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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3时在平江法院长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胡某诉唐某离婚纠纷一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平江县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15:00:00]
- [主持人]:下面,我们将为大家直播一起离婚纠纷案。现在,请随我一起走进庭审现场。[15:01:43]
-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员开庭。[15:03:07] - [审判员]:先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胡某,身份信息略。
委托代理人李吉祥,一般代理,系虹桥镇居委会推荐。
被告:唐某,身份信息略。[15:04:16] - [审判员]:平江县人民法院长寿法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胡雄诉被告唐朝霞离婚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助理审判员刘奇志独任审判,书记员张超洋担任本庭记录。今天同时出庭的有原告胡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吉祥,被告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现在缺席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现就主要权利告知如下,希望你们注意听并在法庭上正确使用。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供证据的权利;3有进行辩论的权利;4、有请求调解或自行和解的权利;5、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并提起反诉的权利;6、有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7、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当庭或在开庭后五日内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有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8、有上诉的权利;9、有申请执行的权利。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必须依照民诉法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2、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程序,服从审判人员的组织、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3、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的真相,谁主张谁举证,但不得提供虚假证据。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对上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5:07:17]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5:08:21]
- [审判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的规定,应当进行调解,由于被告未到庭,调解无法进行,下面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作起诉陈述。[15:10:43]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代为宣读诉状(略)。[15:11:07]
- [审判员]:原、被告婚姻的基本信息?[15:12:50]
- [原告]:2008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农历10月办结婚酒,2009年3月12日领取结婚证,2009年9月27日生育共同之女胡某某,现在明德小学读二年级。[15:13:29]
- [审判员]:下面请原告陈述婚后的夫妻感情状况,分阶段实事求是地陈述?[15:15:25]
- [原告]:从登记结婚到小孩出生之前夫妻关系都还好,小孩出生之后,因我与被告做家务以及带小孩发生争吵,被告因一点小事就发大脾气。当时我要被告带小孩,跟被告结筋吵嘴了,2011年3月份被告外出长沙打工后,就一直没有跟我联系,号码也换了,从此每年过年都没有回来过。[15:18:28]
- [审判员]:原告要求离婚的主要理由是什么?[15:20:32]
- [原告]:夫妻感情不好,被告外出不归已经有了五年。[15:21:58]
- [审判员]:结婚后有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以及存款?[15:22:23]
- [原告]: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以及存款。[15:23:43]
- [审判员]:有无夫妻共同债务?[15:24:06]
- [原告]:没有共同债务。[15:25:24]
- [审判员]:原告,小孩抚养情况以及现状如何?[15:26:44]
- [原告]:小孩出生后,在小孩1岁的时候被告父母帮我们带了几个月,其他的一直是我父母带大的,现在也还是我父母带的。我们带小孩的抚养费用都是我们出的。小孩是2014年开始带到县城去读书的,租房住的。[15:28:07]
- [审判员]:下面由原告举证[15:29:37]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1、原告、被告身份证,证明原、被告的身份情况;
2、结婚证,证明原、被告合法夫妻关系以及结婚时间;
3、共同之子的户口信息,证明共同之子的基本信息;
4、虹桥镇居委会的证明,证明原、被告夫妻关系不和,被告外出多年未归;[15:30:13] - [审判员]:原告现在工作情况?[15:31:30]
- [原告]:在虹桥供水站工作,职工,月收入1500-1600元。[15:34:14]
- [审判员]:原告,父母亲的基本情况?[15:35:35]
- [原告]:我父母都有了60多岁了,我父亲是水利局退休的职工,原告的母亲是家庭妇女,身体健康。[15:39:57]
- [审判员]:如果离婚,小孩怎么抚养?[15:40:24]
- [原告]:小孩归我抚养,抚养费我自己承担。[15:41:41]
- [审判员]:原告就事实与证据部分还有无补充?[15:44:08]
- [原告]:没有。[15:45:32]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焦点一是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焦点二,原告与被告所生的共同之女如何抚养以及抚养费如何承担,下面请原告方先发言。[15:46:59]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1、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原、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夫妻关系存续7年期间,前两年夫妻关系较好,后来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被告外出5年多,一直不跟原告联系,连春节也不回来过。2、共同之子的抚养问题,鉴于被告未到庭应诉,且外出久不归,连被告亲生父母都不知道其去向,小孩归其父亲原告抚养更为有利。[15:48:21]
- [原告]:被告已经五年没回家了,夫妻已经没有感情了,要求离婚,小孩归我抚养,抚养费由我负担。[15:54:18]
- [审判员]: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5:55:40]
- [原告]:没有。[15:57:03]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请当事人作最后陈述。[15:58:30]
- [原告]: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15:59:51]
- [审判员]:由于被告未到庭,调解无法进行,本院将进行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休庭![16:00:14]
- [主持人]:本案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16:06:03]
- [主持人]: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6: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