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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9时,丰台法院审理“销售假冒服饰 触犯刑法被诉”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10:50]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陈璐,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车某、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09:16:44]
- [主持人]: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09:21:02]
- [主持人]:检察机关指控称,2016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车某伙同黄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某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内,组织实施销售假冒UNDER ARMOUR服装,并通过北京市、上海市、廊坊市等地设置卖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被告人高某于2016年9月至12月在该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联系租赁北京市东城区某商城场地用于销售假冒UNDER ARMOUR服装,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
2016年12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民警分别在该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内和租赁的东城区某商城场地内起获带有UNDER ARMOUR商标标识的服装495件和821件。经核实,上述服装均系假冒UNDER ARMOUR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车某、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22:04] - [主持人]:本案由刑二庭法官吴恬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09:22:48]
- [主持人]: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23:35]
- [审判长]:提被告人到庭。[09:26:47]
- [审判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09:31:26]
-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09:33:0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车某。[09:53:3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高某。[09:53:52]
- [审判长]:是否用过其他名字?[09:54:16]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有。[09:54:58]
- [被告人 被告人二]:用过,高某某。[09:55:24]
-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09:55:53]
- [被告人 被告人一]:1979年1月1日。[09:56:2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1981年9月26日。[09:56:51]
- [审判长]:民族?[09:57:1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汉族。[09:57:36]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汉族。[09:57:54]
- [审判长]: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09:58:18]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无。[09:58:49]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无。[09:59:07]
- [审判长]:文化程度?[09:59:38]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初中。[10:00:09]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大专。[10:00:29]
- [审判长]:户籍地?[10:00:53]
- [被告人 被告人一]:黑龙江省五常市。[10:01:43]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10:02:21]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10:02:54]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4月9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于2007年6月15日刑满释放。[10:03:35]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没有。[10:04:14]
- [审判长]:何时被羁押,何时被逮捕?[10:05:09]
- [被告人 被告人一]:2017年12月5日,2018年1月13日。[10:05:32]
- [被告人 被告人二]: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2月5日。[10:06:03]
- [审判长]:何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及权利告知书?[10:06:28]
- [被告人 被告人一]:2018年4月26日。[10:07:2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2018年4月26日。[10:07:35]
- [审判长]:被告人高某,你生活在少数民族区域,是否需要翻译?[10:08:18]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需要,我能听懂汉语。[10:09:08]
- [审判长]:本案由审判员吴恬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李文华、郑松青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薛碧晗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蕾出庭支持公诉,听清了吗?[10:10:00]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听清了。[10:10:3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听清了。[10:10:45]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也就是认为法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回避。你是否申请回避?[10:13:15]
- [被告人 被告人一]:不申请。[10:14:03]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申请。[10:14:20]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10:14:55]
- [辩护人 辩护人一]:不申请。[10:15:10]
- [辩护人 辩护人二]:不申请。[10:15:28]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被告人及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你们听清了吗?[10:16:06]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听清了。[10:17:59]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听清了。[10:18:16]
- [辩护人 辩护人一]:听清了。[10:18:37]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听清了。[10:19:13]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0:19:50]
- [公诉人]:2016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车某伙同黄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某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内,组织实施销售假冒UNDER ARMOUR服装,并通过北京市、上海市、廊坊市等地设置卖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被告人高某于2016年9月至12月在该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联系租赁北京市东城区某商城场地用于销售假冒UNDER ARMOUR服装,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
2016年12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民警分别在该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内和租赁的东城区某商城场地内起获带有UNDER ARMOUR商标标识的服装495件和821件。经核实,上述服装均系假冒UNDER ARMOUR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车某、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0:20:27]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10:22:05]
- [被告人 被告人一]:一致。[10:22:4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一致。[10:22:53]
- [审判长]:下面分别进行法庭调查,将被告人高某带下法庭候审。[10:23:18]
- [审判长]:被告人车平安,你对起诉书指控有无异议?[10:23:5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我认罪,没意见。[10:24:34]
- [审判长]:被告人,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10:25:01]
- [被告人 被告人一]:不说了。[10:25:23]
-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10:26:07]
- [公诉人]:你是公司负责人吗?[10:26:32]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是,我是法定代表人。[10:27:10]
- [公诉人]:你负责什么?[10:27:40]
- [被告人 被告人一]:负责外联。[10:28:03]
- [公诉人]:高某参与了哪些?[10:28:2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帮我联系百荣世贸的场地。[10:29:51]
-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10:30:28]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案发后,对被害单位赔偿了吗?[10:31:08]
- [被告人 被告人一]:赔偿了30万,我出了10万。[10:31:34]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是怎么商量卖货的?[10:32:08]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当时高某不在,是我和黄某、张某商量的。[10:32:42]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叫高某来是做什么?[10:33:46]
- [被告人 被告人一]:高某有场地的资源,让他联系场地。[10:34:22]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在高某参与前,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否确定?[10:35:16]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是,已经确定。[10:37:04]
- [审判长]:高某在你公司身份?[10:38:04]
- [被告人 被告人一]:9月份他是名义股东,拿干股。[10:39:08]
- [审判长]:是否领取工资。[10:39:39]
- [被告人 被告人一]:领取4000。[10:40:06]
- [审判长]:何时联系场地?[10:41:05]
- [被告人 被告人一]:9月份。[10:41:31]
- [审判长]:之前是否联系过其他场地?[10:41:50]
- [被告人 被告人一]:记不清了。[10:42:27]
- [审判长]:他是否知道你们要用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0:43:54]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我们没有明确说过,但是在公司工作期间是否知道不清楚,我跟他说过卖的是尾货。[10:44:43]
- [审判长]:尾货是什么?[10:46:4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就是正品店下线的断码断号的,或不是正规渠道来的。[10:47:10]
- [审判长]:是否需要授权?[10:49:34]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我给过他电子版的,是假的。[10:49:58]
- [审判长]:他在公司的工作是负责什么?[10:50:19]
- [被告人 被告人一]:负责报销差旅费。[10:51:20]
- [审判长]:解释一下你们公司的组织架构图?[10:52:50]
- [被告人 被告人一]:公司运营实际与组织架构图无必然联系。[10:53:31]
- [审判长]:公司何时成立的?[10:54:10]
- [被告人 被告人一]:2016年5、6月。[10:54:33]
- [审判长]:成立公司就是用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吗?[10:54:59]
- [被告人 被告人一]:不是,我有自主品牌批发,但是出现亏损状态,2016年6月就销售了安德玛,之后以经营安德玛为主要经营项目。[10:55:31]
- [审判长]:带车某候审,带高某。[10:56:30]
- [审判长]:被告人高某,你对起诉书指控有无异议?[10:57:1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认罪,没意见。但是对我是公司股东、公司副总身份有意见。公司销售期间,我不负责任何的经营管理。我也不知道公司进入百荣销售商品的金额,等于公司进入百荣后就与我无关了。[10:58:17]
- [审判长]:被告人,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11:01:0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说了。[11:01:19]
-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11:01:50]
- [公诉人]:你在公司有股份吗?[11:02:2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车某同意给我10%干股,但是没有协议和核算。说我是副总是在事发前一周任命的,组织架构图在事发前两三天写的,把我当公司的股东是车某对员工的一种鼓励,是为了借助我的名气。[11:31:03]
- [公诉人]:百荣世贸场地是你负责的?[11:32:26]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其他的租赁场地是我智慧城市公司的业务,我和车某相识是为了发展我公司业务的目的,是将我公司的场地租给车某,我无法决定商场入驻的品牌,百荣的场地是车某和陆总联系,我只是负责介绍事项。[11:33:32]
- [公诉人]:除了负责场地还负责什么?[11:35:1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发现车某的公司非常不正规,包括报销等事宜,他公司人员不太了解此事,就帮助他们如何填报销单、execl表格等。刚开始,我在单子上签字,后发现我签字不妥,就由黄某签字,是我义务的帮助的行为。帮助他们公司是在我帮助租赁场地之后的事情。[11:35:36]
- [公诉人]:销售的安德玛衣服真的假的?[11:37:12]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假的,是在动物园进的货。[11:37:31]
- [公诉人]:除了在百荣租赁,还在哪租赁了?[11:37:5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在通辽万达、西安万达卖。[11:38:23]
- [公诉人]:是如何知道销售什么?[11:38:59]
- [被告人 被告人二]:要向商场提交。[11:39:26]
- [辩护人 辩护人二]:车某找你联系场地,你的想法?[11:40:1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车某公司销售很多品牌商品,我和他相识是我在别的场地缺货他没收我押金就给我发货,出于我们之间的信任我就帮他了。[11:41:10]
- [辩护人 辩护人二]:主要负责租场地是吗?[11:41:38]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是。[11:41:59]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在公司工资?[11:42:2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3000,两个月,是以交通补助的名义。[11:42:44]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是天天去公司吗?[11:43:2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是。[11:44:05]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对销售的情况是否了解?[11:44:32]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了解。[11:44:50]
- [辩护人 辩护人二]:组织架构图是何时形成的?[11:45:1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案发前一周左右。[11:48:55]
- [辩护人 辩护人二]:签字报销你签了多少?[11:49:35]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签了两周,后都是黄某签的。[11:49:47]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公司是否分红给你?[11:51:3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没有。[11:51:50]
- [辩护人 辩护人二]:车某提到给你10%股份,别的股东是否知晓和同意?[11:52:38]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不知道是否同意。[11:53:01]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是否在工商变更登记,签署转让协议?[11:53:24]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没有。[11:53:47]
- [审判长]:关于你租给车某百荣场地,还有别的场地,有区别吗?[11:54:1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有,百荣场地是我介绍,别的场地是以我公司名义租给他的。[11:54:46]
- [审判长]:为何频繁去他公司,领交通补贴?[11:55:39]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去公司是打牌。领交通补贴是要沟通入场证和提交手续。[11:55:51]
- [审判长]:租给别的商家场地也要频繁交流吗?[11:56:2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需要。是我还要帮助车某管理公司。[11:56:47]
-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知道他卖的是假的?[11:57:05]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是9月份初,他公司员工在上海出事了我才知道。[11:57:29]
- [审判长]:也就是你租场地时知道卖的假货?[12:00:5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是知道。[12:01:14]
- [审判长]:向百荣商场去提供这个什么系果童装的床上用品的这个相关的材料了吗?[12:01:52]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是陆总向车某要的。[12:02:17]
- [审判长]:你是否帮他发过资料?[12:02:43]
- [被告人 被告人二]:这中间只是有一次陆总问车某要手续,车某给我的一个快递袋子,因为我去百荣还有其他的事情,我就顺便给陆总。[12:46:57]
- [审判长]:你只是帮他联系陆总租了一个场地,至于他销售什么不知道,后期他怎么销售也不管,后期你去他公司指导他公司的运营,然后他公司给你一定的好处费。[12:47:33]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是,但只是跟他沟通一些企业管理方面的东西,而不是指导他公司。[12:48:03]
- [审判长]:带车某。[12:48:23]
- [审判长]: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12:48:47]
- [公诉人]:1.物证:侦查机关起获的假冒UNDER ARMOUR注册商标的服装、记账本、电脑、安德玛体育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公章等;
2.书证: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处理物品文件清单、扣押物品照片、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书、上海腾铭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价格证明、鉴定报告、UNDER ARMOUR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北京某服装服饰商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房屋租赁合同、销售流水表格、北京某服装服饰商贸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照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等书证;照片。和解协议。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车某、高某的供述与辩解;
4.勘验检查笔录:侦查机关出具的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5.电子数据:北京某服装服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流水数据;[12:49:08]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2:53:52]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意见。[12:54:13]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介绍他租百荣的场地不是为了帮助他卖假货,对于aape特卖我不知情。[12:54:35]
- [审判长]:车某,是否有aape这个牌子,是真的吗?[12:55:2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有,不是。[12:55:53]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对组织架构图证明目的不认可,其他认可。[12:56:50]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无异议。[12:57:18]
- [公诉人]:证人证言:高女士、王女士、石女士、谭女士,汪女士、吴女士、王先生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王女士。[13:00:00]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01:13]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意见。[13:01:24]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有意见。我与张某关系较好,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我给其妻子钱是出于对朋友的帮助,我没有承诺给过他们生活费,与我无关。[13:01:49]
- [审判长]:为何一起与张某出差?[13:02:1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负责联系租通辽场地。[13:02:46]
- [辩护人 辩护人二]:对王女士和王先生证言,他们不是公司员工,对公司不知情,所以车某是大老板,高某是二老板的证言不能采信,我们不予认可。其他的认可。[13:03:32]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没意见。[13:04:13]
- [公诉人]:证人张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黄某的供述。[13:04:28]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04:46]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无异议。[13:05:14]
- [被告人 被告人二]:由于他公司业务水平原因对我在公司的身份没有正确的认知。[13:05:24]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提醒法庭注意,公司财务签字都是黄先生签的。[13:05:45]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无异议。[13:06:11]
- [公诉人]:证人王先生的证言。[13:07:01]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08:50]
- [被告人 被告人一]:职务的安排和发起销售假安德玛的人是不对的。[13:09:2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其他人并不了解具体的事实,对我的身份是不对的,而且干股不是入股形式。[13:09:33]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没意见。[13:09:59]
- [辩护人 辩护人二]:与事实不符。[13:10:09]
- [公诉人]:证人王先生辨认笔录,冉女士供述及辨认笔录,吕女士的供述,孟女士的供述。[13:10:46]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12:05]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意见。[13:12:3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想解释下说我是公司财务,是由于开始时我帮助他们弄公司账的事情。[13:13:03]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没意见。[13:14:21]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提醒法庭注意,证人证言里有我听说、应该是等推断语句。[13:14:42]
- [公诉人]:孟女士的供述,证人冯先生供述,张先生的供述。[13:15:16]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15:4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无。[13:17:04]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无。[13:17:21]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无。[13:17:28]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无。[13:17:36]
- [公诉人]:车某供述。[13:17:51]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18:05]
- [被告人 被告人一]:高某名义上是管理财务,实际是管理场地。[13:18:24]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不认可我在公司做账。[13:18:50]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无。[13:19:10]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无。[13:19:43]
- [公诉人]:高某供述及辨认笔录。[13:29:57]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30:33]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无。[13:30:50]
- [被告人 被告人二]:补充:车某答应给我10%干股,我是不同意的。[13:31:00]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无。[13:31:50]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无。[13:32:03]
- [公诉人]:工作说明,接警记录,二被告身份情况、到案经过、破案报告。[13:32:15]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异议吗?[13:33:43]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无。[13:34:07]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无。[13:35:04]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无。[13:35:13]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无。[13:35:21]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出示?[13:35:31]
- [公诉人]:没有。[13:35:45]
- [审判长]:公诉人出示以上证据均在合议庭评议后再予以确认。[13:36:00]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13:36:22]
- [公诉人]:没有。[13:36:41]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13:36:59]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有。[13:37:11]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没有。[13:37:39]
- [辩护人 辩护人一]:没有。[13:37:47]
- [辩护人 辩护人二]:没有。[13:37:56]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13:38:05]
- [被告人 被告人一]:不需要。[13:38:28]
- [被告人 被告人二]:不需要。[13:38:37]
- [辩护人 辩护人一]:不需要。[13:38:44]
- [辩护人 辩护人二]:不需要。[13:38:5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3:39:09]
- [公诉人]:被告人车某、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3:40:01]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13:41:07]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有,认罪。[13:41:23]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我认罪。[13:41:43]
-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3:41:52]
- [辩护人 辩护人一]:1,具有自首情节。
2、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个人赔偿了10万元。
3、衣服有部分未遂。
4、是公司股东会决定的行为不是其个人行为。[13:42:08] - [辩护人 辩护人二]:1、高某的辩解是想说明事实,并不是不认罪。
2、高某对公司运营、货存不知情,所以在金额上对未遂部分予以区别对待。
3、如实供述,坦白。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赔,没有社会危害性。
4、平时表现良好,一直遵纪守法,是初犯偶犯。没有恶意。
5、第一被告的公司在高某进入公司前就形成了运营模式。
6、第二被告的妻子积极劝说第一被告自首,请法庭予以考虑其积极作用。
7、被告人有赡养老人的责任,请法庭考虑。请法庭从轻处罚,建议予以三年以下处罚。[13:43:08] - [审判长]:公诉人有新的意见吗?[13:45:11]
- [公诉人]:是共同犯罪,高某应该承担责任。[13:45:22]
- [审判长]: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13:45:41]
- [被告人 被告人一]:没有。[13:46:12]
- [被告人 被告人二]:没有。[13:46:20]
- [审判长]:现在休庭,延期宣判。[13:46:34]
-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13:51:06]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3:52:47]