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庭审原告

庭审被告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3月8日9时,昌平法院审理“骑摩托遇车祸受伤 车主索赔二十五万”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
    [09:11:12]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杨先生诉称:2017年3月5日,杨先生骑摩托车在昌平区某路段附近行驶,与裴先生驾驶的小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先生受伤。事故发生后,杨先生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经交管部门认定,裴先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先生承担次要责任。裴先生驾驶的小客车在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处投保,杨先生遂将裴先生和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误工费122745元、伤残赔偿金114550元、医疗费4548元等,共计252973元。
    [09:13:08]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代理审判员杜春龙独任审判,书记员刘瑶担任法庭记录。
    [09:13:41]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09:14:09]
  • [审判员]:
    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杨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曹丽,河北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1裴某,男,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2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代理人赵某,女,公司员工。
    [09:14:37]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6:13]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裴某、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杜春龙独任审判,书记员刘瑶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09:16: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09:18:14]
  • [被告 被告1]:
    听清了,不申请。
    [09:18:21]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09:18:40]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18: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2017年3月5日,杨先生骑摩托车在昌平区某路段附近行驶,与裴先生驾驶的小客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先生受伤。事故发生后,杨先生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经交管部门认定,裴先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先生承担次要责任。裴先生驾驶的小客车在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处投保,杨先生遂将裴先生和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误工费122745元、伤残赔偿金114550元、医疗费4548元等,共计252973元。
    [09:19:45]
  • [审判员]:
    被告方答辩。
    [09:20:06]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对于合理合法的损失我公司同意赔偿,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鉴定费和诉讼费我公司不承担。事故车辆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20万元,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被告一为主要责任。三者险部分我们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09:20:48]
  • [被告 被告1]:
    事故发生后我为原告垫付了5万元。其他的答辩意见同保险公司。
    [09:21:34]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09:22:23]
  • [审判员]:
    证据1、判决书。
    证据2、事故认定书。
    证据3、诊断证明。
    证据4、急诊抢救中心病例。
    证据5、解放军某医院病例。
    证据6、病例。
    证据7、药品发票。
    证据8、救护车发票。
    证据9、护理费发票、互供协议。
    证据10、劳动合同书。
    证据11、误工证明。
    证据12、招商银行历史明细。
    证据13、社保单。
    证据14、鉴定意见书。
    证据15、户口本。
    证据16、工程师证书。
    证据17、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证据18、鉴定费发票。
    证据19、个税缴纳明细,证明事故前三个月的个税缴纳。
    [09:26:05]
  • [审判员]:
    被告方进行质证。
    [09:32:59]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对证据1—6、认可。
    对证据7、真实性没有异议,合理性不认可,没有相关的医嘱,仅仅写了药品。不认可。
    证据8、救护车发票认可。
    证据9、认可。
    证据10、残疾辅助票认可,矫形费真实性认可,合理性不认可。
    证据11、劳动合同真实性认可。
    证据12、扣发工资证明不认可,我们认为扣发工资证明应该和银行记录是相对应的,原告应该提供事发之前和事发之后的费用明细。原告提供的复印件不认可,应该出示2017年1月10日到2018年3月5日期间的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原告应该提供完税证明,但是原告的证据中没有完税,因此不能体现单位对他实际工资的扣发情况,单位证明中仅仅对原告的工资发放4月到7月的工资未发放,但是没有明确未发放的金额是多少,没有看到银行记录,缴纳社保的情况在2017年9月份,依然在缴纳社保,如果劳动合同终止了,单位就不会在缴纳社保,因此不认可真实性。
    证据13、鉴定报告,鉴定费发票,技术证认可。
    证据14、户口本认可。
    证据15、个税缴纳单不认可,应该由银行出具流水,具体的由法院核实。
    [09:33:40]
  • [被告 被告1]:
    同保险公司意见一致。
    [09:40:28]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09:40:47]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证据。但是我们已经在保险范围内赔付了一部分钱。
    [09:41:04]
  • [被告 被告1]:
    证据1、收据,证明垫付了5万元。
    [09:41:25]
  • [审判员]:
    原告方进行质证。
    [09:41:3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认可,但是之前我们没有起诉这笔钱,这次也没有要这个钱。同意一并解决。保险的限额有限,我们希望优先赔付伤者的损失。
    [09:41:49]
  • [审判员]:
    被告2什么意见?
    [09:42:14]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5万元同意在本次中解决。
    [09:42:29]
  • [审判员]:
    法庭收据证据原件。
    [09:42: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
    [09:42:52]
  • [被告 被告1]:
    听清了。
    [09:43:24]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还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
    [09:43:4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09:43:58]
  • [被告 被告1]:
    没有。
    [09:44:09]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
    [09:44:17]
  • [审判员]:
    结束举证、质证、认证,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的部分,本庭在庭上予以确认,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本庭于庭下继续确认。
    [09:44:34]
  • [审判员]:
    下面进入法庭询问阶段,原告说一下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09:45: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最后一个劳动合同上载明了试用期的工资是15000的80%,实际是12000元,12000元减去1080.91个税,再减去1309.39社保,最后一个月发了1244.79元。12000元减去1244.79元,个税是1080.91元,再减去社保1309.39,3月5日之后一共25天,损失一共是8364.91元。4月1日再往后,工资应该是15000元,减去社保1309.39,减去个税1542.65元,4、5月份的误工都是这个数,这两个月加起来24295.52,6月份社保基数变了,15000减去社保1460.92,再减去1504.77,乘以3个月,是6、7、8三个月的,最后几个月是15000元,减去1504.77,再乘以4,损失是53980.92,加起来一共是十个月。最后是122744.68元。
    [09:45:15]
  • [审判员]:
    残疾辅助器具费2600元有没有票据?
    [09:47:0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有。在证据中。
    [09:47:23]
  • [审判员]:
    有没有相关的医嘱?
    [09:47:5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有,在306医院做完手术的时候有。
    [09:48:03]
  • [审判员]:
    鉴定费为什么超过了实际的数额?
    [09:48:1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因为有一个快递费。
    [09:49:30]
  • [审判员]:
    对于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保险公司什么意见?
    [09:49:42]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同质证意见,误工费由法院核实。被扶养人生活费只看到了户口本,没有看到其他的证明。
    [09:50:01]
  • [审判员]:
    被告1什么意见?
    [09:50:24]
  • [被告 被告1]:
    同保险公司意见一致。
    [09:50:35]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吗?
    [09:51: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09:51:41]
  • [被告 被告1]:
    没有。
    [09:51:49]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
    [09:51:56]
  • [审判员]:
    结束法庭询问,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09:52:0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09:52:15]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09:52:27]
  • [被告 被告1]:
    没有。
    [09:52:36]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没有。
    [09:52:4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本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09:52:53]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不同意。
    [09:53:11]
  • [审判员]:
    一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09:53: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责任比例按照3、7开。
    [09:53:50]
  • [被告 被告1]:
    坚持答辩意见。
    [09:54:01]
  • [被告 被告2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09:54:07]
  • [审判员]:
    休庭,看笔录签字。
    [09:54:1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刘瑶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09:54:33]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09: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