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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9点在平江法院长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方某诉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 [原告]:属实,4500元。同意在本案中抵扣。[09:34:53]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平江县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09:00:00]
- [主持人]:下面,我们将为大家直播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现在,请随我一起走进庭审现场。[09:01:52]
- [书记员]:1、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原告方章生及其委托代理人余琼到庭,被告吴建军到庭。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就座[09:02:42]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方某,身份信息略。
委托代理人余琼,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被告吴某,身份信息略。[09:03:49]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庭已经对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核对,以上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平江县人民法院长寿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方某诉被告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进行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助理审判员刘奇志独任审判,书记员张超洋担任本庭记录。今天同时出庭的有原告方章生及其委托代理人余琼,被告吴建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现就主要权利告知如下,希望你们注意听并在法庭上正确使用。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供证据的权利;3有进行辩论的权利;4、有请求调解或自行和解的权利;5、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并提起反诉的权利;6、有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7、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当庭或在开庭后五日内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有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8、有上诉的权利;9、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必须依照民诉法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2、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程序,服从审判人员的组织、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3、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的真相,谁主张谁举证,但不得提供虚假证据。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对上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09:05:38]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10:54]
-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11:26]
- [审判员]:因原、被告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作起诉发言。[09:12:57]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代为宣读诉讼状(略)。[09:13:28]
- [审判员]:原告方对诉讼请求是否有增加或变更?[09:14:53]
- [原告]:没有。[09:15:40]
- [审判员]:被告答辩。[09:17:00]
- [被告]:我愿意赔钱,只是我现在没有能力赔偿。[09:18:46]
- [审判员]:原、被告对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的平公交认字(2016)第0303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事发经过以及责任划分有无异议?[09:19:27]
- [原告]:没有异议。[09:20:01]
- [被告]:没有异议。[09:21:31]
- [审判员]:原告方章生陈述受伤后治疗的经过?[09:22:26]
- [原告]:事故发生后,原告先后在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住院治疗5天、长沙解放军163医院住院12天,共住院治疗17天,接着在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检查,支出医疗费用共计16646.35元。[09:23:09]
- [被告]:原告治疗经过属实。[09:24:57]
- [审判员]:事故发生时被告所驾驶的摩托车是否是被告本人的?[09:25:57]
- [被告]:是我自己的,上了牌照的。[09:27:29]
- [审判员]:原告受伤住院期间由谁护理的?[09:28:57]
- [原告]:我儿子照顾我的。[09:29:00]
- [审判员]:被告发生事故时所骑车辆是否购买交强险?[09:29:03]
- [被告]:没有购买的。[09:31:59]
- [审判员]:原告受伤后,被告是否向原告出过钱?[09:32:23]
- [被告]:4500元现金。要求在本案中进行抵扣。[09:33:58]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阶段,先由原告就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09:35:10]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1、原告身份证、被告的户籍信息,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2、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以及责任划分;
3、法医毒物分析报告书,证明被告属于饮酒驾驶;
4、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解放军163医院的门诊病历(两份)、住院病历资料(12张)、医疗费发票(11张)、费用清单(14张);证明原告受伤后治疗及花掉医药费的事实。
5、岳阳市倡平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费发票,证明原告的误工期限为210天,护理期限为60天,营养费90天,后段医疗费为预计1800元,支出鉴定费485.44元。[09:37:29] - [审判员]:下面请被告质证。[09:38:56]
- [被告]:对证据1、证据2、证据3、证据4、证据5均没有异议,具体费用清单请法院予以审核。[09:39:23]
- [审判员]:下面请被告举证。[09:40:47]
- [审判员 被告]:没有证据提交。[09:41:47]
- [原告]:没有从事农业劳动了,平常搞环卫扫地,是长寿环卫所请的我,与东南街街道办签了合同的,900多元一月;有时还做下小工。[09:42:10]
- [审判员]:原告,职业情况如何?[09:42:43]
- [被告]:我不清楚原告的职业情况。[09:42:43]
- [被告]:我没有出过原告的交通费,都是原告自己负担的。[09:42:59]
- [审判员]:原告治疗的交通费用是如何产生的?[09:43:07]
- [原告]:事故发生后,当时是二医院的救护车接的,接着去长沙也是坐的救护车,800元一趟;后来是花了420元包车回来的,去县城检查是坐大巴来回的,只有一次。[09:43:33]
- [审判员]:原告就事实与证据部分还有什么要补充的?[09:44:25]
- [原告]:没有了。[09:44:48]
- [被告]:没有了。[09:45:04]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围绕:1.原告的损失如何确定,2.对原告的损失原、被告应如何承担责任;请原告先发表辩论意见?[09:45:30]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原告损失有证据予以证明,原告诉求应当得到支持,原告损失在交强险内部分全部由被告承担,超出部分也由被告负责。[09:45:52]
- [原告]:要求被告对我进行赔偿,其他的同意代理人的意见。[09:46:21]
- [被告]:希望能少出一点钱,我的经济状况也不是特别好。[09:46:30]
- [审判员]: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吗?[09:47:13]
- [原告]:没有了。[09:47:33]
- [被告]:没有了。[09:47:49]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终结,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09:48:13]
- [原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09:48:38]
- [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处理。[09:48:59]
- [审判员]:下面休庭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本院将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休庭(敲法槌)![09:49:22]
- [主持人]:本案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09:50:40]
- [主持人]: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09: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