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5月3日15时,通州法院审理“称拖欠使用费 村委会索租金”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称拖欠使用费 村委会索租金”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5:09:05]
  • [主持人]:
    下面我来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5:12:50]
  • [主持人]:
    原告某村委会诉称:2008年,原被告双方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土地6亩租给被告使用,租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使用费共计384 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涉案土地交付给了被告,但至今被告仍拖欠原告使用费66000元。现合同已经届满。故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并腾退土地。
    [15:13:45]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5:14:25]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5:15:44]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民委员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
    负责人:陈某,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康某,男,1979年7月出生,汉族,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住该单位宿舍。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某玻璃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工业大院。
    法定代表人:宋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15:21:21]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北京某玻璃钢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一审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由审判员梁涛独任审理,书记员李成担任法庭记录。
    [15:24:38]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双方是否听清?
    [15:29:44]
  • [原告]:
    听清了。
    [15:30:29]
  • [被告]:
    听清了。
    [15:31:4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5:33:11]
  • [原告]:
    宣读起诉书。2008年,原被告双方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土地6亩租给被告使用,租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使用费共计384 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涉案土地交付给了被告,但至今被告仍拖欠原告使用费66000元。现合同已经届满。故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并腾退土地。
    [15:37:14]
  • [审判员]:
    起诉状是否有变更
    [15:38:11]
  • [原告]:
    没有,与起诉状意见一致。
    [15:39:37]
  • [审判员]:
    被告方可以就自己的意见进行答辩。
    [15:41:58]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1.原告的诉求无法律及事实依据, 2016年5月5日,原告向被告出具告知书,明示涉案土地要征用,自该时间节点,涉案租赁合同标的物已经进入征用补偿阶段,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2.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租金的诉求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 2015年11月16日为最后一次付款日期,支付的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租金,被告一直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义务。3.被告之前与原告有其他合同,因故不能履行,后双方协商被告就上一份租赁合同支付的多余租金折抵涉案合同约定的租金,这也是本案涉案租赁合同相关租金迟延给付的原因,具体情况举证时再向法庭提交。
    [15:46:26]
  • [审判员]:
    涉案租赁合同当前状态
    [15:48:26]
  • [审判员]:
    被告认为涉案合同已经到期,但仍处于合同约定的征用补偿阶段,地上物要评估及赔偿,被告不能腾退
    [15:50:42]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
    [15:54:07]
  • [原告]:
    ⑴土地租赁合同原件一份,合同原件已经归档至镇政府某村经管站
    ⑵告知书2份,时间分别为2017年12月12日和2018年1月26日
    ⑶照片一组4张,证明涉案土地的当前信息
    [15:55:37]
  • [审判员]:
    被告方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15:56:03]
  • [被告]:
    ⑴真实性认可
    ⑵⑶见过2017年12月12日的告知书,确实张贴过,真实性认可,但对于其告知内容被告不同意,因该内容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此外,依据合同约定,被告享有优先承租权。对于2018年1月26日的告知书被告没见过,不认可。
    [15:58:2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举证
    [15:58:46]
  • [被告]:
    ⑴发票三张,证明被告分别于2008年12月26日、2014年11月27日、2015年11月16日支付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租金
    ⑵宋庄镇某工业区搬迁补偿协议复印件2份
    ⑶2017年12月25日被告法定代表人与当时某村陈书记陈某、韩某副书记的短信聊天记录打印件一份
    ⑷告知书打印件一份(落款无盖章),是韩某(村里的副主任)给我的
    ⑸手写材料三份及国内挂号信收据一份、ems邮单一份,分别向村里和镇里寄送过
    ⑹测绘成果图、附表一份及北京市通州区非住宅房屋拆迁通知单一份(打印件,无任何印章),这是宋庄镇政府拆迁办给被告的。2016年8月,宋庄镇政府拆迁办在我的厂区内借用了一间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未支付使用费)。相关图表制作单位在该文件上有落款,法院可以进行核实
    ⑺2017年12月12日原告张贴告知书一份
    [16:00:01]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16:01:55]
  • [原告]:
    ⑴庭后三日内向法庭书面报告质证意见
    ⑵因被告提交的是复印件,真实性无法核实,原告不予质证
    ⑶电话号码确实是疃里村相关负责人的电话,真实性均认可,但需要核实是否属于双方沟通的完整信息记录,三日内向法庭书面报告
    ⑷不清楚,没有盖公章,庭后三日内核实,根据工作制度,村委会出具的相关材料由其是重大事项的材料均会加盖村委会印章。
    ⑸不清楚,庭后核实,对于证明目的也不认可
    ⑹真实性不认可, 根据了解,如属于政府拆迁发放的相关材料应当是有盖章的,但原告提交的测绘图等均无制作单位或审核单位签章。据我们了解,没有接到过政府拆迁办就相关地块的拆迁通知
    ⑺真实性认可,是原告张贴的
    [16:05:15]
  • [审判员]:
    对于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法庭暂不予以认可,是否认可,以书面判决为准。如果有新的证据材料,七日内向法庭提交。法庭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涉案租赁土地现状?
    [16:06:41]
  • [被告]:
    厂房还在,厂房均是被告建造的,一层有砖混结构,也有彩钢结构,约4000余平米
    [16:07:19]
  • [审判员]:
    出租时状态?现厂房状态?当时签订租赁合同情况?租金交付情况
    [16:08:17]
  • [被告]:
    就是一片空地,院墙也是被告盖的。有两个门,在中轴线将厂房分为南北两个院。当时准备签到2020年,但是由于承租人较多,但是其他租户都签到了2017年,村委会为了统一,就业签到了2017年12月31日。已经支付2008年至2010年租金5.4万元,此外,根据双方协议,原告仍拖欠被告原租赁地块租金72886元。
    [16:09:41]
  • [审判员]:
    原告,你方现收到多少租金?合同约定的是38万元多,你方主张36.6万元,存在差额原因
    [16:10:14]
  • [原告]:
    会计未收到任何收取租金的凭证,根据合同计算的全部租金,会计说被告只支付过一年的
    [16:10:26]
  • [审判员]:
    当前涉案土地的实际控制人?你主张涉案合同处于拆迁补偿阶段目的
    [16:10:52]
  • [被告]:
    被告控制,现在闲置,从2016年6月下旬已经搬空了。当时我给村里打电话告诉其已经腾空可以进行拆迁,因给予被告地上物的拆迁补偿
    [16:11:06]
  • [审判员]:
    主张依据?为何未加盖印章?除了村里告知过,是否有其他单位告知过
    [16:11:23]
  • [被告]:
    村里给我的一份2016年5月8日的告知书是村委会副主任给的,具体不清楚。宋庄镇政府是在2016年8月份告知我涉案土地处于拆迁范围,韩7月份告诉我涉案地块位于朝阳北路延长线及城中绿化两个项目均需要征用涉案土地。
    [16:11:39]
  • [审判员]:
    同镇政府拆迁办或其他部门是否签订过任何协议?2016年8月告知你至今,后来是否有相关政府部门找你过?涉案地块内是否还有你的财产
    [16:13:11]
  • [被告]:
    没有签订过,都是口头的,和我接触的是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叫刘东明,他是涉案地块的拆迁负责人。主要财产已经搬离,工厂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及残次品已经处理完毕。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锅炉属于评估项目,没有拆走。剩下的物品或属于评估对象应当交付拆迁人处置或者属于价值不大的物品
    [16:13:26]
  • [审判员]:
    你向法庭提交的评估、测绘等材料,为何没有加盖印章?是否对评估结果有异议
    [16:13:42]
  • [被告]:
    当时评估公司的评估员给我的,是告知我评估结果并要求我对评估项目及评估结果进行比对,征求我的意见。有,并且告知了拆迁办,正是因此拒绝签字,导致拖延至今
    [16:14:04]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向被告告知过涉案土地的拆迁事宜
    [16:14:22]
  • [原告]:
    没有,也没有从镇政府得知过涉案土地属于拆迁项目。此外,镇政府拆迁征收土地其工作流程应当为向村委会告知拆迁范围及材料,只针对村委会。此外,拆迁办向被告借用办公地点也不符合常理,此类情况下,镇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一般是向村委会借用场所办公
    [16:14:35]
  • [审判员]:
    双方,对于合同的当前状态意见
    [16:15:16]
  • [原告]:
    合同到期,终止
    [16:15:28]
  • [被告]:
    合同到期,属于拆迁补偿阶段
    [16:15:39]
  • [审判员]:
    被告计算租金的依据
    [16:15:59]
  • [被告]:
    计算至2016年5月,依据是该月接到了村委会启动拆迁的通知
    [16:16:12]
  • [审判员]:
    双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16:16:28]
  • [原告]:
    没有
    [16:16:39]
  • [被告]:
    没有
    [16:16:55]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可以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16:17:12]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17:2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6:17:33]
  • [审判员]:
    现在双方陈述最后意见。原告方的最后意见是什么
    [16:17:5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6:18:06]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6:18:18]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同意在法庭上进行调解吗
    [16:18:31]
  • [原告]:
    同意
    [16:20:45]
  • [被告]:
    同意
    [16:21:58]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差距较大,法庭不再进行庭上调解,双方可在庭后继续调解。双方当事人等候听取法庭判决。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可以庭下提出书面补正。现在休庭。
    [16:24:11]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6:25:53]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