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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9时邵阳中院直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今天上午9时本院公开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现在,请随我一起走进庭审现场。[08:59:11]
- [书]:宣布法庭纪律(略)[09:04:02]
- [审判长]:(敲击法槌)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杨期华诉被上诉人绥宁县绿州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上代]:对对方出庭人员无异议[ 被代]:对对方出庭人员无异议。[09:04:34]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彭莎娜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新军、代理审判员刘正忠组成合议庭,由刘新军主审。由代理书记员李瑶娅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庭前已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 上代]:对庭前告知的权利、义务清楚,不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 被代]:对庭前告知的权利、义务清楚,不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 审判长]:今天的庭审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合议庭评议及宣判,宣判要视庭审情况而定是否进行。[09:06:56]
- [审判长]:下面进行庭审调查,由上诉人简要陈述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或者宣读上诉状。[ 审]:上诉人对上诉理由和补充是否变更?[ 上代]:没有变更,宣读上诉状(略,详见上诉状副本)。[09:14:43]
- [审判长]:被上诉人,收到上诉状吗?[ 被代]:收到上诉状。[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述上诉请求,能否认可或者部分认可?下面由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简要陈述答辩意见。[ 被代]:对上述请求及理由均不予认可。宣读答辩状(略,详见答辩状副本)并当庭将答辩状递交法庭和上诉人。[09:25:08]
- ?上诉人,既然2015年11月你就知道谭龙冒用向祖喜收取了5000元的货款,你为什么一、二审开庭是不提出来?在二审开庭时仍然指认谭龙就是向祖喜?[ ]:律师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也忘记了这回事。?打谷机卖完了吗?没卖完为什么要将货款全部归还绿洲公司?[ ]:有一台没有卖出去。他把有质量问题的机子拍了照,答应2015年换机,我就没有扣钱。?被上诉人,是这样的吗?[09:30:24]
- []:小问题就是自己处理的,大问题就是我们技术处理,我们不存在换机的。[ 上诉人]:质量问题是我自己处理的,你们厂里根本没有来人。?上诉人,在洞口第二次开庭的时候,你指认了对方就是向祖喜吗?[ ]:他说他是向祖喜,我只跟他见过一次面。审判长:双方当事人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上代]:有问题向对方发问。?2014年你到过我店里吗?[ ]:我没有去过,我2015年去过。[09:49:26]
- [被代]:没有问题向对方发问。?你还了货款是现金还是汇款,有没有收据或凭证?[ ]:我习惯就是把欠条收回来就是还清楚款项了。[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由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论意见,发表辩论意见时不得重复已陈述的意见,不得使用带人身攻击和贬损他人的语言。辩论应围绕焦点问题进行。首先由上诉人发表答辩意见。[09:56:41]
- [上代]:2014年冬季他到我家里,我给了货款给他,并且当天下午有一台机子的质量问题他说明年换台新的来。[ 审判长]:由被上诉人答辩意见。[ 被代]:杨期华欠了5000元货款,在客户联上签字。归还货款,我们公司规定如果收取货款现金就必须开取收据,汇款就拿汇款凭证,至今杨期华的货款还没有归还。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0:03:19]
- [审判长]:当事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上代]:你次次收款也没有给我开收据,在我认为,我还了款,拿走欠条就了清了。[ 被代]:我们公司每次都开了收据,我也没必要为了5000块钱去冒充别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10:14:41]
- [上代]:请求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被代]: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们的纠纷可以在法庭主持下,自愿、合法地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上代]:同意调解。[ 被代]:不同意调解。[10:25:23]
- [审判长]: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案不组织双方调解。上诉人杨期华诉被上诉人绥宁县绿州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合议庭口头评议认为,由于对本案的处理有待合议庭进一步研究,故本案难以当庭作出判决,本案将委托原审法院宣判。请双方当事人核对开庭笔录、签名。[10:25:37]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的关注,我们下次直播再见。[10:25:52]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