答辩状的补充,请重点说明,并于庭后提交完整答辩状。
    [14:22:11]
  • [被上诉人]:
    原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退休返聘人员岗位协议书》约定免除上诉人赔偿责任的条款无效。
    被上诉人是雇员,上诉人作为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存在过错,对方没有在电梯周围提供防护;施工现场上诉人没有在维修前进行安全教育;上诉人提交的书面的调查笔录说明修了一个小电梯,一个大电梯;上诉人没有在现场安排安全监督员。
    上诉人没有完全履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预防隐患的措施。对方应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方没有加装防护网,上诉人是存在严重过错的。
    对方没有进行岗前培训,这方面错在过错。综上所述,上诉人存在严重过错,我方没有过错。上诉人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23:11]
  • [审判长]:
    对被上诉人主张的残疾器具使用费,上诉方有什么意见?
    [ 上诉人]:
    按照北京市工伤残疾器具的补偿费用应该是950元一个手指补偿。我们认为一共应该是17100元。
    [ 审判长]:
    下面审查事实。双方当事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部分有无异议?
    [ 上诉人]:
    第三页工资发放单位应该是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已经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补充两点,一是我们认为缺少一个事实,被上诉人是在未断电的情况下操作的。2、一审我方提供的证据10,试题中的第三题,是不许带电作业。说明我方进行了安全措施的培训,对方应该知道其重要性。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双方有无补充事实要陈述?除已提交的证据外是否有新的证据补交?已经说过的不必重复。
    [ 上诉人]:
    提交电梯检验报告。证明两部电梯是检验合格的,不存在对方所说的防护不到位的情况。
    [ 被上诉人]:
    没有。
    [14:28:17]
  • [审判长]:
    两份证据你方是否需要保存?
    [ 上诉人]:
    是的。
    [ 审判长]:
    (交还原件)庭后提交证据的复印件。
    [ 上诉人]:
    明白。
    [14:29:34]
  • [审判长]:
    被上诉人,你方看一下上诉人提交的两位证据,发表你们的意见。
    [ 被上诉人]:
    关于电梯检验报告,我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是小电梯的检验,不是大电梯的检验。真实性我们无法认定;关联性,我方认为不是对于安全隐患的检验,我方认为该证据就本案而言没有关联性。
    [ 审判长]:
    还有其他补充证据吗?
    [ 上诉人]:
    大电梯的检验报告。证明在发生事故期间检验报告是全的,电梯不存在安全隐患。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质证意见。
    [ 被上诉人]:
    真实性无法确认;合法性不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该检验报告是技术指标符合的检测,并不是存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检测。该证据也不属于新证据。
    [14:33:24]
  • [审判长]:
    关于维修电梯的问题,正常规范的流程是什么?
    [ 上诉人]:
    第一是断电。我方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证明,我们有自己的操作规程。如果确实需要带电操作,也必须有人监护。我方每年年底的时候,我们进行了全院员工的安全培训,对方也参加了。我方还进行了安全培训后的考试,对方也参加了考试。上岗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操作资格。
    [ 审判长]:
    以前出现过此类事故吗?
    [ 上诉人]:
    没有。
    [14:43:21]
  • [审判员]:
    上诉人主张对方有过错,主要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于责任书上的签字有无异议?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操作规程是依据什么?
    [ 上诉人]:
    地标,北京市地方的标准。
    [ 审判员]:
    被上诉人,见过操作规程吗?
    [ 被上诉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存在过错的依据是什么?
    [ 被上诉人]:
    安全生产法的第21条。对方应该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
    [14:49:52]
  • [被上诉人]:
    我方也有补充证据要提交。
    [ 审判长]:
    说一下你的证明目的。
    [ 被上诉人]:
    在事故发生的电梯里面没有安全防护网,对方没有尽到预防安全隐患的义务。
    [14:53:01]
  • [审判长]:
    上诉人,发表你方对两份证据的意见。
    [ 上诉人]:
    检查记录的真实性我们认可;照片不能确定。两份证据的合法性我们认可。两份证据的关联性不认可,我们认为不能证明其证明目的。事故发生于有没有防护网没有关系。
    [14:59:19]
  • [审判员]:
    残疾辅助器具费,你们具体说下你方适用用的标准。
    [ 上诉人]:
    北京市工伤辅助配置的标准。一只假手指是950元。
    [ 被上诉人]:
    首先假肢费用是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对方应该在一审中提出鉴定,应该按照实际花费进行赔偿。
    [ 审判员]:
    上诉人,一审时候是否申请鉴定?
    [ 上诉人]:
    没有。
    [15:02:19]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今天提交的材料为什么在一审时候没有提交?
    [ 上诉人]:
    一审时候没有想到。
    [ 被上诉人]:
    证据是在一审开始以后拿到的。
    [ 审判长]:
    你们说一下工伤标适用的范围。
    [ 上诉人]:
    并没有说只适用于工伤。
    [15:05:3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根据双方所述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某房屋管理公司、某电梯工程公司就李某在劳务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二、李某受伤所致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数额。双方当事人对本庭以上焦点的归纳有无异议?
    [ 上诉人]:
    无异议。
    [ 被上诉人]:
    无异议。
    [15:08:41]
  • [审判长]:
    上诉人,请围绕以上争议焦点发表你方辩论意见。
    [ 上诉人]:
    一审判决不公。雇主承担赔偿主要责任我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被雇佣人员是要考虑雇用责任的。对方忽视最基本的常识就是需要断电,造成了本案的损失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二条以及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对方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15:08:55]
  • [审判长]:
    被上诉人,请围绕前述争议焦点发表你方辩论意见。
    [15:12:44]
  • [被上诉人]:
    对方应该在每一次施工、操作前进行安全教育,对方没有行到预防、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教育的义务。这是违法的行为。这与最终导致我方在工作中受伤存在因果关系。我方是没有过错的,对方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关于辅助器械的赔偿金额,我们认为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该按照实际发生、花费进行赔偿。不同意对方的上诉请求。
    [15:17:04]
  • [审判长]:
    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15:18:47]
  • [上诉人]:
    对方陈述的擦拭问题,我方的工作记录显示没有这个工作种类;关于对方所述的我方没有安装防护网,没有依据现实我方必须安装防护网,安装防护网与事故的发生也没有因果关系。
    [ 被上诉人]:
    关于擦拭,具体的计划安排,擦拭工作是在维修保养之前,在日常工作当中的。防护放是有有关规定的,是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是有相关的国家规定的。
    [15:20:4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愿意在法庭的组织下进行调解。本院在此提示双方,因本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如本院作出裁判即为终审裁判,请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前慎重选择结案方式。法庭希望双方互谅互让,争取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有无协商解决纠纷的愿望?
    [15:25:22]
  • [上诉人]:
    [ 被上诉人]:
    [ 审判长]:
    法院希望纠纷能够圆满妥善彻底地解决,也可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讼累。本院相信你们都对解决此案纠纷抱有一定的希望。那么不妨从较为客观的角度来换位思考一下,可能会较容易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感受。存在分歧不代表不能沟通,你们不妨在目前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责任比例上具体考虑一下调解方案。现在可以说说自己的想法。
    [ 被上诉人]:
    我们希望对方赔偿我们20万元。
    [ 上诉人]:
    不同意对方的方案。
    [ 审判长]:
    本案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故本院不再进行法庭调解。下面由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请简明陈述对本案的最终意见。首先由上诉人陈述。
    [ 上诉人]:
    坚持我方上诉意见。
    [ 审判长]:
    现在由被上诉人进行最后陈述。
    [ 被上诉人]:
    坚持我方答辩意见。
    [ 审判长]:
    对本案如何处理,将由合议庭研究后决定。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15:28:25]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请双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15:29:04]
  • [主持人]: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六庭唐亮副庭长、杨曦源,研究室李智涛、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5:29:50]
  • [声明]:
    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