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原告
2017年7月28日上午9时平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钟某诉陆某离婚纠纷一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关注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今天将为大家直播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该案由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公开审理。
    [08:39:27]
  • [主持人]:
    该案由审判员徐子牛独任审判,书记员田枝柱负责法庭审理记录。
    [08:41:27]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准备就绪,本次庭审即将开始。下面让我带领大家进入庭审现场。
    [08:41:42]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一、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
    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二、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四、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09:00:15]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09:03:44]
  • [审判员]:
    请坐下。
    [09:04:21]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员开庭。
    [09:04:56]
  • [审判员]:
    根据《民诉法》第137条第2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钟某,身份信息略。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伟民,湖南湘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某,身份信息略。
    [09:05:19]
  • [审判员]: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双方当事人对对方的身份均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09:06:33]
  • [审判员]:
    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人民法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钟某诉被告陆某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法槌)。原告钟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袁伟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陆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57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徐子牛独任审理,书记员田枝柱担任庭审记录。
    [09:10:59]
  • [审判员]:
    根据《民诉法》第45条、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入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同时,当事人未经本庭许可,不准中途退庭。否则,如果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本庭将依照《民诉法》第143条之规定,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未经本庭许可中途退庭,本庭将依照《民诉法》第144条之规定,实行缺席判决。
    审判员,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09:12:41]
  • [审判员]:
    原、被告,以上交待的权利、义务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09:13:13]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14:40]
  • [审判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本案应当进行庭前调解,本案在庭前经本院主持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应当遵循平等、完整、有序、自愿的原则;
    2、陈述应当围绕上诉请求、诉辩主张、争议焦点等与案件有关的内容进行;
    3、举证时,应当逐一说明证据的名称、形式、来源以及拟证明的事项;
    4、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5、对证据材料质疑时,应当明示是承认或是否认;
    6、对与本案无关的提问,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回答。
    [09:16:54]
  • [审判员]:
    原告,你方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09:17:19]
  • [原告]:
    没有。
    [09:18:38]
  • [审判员]:
    现在由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09:19:56]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
    宣读诉状。
    [09:20:17]
  • [审判员]:
    被告陆某未到庭进行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下面由原告举证。
    [09:25:38]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
    证据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证据2、 结婚证,证明原、被告于2009年6月17日登记结婚;
    证据3、常住人口登记卡,证明原、被告于2009年11月13日生育共同之女钟乐平,现由原告在其父母帮助下抚养。
    证据4、病危通知书、账户交易明细、聊天记录,证明原、被告婚后性格不合,感情已经破裂,被告动辄采取过激行为,造成原告无法正常生活,被告肆意转走原告准备用于女儿治疗款项,被告婚后与第三者仍保持暧昧关系。
    证据5,诊断证明书,证明原、被告女儿患有急性髓系白血病,现在原告为女儿治疗疾病负债。
    证据6、视频资料一份,证明被告经常用手机打麻将。
    [09:30:0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原告,你与被告是否订婚?
    [09:32:23]
  • [原告]:
    2009年6月16日举行订婚仪式,没有举办结婚仪式,2009年6月17日登记结婚。
    [09:33:37]
  • [审判员]:
    原告,在媒人介绍相识前你们认识吗?
    [09:34:01]
  • [原告]:
    认识的,我们是邻村的。
    [09:35:13]
  • [审判员]:
    原告,诉状中2013年6月被告吃农药是怎么回事?
    [09:36:39]
  • [原告]:
    因被告在外面有第三者,我们发生争吵,被告情绪激动喝农药。
    [09:37:51]
  • [审判员]:
    原告,你们夫妻什么时候感情不好了?
    [09:38:13]
  • [原告]:
    因被告在外面有第三者,2011年我们感情就不好了。
    [09:39:33]
  • [审判员]:
    原告,被告转走你女儿医疗费用是什么时候?
    [09:40:00]
  • [原告]:
    被告于11月24日,11月30日分别转走5000元和20000元。
    [09:41:13]
  • [审判员]:
    原告,你女儿什么时候发现这个病的?
    [09:42:39]
  • [原告]:
    2012年正月,共治疗花费20多万元,2016年2月16复发,花费11.8万元,后来河北住院三次50多万元,做检查3万多元,用了我妻子的骨髓,现在很正常,每月做个检查,每天按时用药。
    [09:43:58]
  • [审判员]:
    原告,你与被告是什么时候分居的?
    [09:44:21]
  • [原告]:
    2016年3月份。
    [09:45:41]
  • [审判员]:
    原告,你们婚后有夫妻共同财产吗?
    [09:46:57]
  • [原告]:
    2014年买了一辆丰田二手车,花费4万元,车牌号湘AC505A。
    [09:47:17]
  • [审判员]:
    原告,你们婚后有夫妻共同债务吗?
    [09:48:33]
  • [原告]:
    有,40万左右,主要用于治疗女儿疾病,详见债务清单,治疗女儿疾病共计花费120万元左右。
    [09:48:51]
  • [审判员]:
    原告,你从事什么职业?
    [09:49:09]
  • [原告]:
    2011年到2016年底,担任秋水村村主任一职,今年选上后,我辞职了,现在没有从事什么工作,我妻子偶尔在外面打工,但没有赚什么钱,有时还找我要钱用。
    [09:50:33]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现在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夫妻感情是否破裂?2、共同之女抚养及抚养费的问题?3、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问题?
    [09:52:50]
  • [原告]:
    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我愿意偿还,孩子我愿意抚养,被告没有这个能力,抚养费及后段治疗费用我们一起承担。
    [09:55:16]
  •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法庭准许原、被告离婚。原、被告于2008年经人介绍,2009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共同之女,从确定关系之日到结婚时间不长,且未婚同居,婚姻基础不牢。夫妻感情不牢固,原被告性格不合、缺乏沟通与交流,被告喜欢打麻将,被告没有家庭责任感,被告对原告不关心,被告对原告父母不尊重,被告动辄以轻生来威胁原告,被告在婚后与第三者保持暧昧关系,被告对共同之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将原告准备给女儿治病的钱转给其个人,原被告因婚后夫妻关系不好,过错在被告,因被告有第三者。自2016年3月开始分居,且被告对原告的手机进行屏蔽,拒绝与原告联系,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原被告性格不合及被告在外有第三者,共同之女的抚养费被告没有支付过。原被告双方已无和好可能。二、原被告女儿现在需要医治,主要由原告承担责任,共同之女一直生活在原告家里,由原告及原告的帮助下抚养长大,综合上述因素,共同之女由原告抚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抚养费用及后段医疗费共同承担。3、夫妻共同财产有小轿车一辆,从小孩需要治病来看,可以考虑依法处理,更倾向于原告所有。4、夫妻共同债务为治疗小孩治病花费120万元左右,现在还有40万元债务需要偿还,原告刚才陈述自己愿意承担,不需要被告负责。
    [10:00:5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现在双方做最后陈述。
    [10:01:04]
  • [原告]:
    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0:02:19]
  • [审判员]:
    下面休庭(敲法槌),本院订于2017年8月2日上午九时宣判,不再另下传票,请当事人阅读笔录无误后签字。
    [10:03:48]
  • [主持人]:
    感谢审判员、书记员的辛勤工作。感谢网友对本次直播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下次直播再见。
    [10:07:47]
  • [主持人]: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