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全貌

审判员
2017年12月29日14:00直播长宁法院审理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
  • [主持人]:
    直播即将开始。
    [14:01:55]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14:02:13]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林乔宇独任审理,书记员张薇担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有下列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上告知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或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规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提出申请,应当说明理由最晚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以上告知的有关申请回避事项,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4:03:22]
  • [原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4:03:29]
  • [被告]: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4:04:36]
  • [审判员]:
    下面继续进行法庭事实调查。
    [14:04:56]
  • [审判员]:
    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4:05:30]
  • [原告]:
    要求继承名下坐落于定西路400弄1号602室房屋。事实理由同起诉状。
    [14:05:53]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收到诉状副本?是否有书面答辩意见?对原告诉请意见?
    [14:06:15]
  • [被告]:
    收到,没有,同意原告诉请。
    [14:06:35]
  • [审判员]:
    被继承人情况
    [14:06:58]
  • [原告]:
    被继承人生育了原被告两人,未收养或领养其他子女,父亲于1997.5.4报死亡,其父母均先于其于早年过世,母亲于2017.8.8去世,其父母均先于其于早年过世。
    [14:07:29]
  • [被告]:
    认可无异议
    [14:07:52]
  • [审判员]:
    遗产范围
    [14:08:10]
  • [原告]:
    定西路400弄1号602室房屋。
    [14:08:29]
  • [审判员]:
    继承方式?
    [14:08:46]
  • [原告]:
    没有遗嘱,要求法定继承
    [14:09:06]
  • [被告]:
    没有遗嘱,要求法定继承
    [14:09:27]
  • [审判员]:
    原告举证
    [14:09:48]
  • [原告]:
    户籍证明2份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泵厂工会委员会出具证明、中国上海达新染织总工厂委员会组织科出具证明、医学死亡证明书、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登记簿。
    [14:10:16]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4:10:40]
  • [被告]:
    以上证据均认可无异议
    [14:11:14]
  • [审判员]:
    系争房屋分割方式?
    [14:11:39]
  • [原告]:
    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父亲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遗产。
    [14:12:01]
  • [审判员]:
    如何处理该房屋?
    [14:12:22]
  • [原告]:
    我自愿放弃该房屋中我应继承的房产份额,由被告来继承房屋。
    [14:12:42]
  • [审判员]:
    是否愿意调解
    [14:13:13]
  • [原告]:
    愿意
    [14:13:42]
  • [被告]:
    愿意
    [14:13:48]
  • [审判员]:
    是否有调解方案?
    [14:14:01]
  • [被告]:
    有的。1、上海市定西路400弄1号602室房屋由被告继承所有,上址房屋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被告自愿负担。
    [14:14:31]
  • [原告]:
    同意。我自愿放弃系争房屋中我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14:14:37]
  • [审判员]:
    诉讼费如何处理?
    [14:15:04]
  • [原告]:
    我自愿负担
    [14:16:15]
  • [审判员]:
    法庭归纳双方调解意见
    [14:16:32]
  • [审判员]:
    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400弄1号602室房屋产权由被告继承所有,上址房屋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被告自愿负担;
    二、案件受理费30,80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15,400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对于上述调解协议是否有异议?签调解笔录生效还是签收调解书生效?
    [14:18:27]
  • [原告]:
    认可无异议,签调解书生效
    [14:19:10]
  • [被告]:
    认可无异议,签调解书生效
    [14:19:55]
  • [审判员]:
    上述调解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向双方当时人出具调解书,具体调解协议以书面调解书为准,本案以调解结案,当事人自愿同意签收调解书即生效,双方无上诉权,原、被告双方应当按照调解书自觉履行确定的权利、义务,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履行期届满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14:21:02]
  • [原告]:
    听清楚,无异议。
    [14:21:22]
  • [被告]:
    听清楚,无异议。
    [14:21:4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阅笔录无误后,请签名。闭庭。
    [14:22:25]
  • [主持人]:
    直播结束。本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
    [14: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