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原告宣读起诉书

法庭审判人员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法官组织法庭调查

原告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被告方进行最后陈述

直播人员

法庭全景
4月13日9时,丰台法院审理“购车后认为受到欺诈 消费者请求退一赔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01:3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陈璐,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董女士诉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2:22]
  • [主持人]:
    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09:04:18]
  • [主持人]:
    原告董女士起诉称,她于2017年5月20日与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比亚迪汽车订购合同,从被告处购买比亚迪牌多用途乘用车一辆,并于2017年5月23日交付车款72900元,并支付保险费、购置税、临时牌照费等共计人民币14252.4元。董女士购得上述车辆后发现该车辆右侧车门存在拆卸、车门车漆存在钣金喷漆等修补痕迹。董女士与被告方沟通协商,对方表示出售车辆不存在瑕疵肯定没喷过漆,之后仅同意更换存在瑕疵的车损车门,拒绝赔偿董女士其他损失。董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方立即退还原告购车款72900元,及保险费、购置税、临时牌照费、车辆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87152.4元;被告方按上述原告总损失三倍赔偿原告人民币261457.2元。
    [09:04:52]
  • [主持人]:
    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二庭法官张英婷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06:26]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09:07:45]
  • [审判员]: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09:08:19]
  • [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
    [09:08:49]
  • [审判员]: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董女士诉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二庭法官张英婷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书记员柴娜娜担任法庭记录。
    [09:09:15]
  • [审判员]: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09:16:02]
  • [审判员]:
    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09:16:20]
  • [审判员]: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09:16:2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申请。
    [09:16:4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申请。
    [09:16:53]
  • [审判员]:
    下面开庭,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
    [09:29:4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董女士诉称,我方于2017年5月20日与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比亚迪汽车订购合同,从被告处购买比亚迪牌多用途乘用车一辆,并于2017年5月23日交付车款72900元,并支付保险费、购置税、临时牌照费等共计人民币14252.4元。我方购得上述车辆后发现该车辆右侧车门存在拆卸、车门车漆存在钣金喷漆等修补痕迹。我方与被告方沟通协商,对方表示出售车辆不存在瑕疵肯定没喷过漆,之后仅同意更换存在瑕疵的车损车门,拒绝赔偿我方其他损失。董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方立即退还原告购车款72900元,及保险费、购置税、临时牌照费、车辆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87152.4元;被告方按上述原告总损失三倍赔偿原告人民币261457.2元。
    [09:29:59]
  • [审判员]:
    三倍损失包括什么?
    [09:31:0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总共3倍的赔偿,既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费用,都是因为购车产生的损失,因为要求全部价款的三倍赔偿。
    [09:31:16]
  • [审判员]:
    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09:31:3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第一原告的车是新车,被告提供的车没有任何质量瑕疵问题,第二原告说的存在拆卸修补现象原告没有证据证实,第三原告单方做得鉴定是原告将车开出2个月后做得鉴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09:32:01]
  • [审判员]:
    下面核实相关证据,庭前已经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交换也进行了举证质证,双方是否同意将庭前举证质证的意见用在本次庭审?
    [09:32:5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同意。
    [09:33:3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同意,原告单方鉴定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应该得到认定。
    [09:33:49]
  • [审判员]:
    本庭再次明确一下原告的证据:
    1、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自然人身份及诉讼主体资格。
    2、被告公司于北京市企业信息网信息打印件,证明被告法人身份证明及诉讼主体。
    3、被告汽车订购制式合同、购车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机动车临时号牌收费发票、交强险及商业险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保险标志、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单,证明购车时间车价及原告购车所产生各项费用,损失支出。
    4、车辆交付流程记录、汽车参数表、整车出厂检验单、机动车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一致性证书,证明原告于被告处所购车辆具体信息及被告交付的相关车辆凭证。
    5、车辆鉴定费发票及车辆概况鉴定结论书、录音光盘一份,证明被告销售车辆存在瑕疵,被告存在消费欺诈。录音文字版前五页中A是原告,B是被告的售后经理、C是技术总监、D是原告配偶,第六页A是原告配偶,B是被告代理人范先生,第七页原告配偶、B是被告售后服务经理许女士,第八页女是被告的销售顾问绳女士。
    [09:34:26]
  • [审判员]:
    原告对你方出示的以上证据无异议吗?
    [09:36:3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对上述我方出具的证据认可,要求被告的证人到庭,不知是否到庭?
    [09:37:14]
  • [审判员]:
    被告,是要求你们录音的当事人到庭吗?
    [09:37:2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让我们的当事人当庭,当事人是否到庭对本案没有影响。
    [09:37:46]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还有补充的证据?
    [09:38:0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09:38:18]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09:38:2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认可,但与本案没有关系。
    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证据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本案争议的是车的质量问题,原告的证据达不到原告的证明目的。
    证据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原告的证据达不到原告的证明目的。
    证据5:真实性无法确认,但恰恰证明被告的车辆不是被告造成的,而是二次喷漆造成的,录音打印件合法性、真实性不认可,录音证据达不到原告证明车辆瑕疵或有质量问题的目的。
    [09:39:23]
  • [审判员]:
    被告代理人说一下你对证据五的意见。
    [10:05:5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录音文字版第六页A是原告配偶,B是被告代理人范先生,第七页原告配偶、B是被告售后服务经理许女士,第八页女是被告的销售顾问绳女士,但是录音文字版前五页中A是原告,B是被告的售后经理、C是技术总监、D是原告配偶,需要庭后与我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10:06:22]
  • [审判员]:
    被告出示证据。
    [10:07:0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1、新车交付确认单,证明被告交付的车辆是完好无损的新车,不存在原告主张的事实,其中第六项写的很清楚,并且原告已经签字确认。
    [10:07:43]
  • [审判员]:
    被告有补充的证据材料出示吗?
    [10:08:3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08:54]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10:09: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认可,是原告签字的,但除了右下角原告的签名外剩下的都不是原告所写的,关联性、合法性不认可,因为这是被告出具的格式条款,在签订之时没有提示我们注意义务及履行告知义务,漆面光洁无损伤不能证明被告的证明目的,我们主张消费欺诈是被告将修复过的车辆交付给我们,并不是将存在损伤的车辆销售给我们,漆面光洁无损伤并不能证明该车没有修复过。
    [10:19:1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我们证据的抬头写的很清楚是新车的交付,并不是二车手的交付。
    [10:20:13]
  • [审判员]:
    被告说一下签字的过程。
    [10:20: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我们开完发票后让原告检查一下车辆确认没有问题。
    [10:21:10]
  • [审判员]:
    签确认单时你在场吗?
    [10:21:3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在场,销售顾问绳女士在场。
    [10:21:43]
  • [审判员]:
    原告,这个车辆是什么时候发现有问题的?
    [10:22:02]
  • [原告]:
    5月26日提车当天到河北涿州家里之后就发现了,我们直接和被告的销售顾问联系了,因为我爱人是专业干喷漆的,他一看车辆两侧都有划痕,就发现有问题了。
    [10:22:40]
  • [审判员]:
    原告,你说和被告的销售顾问联系是哪一个证据显示?
    [10:23:06]
  • [原告]:
    我提供的录音材料最后一页可以显示。
    [10:23:55]
  • [审判员]:
    原告,你最初是和被告的什么人联系的?
    [10:24:13]
  • [原告]:
    绳女士,当天就和她联系了,她告诉我说从来没有喷过漆。
    [10:24:30]
  • [审判员]:
    你和被告的其他工作人员是什么时间联系的?
    [10:24:54]
  • [原告]:
    过了几天。
    [10:25:17]
  • [审判员]:
    过了几天?
    [10:25:33]
  • [原告]:
    在6月1日、5日、7日联系过。
    [10:25:50]
  • [审判员]:
    联系完之后呢?
    [10:26:03]
  • [原告]:
    之后被告就没有和我再联系了,直到6月7日被告的售后才和我联系说想解决这个事情,但没有谈成就一直到现在。
    [10:26:25]
  • [审判员]:
    车是什么时间鉴定的?
    [10:26:49]
  • [原告]:
    7月26日。
    [10:27:06]
  • [审判员]:
    6月7日被告和你联系,为什么7月26日才鉴定?
    [10:27:20]
  • [原告]:
    因为我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只有鉴定之后才能证明是否喷过漆,然后我才作的鉴定。
    [10:27:49]
  • [审判员]:
    你爱人作什么工作?
    [10:28:24]
  • [原告]:
    4S店喷漆的漆工。
    [10:28:39]
  • [审判员]:
    原告有补充的吗?
    [10:30:56]
  • [原告]:
    销售的车是展示车,进店看车时被告用横幅将车的两侧车门盖上的。
    [10:31:2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原告的录音证据完整性不保证,时间点都对应不上,在7月20日我们还在沟通这个事情,原告爱人是喷漆工,因此我们有合理怀疑。
    [10:31:45]
  • [原告]:
    我们的语音联系7月20日是时间,不是日期。
    [10:32:04]
  • [审判员]:
    原告是否有补充的证据质证?
    [10:34:34]
  • [原告]:
    被告对原告鉴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意见,被告公司相关负责人认可原告出示的录音,录音参与人员是否还有必要出庭请法庭依法裁量。
    [10:34:4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本案申请鉴定由原告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被告没有义务举证。
    [10:35:16]
  • [审判员]:
    原告,你们车购买开走之后是否出现交通事故?
    [10:35:33]
  • [原告]:
    没有。
    [10:35:59]
  • [审判员]:
    这个车是谁来开?
    [10:36:1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车辆登记是原告的配偶。
    [10:36:41]
  • [审判员]:
    车现在的使用状况?
    [10:36: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在原告家中存放,诉讼之后没有再使用。
    [10:37:14]
  • [审判员]:
    被告,你说原告可能是购车之后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产生修复的痕迹,对此有证据吗?
    [10:37:3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原告开出之后我们无法控制,但是轻微事故交警可能不出警,自己协商就可以了,是查不到的。
    [10:37:50]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的吗?
    [10:38:0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告的车是经被告投保的保险。
    [10:38:2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0:38:3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0:38:5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举证质证意见,原告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可以证明原告所购买的车辆存在车辆瑕疵且被告截至本案庭审对此予以否认,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3条相关规定,本案起诉之时,原告鉴定车辆瑕疵之时,没有超过法定期限故应由被告承担商品瑕疵的举证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依法支持原告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各项损失均因购车支出,包括相关服务费用,因此应全额计算三倍赔偿,被告关于原告购车后车身损失是原告自身造成的主观推测,没有证据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原告于购车之时已经通过被告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包括车损险在内的全险,被告主张原告车损是二次事故损失应提交相关的交警部门报案记录或保险公司的报警记录,被告所说原告在车辆投保全险情况下发生事故的推测与常理不符,请法庭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10:39:1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第一被告的证据车辆交付单证明车辆是完好无损的,第二保险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第三新车如果有质量问题验车是过不了的,原告验车通过证明被告提供的车是新车没有质量问题,第四被告在车驾驶2个月之后验车,所有的鉴定结论前后矛盾,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第五车开出之后风险就已经转移给原告。
    [10:40:16]
  • [审判员]:
    恢复法庭调查,原告,你们预计修复车的瑕疵大概需要多少钱?
    [10:41:1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好预计,我们发现车门也存在拆卸。
    [10:41:28]
  • [审判员]:
    还有补充的辩论意见吗?
    [10:41:4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第一被告交车确认单是格式文本,应该作出不利于被告的解释,二修复之后及已经完成喷漆后的车辆用眼睛无法当时立即查明辨认出的。
    [10:42:1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交车确认单是原告亲笔签字的,如果原告认为有问题是不会签字的。
    [10:42:3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交车确认单是23日签字的,26日交车的。
    [10:42:49]
  • [审判员]:
    被告这个事实知道吗?
    [10:43:0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应该是提车时签的。
    [10:43:2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0:43:3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0:43:4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0:43:59]
  • [审判员]:
    休庭,看笔录签字。
    [10:44:20]
  • [主持人]:
    紧张的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0:52:10]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