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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4时,二中院审理“赠与存争议 姐弟上法庭”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是直播主持人。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赠与存争议姐弟上法庭”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赵某诉称,父亲购买某医学院新建住宅楼。2010年11月,姐姐出具承诺书,接受父亲赠予15万元,自愿放弃争议房屋及该楼地下停车场车位租用的继承权。此后,父亲与赵某签订房屋份额赠予协议,约定医学院房屋及相应的地下停车场车位的全部权利归属于赵某个人所有。协议签订后,因姐姐对该协议持异议,后姐姐不承认有该承诺书,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赵某姐姐辩称,承诺书是自己写的,当时是出于亲情,现在应该公平协商。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赠予协议部分有效。驳回赵某其他诉讼请求。赵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14:02:30] - [书记员 王媛媛]: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 非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非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请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
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现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经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庭。
(书记员就坐)[14:04:01] - [审判长 刘保河]:(敲击法槌)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信息。[14:04:32]
- [审判长 刘保河]:双方对对方的诉讼身份有无异议?[14:04:50]
- [双方当事人]:无异议。[14:05:01]
- [审判长 刘保河]:经审查,本案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资格有效,准予参加诉讼。
(敲击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与姐姐、王某、第三人赵甲赠与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本案是赵某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6民初68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原则;二审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实行“合议制”原则。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审判长刘保河、审判员马兴芳、郭文彤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本案进行审理。我叫刘保河,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右边的是审判员郭文彤 ,坐在我左边的是审判员马兴芳。法庭记录由本院书记员王媛媛担任。对以上内容,双方是否听清?[14:06:13] - [双方当事人]:听清了。[14:08:06]
- [审判长 刘保河]:下面宣布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主要有如下七项:
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有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辩论的权利;
3、有提供新的证据的权利;
4、双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享有相互质证的权利;
5、有撤回上诉、请求调解和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查阅本案开庭或谈话记录的权利;
7、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依法有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诉讼义务,主要有如下四项:
1、尊重法庭、尊重对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发言按顺序进行;
3、根据民诉法规定的“诚信原则”,陈述案件事实必须要实事求是,并如实提供证据;提供新证据应当符合民诉法要求;
4、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有发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根据不同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被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的法律责任。
对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是否听清?[14:08:20] - [双方当事人]:听清了。[14:08:51]
- [审判长 刘保河]:对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14:09:07]
- [双方当事人]:不申请。[14:09:29]
- [审判长 刘保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上诉人赵某陈述一下上诉请求和理由。提示一下如果陈述与上诉状一致可以概括、对补充内容进行说明。[14:26:51]
- [上诉人 赵某]:本案开庭前已谈过话,我简要说一下,我们的上诉请求是不服原判,请求二审法院纠正错误判决,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确认涉案房屋赠与协议除地下停车位以外有效。事实理由与我方提交的上诉状的意见一致。[14:27:10]
- [审判长 刘保河]: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发表答辩意见。[14:27:36]
- [赵某父亲]: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14:35:42]
- [王某]: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14:36:13]
- [上诉人 赵某]:我同意原判。本案中涉及到李某的财产份额我是有权利继承的,请求二审维持原判。[14:37:40]
- [审判长 刘保河]:下面审查原审法院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下事实(宣读原审法院查明事实部分)现在进行法庭询问。
上诉人对该部分事实有无异议?[14:40:00] - [上诉人 赵某]:与上次庭审时的意见一致。[14:41:01]
- [审判长 刘保河]:被上诉人对该部分事实有无异议?[14:41:24]
- [被上诉人 王某]:没有异议。本案没有发生李某遗产的继承。[14:41:42]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没有异议。本案没有发生李某遗产的继承。[14:42:31]
- [审判长 刘保河]:上诉人,你们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什么?[14:43:56]
- [上诉人 赵某]:我们认为焦点问题是对承诺书,赵某姐姐自动放弃的涉案房屋的房产继承权的解释。[14:44:12]
- [审判长 刘保河]:总结一下焦点问题即1508房屋当时赵某姐姐放弃的是全部的继承权,还是仅放弃对赵父的部分的放弃?[14:44:27]
- [双方当事人]:认可。[14:44:49]
- [审判长 刘保河]:赵某姐姐,当时写承诺书的背景你说一下。[14:45:05]
- [第三人]:是因为我父亲认为在处理上可能会有比较为难的地方,所以我父亲让我写的承诺书,当时大概的意思就是我父亲希望我们能不参与他这部分的房产分割。
当时在场的时候没有别人,当时只有我和我父亲在,我放弃的是我父亲的部分。[14:45:21]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当时写的时候我不在,写好了后我去拿的。我的意思就是倾向于把我那份给赵某,对于李某的份,我跟赵某姐姐说让她放弃,我给她15万元的补偿。[14:45:48]
- [被上诉人 王某]:我知道这个事,在赵父做赵某姐姐工作前我们俩已经提前沟通好了,就是说让我同意把这个房屋给赵某,让赵某有一个完整的房屋。我们做过很多次的工作,后来赵某姐姐终于同意了给她15万,我把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给赵父了。之前赵某姐姐也口头表示过她什么都不要。我认可赵父所述的内容。[14:46:34]
- [审判长 刘保河]:赵父你拿承诺书的时候你看了吗?[14:47:04]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我看了。我理解的就是赵某姐姐放弃1508房屋的继承权,放弃对于她母亲份额的继承权,我们也沟通好了。[14:47:18]
- [审判长 刘保河]:赵某姐姐,你父亲所述的属实吗?[14:47:34]
- [第三人]:我没有同意放弃继承母亲的份额。我写的承诺书是放弃我父亲份额的财产继承。[14:47:50]
- [审判长 刘保河]:当时你们时候是否谈过你母亲房产份额的处理?自绐至终没有提过吗?[14:48:13]
- [第三人]:我父亲从来没有跟我们谈过母亲房产份额的事。
没有提过。[14:48:47] - [审判长 刘保河]:那么你在承诺书上为什么不写清楚?是否提过放弃你母亲份额的事?[14:49:00]
- [第三人]:我不知道这么写有什么区别。我父亲提让我放弃这个整个房产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没有。我当时并不知道。[14:49:39]
- [审判长 刘保河]:写承诺时你父亲在场吗?[14:50:08]
- [第三人]:在场。其他人都不在场。[14:50:37]
- [审判长 刘保河]:如果是放弃你父亲的份额,那么他没有必要让你写,你能解释一下吗?[14:50:50]
- [第三人]:我父亲没有资格让我放弃母亲的份额。[14:51:04]
- [审判长 刘保河]:法庭对于以上事实中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部分,予以认定,[14:57:37]
- [第三人]:我父亲只能处置其自己那部分的,其不能处置我母亲的部分。
每个人都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长久以来,这个家庭都是重男轻女女的,赵楠放弃她父亲部分的财产她也是很痛苦的,在她的情感上是非常的伤害的,因此这15万的补偿也是她放弃她父亲财产上的情感上的补偿。[14:58:01] - [审判长 刘保河]:为什么赵父要反复的与赵某姐姐沟通?[14:58:27]
- [第三人]:从情感上来讲全部房产都给男孩,这是不公平的。
我没有打算对继母的继承权有任何打算,我只希望维护我的合法权益。[14:58:48] - [审判长 刘保河]:涉案房屋的房本是在李某去世后取得的产权吗?[14:59:32]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是的。李某去世之前交了6万,后面的都是其去世后交的房款。[14:59:48]
- [第三人]:涉案房产除了之前用现金支付的以外,还有用赵父住房公积金支付的。[15:00:03]
- [审判长 刘保河]:赵某姐姐,李某去世前是交了6万元吗?[15:00:40]
- [第三人]:要看证据情况。[15:00:56]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在李某去世之前是要求交6万元,但是实际上没有交6万元,也就是交了4.7万元。房款一共是12万元,实际付的是10.7万元。我跟李某交了4.7万,剩下的6万是后交的。[15:01:15]
- [审判长 刘保河]:2010年的时候房屋大概多少钱?市场价?[15:01:47]
- [被上诉人 王某]:没有市场价。[15:02:04]
- [审判长 刘保河]:周边的市场价?[15:02:22]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那我不知道。[15:02:40]
- [上诉人 赵某]:我们的房屋不让上市。[15:02:55]
- [审判长 刘保河]:上诉人,你在2010年的时候有没有别的房屋?[15:03:10]
- [上诉人 赵某]:没有。[15:03:26]
- [审判长 刘保河]:当时赵父是考虑到赵某没有房屋吗?[15:03:40]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是的。[15:03:56]
- [审判长 刘保河]:赵某姐姐有没有房屋?[15:04:14]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她有,她的是经济适用房。当时她有几套房屋我不清楚,现在她有两套。[15:04:31]
- [审判长 刘保河]:赵某姐姐有没有要陈述的?[15:04:47]
- [第三人]:在我写承诺的时候,赵某名下是没有房屋,但是赵某作为军人,国家肯定会给他房屋的。[15:05:07]
- [审判长 刘保河]:当时他名下有没有房屋?[15:05:26]
- [第三人]:我不知道。赵某结婚就有房屋。[15:05:40]
- [审判长 刘保河]:赵某,你说一下。[15:08:59]
- [上诉人 赵某]:我住的是部队的房屋,是营房。[15:09:18]
- [被上诉人 王某]:当时2010年的时候赵某姐姐的另一套房屋正在装修,她是有两套房屋。[15:09:35]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我就想把这个房屋整体的给赵某。[15:09:51]
- [被上诉人 王某]:赵父是想整个把这个房屋给赵某,当时是做我和赵某姐姐两个人的工作,让放弃给赵某,给赵某姐姐15万元,这15万元是我跟赵父两个人存的。给了她之后,我们手里就又没有钱了。[15:10:11]
- [上诉人 赵某]:我补充一下,其实我还给过姐姐2万元。但之前我没有说这个事实。[15:10:25]
- [第三人]:没有这个事,我没有收到2万元。[15:10:39]
- [审判长 刘保河]:各方有没有要补充的。[15:11:00]
- [上诉人 赵某]:我想问一下赵父,当时你去拿承诺书的时候赵某姐姐与你说了什么?[15:11:13]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她把承诺书给我,她说这个房屋就与她没有关系了。2015年赵某姐姐生病时,她再次表述了房产什么的她都不要。[15:11:27]
- [审判长 刘保河]:这个15万是什么时候给的?[15:11:51]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是先给的钱,后写的承诺书,相隔有十几天。[15:12:05]
- [第三人]:不是事实。具体的时间我记不清楚了。父亲是转账给我的。[15:12:18]
- [审判长 刘保河]:是先转账后写的承诺吗?[15:12:32]
- [第三人]:好像是先写的承诺书,后给的钱。具体我记不清了。[15:12:45]
- [上诉人 赵某]:赵父,你拿到承诺书后,你怎么处置的?[15:13:00]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我就是觉得心里在的石头落地了。[15:13:11]
- [审判长 刘保河]:有要补充吗?[15:13:26]
- [第三人]:赵父给15万元的时候家庭应该是有积蓄的。我方当事人承诺的仅是放弃其父亲的继承权,没有放弃其母亲的继承权。[15:13:39]
- [审判长 刘保河]:法庭调查结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5:14:00]
- [上诉人 赵某]:赵某姐姐有非常明显的反言行为,其是不诚信的,在承诺书中其已经放弃继承权,赵父至今头脑清楚,且王某作为这个家庭的外人,其高风亮节配合赵父处置房屋,但是赵某姐姐却反其道而为之,希望二审法院能让老人心里的石头落地。关于房屋的购买情况不是我们的上诉理由,赵某姐姐在庭审开始的时候表示是认可原判的,但是对于房屋购买的情况其又在搅局,是不诚信的。[15:21:56]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我尊重法庭判决。[15:22:18]
- [第三人]:赵某姐姐自始至终都是表示放弃父亲部分的继承权,并没有表示放弃母亲部分的继承权。从2010年写承诺书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除了当时写承诺书时的初衷外,赵某姐姐不存在反言行为。赵某姐姐写承诺书是想维护这个家庭的稳定,赵某姐姐从未表示过放弃母亲遗产部分的继承权,应以赵某的真实意思为准。涉及到本案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实际上是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一审时法官未将卷宗中涉及到的购房款支付情况向我方送达证据,我方是二审阅卷的时候才发现的。我方不是购房款支付的直接当事人,因此在二审的时候与一审记录的有关材料,发表的意见只是为了强调有李某的份额,其次是从来没有处置过李某财产的份额。第三,赵某姐姐不想在本次庭审中失去亲情,但是也不能因为长期的家庭习惯,剥夺她法律赋予的应有权利。
我本人是要维护家庭的和睦才写的承诺书。我放弃的部分就是我父亲部分的继承。[15:22:35] - [上诉人 赵某]:补充一下,如果赵某姐姐写承诺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如果实现和谐,这个承诺书就是其与房屋没有关系,这样才和谐。[15:25:17]
- [第三人]:我当时的意愿是我希望父亲可以在这个房屋中安享晚年,包括我的继母。
赵某姐姐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成了破坏家庭和谐的罪魁或首,这是不公平的。[15:25:29] - [书记员 王媛媛]:法庭辩论结束,下面是法庭调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法院在作出裁判前,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否请求调解?[15:27:01]
- [上诉人 赵某]:同意协商。[15:27:15]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同意。[15:27:32]
- [第三人]:同意。[15:27:47]
- [审判长 刘保河]:是否有调解方案?[15:28:10]
- [上诉人 赵某]:我们可以再给对方10万元。[15:28:28]
- [第三人]:我们不同意。其实赵某姐姐在本案中不是想要钱,但是如果要用钱来解决的话,我们要求五六十万元左右。[15:28:42]
- [被上诉人 王某]:总共房价也到不了这个数。[15:28:55]
- [审判长 刘保河]:既然一方不同意调解,本院不再主持调解工作。
下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请双方作最后陈述。请上诉人先陈述。[15:29:18] - [上诉人 赵某]:坚持上诉意见。[15:30:18]
- [审判长 刘保河]:请被上诉人陈述。[15:30:36]
- [被上诉人 赵某父亲]:尊重法庭的判决。[15:30:48]
- [被上诉人 王某]:听从法院的判决。[15:31:00]
- [第三人]:没有人可以强迫我方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坚持我方的答辩意见。[15:31:15]
- [审判长 刘保河]:双方阅签笔录,今天到这里,如果双方有调解、和解的可能三个工作日之内回复法庭。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敲击法槌)现在休庭。[15:31:28]
- [书记员 王媛媛]: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15:31:40]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一庭杨竹,研究室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5:32:05]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