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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被告

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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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0:30,怀柔法院审理“树木无故被砍 村民起诉村委会”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刘雅坤,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树木无故被砍 村民起诉村委会”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以及怀柔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2:33]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原告温某与被告某村委会于2005年11月10日签订《土地入股协议书》,采取作价入股的方式将共计5.13亩土地和树木交给被告村委会统一经营管理,几年前被告村委会在原告温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676棵树木全部砍伐。原告温某认为自己将经营权入股,对树木任享有所有权,被告村委会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10:33:24]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0:33:49]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请坐。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0:34:11]
  • [审判长]: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4:20:10]
  • [原告]:
    同意
    [14:21:10]
  • [被告]:
    不同意
    [14:21:22]
  • [审判长]:
    现在告知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是: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供新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对本诉有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是: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简要解释:回避是指如果本案的当事人认为本案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证审理的,可以要求本案的审判员和书记员退出本案的审理)
    [14:22:00]
  • [原、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14:22:36]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14:23:02]
  • [原告]: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栗树损失160000元、核桃树损失45600元,枣树损失18000元,以上共计树木的经济损失2236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同民事诉状
    [14:23:13]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14:23:27]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一原告于被告签订的土地入股协议书是将5.13亩的口粮田租赁给被告,被告接手时地上没有树木,被告也没有进行过任何的砍伐行为,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4:23:39]
  • [审判长]:
    下面双方当事人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
    [14:24:00]
  • [原告]:
    1、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原件,证明主体适格,诉争土地是原告的合法财产
    [14:24:18]
  • [被告]:
    真实性认可,可以看出是粮田,还是果树
    [14:24:46]
  • [审判长]:
    继续举证
    [14:24:55]
  • [原告]:
    2. 北京市退耕还林证(第二轮)原件,证明承包的土地的范围(5.6亩)及种植品种(板栗)。
    [14:25:06]
  • [被告]:
    真实性认可, 证明目的不认可。无法证明地上是否有树及棵树。需要核实,请求法院理由10天举证期。
    [14:25:16]
  • [审判长]:
    请被告于2018年5月8日17时之前向本院提供相应的反证,逾期承担不利后果,是否听清。
    [14:25:29]
  • [被告]:
    听清了。
    [14:25:38]
  • [审判长]:
    原告陈述一下退耕还林范围与土地承包经营证书范围是否一致。
    [14:25:51]
  • [原告]:
    诉讼请求中的事实是退耕还林的范围,与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无关。
    [14:26:04]
  • [审判长]:
    继续举证
    [14:26:12]
  • [原告]:
    3. 照片3张,证明被告将树木破坏,并建设大鹏。
    [14:26:24]
  • [被告]:
    不认可,需要核实是否是退耕还林的范围。
    [14:26:34]
  • [审判长]:
    继续举证
    [14:26:43]
  • [原告]:
    4.录音光盘(当庭播放原始设备手机及光盘),证明原告与被告村主任的电话录音,被告村主任承认侵权的事实并同意赔偿损失。
    [14:26:54]
  • [被告]:
    需要核实录音中的人员。庭后提交书面核实意见。
    [14:27:07]
  • [原告]:
    被告砍伐树木,原告并不知道,在建设大鹏的时候原告才得知,并要求停工,才与村主任打电话。
    [14:27:17]
  • [审判长]:
    原告陈述一下宣传文艺是什么事情。
    [14:27:28]
  • [原告]:
    2016年,2017年共组织两次,我是找个人捐款共花费10000多元,后温志德给了7000元,温瑞亮给了4000元,宣传文艺的事情已经解决完了,与本案无关,温瑞亮是我姐夫的侄子。在录音中没有说枣树。
    [14:27:47]
  • [审判长]:
    继续举证
    [14:27:59]
  • [原告]:
    5、两份入股协议书,证明 5.13亩土地上的树木被被告砍伐。土地经营权入股,但没有对于财产入股。
    [14:28:12]
  • [被告]:
    真实性认可,我们对地上物有处分的权利。
    [14:28:28]
  • [审判长]:
    土地入股范围与退耕还林范围是否一致。
    [14:28:37]
  • [原告]:
    一致。
    [14:28:46]
  • [审判长]:
    第一轮的退耕还林本是否存在
    [14:29:00]
  • [原告]:
    不存在了,第一轮的本收回了,2004年是第一轮退耕还林。
    [14:29:14]
  • [审判长]:
    陈述一下2006年入股协议与2004年的退耕还林的陈述一下关系。
    [14:29:33]
  • [原告]:
    退耕还林有政策,2004年退耕还林开始到2012年7月验收期间我所种植的板栗树400棵,核桃树76棵,枣树1200棵。土地入股协议一直按照协议履行。
    [14:29:44]
  • [被告]:
    土地入股协议一直按照协议履行。再签订入股协议之后被告没有在种植树木。
    [14:29:56]
  • [审判长]:
    入股签订协议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
    [14:30:08]
  • [原告]:
    2006年7月9日开始给我退耕还林的钱。
    [14:30:19]
  • [被告]:
    在2006年7月9日签订入股协议的时候就没有地上物,但是从什么开始给钱需要核实。
    [14:30:32]
  • [审判长]:
    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14:30:42]
  • [原告]:
    没有
    [14:30:50]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出示证据
    [14:31:00]
  • [被告]:
    没有。
    [14:31:10]
  • [审判长]:
    鉴于被告对质证意见有补充,下面宣布休庭,阅笔录无误签字。
    [14:31:23]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郝明和网管员彭玉洁。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怀柔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4:33:2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4: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