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原告

被告

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

庭审全景
4月17日9时,房山法院审理 “借款两万到期未还 被诉还款并付利息”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00:4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借款两万到期未还 被诉还款并付利息”案。
    [09:10:33]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12:21]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借款两万到期未还 被诉还款并付利息”案的案情。
    [09:13:04]
  • [主持人]:
    原告常某诉称:2017年5月25日,王某向常某借款2万元人民币,此笔借款以现金加转账方式给予王某,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8月24日,王某为常某出具借款合同一份,借款到期后,经常某多次索要,王某一直未偿还。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所借欠款2万元以及逾期还款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直至被告具体偿还之日为止。
    [09:18:56]
  • [主持人]:
    该案由魏永生担任审理长,与人民陪审员李凤华、赵大栓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亚昕担任本庭记录。
    [14:31:06]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14:31:47]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14:35:11]
  • [审判长]:
    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14:35:41]
  • [原告]:
    常某铜,男,1989年5月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房山区。
    [14:35:59]
  • [被告]:
    王某营,男,1986年9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
    [14:36:56]
  • [审判长]: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37:20]
  • [原被告双方]:
    没有。
    [14:39:38]
  • [审判长]:
    经核实到庭当事人及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
    [14:39:53]
  • [审判长]: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四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常某铜与被告王某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魏永生担任审理长,与人民陪审员李凤华、赵大栓依法组成合议庭,本院书记员王亚昕担任本庭记录。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担任法庭记录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4:40:16]
  • [原被告双方]:
    不申请回避。
    [14:40:34]
  • [审判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都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同时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的指挥,在庭审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庭,原告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中途退庭缺席判决。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如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14:40:50]
  • [原被告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4:41:16]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4:41:42]
  • [原告]:
    2017年5月25日,王某向常某借款2万元人民币,此笔借款以现金加转账方式给予王某,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8月24日,王某为常某出具借款合同一份,借款到期后,经常某多次索要,王某一直未偿还。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所借欠款2万元以及逾期还款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直至被告具体偿还之日为止。
    [14:41:55]
  • [审判长]:
    原告对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是否还有变更或补充?
    [14:45:05]
  • [原告]:
    与起诉书一致,没有其他补充。
    [14:45:29]
  • [审判长]:
    逾期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起算日期。
    [14:45:51]
  • [原告]:
    从被告无法偿还之日起。
    [14:46:12]
  • [审判长]:
    原告对于起诉事实和诉讼请求有无增加和补充?
    [14:46:33]
  • [原告]:
    没有。
    [14:51:56]
  • [审判长]:
    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
    [14:52:00]
  • [被告]:
    我当时借款两万,当时已经还了三千,就是相当于直接扣了三千,交付我就是1.7万元,这3000元是利息钱。剩余一万七是转账交付。到了下一个还利息的时候又转了3、2000元,月息百分之十五。两万块钱是三千元利息每个月。我一共还了两个月利息。第一个月就是当时直接扣的,第二个月利息我给原告转账,是给原告公司另一个人转的账,也是3000元,我知道微信,我有他的微信好友,他的微信名称为“疯X子”,微信号:wuXXXXXXlmv。借款的时候就加了他的微信,说让我还钱就给这个人转就行,名字我也不之多,就说一个月一转,两次之后就没有转过,本金没有偿还过。
    [14:52:16]
  • [审判长]:
    原告出示证据。
    [14:52:39]
  • [原告]:
    1、借款合同原件,合同约定交付方式,被告并未向我还利息。2、转账记录。(当庭宣读借款合同、转账记录)
    [14:52:48]
  • [审判长]:
    合同上写的银行转账1.5万元。
    [14:53:06]
  • [原告]:
    是被告签错了,是被告写的。应当是转账1.7万元现金3000元。
    [14:53:13]
  • [审判长]:
    借款合同是否均是本人签字?
    [14:53:22]
  • [原告]:
    是的。
    [14:53:36]
  • [审判长]:
    付款账号3087是谁的?
    [14:53:45]
  • [原告]:
    我的。
    [14:53:54]
  • [审判长]:
    被告查看证据进行质证发表质证意见?
    [14:54:01]
  • [被告]:
    借款合同是我签字我写的,数额也是我填写的。
    [14:54:15]
  • [审判长]:
    被告你填写的1.5万元、现金5000元是什么情况?
    [14:54:27]
  • [被告]:
    当时他们怎么说我怎么写的。按照对方要求书写的。是按照原告方规定写得。但是实际转账其实是1.7万元,2万元其中3000元利息扣除了。
    [14:54:37]
  • [审判长]:
    原告方是什么单位?
    [14:54:46]
  • [被告]:
    小额贷款公司,名字没看所以不知道。
    [14:54:57]
  • [审判长]:
    地址在何处?
    [14:55:13]
  • [被告]:
    在瑞雪春堂小区,一个一层底商,具体地址记不住了。
    [14:55:21]
  • [审判长]:
    转账凭证什么意见?
    [14:55:29]
  • [被告]:
    1.7万元收到了。
    [14:55:40]
  • [审判长]:
    对于借款合同还有银行转账记录。其中转账记录1.7万元被告没有异议,法庭予以认定。对于借款合同中书写的1.5万元转账还有5000现金。原告解释什么情况?
    [14:55:51]
  • [原告]:
    当时被告写错了。
    [14:56:10]
  • [审判长]:
    是否存在你们让被告按照你们要求书写的情况?
    [14:56:20]
  • [原告]:
    不可能,都是成年人。
    [14:56:31]
  • [审判长]:
    基于转账记录,合同上约定的转账方式第一项第二项不予认定。原告继续举证。
    [14:56:38]
  • [原告]:
    没有其他证据。
    [14:56:56]
  • [审判长]:
    原告你陈述的3000元现金是否有证据提交?
    [14:57:03]
  • [原告]:
    没有,签的时候就是2万元,如果没有2万元那么为何签2万元的合同。
    [14:57:14]
  • [审判长]:
    现在被告提交证据原告发表意见。
    [14:57:24]
  • [被告]:
    没有证据,直接在公司扣得3000元,当时就直给我转账了1.7万元没有给我现金,另外一个月的3000元利息的微信记录没有了。所以我现在无法提供交付利息的证据。
    [14:57:36]
  • [审判长]:
    针对法庭调查双方是否还有补充质证的意见?针对本案的事实与证据双方是否还有内容需要向对方发问?当事人举证质证结束,双方对于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14:57:47]
  • [原被告双方]:
    没有。
    [14:58:14]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4:58:24]
  • [审判长]: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一:借款2万元的认可,现金交付,原告方主张现金交付3000元,转账1.7万元。被告主张没有收到现金,只收到转账1.7万元。法庭已经认定1.7万元转账。二:关于利息,被告主张交付两个月利息,原告主张没有交付利息。
    [14:58:32]
  • [原告]:
    如果我没有支付被告2万元,那么被告不会给我签两万元的借条。
    [14:58:46]
  • [被告]:
    我已经给过两个月利息,当时利息是第一个月直接扣了,第二个月支付给原告公司另外一个股东。
    [14:59:00]
  • [审判长]:
    原告你的单位是否有一个微信名为疯X子的人。
    [14:59:10]
  • [原告]:
    认识这个人,张某水,男,其他情况不知道,跟我是认识,与本案借款没有关系。
    [14:59:21]
  • [审判长]:
    张某水是否是你们小额公司的人。
    [14:59:35]
  • [原告]:
    他不是我们公司的人。
    [14:59:56]
  • [审判长]:
    那你是通过什么途径借款给被告。
    [15:00:05]
  • [原告]:
    通过被告一个朋友王某。
    [15:00:15]
  • [审判长]:
    这笔钱是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
    [15:00:50]
  • [原告]:
    个人借款。
    [15:01:04]
  • [审判长]:
    你从事什么职业。
    [15:01:08]
  • [原告]:
    现在是农民。
    [15:01:19]
  • [审判长]:
    当初借款用途是干什么?
    [15:01:29]
  • [原告]:
    被告说着急给母亲看病。
    [15:03:04]
  • [审判长]:
    借款地点在哪里?
    [15:03:15]
  • [原告]:
    瑞雪春堂小区底商,没有名字没有单位名称没有营业执照,具体地址不知道了。
    [15:03:30]
  • [审判长]:
    当时在场还有谁?
    [15:03:37]
  • [原告]:
    当时被告带的人我不认识。
    [15:03:52]
  • [审判长]:
    当时被告是给你打了收条?
    [15:04:02]
  • [原告]:
    没有打收条,直接打了借款合同。
    [15:04:21]
  • [审判长]:
    但是借款合同写了1.5万元,5000元现金。
    [15:04:27]
  • [原告]:
    是被告写错了,我没有注意看。
    [15:05:02]
  • [被告]:
    就是没有给我现金,签完合同我就走了,在路上收到到账信息,当时转账当时没有到账,没有现金3000元支付,就只有银行转账1.7万元,当时我带着两个人一起去的,赵某博、王某两个人。
    [15:05:10]
  • [审判长]:
    两个证人是否能够证明现场交易情况?
    [15:05:35]
  • [被告]:
    可以。
    [15:05:45]
  • [被告]:
    我回去把微信转账记录查出来。我第二个月应当还了3000元,是我找朋友给我转账我直接给他转的。
    [15:05:55]
  • [审判长]:
    经过辩论调查和辩论双方对于此案是否有具体调解意见和方案。
    [15:06:14]
  • [原告]:
    没有。
    [15:06:28]
  • [被告]:
    如果现在让我直接还钱我还不了,因为我父亲重病我现在没有经济能力。
    [15:06:39]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5:06:4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07:00]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5:07:08]
  • [审判长]:
    鉴于双方争议较大,本案不再当庭进行调解。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时间另定。本案笔录不当庭宣读,当事人看笔录后签字。现在休庭。
    [15:07:16]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书记员王亚昕提供庭审记录,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5:07:26]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5: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